《珠海市金鼎锦石沙石场洗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珠海市金鼎锦石沙石场洗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12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珠海市金鼎锦石沙石场洗砂项目建设单位 (盖章): 珠海市金鼎锦石沙石场编制日 期:202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9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42六、结论44I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珠海市金鼎锦石沙石场洗砂项目项目代码2308-440400-04-01- 163868建设单位联系 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上柵生晖大街 18 号 1 单元 102 号厂房一楼 108地理坐标(113 度 3
2、1 分 30.936 秒,22 度 23 分 16.332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99 其他非金属矿物 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309-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 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56环保投资占比(%)11.2施工工期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设备正在安装, 目前正完善环保手续用地(用海) 面积(m2)2000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无规划
3、情况珠海市唐家湾地区分区规划调整(2008 -2020)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珠海高新区(唐家湾地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现为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报送珠海高新区(唐家湾地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小组审查意见的函(珠环函【2010】157号)。1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珠海高新区(唐家湾地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 小组审查意见的函(珠环函【2010】157 号)中提出:规划区在能源 选择上,宜采用清洁环保的高效能源,应以电力和燃气为主;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由企业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禁
4、止综合利用或集中处置,不进入珠海城市垃圾收运及处理系统。本项目主要从事洗砂生产,生产过程中使用电力作为主要能源,产 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泥饼暂存于泥饼暂存区外售至砖厂制砖,与珠海市唐家湾地区分区规划调整(2008-2020)是相符的。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GB/T4754-2017)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及 代码为 C3099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规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2020年1月 1日起施行)中的 限制类或淘汰类;不属于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 年本)中的限制发展 类或禁止
5、发展类不属于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2 年 版)中的禁止准入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珠海市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2 、用地性质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珠海市高新区上栅大晖厂房1栋,租赁长江物业管理(珠海)有限 公司坐落于上栅生晖大街18号土地,该地块长江物业管理(珠海)有限公司已与珠 海市香洲上栅股份合作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根据企业提供的用地许可证(详见 附件3):珠国土许字(集1992)第220号,该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珠海市香 洲上栅股份合作公司提供的场地证明(详见附件5),项目租用地块上栅生晖大 街18号土地由于历史原因未取得房产证,珠海市香洲上栅股份合作公
6、司于2023年 9月21日发函(详见附件6)请求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对土地性质及权属情 况进行核实,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于2023年9月28日出具了关于核实土地 性质及权属的复函(珠自然资(高新)函20231387号)(详见附件7),根据复函可知,项目地用地单位为上栅村委会,用地性质为工业预留用地。项目所在地不涉及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等特殊环境功能区,项目用地符合相关规划功能。因此本项项目选址具备合理性。3 、选址合理性分析2(1)用地性质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新区上栅大晖厂房1栋,根据企业提供的用地许可证(详见附件3)可知,项目所在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符合要求。(2)环境功能区划符合
7、性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珠海海源再生 水有限公司北区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至金星门水道海域。根据广东省近岸 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办201129号),金星门水道海域水质目标为三类海 水;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2022 年修订)的通知(珠环2022197号),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属二类区;根据珠海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2020年12月),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为3类噪声标准适用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理,项目废 水、废气、噪声、固废经相应的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均在可接受范围内。
8、项目周围无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无名胜风景、自然保护区等,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综上所述,项目用地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选址合理可行。4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三线一单 ”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 入负面清单 ”,广东省三线一单平台上,本规划区所在管控区截图见附图11至附 图16,本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见下表1- 1。表1-1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类别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区域布局管
9、控要求优先保护生态空间,保育生态功能。推 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新建化学制 浆、电镀、印染、鞣革等项目入园集中 管理。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新建项目 需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推广应用低 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 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 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新区上 栅大晖厂房 1 栋,不涉及化学 制浆、电镀、印染、鞣革等。 所在区域属于环境质量达标 区,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周边 环境质量产生影响较小。本项 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不涉及挥 发性有机物。符合能源利用要求积极发展先进核电、海上风电、天然气 发电等清洁能源,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 与低碳清洁能
10、源比例,建立现代化能源 体系。贯彻落实“节水优先 ”方针,实本项目生产过程仅消耗电能 和自来水,不涉及自然岸线的 开发,所使用的厂房符合地方 用地规划。符合3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工业节 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 造,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强化自然岸线 保护,优化岸线开发利用格局,建立岸 线分类管控和长效管护机制,规范岸线 开发秩序。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 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要 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重点污染物 排放总量指标优先向重大发展平台、重 点建设项目、重点工业园区、战略性产 业集群倾斜。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
11、指标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 区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重点污染 物实施减量替代。加大工业园区污染治 理力度,加快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 配套工程建设,建立健全配套管理政策 和市场化运行机制,确保园区污水稳定 达标排放。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超过重 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的区域,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 水,污水纳入珠海海源再生水 有限公司北区水质净化厂处 理,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颗粒 物,经有效处理后排放,固废 均能妥善处置。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加强东江、西江、北江和韩江等供水通 道干流沿岸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备用水 源
12、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地表水、地下水 和土壤污染风险协同防控。重点加强环 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全省环境风 险源在线监控预警系统,强化化工企业、 涉重金属行业、工业园区和尾矿库等重 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控。提升危 险废物监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推 进全过程跟踪管理;健全危险废物收集 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 优化。本项目不位于东江、西江、北 江和韩江等供水通道干流沿 岸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备用水 源环境风险防控地区。危废设 置有符合规范的贮存场所,并 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 处置。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较 小,本评价提出了一系列风险 防范和应急措施,企业在做好 各项措施的情况下,风险
13、可 控。符合(2)与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的通知(珠府(202138 号),项目所在地属于-香洲区唐家湾镇重点管控单元(ZH44040220013),单元各项管控要求详见下表。表1-2 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类别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区域布局管控要求1- 1.【产业/鼓励引导类】鼓励工业用地集中布局 于金鼎工业片区和科创海岸片区等工业集聚区 内,现状零散的一般性加工工业和村级工业规划 期内逐步向工业片区内集中,重点以集成电路、 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1-2.
14、【生态/禁止类】单元内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关 于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 指导意见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原则上 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 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 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高 新区上栅大晖厂房 1 栋,项目占地属于工 业用地,不涉及生态 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 区,不涉及畜禽养殖 场、养殖小区;项目 所用原辅材料不涉及 VOCS ,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4坏的 8 类有限人为活动。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 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 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
15、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 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1-4.【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 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 经营活动。1-5.【生态/综合类】珠海高新凤凰山地方级自然 保护区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管控。 1-6.【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 管控区内强化达标监管,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 业提标改造。1-7.【其他/禁止类】禁止在单元区域内建设畜禽 养殖场、养殖小区。能源资源利用要求2- 1.【其它/限制类】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 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2-2.【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
16、发利用控制、 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 约束。项目不开采取水,用 水由市政管道统一供 给,本项目无生产废 水产生,生活污水排 污珠海海源再生水有 限公司北区水质净化 厂进行处理。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3- 1.【水/鼓励引导类】新建住宅项目、城中旧村 改造、 旧工业厂房改造项目要实现管网雨污分 流,着力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3-2.【水/鼓励引导类】综合采取控源截污、内源 治理、生态修复、活水循环等措施,清理整治东 岸排洪渠和鸡山排洪渠黑臭水体沿岸排污口及 沿岸垃圾、水面漂浮物、河床底泥。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 市政污水管网进去珠 海海源再生水有限公 司北区水
17、质净化厂。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4- 1.【水/综合类】香洲水质净化厂、吉大水质净 化厂、北区污水处理厂、前山水质净化厂应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4- 1.【水/综合类】北区水质净化厂和一体化生活 污水处理设施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 接排入水体。建设单位需按报告建 议设置完善的事故风 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 求。符合s 、与相关环保法规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参照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其中与本项目相关的规定如下: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指出: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 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
18、深度治理。开展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 VOCs物质 储排查,深化重点行业 VOCs排放基数调查,系统握工业源 VOCs产生、处理、 排放及分布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实施 VOCs精细化管理。在石化、化工、包装 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 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大力推进低 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含量5限值质量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枯剂等 项目。严格实施 VOCs排放企业分级管控,全面推进涉 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 开展中小型企业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评估,强化对企业涉 VO
19、Cs 生产车间/工序废气的收集管理,推动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工业园 区、企业集群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喷涂中心(共性工厂) 、活性炭集中 再生中心,实现 VOCs集中高效处理。开展无组织排放源排查,加强含 VOCs 物 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深入推进泄漏检测与修复 (LDAR)工作。 深化工业炉窑和锅炉排放治理。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2022 年底前全省长流程 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25 年底前全省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石化、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依法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 限值。严格实施工业炉窑分级管控,全面推动 B 级以下企业工
20、业炉窑的清洁低 碳化改造、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全过程无组织排放管控。逐步开展天然气锅 炉低氨燃烧改造。加强 10 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及重点工业窑炉的在线监测联 网管控。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禁止使用劣质燃料或掺烧垃圾、工业固废等。本项目从事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不属于石化、化工、包装印剧、工业 涂装等排放 VOCs 的重点行业,原辅材料不涉及 VOCs排放,废气排放情况能满 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因此,本项目与关于印发 的通知 (粤环(2021 10 号) 相符。2)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开展臭氧污梁防控攻关攻坚:按照省工作部署,建立省市联
21、动的大气污染源 排放清单管理机制,推进清单编制与更新工作常态化。针对臭氧形成的两项重要 前体物一一挥发性有机物(VOCs) 和氮氧化物(NOx化分阶段改善目标和治污项 目,在污染防控上做到时间精准、空间精准、行业精准和措施精准,推进 VOCs 与 NOx 协同控制。强化臭氧污染天气应对,逐步扩大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应急减排的实施范围,完善差异化精准管控机制。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产品原辅材料 替代,严格执行国家产品 VOCs 含量限值和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原则上禁止新 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原辅材料项目。实施涉 VOCs 排放企业深度治理,落实
22、建设项目VOCs 削减替代制度,重点推进炼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6制鞋、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 VOCs 减排。加强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指导企 业使用适宜高效治理技术,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实 施涉 VOC 排放企业分级和清单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涉 VOCs 排放企业分级管理台账。强化水污梁源头减排。加强涉水企业污水排放监管与循环利用,推进高耗水 行业实施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强化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山工业园、航空航天 产业园区等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质分类处理,积极创建“污水零直排区” 。加强纺织、印染、化工等行业清洁化改造。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3、不属于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 “十四五”规划中的重点行业。本项目不涉及 VOCs 排放。项目不属于高耗水 行业,本项目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珠海海源再生水有 限公司北区水质净化厂处理后排放;堆场洒水这部分水蒸发或存于原料和产品 中,无废水排放;道路降尘用水全部蒸发;生产用水经沉淀池+泥浆罐絮凝处理后 回用于滚筒筛工序,满足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加强涉水企业污水排放监管与循环利用要求。3)与关于广东省 2021年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办2021158号根据关于广东省 2021 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 办函20
24、2158 号),大气 PM 要达 25 微克/立方米,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标 准要求。水质方面重点攻坚 20 个国考水质断面,保障县级以上集中式水源地水 质稳定达标。深入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染、农村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 地下水污染、港口船舶污染等治理,并巩固提升饮用水源保护、水环境水生态协 同管理、重点流域协同治理水平。各地制定、实施低 VOCs 替代计划,制定省 重点涉 VOCs 行业企业清单、治理指引和分级管理规则;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 调查成果集成,开展典型行业用地及周边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工业污染 源、农业面源、生活垃圾污染源防治。同时,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稳步推进农用
25、地分类管理,严防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新区上栅大晖厂房 1 栋,根据2020 年珠海市环境质 量状况可知,珠海市 2020 年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为 19 微克/立方米,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标准要求;项目纳污水体为金星门水道海域,根据第三章72 、水环境可知,除无机氮超标外,其余指标均能满足海水第三类水质要求金星 门水道海域水环境质量满足海水水质标准(GB3097- 1997 第三类标准;项目 所在地区域属于珠海海源再生水有限公司北区水质净化厂厂纳污范围,生活污水 通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珠海海源再生水有限公司北区水质净化厂厂处理后 排放,珠海海源再生水有限
26、公司北区水质净化厂厂工程可削减其服务区域内排入 金星门水道海域大量的有机污染物,改善周边的水环境质量;振动筛工序、螺旋 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喷雾降尘处理,且进行半密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原料库、 成品库物料堆存扬尘经喷雾降尘处理,作无组织排放;生产线物料上料、运输过 程经喷雾降尘处理,作无组织排放;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规划用地许可证可知,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农用耕地;项目生产车间和危废间进行地面 硬化且采取防渗漏措施,即使泄漏,可通过设置的防泄漏托盘进行收集,不会影响土壤环境。因此,本项目符合关于广东省 2021 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8二、建设项目工程分
27、析建设内容一、项目基本情况珠海市金鼎锦石沙石场洗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租赁长江物业管理(珠 海)有限公司位于上栅生晖大街 18 号土地进行生产,位于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 上柵生 晖大街 18 号 1 单元 102 号厂房一楼 108 ,所在地经纬度 为(经度 1133130.936 ,纬度 2223 16.332 ),总占地面积为 2000 平方米,本项目主要从事加工水洗砂 2 万 t/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并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0 年 11 月 5 日修订,2021 年 1 月 1 日实施)有
28、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二十七、非 金属矿物制品业的“60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309 ”中的“其他 ”类别,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概况及工程内容1 、项目建设工程组成表2-1 项目建设工程组成情况一览表工程类别工程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生产区占地面积 700m2 ,建筑面积 700m2 ,主要用于水洗砂的生产,设有破碎机、滚筒筛、小滚筒筛、上料机、抓斗 机、搅拌机及传送带等设备。储运工程成品堆放区占地面积 200m2 ,建筑面积 200m2 ,用于产品储存原料堆放区占地面积 300m2 ,建筑面积 300m2 ,用于原材料储存压滤泥土堆放区占地面积 200m2 ,建筑面积 200m2
29、,用于压滤泥土暂存辅助工程办公区占地面积 200m2 ,建筑面积 200m2沉淀池及清水池占地面积 300m2 ,建筑面积 300m2公用工程供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供电由市政电网供应,不设置备用发电机环保工程废水处理措施破碎及筛分工序喷淋用水全部蒸发道路降尘用水全部蒸发生产用水经沉淀池+泥浆罐絮凝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珠海海源再 生水有限公司北区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废气处理措施振动筛工序、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喷雾降尘处理, 且进行半密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原料库、成品库物料堆存扬尘经喷雾降尘处理,作无组9织排放生产线物料上料、运输过程经喷雾降尘处理,作无组织 排放
30、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通过 专用油烟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噪声控制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进行消 音、隔音和减振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固废处 理措施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体 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泥饼在泥饼暂存区(面积约 200 平方米) 暂存后外售制砖厂制砖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东北侧,面积 10平方米,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交由有资质危险废物单位处置2 、项目产品方案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产品方案见下表。表 2-2 项目产品方案序号产品名称产品规模单位备注1水洗砂2万吨/年水洗砂成分(7% 水、90%砂、3%泥)3
31、 、项目原辅材料及年用量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及其年用量见下表。表2-3 项目原辅材料及年用量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年用量(吨)形态最大贮存量(吨)贮存位置1泥沙(5%水60%砂 35% 泥)18000固态10000原料堆放区2泥羔(5%水40%砂 55% 泥)18000固态10000原料堆放区3絮凝剂1.5固态0.5原料堆放区4润滑油2液态0.5原料堆放区4 、项目生产设备表 2-4 项目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生产设备名称单位设备数量备注1破碎机台1破碎2滚筒筛台1筛分3小滚筒筛台1二次筛分4上料机台1上料105抓斗机台1/6搅拌机台1物料搅拌7脱水筛台1/8压滤机台8污水处理9泥
32、浆罐个110三级沉淀池个111清水池个15 、项目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员工人数为15人,厂区提供食宿,约10人在厂区食宿。全年工作300天,二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6 、项目给、排水情况(1)给水本项目用水主要包括生活用水、堆场洒水用水、喷淋用水、道路降尘用水及生产用水。生活用水:生活用水量按照广东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第 3 部分:生活 (DB44/T1461.2-2021)不食宿员工用水按先进值 10m3/a 人计,食宿员工用水按先进 值 15m3/a 人计,本项目约 10 人在厂区食宿,5 人不在厂区食宿,则本项目生活用水为 275m3/a(0.917m3/d)
33、。堆场洒水:项目设置原料堆场及成品堆场,堆料区面积合计约 500m2 ,为了 控制堆场风力扬尘,本环评要求企业晴天时对原料堆场洒水,生产现场及堆场进 行硬化,喷洒应覆盖全部原料堆场和产品堆场,原料堆场并设置围挡和搭建雨棚, 保证物料不漏天堆放,企业要求每天对堆料场地洒水 23 次,每平方米用水量 0.6L ,按每天洒水 3 次计算,则堆场洒水用水量为 0.9m3/d,270m3/a,这部分水全部蒸发,无废水产生。道路降尘用水:项目道路面积约 100m2 ,本项目拟在晴天进行道路洒水降尘, 每天洒水 2 次,按平均 2L/m 次。本项目工作日为 300 天,非雨天按 200 天计算,则道路洒水抑
34、尘用水量为 0.4m/d ,80m/a ,这部分水全部蒸发,无废水产生。生产用水: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2021)第 2 部分:工业 表 1 工业用水定额表-非金属矿采选业-土砂石开采先进值,0.38m/t 产品,本项目 年产水洗砂 20000 吨/年,洗砂用水量为 7600m/a(25.33m/d)。原料中水含量为5% ,原料带入水 1800m/a(6m/a)。水洗砂成品脱水后含水率约为 7% ,即约有114.667t/d (1400t/a)水进入成品中,洗砂过程约有 1%的水被损耗蒸发,损耗量为 0.313t/d (93.9t/a) ,即剩余 26.36t/d (7
35、906. 1t/a) 洗砂废水排入沉淀池中,经沉淀后, 采用泥浆罐絮凝处理后,储存于清水池,回用于滚筒筛工序,不外排,处理后由 带式压滤机进行压滤,压滤后的清水回用于生产,产生的泥饼含水率约为 20% , 则有 13t/d(3900t/a) 水进入泥饼中,剩余的回用水约为 13.36t/d (4006. 1t/a),故项目洗砂过程新鲜用水量为 11.97t/d (2193.9t/a)。喷淋用水:为了减少工程运行时粉尘排放量,评价建议项目在破碎机、筛分 机均设置喷雾除尘喷头。喷雾除尘喷头的喷水速率约为 120L/h,每天工作 8 小时, 则破碎、粉碎工序喷淋用水量为 0.96m3/d(288m3
36、/a),该部分废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2)排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及泥浆罐处理后 回用生产,不外排;生产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珠海海源再生水有限公司北区水质净化厂处理。11.9726.3513泥饼6原料带入 堆场洒水 生活用水 三级化粪池 道路降尘用水 喷淋用水生产用水损耗 0.092珠海海源再 生水有限公 司北区水质 净化厂0.8250.917 0.825损耗 0.90.9新鲜水 15.147 损耗 0.40.4损耗 0.960.96成品损耗 0.313 4.667沉淀池+泥浆 罐+压滤回用 13.36 12图2-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d)7 、
37、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及四至情况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新区上栅大晖厂房 1 栋,占地面积 2000 平方 米,单层,主要包括压榨泥土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原料堆放区、生产区、沉淀池及清水池、设备维修区以及危废暂存间。四至情况:本项目选址于珠海市高新区上栅大晖厂房 1 栋,项目西面、南面 为空地,东面为道路及无名厂房,北面为闲置厂房。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 1, 本项目四置图详见附图 2 ,本项目周边环境图详见附图 3 ,项目所在厂区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4。13工艺 流程 和产 排污环节本项目主要从事加工水洗砂 2 万 t/a ,工艺流程图详见下图。图 2-2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简述:(
38、1)原料堆场:原料(外购的建筑工程的废及石场的石料经卡车运送至原料 堆场,在原料堆场中堆存,本工序主要污染物为原料储存、运输过程及堆场产生 的无组织排放粉尘。原料进入提升斗后,通过喷淋将原料浸湿,项目生产全程为湿法作业。(2)抓斗、上料、筛分:原料通过抓斗机送入上料机口进入滚筒筛,将粒径 较粗的原料筛分出去,筛上物进入破碎机进行原料破碎,筛下物进入搅拌机。筛分过程采用加水湿法作业。(3)破碎:筛分出粒径较大的筛上物进入破碎机进行原料破碎,破碎后的物 料再进入小滚筒筛进一行筛分,筛分出的筛上物再回到破碎机进行破碎,筛下物进入脱水筛进行筛分。(4)脱水:搅拌后物料及小滚筒筛筛分的物料进入脱水筛进行
39、废水和砂分离,脱水后的砂最后由输送皮带运至成品堆场。工艺流程说明:14(5)水处理系统:本项目洗砂废水先经截流沟收集排入三级沉淀池,经沉淀 后进入泥浆沉淀罐,泥浆沉淀罐经絮凝后浆水分离,分离出的废水进入清水池回用于生产过程。在此工序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泥浆。(6)泥浆处置系统: 泥浆罐及沉淀池定时进行清掏,清掏出来的泥浆经过收 集后由压滤机进行压滤,压滤后的泥饼外售给相关单位,压滤产生的压滤液回到三级沉淀池内。在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如下所列:废水: 生活污水、堆场洒水(不外排)、道路降尘用水(不外排)、喷淋用水(不外排)生产废水 (不外排);废气: 振动筛工序、破碎工序中产生的颗粒物、原料
40、库、成品库物料堆存扬尘、生产线物料上料运输过程扬尘、食堂油烟;噪声:设备运行噪声;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泥饼、危险废物。与项 目有 关的 原有 环境 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原有环境污染问题。15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 环境 质量现状1 、大气环境根据关于印发和 的通知(珠环2011357 号),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属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 2018年第 29 号)二级标准,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见附图 6。达标区判定本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根据 HJ2.2-2018 第 6.2.1. 1
41、条“项目所在区 域达标判定,优先选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 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公告中的数据或结论 ”。本次评价选用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发 布 的 2023 年 5 月 发 布 的 的 2022 年 珠 海 市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 , 珠 海 市2022 年环境空气质量情况见下表。表 3-1 2022 年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 (g/m3)标准值 (g/m3)占标率 %达标 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86013.33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194047.50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307042.86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17354
42、8.57达标CO第 95 百分位数日平均浓度/mg/m30.8420.0达标O3第 90 百分位数日最大 8 小时平均浓 度160160100.0达标由上表统计结果可知,2022 年珠海市六个环境空气基本因子均达到了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 2018 年第 29 号)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区。2 、水环境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依托珠海海源再生水有限公司北区水质净化厂处理,属于间接排放。本项目属于珠海海源再生水有限公司北区水质净化厂纳污范围,生活污水经16珠海海源再生水有限公司北区水质净化厂处理后,尾水最终排入金星门水道海域。 根据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办201129 号),金星门水道海域水 质目标为三类海水,水环境质量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 1997)三类标准(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图见附图 7)。为了进一步了解金星门海域的水质现状,本报告引用 2022 年 4 月2022 年 10月金星门海域监测结果,监测结果详见下表。表3-2 金星门海域水质环境现状监测统计结果一览表检测项目监测结果(单位:mg/L ,注明者除外)执行标准是否 达标2022 年 4 月2022 年 7 月2022 年 10 月海水水质标准 (GB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