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吉宽汽车隔音隔热垫生产线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docx

上传人:山*** 文档编号:96516762 上传时间:2023-12-16 格式:DOCX 页数:226 大小:847.7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成都吉宽汽车隔音隔热垫生产线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26页
成都吉宽汽车隔音隔热垫生产线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成都吉宽汽车隔音隔热垫生产线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成都吉宽汽车隔音隔热垫生产线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docx(22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成都吉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隔音隔热垫生产线项目 (重新报批)项目代码2112-510112-04-01-63539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四川 省 成都 市 龙泉驿 区 车城东四路 233 号 (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街道) 地理坐标( 104 度 13 分 4.274 秒, 30 度 32 分 21.75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4 泡沫塑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53 、塑料制品业 292-其他 (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 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团新建 (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

2、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团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 部门 (选 填)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川投资备【2112-510112-04-01-635390】 FGQB-0717 号总投资 (万元)170环保投资 (万元)53.5环保投资占比(%)31.47施工工期2022 年 9 月2022 年 10 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是: 用地 (用海)面积 (m2 )1425m2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试行) ,本项目不 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芘、氰化物、氯气,无需开

3、展大气专项评价;项目 废水依托厂区预处理池间接排放,无需开展地表水专项评价;项目不涉及取水工程,无需 开展生态专项评价;项目有毒有害物质MDI (占B料50%) 厂区最大存储量为1.5t/a ,超过 临界量0.5t/a ,需开展风险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文件名称:龙泉驿区城市总体规划 (2014-2020年) ;审批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及文号:关于的批复(成府函【2015】 57号)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1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机关:成都市环境保护局 (现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环境影

4、响报告书审查意 见的函, (成环建函【2011】25号)2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规划 (南区)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1 报告审批机关: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 (南区)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有关意见的函, (成环评函【2019】20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与龙泉驿区城市总体规划 (2014-2020)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都经济开发区车城东四路 233 号,租赁成都超维伯恩汽 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1#厂房约 1425m2 建设汽车隔音隔热垫生产线。根据成都超维伯恩 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提

5、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地字第 510112201720016 (工) 号) ,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龙泉驿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要求。2 、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 (南区) 符合性分析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是成都市战略功能区规划确定的 13 个市级战略功能区 之一,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面积约 161 平方公里,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北区62 平方 公里,南区99 平方公里,包括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其扩展区范围。本项目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都经济开发区车城东四路 233 号,属于成都市汽车产业 综合功能区 (南区) 范围内,以下重点分析与成都市汽车

6、产业综合功能区 (南区) 规划符 合性。(1) 规划范围西至四环路外侧 500 生态绿线、龙泉驿区界,北至区域规划建设用地北边界,南至龙 泉驿区界,东至龙泉山麓、龙泉山功能区边界。(2) 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本项目租赁成都超维伯恩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1#厂房 1425m2 从事项目生产。根 据成都超维伯恩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厂房不动产权证 (川 (2017) 龙泉驿区不 动产权第 0024450 号) ,项目宗地位于车城东四路以东、车城东三路以北,土地用途为工 业用地。项目用地符合龙泉驿区用地规划,用地合法。(3) 与园区产业定位符合性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是以整车研发、生产、关键

7、零部件制造为主,配套汽车商 贸、会展、娱乐相关产业的成都国际汽车城。规划实施 5 年以上,并已形成汽车及零部件 制造、工程机械制造、汽车商贸、会展、居住服务配套等相关产业。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 (南区) 重点发展整车研发、生产、关键零部件制造、 居住服务配套。项目属于汽车隔音隔热垫生产线项目,产品应用于汽车发动机舱盖、汽车驾驶舱、汽 车外轮毂,符合园区产业定位。(4) 与园区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2 根据园区规划及跟踪评价,本项目与其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 1-1 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 (南区)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项 目类 别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情况环 境

8、 准 入 负 面 清 单禁 止 类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 (南区) 环境影响跟踪 评价报告书 (成环评函201920 号) 1 、应禁止在本次评价提出的七大禁止建设区内开展相应 环境管控要求提及的内容。禁止引入的化工项目:制浆 造纸业,主要指含制浆的造纸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 制造业,包括: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中的精炼 石油产品的制造、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人造原油生 产、炼焦、核燃料加工等;肥料制造业中的合成氨工业 的氮肥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中的合成塑料、合成橡胶、 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医药制造业中的化学原药药品制 剂制造、化学纤维制造业中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合成纤维制

9、造。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7) 本项目生 产 汽 车 隔 音 隔 热 垫 , 属 于 C3670 汽 车零 部件及配件 制 造,不属于规划环评提出的七 大禁止建设区内开展相应环境 管控要求提及的内容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 (南区) 环境影响跟踪 评价报告书 (成环评函201920 号) 2 、鉴于区域 PM10 年均浓度超标,在 PM10 未达到区域环 境目标之前,经开区禁止新引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玻璃 制造 (特指熔炼生产工艺) 、石墨制造、炭素制造、玄武 岩纤维制造项目) 。四川天府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办环评 2018585 号) 3 、产业

10、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及 (2013 年 修正) 中的淘汰类,全部列入本类,涉及的产业项目禁止 新建和投资,现有企业 3-5 年内关闭退出。本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中允许类。不属于目录中淘 汰类产业四川天府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办环评 2018585 号) 4 、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及 (2013 年修正) 鼓励、限制类的产业,但不符合该片区以发展高 档次、提升型产业为主的功能定位的全部列入本类,涉及 的产业项目禁止新建和投资,现有企业 3-5 年内关闭退出。本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中允许类。符合园区产业定 位四川天府新区总体规划

11、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办环评 2018585 号) 5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及 (2013 年 修正) 未全部列入的产业,不符合该片区以发展高档次、 提升型产业为主的功能定位的全部列入本类,涉及的产业 项目禁止新建和投资,现有企业 3-5 年内关闭退出。针对 “C 制造业,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含发酵工艺项 目) 、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石油化工、天然气 化工、合成氨、炸药及火工产品项目) 、29 橡胶和塑料制 品业 (合成塑料、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项目) 、 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混凝土、石灰、石膏制造项目) ”, 禁止在该片区新建和投

12、资此类产业项目,现有此类企业 3-5 年关闭退出。本项目为汽车隔音隔热垫生产 项目,属于 C3670 汽车零部件 及配件制造项目,为允许类。 不属于禁止类产业。四川天府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办环评 2018585 号) 6 、不得采用国家和四川省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的工艺、 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 项目。本项目不使用国家及四川省淘 汰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 设备。7 、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负面清单) (2018 年版) 中禁止外商投资领域。本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项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 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

13、201777 号) 8 、城镇人口密集区禁止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不属于 城镇人口密集区,且本项目不 属于危化品生产企业 3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2014-2017 年) 的通知 (成府发20148 号) 9 、淘汰无溶剂回收设施的干洗设备,300 吨/年以下的传 统油墨生产装置,所有无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回收 (净化) 设施的涂料、胶黏剂和油墨等生产装置;取缔汽车维修等 修理行业的露天喷涂作业和含苯类溶剂型油墨生产。本项目不属于油墨、涂料和胶 粘剂生产企业环 境 准 入 负 面 清 单限 制 类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 (南区) 环境影

14、响跟踪 评价报告书 (成环评函201920 号) 1 、应限制在本次评价提出的限制建设区内开展相应环境 管控要求提及的内容。功能区限制类空间主要涉及地下水限制开采区, 目前暂未划定管控范围。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开采,符合管控要求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 (南区) 环境影响跟踪 评价报告书 (成环评函201920 号) 2 、入驻汽车整车制造汽车制造业 (涂装) 清洁生产指标 体系耗新鲜水量及废水产生量指标应达到清洁生产一级 水平。本项目不属于整车制造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 (南区) 环境影响跟踪 评价报告书 (成环评函201920 号) 3 、从严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涉磷行业的项目建设

15、,区 内引入涉磷企业总磷总量需要倍量替代。本项目不属于涉磷项目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 (南区) 环境影响跟踪 评价报告书 (成环评函201920 号) 4 、从严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涉重行业的项目建设,禁 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汞、镉、铅、铬、砷排放量的建 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涉重项目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 (南区) 环境影响跟踪 评价报告书 (成环评函201920 号) 5 、鉴于区域 PM10 年均浓度超标,在 PM10 未达到区域环 境目标之前,经开区现有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限制单纯扩能 改造,现有的企业在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条件允许进行 改、扩建。本项目不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 业四

16、川天府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办环评 2018585 号) 6 、指导目录 中的限制类,除去已列入禁止类的,全 部列入本类,涉及的产业项目 (企业) 须在生产工艺、规 模 (或产量) 、区位 (或范围) 、清洁生产水平、环保措 施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地方管控要求。本项目不属于指导目录中限制 类项目四川天府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办环评 2018585 号) 7 、针对“C 制造业,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新建项目清洁 生产水平需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现有此类企业 3-5 年内整 改达标。本项目生产汽车隔音隔热垫, 属于 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 制造,项目涉及的发泡工艺属

17、 于制造业中的C2924 泡沫塑料 制造,均不属于 34 通用设备制造业四川天府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办环评 2018585 号) 8、针对“C 制造业,35 专用设备制造业和 36 汽车制造业”, 新建项目以高端设备制造为主,该类项日清洁生产水平须 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土地投资强度200 万元/亩,万元 工业增加值用水量9m/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能耗 0.5t 标煤/万元,COD 排放强度0.06kg/万元,氨氮排放 强度0.005kg/万元。现有此类企业 3-5 年内整改达标或关 闭退出。本项目生产汽车隔音隔热垫, 属于 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 制造,项目涉及的发泡工艺属

18、 于 C2924 泡沫塑料制造,均不 属于 35 专用设备制造业;项目租赁超维伯恩现有厂房 1425m2 ,年耗水量为 211.2t , 电能消耗 7.8 万度,项目建成后年产值达到 2200 万元,据此 计算得 COD 排放强度为0.041kg/万元,氨氮排放强度为 0.00405kg/万元。四川天府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办环评 2018585 号) 本项目不属于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 9、针对“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4 电力、 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该类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清洁 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二级以上水平,现有此类企业 3-5 年 内整改

19、达标。成都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成府发20177 号) 10 、加快淘汰不符合产业准入政策、环境污染重、不能实 现稳定达标排放的落后和过剩产能 (以建材、化工、纺织、 印染、造纸和皮革制造等行业为重点) 。严格控制钢铁、 水泥、平板玻璃、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的高污染 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成都市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 (成办函 201873 号) 11、严格限制引进和审批新建涉及喷漆工艺家具制造 (木 制品加工) 生产项目 (使用粉末喷涂、水性涂料、 UV 涂 料以及进入共享喷涂中心除外) 。本项目不属于家具制造生产项 目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

20、功能区规划 (南区) 规划要求,满足规划环境影响措施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 析1、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6月30日发布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成府发20218号) 文件、关于印发和项 目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 (试行) 的通知 (川环办函2021469号) 和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成都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2年版) ,本项目与其符合性 分析如下。根据与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成都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2 年版) ,本项目与生态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依次如下:1) 与全

21、市总体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全市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 1-2 与全市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表市域总体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成都市1.坚持绿色发展。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力优 化调整产业结构,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鼓 励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2.协同减污降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并推进其绿色转型,对现存企业执行最严格排放 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加大能源结构调整,逐步 优化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3.提高清洁能源占比。加大交通运输结构调整,鼓 励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大货运“公转铁”运输比 例。 4.提升产业能级。对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装备

22、制 造、新型材料、食品饮料、生物医药等产业执行 最严格的资源环境绩效要求,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加快 GDP 贡献小、污染排放强度大的产业如建 材、家具等产业转型升级。优化涉危涉化产业布 局,严控环境风险,保障人居安全。 5. 降低工业消耗。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达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龙泉驿区属环境质量不达标区,项目将按照成都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相关要求,控制废气污染物的排放。项目废水排入芦溪河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1/2311-2016) 标准限 值。项目对危险废物将采取 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 别排放限值,落实挥

23、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中相 关管控要求。本项目VOCs产生于发泡和符合 5 到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染能耗物耗 水耗指标对应满足国家级、省级生态工业园或更 高要求等。 6.强化“三水”统筹。优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 境“三水”统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严控引入水资源消耗大和水污染排放大的产业。 7.从严标准执行。全域执行岷沱江污染物排放标准 及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域执行大 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域落实挥发性有机物 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特别控制要求。 8.建立完善全过程污染土壤环境管理体系。严格执 行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场地调查评估、风险管控 和修复制度,完善建设

24、用地管理、准入、退出等 监管流程,健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合理确定土 地用途。热压工序,低压发泡工序采 取全封闭负压收集,高压发 泡工序采用全密闭设备,取 模工序 VOCs通过集气罩+ 全包围软帘收集,热压工序 设置全包围可伸缩集气罩,最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 箱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对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已设置管理制度和规程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有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在严格落实环保对策及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符合成都市“三线一单”总体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本项目符合全市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2) 与全市环境管控单元总体生态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成都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2

25、 年版) 中全市环境 管控单元查询索引表,本项目查询结果如下表:表 1-3 项目涉及到的环境管控单元一览表环境管控 单元编码管控单元名称管控类型区域特点该单元下环境要素细类ZH510112 20002成都市汽车产 业综合功能区 规划 (南区)工业重点 管控单元1 、本单位为龙泉驿区工业重 点管控单元,为成都市汽车产 业综合功能区规划 (南区) , 临近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 2 、园区重点发展汽车整车以 及配套零部件制造产业; 3 、配套污水厂尾水排入岷江 流域 (陡沟河、芦溪河) 。1 、生态一般管控区; 2、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 区; 3、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 区; 4 、农用地优先保护

26、区、建设 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 5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水资 源一般管控区。本项目位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 (南区) ,管控类型属于工业重点管控单 元 (管控单元名称: 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 能 区规划 (南 区) ; 管控单元编号: ZH51011220002) ,执行成都市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分析如下。表 1-4 与成都市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管控类型普适性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 合维度清单编制 要求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 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行业准入条件 的项目以及列入产业结构指导目录禁止 类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项目。(

27、2) 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 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现有上 述项目可进行节能环保等升级改造,但 必须满足区域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要 求。(3)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 1 公里范围内新 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4)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 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 染项目。(1) 本项目为汽车隔音隔 热垫生产线项目,为产业结 构指导目录允许类,符合成 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 南区准入条件。(2) 本项目不属于石油化 工、煤化工、涉磷、造纸、 印染、制革等项目,且未建 设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 岸线 1km 范围内。(3) 本项

28、目所在园区不属 于化工园区,本项目不属于 化工项目。(4) 本项目位于经开区车符合 6 (5)禁止生产高 VOCs 含量有机溶剂型 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的新、扩建项目。(6) 禁止新建、扩建使用燃煤设施的工 业项目。(7) 禁止在本市规划已确定的通风廊道 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大气污染 物的工业项目。(8) 绕城高速公路 (G4202) 以内禁止 新建、扩建混凝土 (砂浆) 、沥青搅拌 站。(9) 绕城高速公路 (G4202) 以内区域, 禁止新建大型物流基地、物流集散中心 或者商品批发市场。城东四路,位于成都市汽车 产业综合功能区 (南区) , 属于合规园区。(5) 本项目不属于生产高 V

29、OCs 含量有机溶剂型涂 料、油墨和胶黏剂的新、扩 建项目。(6) 本项目不使用燃煤设 施。(7) 本项目位于龙泉山西 侧,项目周边通风廊道主要 位于龙泉山东侧区域,本项 目不在通风廊道区域内。(8) 本项目不属于混凝土 (砂浆)、沥青搅拌站项目。(9) 本项目不属于新建大 型物流基地、物流集散中心 或者商品批发市场项目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换(1) 严控列入产业结构指导目录限制类 行业的项目。(2) 控制水泥、平板玻璃、 日用玻璃、 涂料、铸造、砖瓦等行业产能。(3) 严控列入国家产能过剩的项目,继 续化解过剩产能,严禁钢铁、水泥、 电 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 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

30、施等量或减量置。(1)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 指导目录允许类(2) 本项目不属于水泥、 平板玻璃、日用玻璃、涂料、 铸造、砖瓦等行业(3) 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 剩项目符合不符合空 间布局要 求活动的 退出要求(1) 现有属于禁止引入产业门类的企 业,原则上限制发展,污染物排放只降 不增,允许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 水平为目的的改建,引导企业结合产业 升级等适时搬迁。(2) 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 鼓励现有工业项目、化工项目分别搬入 工业集聚区、化工产业集聚区。(3) 工业生产中可能产生恶臭气体但未 按要求设置合理防护距离的排污单位, 引导企业适时搬迁。(4)建立发现一起,整治一起长效机

31、制, 实现“散乱污”经营主体动态清零。(1)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符合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 功能区 (南区) 产业定位。(2) 本项目选址于龙泉驿 区成都经济开发区车城东 四路 233 号,属于成都市汽 车产业综合功能区 (南区) 范围内。(3) 项目以生产车间为起 测点划定 50m 卫生防护距 离,目前防护距离内无住宅 小区、医院、学校等敏感点 及医药、食品等生产企业。(4) 本项目不属于“散乱 污”经营主体。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1) 污水收集处理率达 100%;排放标 准根据流域及其水质现状等提出相应标 准。岷江、沱江流域现有及扩建工业园 区污水处理厂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

32、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1/2311-2016) 。(2) 加快推进钢铁、平板玻璃、水泥等 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涉挥 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深度治理。(3) 推广低 (无) VOCs 含量原辅材料。 进一步提高木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 医药化工等行业低 VOCs 原辅材料替代 率。(4) 全面推进在用锅炉提标改造,按期 执行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1/2672-2020) 要求。(1) 本项目依托厂区已建 预处理池,依托设施已建成 且运行良好,废水处理后排 入芦溪河污水处理厂,该污 水处理厂现执行四川省岷 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DB51/2311-2016)

33、 。 (2) 本项目不属于钢铁、 平板玻璃、水泥等重点行 业。(3) VOCs 产生于发泡和 热压工序,低压发泡工序采 取全封闭负压收集,高压发 泡工序采用全密闭设备,取 模工序 VOCs通过集气罩+ 全包围软帘收集,热压工序 设置全包围可伸缩集气罩, 最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 箱处理后有组织排放,能做符合 7 到达标排放。(4) 本项目不建设锅炉。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参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 (环办环评 202036 号) 执行。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重点 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 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 环评202036 号) ,严 格执行区域削减要求,建设 单位是控

34、制污染物排放的 责任主体,环评报告中对所 排放污染物总量进行核算 等符合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严格执行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 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运营期废水执行污水 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 表 4 所列 三级标准 (氨氮、总磷执行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 质标准(GB/T 31962-2015) 表 1 中 B 级标准) ;废气 中 VOCs 执行四川省固定 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标准 (DB51/2377-2017) 中表 3 及表 5 排放标准;厂界噪声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 放标准 (GB12348-2008) 3 类区域标准;一般工业固 体废

35、物采用库房、包装工具 (罐、桶、包装袋等)贮存, 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 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 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 (GB18597-2001) 及 2013 年修改单符合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1) 电子信息行业、汽车制造行业应分 别参考执行成都市电子信息行业资源环 境绩效指标、汽车制造行业资源环境绩 效指标。(2) 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处置率达 100% ,危险废物处置率达 100%。(3) 推进老旧燃气锅炉和成型生物质锅 炉低氮燃烧改造或改电工作。(4) 推进低 (无) VOCs 含量源头替代。 聚焦工业和服务业、溶剂使用源等 VOCs 重点来源,

36、出台源头替代实施方案,重 点推广水性、高固含量、无溶剂、低 VOCs 含量型的涂料、胶粘剂和油墨产品的生 产。推进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等 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1) 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 件制造企业。(2) 项目能做到工业固体 废弃物利用处置率达 100% ,危险废物处置率达 100%。(3) 项目不建设锅炉 (4) VOCs 产生于发泡和 热压工序,低压发泡工序采 取全封闭负压收集,高压发 泡脱模工序设置集气罩+ 全包围软帘;热压工序设置 全包围可伸缩集气罩,收集 到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 炭吸附箱处理后经 15 米排 气筒有组织排放,能做到达 标排放,能做到达标排放, 核

37、算后 VOCs年排放总量 为 1.2024t/a。符合环境风险防控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新建、 改、扩建项目,严控准入要求。(2) 严格涉重金属 (铅、汞、镉、铬、 砷) 企业和园区环境准入管理,新 (改、 扩) 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重金属 污染物“减量置换”或“等量替代”的 原则。(1) 本项目原料二苯基甲 烷二异氰酸酯 (MDI) 属于 有毒有害物质,厂内最大存 量 (占 B 料总量 50%) 为 1.5t ,超过风险物质储存临 界量限值 0.5t,根据项目风 险专项评价分析,项目采取 严格的过程管控和风险防 范措施,风险可控。符合 8 (2) 本项目不涉

38、重金属 (铅、汞、镉、铬、砷)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 园区风险防控体系要求:构建三级 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危化品泄漏应 急处置措施,确保风险可控。(2) 针对化工园区建立有毒有害气体环 境风险预警体系,建立区域、流域联动 应急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控。(1) 本项目建立了突发环 境事故风险原料二苯基甲 烷二异氰酸酯 (MDI) 属于 有毒有害物质,厂内最大存 量 (占 B 料总量 50%) 为 1.5t ,超过风险物质储存临 界量限值 0.5t,根据项目风 险专项评价分析,项目采取 严格的过程管控和风险防 范措施,风险可控。(2) 本项目位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 (南区) , 不属于化

39、工园区。符合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 化工、电镀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 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 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 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 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2) 已污染地块,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 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符合相关土 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 (3) 重有色金属冶炼行业、金属表面处 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皮革及其制品制 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铅 酸蓄电池制造行业等应满足重点重金属 排放行业污染治理相关要求,重金属重 点行业清洁生产总体上达到国内先进水 平, 重金属重点排污企业达标排放率达 100%。(1) 本项

40、目不属于化工、 电镀等行业(2) 本项目租赁成都超维 伯恩已建空置生产车间,不 涉及污染地块(3) 本项目不属于重有色 金属冶炼行业、金属表面处 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皮革 及其制品制造业、化学原料 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铅酸蓄 电池制造行业,项目不涉及 重金属排放符合资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 到 2022 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 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 2015 年 分别降低 30%和 28%。(2) 鼓励引导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园 区按照有关要求统筹建设工业废水集中 处理和回用设施,适时推进企业间串联 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实现水循 环梯级优化利用和废水集中处理回用, 创建

41、节水型工业园区。(3) 鼓励火力发电、纺织、造纸、化工、 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企业对废水进行深 度处理回用,降低单位产品耗水量。火 电、有色、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项 目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有效利用 的,要严格控制新增取水许可。本项目年新水使用量约 211.2 方,用量少。本项目不属于火力发电、纺 织、造纸、化工、食品和发 酵等高耗水企业。符合能源利用 效率要求(1) 除威立雅三瓦窑热电 (成都) 有限 公司外,禁止贮存、使用燃煤等高污染 燃料。(2) 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 染燃料,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任何燃 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备,已建成使 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备应当拆除或者 改

42、用管道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 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3) 禁止新建、改建 (已有锅炉配套治 理设施升级改造除外) 、扩建燃煤、生 物质锅炉 (含成型生物质锅炉) 。(4) 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对标 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染能 耗物耗水耗指标满足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本项目不贮存、使用燃煤等 高污染燃料,不使用任何燃 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 备。项目主要使用能源为电 能。本项目不使用锅炉。本项目能耗指标满足园区 入园要求。本项目不属于电力、钢铁、 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 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 业。符合 9 或更高要求等。(5) 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 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 先进定额标准。本项目符合成都市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项目涉及的单元级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表 1-5 项目涉及到的环境管控单元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类 型主要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可研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