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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尉氏县址盛再生源有接公司年回收转运废蓄电池3万吡喷机油2多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盖章):_尉氏县坤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尉氏县坤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转运废蓄电池 3 万吨废机油 2 万 吨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9-410223-04-01-73027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河南 省(自治区) 开封市 市 尉氏 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福 园路与永寿路交叉口 乡(街道) 东 200 米路北 (具体地址)地理坐标(114 度 11 分 9.448 秒, 34 度 23 分 40.495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
2、24 危险废物 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101 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 利用及处置中“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 填)尉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2209-410223-04-01-730274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 (万元)45环保投资占比(%)9施工工期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 )1350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 尉氏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
3、规划(20162020年) ; 审批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文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尉氏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豫发改工业2016645号)。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 (20162020年);召集审查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现为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1划(调整)(2016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批文号:豫环函201724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尉氏县产业集聚区规划(20162020)(1)规划范围尉氏县产
4、业集聚区位于城区的西南和西部, 规划面积 26.7 平方 公里, 包括东、西两区。东区东至西三干渠、西至马庄楼宋村一 线、南至席苏河湾要七里河老鸦刘一线, 北至人民路, 规划 面积 18 平方公里;西区东至岗陆村赵存村以西一线,西至机西 高速, 南至东凡村以北一线, 北至吕家村祥符张村以南一线, 规 划面积 8.7 平方公里。本项目位于尉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福园路与永寿路交叉口 东 200 米路北,尉氏县产业集聚区规划范围内。(2)主导产业尉氏县产业集聚区东区重点发展纺织服装产业, 西区重点发展 现代家居和健康医疗设备产业。本项目位于纺织服装产业功能区, 项目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 治理业,与主
5、导产业不冲突。(3)功能布局按照“五规合一” 、“四集一转”、产城互动的要求,产业集聚区 以 S102 省道为产业发展轴,东区重点建设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 纺织服装产业园、仓储物流园和配套生活服务园, 西区重点建设现 代家居制造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和配套生活服务园,形成“一 轴两区六园”的空间结构。“一轴”:即 S102 产业发展轴。沿 S102 省道, 实现产业集聚 区东区和西区的高效紧密连接。“两区”,即产业集聚区东区和西区。产业集聚区东区重点发2展纺织服装等产业。产业集聚区西区重点发展现代家居产业和健康 医疗设备产业。“六园”,即:纺织服装产业园、现代家居制造产业园、健康 医疗设备产业
6、园、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配套生活服务园、仓储物 流园。本项目位于尉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原尉氏县产业集聚区) 的东区, 根据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6-2020) 空间结 构规划图(见附图五) ,本项目位于纺织服装产业园, 与产业功 能布局不冲突。(4)基础设施依托性本项目用水由市政供给, 项目废水主要是碱喷淋废水及生活污 水, 目前项目所在厂区配套管网已铺设, 废水排入尉氏县建设污水 处理厂, 进一步处理后排放。本项目用电由开发区供应, 能够满足 本项目用电需求。二、与尉氏县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内, 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 划(调整) (2016-2
7、020) 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 厅审查,审查意见文号为豫环函【2017】241 号。本项目与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2016-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负面清单的对比分析见下表。表1本项目与尉氏县产业集聚区环境负面清单相符性对比分析类别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管理要 求禁止入驻国家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淘汰类项目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 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政策要求禁止投资建设列入禁止用地 目录的项目本项目不在禁止用地目录内3禁止建设列入环境保护综合目录(2015 年版) 的高污染、高风险产品(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
8、除外)本项目营运期主要为废蓄电池、 废机油的回收转运,不涉及生产 加工, 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目 录(2015 年版) 所列的高污染、高风险产品禁止入驻不符合集聚区产业 定位, 如钢铁、水泥、冶炼、 造纸、制革、煤化工、石油、化工、陶瓷生产等。本项目营运期主要为废蓄电池、 废机油的回收转运, 不属于禁止入驻类项目禁止入驻低于国家二级清洁 生产标准要求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禁止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和损害人体健康,公众反对意愿强烈的项目本项目各污染物经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和人体健康影响较小待产业集聚区实施集中供热后,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本项目营运期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纺织服装制造产业园区
9、禁止化学合成法(如采用湿法氨纶生产工艺、二甲基甲酰胺溶剂法常规氨纶生产、硝酸法腈纶常规纤维生产、常规聚酯间歇法聚合生产等)生产石化纤维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现代家居制造产业园区禁止入驻化工项目(除与现代家居配套的涂料、油漆、环保 型胶黏剂外)本项目不在现代家居制造产业园禁止入驻独立的电镀项目禁止入驻湿法纤维板生产项 目健康医疗设备制造产业园禁止入驻农药类、兽药、化学合成药类、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本项目不在健康医疗设备制造产 业园综上本项 目符合尉 氏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 (调整 )(2016-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负面清单要求。4本项目与其环境准入条件对比见下表。表2 本项目与尉氏县产业集聚区
10、环境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类别项目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产 业 政 策鼓 励 类一、总体要求:1、鼓励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中的鼓励类, 且与集聚区产业定位相符的企业入驻集聚 区;2、积极引进水资源消耗量小、排污量小、 附加值高的符合循环经济导向相关产业;3、鼓励清洁生产水平较高, 且能够进一步 拉长集聚区产业链, 符合集聚区产业定位的企业入驻集聚区4、鼓励现有符合产业定位的高耗能、高水 耗企业的清洁生产、技术升级改造二、纺织服装产业园区:1、鼓励发展纺纱、织造、印染及与之相关 的项目2、鼓励发展服装、服饰、鞋帽及与之相关 的项目3、鼓励发展纺织服装机械设备制
11、造、研发 及与之相关的产业链延伸项目三、现代家居产业园区1、鼓励发展家具类制造及与之配套的相关 项目2、鼓励发展家装类材料加工、制造及与之 配套的相关项目3、鼓励发展家饰类材料加工、制造及与之 配套的相关项目4、鼓励发展家电类组装、制造及与之配套 的相关项目5、鼓励发展家厨类加工、制造及与之配套 的相关项目6、其它现代家居类及与之配套的相关项目四、健康医疗设备产业园区1、鼓励发展健康医疗设备制造、研发、应本项目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 利用及处置,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项目属于允许建设 的项目5用及与之配套的相关项目 2、鼓励发展与健康医疗
12、产业链相关的项目3、鼓励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项目限 制 类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及 2013 年修订本)中限制类项目2、已入驻产业集聚区但与主导产业不相 符、不能单纯扩大生产规模的企业如橡胶 制品、健康医疗设备制造、纺织机械设备制造外的其他机械设备制造等;本项目为生态环境 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中危险废物(不含 医疗废物) 利用及 处置, 不属于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 年本) 中限制类项目; 不 属于集聚区限制类项目禁 止 类列入尉氏县产业集聚区负面清单中的项目本项目不在尉氏县产业集聚区负面清单中允 许 类1、不属于以上鼓励、禁止、限制类行业,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现
13、有已入驻的立邦涂料以及其他不含化 学反应的与现代家居和健康医疗设备产业链相关的化工产品制造业;3、允许工艺先进、措施完善的企业自用配 套建设环保型粘合剂生产线项目4、在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实现集中供水、集 中供热,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健全、尉氏 县水资源承载力允许、贾鲁河扶沟摆渡口 断面满足规划水体功能要求的前提下, 可以允许引进新的印染项目。本项目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 利用及处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项目属于允许建设 的项目生产规模和工艺装备水平1、在工艺技术水平上, 要求入驻聚集区的项目必须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或具备 国际先进水平;2、
14、在可以允许引进新的印染项目前提下, 要求新增印染项目优先选用高效、节能、 低耗的连续式处理设备和工艺;间歇式染 色设备浴比能满足 1 :8 以下的工艺要求; 拉幅定型设备要具有温度、湿度等主要工本项目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 利用及处置, 不涉及生产加工, 无相关规模要求6艺参数在线测控装置,具有废气净化和余热回收装置,箱体隔热板表面与环境温差 不大于 15;3、资源消耗方面: 新建印染项目单位产品能耗和新鲜水取水量要达到规定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 年修订) 附表 1 中的要求, 新建印染项目限制采用偶氮染料,鼓励使用低氮或无氮染料。4、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产业政
15、策对相关经 济规模的限制性要求清洁生 产水平1、应选择使用原料和产品为环境友好型的项目, 避免聚集区大规模建设造成的不良 效应;2、入聚集区的新建项目的单位产品水耗、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等清洁生产指标有 行业清洁生产指标要求的,要达到行业清 洁生产指标,无行业指标体系要求的, 应 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项目整体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或超过国内清 洁生产先进水平;4、现有企业扩建项目和新建企业的生产设施和自动化控制水平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5、印染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控制: 达到清洁生产标准纺织业棉印染二级及其以上本项目不涉及污染物 排放总 量控制1、新建项目的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指标必须在提高
16、区域内现有工业污染负荷削减量 或城市污染负荷削减量中调剂;2、入驻项目“三废”治理必须有可靠、成熟 和经济的处理处置措施, 否则应慎重引进;3、现有企业涉及重金属项目必须满足国家 及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要求本项目“三废”均有 可靠、成熟和经济 的处理处置措施, 且项目的建设不涉 及重金属, 故本项 目的污染物排放总 量控制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的要求本项目与尉氏县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的环境准入条件及环境负面清单对比分析, 本项目不在规划环评提出的负面清单内, 符合7尉氏县产业集聚区环境准入条件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 析1 、产业政策相符性根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该项目不属 于鼓励
17、类, 也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 为允许类, 符合国家现行的 产业政策。 该项目已在尉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 项目代码为 2209-410223-04-01-730274 (备案证明见附件二)。2、与关于印发开封市 2022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汴环委20221 号) 相符性分析关于印发开封市 2022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汴环委20221 号)中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如下:表3 与汴环委20221 号相符性分析文件内容项目拟建设情况相符 性开封市 2022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
18、方案对原辅材料全部实施源头替代的企业或生 产工序,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可实施 自主减排。对无法实现低 VOCs 原辅材料替 代的工序, 在保证安全情况下, 应在密闭设 备、密闭空间作业或安装二次密闭设施, 收集处理 VOCs 废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区政府落实)本项目涉及 VOCs 过程主要为废机油储存过程, 废机油在密闭储罐内暂存,符合要求相符开展简易低效 VOCs 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组 织对涉 VOCs 企业治理设施建设情况、工艺 类型、处理能力、运行情况、耗材或药剂更 换情况、能源消耗情况和废过滤棉、废催化 剂、废吸附剂、废吸收剂、废有机溶剂等二 次污染物规范化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检
19、查,对 治理设施设计不规范、与生产系统不匹配, 单独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等低 效技术,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效果差的, 建本项目废机油大小呼吸废气经“UV 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出, 为组合处理装置,符合要求相符8立清单台账,力争 2022 年 6 月底前基本完 成升级改造并开展检测验收,确保稳定达标 排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区政府落实)开封市 2022 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14.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规划环评。严禁在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临岸一定范围内新建“两高一资”项目及相
20、关产业园区。本项目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本项目不属于新建的高耗水、高排放工业项目符合开封市 2022 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全面提升固体废物监管能力。支持兰考县开展“无废城市”创建,全面加强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 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三个能力”,配合省生态环境厅推动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我市祥符区大公环境资源(开封) 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督促河南富强医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医疗废物 15 吨热分解炉在建项目6 月底投入运行。动态更新危险废物产生、 利用、经营、监管“四个清
21、单”,有序推进固废监管信息化建设。持续开展废铅酸蓄电 池、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本项目属于废电池、 废机油储存、转运, 运营期危险废物转移 严格执行转移三联单相符由上表可知,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均能够满足 关于印 发开封市 2022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 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汴环委20221 号) 要求。 3、本项目与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的意见(汴政202115 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的意见(汴政202115 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9表4 本项目与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22、“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汴政202115 号)相符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相 符 性(一) 划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按照生态保 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相 关要求,全市划定环境管控单元 51 个, 分为 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 元三类。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10 个, 面积占全 市国土面积的 4.08%;重点管控单元 36 个,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47.55%;一般管控单 元 5 个,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48.37%。优先保护单元。 指具有一定生态功能、以生 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突出空间用途管控, 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 依法禁止或限 制有关开发建设活动
23、,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确保生态环境 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指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 较大、污染物排放强度相对较高的区域。主 要推动空间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深化污染治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守住环境质 量底线。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 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生态环境状况得到保持或 优化。本项目位于尉氏县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福园路与永寿路交 叉口东 200 米路北, 属于重点管控单元。 本项目所在位置属 于开封市尉氏县产 业集聚区规划区域, 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 生
24、态保护目标,符合 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本项目营运过程中 消耗一定量的电源、 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 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 求。本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通过相应的治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相 符(二) 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基于生态环 境管控单元,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 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要求, 从优化空 间布局、管控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态环境风 险、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管控要求,根据开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 (2021年 10 月), 本项目位于尉氏县产业集相 符10分类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5、。严格落实生态 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政策, 准确把握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建立完善市域总体准 入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市域总体准入要求。全市市域范围内执行的 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 从空间布局约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禁止或限制的开发建设活 动,区域大气、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 区域环 境风险联防联控,区城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地下水限采要求、禁燃区要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一是优先保护单元 要严格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 间管控区域管理规定进行管控。其中, 生态 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 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
26、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 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 一般生态空间 以生态保护为重点, 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 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随意占用和调整。二 是重点管控单元既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承载 区,也是环境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的重点区 域。其中, 产业园区要优化空间布局, 促进 产业转型升级, 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 风险防控, 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中心城 区要发展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和高附加值都市 型工业,重点深化生活、交通等领域污染减 排。三是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 治理, 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聚区内,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详见表 5本项目与开封
27、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相符性 分析见下表。11表5 本项目与开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相符性分析序 号维度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相 符 性开封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条件1空间局 约束1 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 造纸、制革、化工、印染、电镀、 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 禁止在黄河湿地保护区域内建设防洪防汛和湿地保护之外的工 程项目。3 严禁在开封柳园口省级湿地自 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4 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取水设施和保护水 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禁止向水域 排放污水, 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 拆除; 不得
28、设置与供水需求无关 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 禁止堆 置和存放工业废渣、 城市垃圾、 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设置油 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和 网箱养殖活动; 禁止可能污染水 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 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 目,原有排污口依法拆除或者关闭;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港口。5 严格限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总量控1、本项目为生态 环境保护和环境 治理业中危险废 物(不含医疗废 物)利用及处置, 不属于禁止新建 的化学制浆造纸、 制革、化工、印染
29、、 电镀、酿造等污染 严重的小型企业;2、项目位置在开 封市尉氏县产业 集聚区,不属于黄 河湿地保护区;3、本项目在开封 市尉氏县产业集 聚区, 不属于在省 级湿地自然保护 区开设的参观、旅游项目; 4、本项目不在饮 用水源地一级、二 级保护区范围内;5、本项目不属于 两高项目;6、本项目不属于 新上的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 目;7、本项目不属于相 符12制、碳排放达峰目标、“三线一单”、相关规划环评和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审批原则要求。6“十四五”时期, 沿黄重点地区严控新上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 项目。7 严格执行炭素、棕刚玉、陶瓷、耐火材料、砖瓦窑、铸造等高排 放行业淘汰标准。
30、8 除热电联产项目以外,全市不再核准“十三五”期间新投产的燃煤发电项目。优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重点对建材、铸造、有色、化工、医药(农药)等高 排放行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对符合错峰生产豁免条件的, 原 则上免于错峰。9 全面淘汰退出达不到标准的落 后产能和不达标企业。城市中心 城区内人口密集区、环境脆弱敏 感区周边的高排放、高污染项目,应当限期搬迁、升级改造或者转 型、退出。炭素、棕刚玉、陶 瓷、耐火材料、砖瓦窑、铸造等高排 放行业;8、项目不属于燃 煤发电项目;9、本项目位置合 理, 污染物均达标后排放。2污染物排放管控1 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 放要求满足当地总量减排要求。
31、2“十四五”期间, 全市地表水质量达到国家、省下达目标要求;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全市PM2.5 、PM10 年均浓度持续改善, 完成国家、省下达目标要求。3 控制农业源氨排放,严禁垃圾露天焚烧,加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 用工作。4 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长效管理”的技术路线, 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1、本项目主要污 染物排放要求满 足总量减排要求;2、本项目不涉及 农业源;3 、本项目碱喷淋废水通过调节 pH后与生活污水一期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尉氏县建设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相 符13体整治,督促各个县区完成黑臭 水体截污纳管、排污口整治任
32、务。5 建设水系重大连通工程,开辟赵口灌区至马家河生态补水线路, 充分利用水资源分配量, 最大限 度地补充河流生态流量, 有效改 善河湖生态径流。做好闸坝联合 调度工作, 对全市闸坝联合调度实施统一管理。6 加强河湖水污染综合整治及水生态保护、修复等。实施县内全 域水质整体改善方案。3环境风 险防控1、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建立饮用水 水源地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 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保障体 系;2、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和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排查评估 以及风险预警, 强化对水源保护 区管线穿越、交通运输等风险源 的风险管理,依法清理饮
33、用水水 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3、防范跨界水污染风险, 建立上 下游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和 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十四五”期间,全市煤炭消费 总量控制完成国家、省下达目标 要求。全市能耗增量控制目标控 制完成国家、省下达目标要求。2 、“十四五”期间,全市年用水总 量控制完成国家、省下达目标要求。3、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资源利用 效率。/144、严格限制新上高耗水、高污染的工业项目;鼓励发展用水效率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将化工行业、食品工业等高用水行业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节水。5、城市规划区内中山路以西、魏都路以北、西护城堤以东、金
34、耀路以南区域内禁止审批新的取水 井。6、按照合理有序使用地表水、控 制使用地下水、积极利用非常规 水的要求, 做好区域水资源统筹 调配, 逐步降低水资源开发利用 强度, 退减被挤占的生态用水。7、新上耗煤项目新增燃料煤总量 实行 1.5 倍减量替代表6 本项目与尉氏县产业集聚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ZH41022320002 相符性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 境 管 控 单 元 名 称所 属 行 政 区 划管 控 单 元 分 类空间布局 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 险防控资源 开发 效率 要求ZH41022 320002尉 氏 县 产 业 集 聚 区尉 氏 县重 点 管 控 单 元1、禁止农 药、
35、兽药、 化学合成 药、医药 中间体生 产项目。2、禁止新 建造纸等 排污量大 的企业入1、产业集聚区扩区、 调整要同步规划、建 设雨水、污水、垃圾 集中收集等设施。2、产业集聚区内企 业废水必须实现全 收集、全处理。排入 园区集中污水处理 厂的企业废水执行 相关行业排放标准,1、园区管理部门应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建立风险防范体1、加 强水 资源 开发 利用 效 率, 提高 再生 水利15驻,禁止 新建、改 建或扩建 高污染、 高风险项 目入驻。3、纺织服 装制造产 业园禁止 入驻化学 合成法生 产石化纤 维项目。 现代家居 制造产业 园区禁止 入驻除与 现代家居 配套的涂 料、油漆、
36、环保型粘 合剂之外的化工项 目。4、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规划调整修编时应同步开展规划 环评。无行业排放标准的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908-2014)标准,按规范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装置。无法排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外排废水执行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并进行中水回用,减少对周边水体的水质污染。 3、加快集聚区污水 管网、园区依托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中水 工程建设进度,确保 集聚区废水全处理,全收集,提高中水回 用率。4、禁止建设生产和 使用高 VOCs 含量
37、 的溶剂型涂料、油 墨、胶粘剂等项目, 已建成的,应当升级 改造或者逐步搬迁。 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加 强废气收集,安装高 效治理设施。全面取系,具备事故应急能力,并定期进行演练。 2、园区 内企业按照 企业 事业单 位突发 环境事 件应急 预案备 案管理办法(试 行)的要 求,相 关企业 事业应 制定完 善的环 境应急 预案, 并报环 境管理 部门备案管 理,并 落实有关要求。3、涉重用 率。16缔露天和敞开式喷 涂作业,有条件情况下建设集中喷涂工 程中心。5、对现有企业锅炉、工业窑炉进行综合治理,加快集聚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逐步淘汰园区内分散锅炉。金属及危险化学品生产、
38、储存、使用等企业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污染治理设施时,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 置方 案。相符性分析1、本项目 不属于农 药、兽药、 化学合成 药、医药 中间体生 产项目;2、本项目 不属于造 纸等高污 染、高风 险项目;3、本项目 不属于石 化纤维项 目,不属 于禁止入1、本项目位于尉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原尉氏县产业集聚区) ,园区配套雨水、污水、垃圾集中 收集等设施;2、本项目所处的产业集聚区已配备完 善污水处理厂;3、本项目所处位置已配套建设污水管 网等设施;4、本项目不涉及;5、本项目不涉及锅炉及炉窑1、不涉 及;2、项目 建成后 应按照 企业 事业单 位突发 环境事 件应急
39、预案备 案管理 办法(试 行) 的要求 制定环1、本 项目 为仓 储项 目用 水量 较少17驻的除与 现代家居 配套的涂 料、油漆、 环保型粘 合剂之外 的化工项目; 4、本项目 严格落实 规划环评 及批复文 件要求;境应急 预案,并报环境管理部门备案管理,并落实有关要求; 3、本项 目储存 废蓄电 池及废 机油, 待企业 停产或 搬迁时 要事先 制定污 染物清 理和安 全处置 方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 ZH41022320002 尉氏县产业集聚区重点 管控单元要求。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 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汴政202115 号)及开封市“三 线一单
4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的相关要求。4 、与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修订相符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 年 11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发布根据 2017 年 7 月 16 日国务院18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中第十一 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 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本项目与不予批准情形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7 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序 号不予批准情 形相符性分析是否属于不予审批的情形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 址、布局、 规模
41、等不符 合环境保护 法律法规和 相关法定规划;(1)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属于生态环境保护 和环境治理业中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 利用及处置,国家对该行业没有相关规模要求。 (2)项目位于开封市尉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 区(原尉氏县产业集聚区) ,项目租赁现有 厂房进行生产, 不新增占地; 根据入驻证明 可知, 本项目不属于园区限制类行业, 项目可入驻。(3) 本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 有关产业政策。否2所在区域环 境质量未达 到国家或者 地方环境质 量标准,且 建设项目拟 采取的措施 不能满足区 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 理要求;(1)根据2021年开封市生态环境质量报 告书 空气质量数据,SO2 、NO2 、CO 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中二级标准要求;PM2.5、PM10 、O3 不满足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