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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第四节 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一、消极条件专利法第5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一)违背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秩序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一)违背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秩序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一、消极条件科学发现不同于技术发明,它是一种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并不直接设计或制造某种前所未有的东西。(二)科学发现不授予专利权(二)科学发现不授予专利权一、消极条件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导人们思维、推理、分析和判断的规则和方法,具有抽象性特点。其之所以不能被授
2、予专利权,是因为它们是不能被设计或制造的东西,不能以工业化方式来制造或者使用,不具备实用性。(三)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三)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一、消极条件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的方法是指确定或消除有生命的人体和动物体病灶及病因的步骤过程。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过程充满了人为的主观因素,同样的疾病对于不同的患者可能有不同的疗法,不同的医生对同一病人可能提出完全不同的治疗方案,也不能在工业上应用,所以不符合专利法上所作出的可重复性要求。(四)疾病诊疗方法不授予专利权(四)疾病诊疗方法不授予专利权一、消极条件动物和植物都是有生命的物体,依自然规律繁殖,不是人工制造。动植物保护所需要具备
3、的条件与发明专利所需要的条件也不相同。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方法专利(五)动、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权(五)动、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权一、消极条件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该方法获得的物质,关系到国家重大利益,不能被授予专利。(六)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六)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权授予专利权一、消极条件此类设计创新程度总体偏低,上述规定意在提高专利质量,增强专利技术的创新性,增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稳定性。(七)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七)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专利权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
4、设计不授予专利权二、积极条件(1)新颖性的含义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1.新颖性(Novelty)二、积极条件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prior art),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特殊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
5、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二、积极条件 中国政府承认的国际展览会,是指国际展览会公约规定的在国际展览局注册或者由其认可的国际展览会。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二、积极条件 对于“现有”的时间标准有以下三种做法。第一种以发明完成时间为标准;第二种以申请的时间为标准;第三种以申请日作为标准。我国则采用申请日标准。(一
6、)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2)判断“现有”的时间标准二、积极条件 世界性地域标准,是以全世界范围为标准来确定某项技术是否已经成为公知技术。(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3)判断“现有”的地域标准二、积极条件(1)创造性的定义 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2.创造性(Nonobviousness)二、积极条件(2)判断创造性的标准第一,从发明创造本身来看,应具有开拓性;第二,从发明创造所要
7、解决的技术问题来看,该发明创造往往是着眼于解决人们长期希望解决但均未获得成功的技术难题;(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2.创造性(Nonobviousness)二、积极条件第三,从发明创造的技术效果来看,该发明同申请日前已经存在的技术相比较,出现了“质”或“量”的变化,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事先无法推测;第四,一项发明往往会带来较好的商业价值,只要该商业上的成功是由于发明的技术特征所直接导致的,则应认为该发明具有突出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2.创造性(Nonobviousness)二、积极
8、条件(1)实用性的含义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具体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必须能够在产业中制造或使用;二是必须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3.实用性(Utility)二、积极条件(2)实用性的判断标准第一,可实施性,是指具备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应当能够被制造或使用;第二,有益性,是指具备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必须能够带来积极的效果。(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3.实用性(Utility)二、积极条件 我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二、积极条件 新颖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此外,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