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07_T 094.1-2023 预制菜加工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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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67.020CCSX103707潍坊市地方标准DB3707/T094.12023预制菜加工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则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prepareddishesprocessingPart1:Generalprinciples2023-10-13发布2023-11-12实施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3707/T094.12023目次前言.II引言.III1范围.42规范性引用文件.43术语和定义.44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要求.55加工条件要求.66加工工艺流程.77加工技术.78异物检测.99标签与标识.910检验.911贮存和运输.912追溯

2、和召回.1013培训.1014记录和文件管理.1015其他.1016证实方法.10附录A(资料性)预制菜生产过程微生物控制.11IDB3707/T094.12023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3707/T094-2023预制菜加工技术规范的第1部分。DB3707/T094-2023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通则第2部分:即食预制菜第3部分:即热预制菜第4部分:即烹预制菜第5部分:即配预制菜本文件由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潍坊食品科学与加工技术研究院、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

3、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潍坊市检验检测中心、潍坊市市场监管发展服务中心、山东新和盛飨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隆泰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福豆食品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淑艳、王光丽、张春晖、李熠、董立君、范伟、王慧杰、张荣、刘玉、杨平、高敏、叶丰、张亚、李强、陈剑萍、李小军、张丽娜、陈文生、卢永盛、胡希梅、郭一诺、张海建。IIDB3707/T094.12023引言目前我国预制菜产业发展迅猛,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引。预制菜产业的发展促进了菜篮子向菜盘子转变,对促就业、惠民生、保增长,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推乡村产

4、业振兴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规范预制菜生产、保证预制菜产品品质、突显地方特色、挖掘预制菜文化内涵、促进潍坊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订DB3707/T094-2023预制菜加工技术规范系列标准。DB3707/T094-2023预制菜加工技术规范拟由5个部分构成:第1部分:通则。目的在于规范预制菜生产的通用要求;第2部分:即食预制菜。目的在于规范即食预制菜的生产;第3部分:即热预制菜。目的在于规范即热预制菜的生产;第4部分:即烹预制菜。目的在于规范即烹预制菜的生产;第5部分:即配预制菜。目的在于规范即配预制菜的生产。IIIDB3707/T094.12023预制菜加工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则1范围本文

5、件规定了预制菜的术语和定义、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加工条件要求、加工工艺流程、加工技术、异物检测、标签与标识、检验、贮存和运输、追溯与召回、培训、记录和文件管理等通用要求,描述了对应的证实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预制菜的生产。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886.2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白油(又名液体石蜡)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4806.1食品安全国家

6、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93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GB14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剂GB15179食品机械润滑脂GB266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316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修订食品召回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GB1488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预制菜prepareddish以畜禽肉、蔬果、水产品、蛋、食用菌、谷物等

7、食材及其制品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经清洗、分切、调制或不调制等预处理,热加工或其它加工方式,包装等工艺而成,并在一定温度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半成品或成品菜肴。即食预制菜ready-to-eatprepareddish以畜禽肉、蔬果、水产品、蛋、食用菌、谷物等食材及其制品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经清洗、分切、调制或不调制等预处理,经热加工或其他加工方式,包装等工艺而成,可直接食用的成品预制菜。4DB3707/T094.12023即热预制菜ready-to-heatprepareddish以畜禽肉、蔬果、水产品、蛋、食用菌、谷物等食材及其制品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经清洗、分切、调制或

8、不调制等预处理,经热加工或其他加工方式,包装等工艺而成,食用前可直接用直火、水浴、微波、蒸汽、烘烤等热处理的半成品或成品预制菜。即烹预制菜ready-to-cookprepareddish以畜禽肉、蔬果、水产品、蛋、食用菌、谷物等食材及其制品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经清洗、分切、调制或不调制等预处理,经热加工或其他加工方式,包装等工艺而成,已添加或配置必要辅料,食用前可直接烹制的半成品预制菜。即配预制菜ready-to-pairprepareddish以畜禽肉、蔬果、水产品、蛋、食用菌、谷物等食材及其制品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经清洗、分切或定型、搭配等预加工,经包装等工艺而成,食用前需配

9、以辅料进一步处理的半成品预制菜。原料rawmaterial预制菜加工使用的原始物料,包括主料和辅料。主料mainingredient预制菜加工时使用量较大或体现产品主要品质特征和价值的一种或多种食材。辅料additionalingredient对预制菜产品风味、品质及保鲜等起辅助作用,在预制菜加工时使用量较小或不体现产品主要品质特征和价值的一种或多种辅助材料。调制blending为改善产品色泽、风味或质构的预处理工艺,包括调味、调色、调质等。4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要求一般要求4.1.1应符合GB14881的相关规定。4.1.2应加强供应商的管理和评估,以确保所有供应商有效地管理所提

10、供产品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风险,并且追溯流程运行有效。潜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化学污染,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微生物污染;异物风险;过敏原污染;品种或类别交叉污染;替换或欺诈。主料4.2.1畜禽肉、蔬果、水产品、蛋、食用菌、谷物等原料及其制品应符合相应食品标准的要求及相关规定。4.2.2加工前宜进行感官检验,必要时应进行实验室检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定期开展抽检和自检,加强原料管理。辅料5DB3707/T094.120234.3.1加工用水(包括冰和蒸汽)应符合GB5749的相关规定。4.3.2食用盐、食用油、香辛料及其他辅料应符合相关食品标准及相关规定。食品添加剂4.4.1食品添加剂应按

11、GB2760规定的品种使用,不添加或减量添加,减量添加包括减少添加剂的剂量和减少添加剂使用的种类,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4.4.2复配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6687的相关规定。验收时,应关注复配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最大添加量(或使用量)的说明。复配食品添加剂中的各种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和卫生行政部门公告的规定,具有共同的使用范围。4.4.3不应以替代原料为目的添加食用香精。4.4.4当预制菜中涉及多食材搭配时,应保证相同功能食品添加剂使用量满足GB2760的规定。4.4.5食品添加剂的贮藏应有专人管理。食品相关产品4.5.1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4806.1的相关规

12、定。4.5.2包装材料的选择应考虑可能影响包装适用性的食品的任何特定特性(例如,高脂肪含量、pH值、加热、冷冻、机械加工等使用条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或其他证据,以确认符合适用的食品安全法律且适用于预期的用途。4.5.3使用的消毒剂洗涤剂和润滑剂应分别符合GB14930.1、GB14930.2、GB1886.215和GB15179的规定。5加工条件要求一般要求5.1.1加工企业的生产卫生应符合GB14881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卫生规范。5.1.2生产设备与工器具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5.1.3生产过程中的微生物控制见附录A。厂房与车间5.2.1生产场所应根据生产流程、操作需要和洁净度的要求

13、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避免交叉污染。生产场所可划分为一般作业区(原料验收区、外包装区、仓储区等)、准清洁作业区(原料预处理区、配料区、调味区、热加工区、工器具清洗消毒区、蔬果切分区、肉类解冻区、速冻区等)和清洁作业区(后续无热加工处理的工序,如蔬果切配区、熟食切配区、冷却区、内包装区等)。5.2.2应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设置原料预处理区域,不同种类的原料应分区处理。5.2.3无后续热加工处理的生产区域及内包装间应严格控制环境温度和操作时间,必要时控制湿度。5.2.4根据产品需要配备低温库,冷藏库环境温度应为010,冻藏库环境温度应不高于-18。在食品进出库时,库内温度波动不超过3。低温库应具备配套的

14、制冷系统或保温条件缓存区的封闭月台,同时与车辆对接处应有防撞密封设施。低温库门应配备限制冷热交换的装置,并设置防反锁装置和警示标识。设施与设备5.3.1一般要求6DB3707/T094.120235.3.1.1需要冷却的,应配备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却设备。5.3.1.2需控制温、湿度的车间及低温库应配置温、湿度监测、记录、报警、调控装置。低温库温度传感器或温度记录仪应放置在最能反映食品温度或者平均温度的位置,建筑面积大于100m的低温库,温度传感器或温度记录仪数量不少于2个。低温库的制冷功率应与容积匹配。5.3.1.3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工业化预制加工设备应适合与食品接触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15、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应确保便于进行有效的清洁和维护。5.3.2通风设施设备有浸烫、蒸煮、油炸、煎炒、熏制、烧烤等热处理车间,应配备有良好的通风设施设备。5.3.3清洁消毒设施5.3.3.1应分别设置畜禽肉、蔬果、水产品、食用菌等产品及其他原料清洗设施设备,其数量或容量应与加工能力相适应,各类设施设备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5.3.3.2直接接触最终产品的工具、容器的清洁消毒设施设备,应与直接接触食品原料的工具、容器的清洁消毒设施设备分开。5.3.3.3应在车间内配置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装置,如调温高压冲洗机等。5.3.3.4应根据产品、工艺特点配备臭氧等环境消毒设施。5.3.4温、湿度监控设施设备应根

16、据环境条件控制要求安装配置温、湿度等调控、显示及记录装置,对温、湿度进行有效记录、监控和调控,并定期校准维护。5.3.5供水、排水设施设备5.3.5.1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在加工处理间用水位置分别按照加工要求设置冷或热水管。冷或热水管应用明显区分标识,并标明流向。循环用水水流方向与产品运送方向相反。5.3.5.2应根据预制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消毒、冷却等加工污水的特点,采用有效的处理措施,确保污水在排放前符合国家污水排放的相关规定。6加工工艺流程即食预制菜、即热预制菜、即烹预制菜、即配预制菜的加工工艺流程应与具体的预制菜品类相符合。7加工技术原料预处理7.1.1生鲜原料肉温度应控制在4以下

17、,若6h内不能进行加工,应冷藏或冻藏,冷藏时间不应超过3d。解冻后的原料肉中心温度应控制在4以下。7.1.2鲜蔬果原料经挑拣、分选、清洗、消毒、漂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分割)、去除表面水等预处理,加工环境温度宜控制在18以下。需烫漂处理的,温度85100为宜,可根据漂烫目的选择适宜的处理时间。7.1.3贝类、淡水蟹类、虾、龟、鳖、黄鳝等水产品应活体加工,其冷冻品应在活体状态清洗、宰杀或去壳后冷冻。7DB3707/T094.120237.1.4冷冻原料根据产品特性和加工工艺要求选择适宜的解冻方法。预制加工7.2.1腌制、滚揉原料的腌制、滚揉的环境温度应控制在04。7.2.2绞制、斩拌对于需要将

18、原料斩拌为糜状进行后续加工的产品,绞制和斩拌时应控制产品的温度。7.2.3配制、调制后续无热加工的配制、调制过程应放置在清洁作业区,并尽快进行冷藏或冻藏。热加工7.3.1一般要求应按照产品加工工艺,严格控制热加工温度、中心温度和中心温度保持时间,确保熟化程度满足产品后加工要求。注:本文件所列为常规热加工技术,企业可根据实际生产工艺优化采用。7.3.2蒸制以水蒸气为传热介质,利用蒸汽热对流将食材热加工。包括低温蒸煮、高温常压蒸煮和高温加压蒸煮。7.3.3炸制以食用油为传热介质,利用热传导和热对流将食材快速热加工。包括常压油炸(温度90230),真空低温油炸(温度70120)和高压油炸(温度150

19、200)。7.3.4烤制以干热空气、过热蒸汽、电磁等为传热介质,利用热辐射、传导、对流、分子振动等将食材热加工。烤制方式包括明烤和暗烤。应根据食材特点、大小和形状等选择烤制的方式和时间。7.3.5炒制使用少量食用油或陶瓷珠、砂、盐等介质,结合翻炒,高温将食材热加工。油温宜在150180,炒制过程食材的中心温度不高于85。应根据食材特点及熟化程度的要求选择炒制的时间。7.3.6炖(煮)制以水或汤汁为传热介质和可食原料,利用液体热对流将食材热加工。炖煮方式包括清水炖煮、隔水炖煮和侉炖,通常常压炖煮温度95100,加压炖煮温度100130冷却产品热加工后应尽快冷却,以满足后续速冻工艺或包装贮存条件的

20、要求。8DB3707/T094.12023速冻将预处理的食品在-30-40条件下通过速冻生产线或置于急冻间在30min内完成冻结全过程,以最快的速度通过食品的最大冰晶区(大部分食品为-1-5),并且使产品中心温度达到-18以下。包装7.6.1鼓励企业采用更先进的包装工艺,但应经过相应的验证,以确保食品安全。7.6.2产品包装应适合预期的用途且贮藏于可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和变质的条件下。8异物检测应符合GB14881的相关规定。应根据生产需要设置筛网、过滤器等,采用光学分选设备、金属检测器、X射线异物检测器等对异物进行检测。对发现的异物应及时分析其来源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9标签与标识产品的预包装

21、标签应符合GB7718及GB28050的要求,并明确标示即食预制菜、即热预制菜、即烹预制菜、即配预制菜的具体食用方法,包括加热方式、加热温度、加热时间,是否需要添加辅料等,这些说明需要得到验证,以确保当按照说明烹饪产品时,能持续稳定地烹饪出安全、可食用的产品。配料表中宜注明主料及主料占比。外包装标志应符合GB/T191的相关规定。10检验应符合GB14881的相关规定。11贮存和运输贮存11.1.1冷藏预制菜应在010的冷藏库贮存,冷冻预制菜应在-18以下的冻藏库贮存,常温预制菜应贮藏于通风良好、干燥、防鼠、防虫等贮藏库内,应避免高温高湿和强光照射。11.1.2应按照产品类别将贮存的产品分区堆

22、垛码放,堆垛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产品堆放高度应保证包装箱受压不变形,层数适宜。产品码垛方式应不影响制冷空气循环。11.1.3同一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可能造成相互污染或串味的产品。运输11.2.1运输冷藏冷冻型产品应使用专用车辆,车辆应加装保温板、门帘和侧门等保温及方便作业的设施。11.2.2运输冷藏冷冻型产品应遵循GB31605的规定。11.2.3需冷冻的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温度不高于-18;需冷藏的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温度应为010。11.2.4运输过程中应对车厢内温度进行监测,监测装置应定期校准。9DB3707/T094.1202311.2.5应建立冷链运行管理制度。需冷藏的原料、半成品、成品

23、,明确贮存温、湿度监控和记录要求、冷藏设备定期维护要求、食品冷链运输的温度监控和记录要求。需温、湿度控制的食品在物流过程中应符合其标签标示或相关标准规定的温、湿度要求。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应实时监控,记录时间间隔不宜超过10min,且应真实准确。12追溯和召回应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可采用包装上印制二维码等技术集成原料来源、产品自检等信息供消费者查询。鼓励企业采用电子计算机信息技术系统和手段进行文件和记录的管理。13培训应符合GB14881的相关规定。14记录和文件管理应符合GB14881的相关规定。15其他应建立即食预制菜、即热预制菜、即烹预制菜、即配预

24、制菜的配方管理制度。列明配方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新食品原料、药食同源原料的使用依据和规定使用量。原料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新食品原料、药食同源原料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公告的规定。鼓励企业配方开发过程中,关注预制菜的营养搭配、合理膳食、对特殊人群的适用性及其文化内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了解食品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操作规范,能够识别预制菜加工过程的潜在危险,采取适当的预防和纠正措施,确保有效管理。16证实方法基本要求根据GB14881的相关规定对预制菜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要求证实。结构参数要求通过现场勘察以及查看厂房设计文件证实。技术参数要求通过生

25、产记录、现场勘察及产品抽样检测报告证实。10监控项目监控指标监控的采样点执行标准监控频率清洁区环境微生物监测加工区域内的环境空气沉降菌靠近裸露产品的位置静态4CFU/皿,0.5h动态64CFU/皿,4h每月不少于1次浮游菌靠近裸露产品的位置3静态150CFU/m3动态300CFU/m每半年1次与食品接触面菌落总数食品加工人员的手部、工作服、手套传送皮带、工器具及其他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表面250CFU/cm每周不少于1次大肠菌群210CFU/cm成品检验菌落总数成品产品明示标准每批不少于1次大肠菌群产品明示标准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a氏菌、大肠埃希氏菌bcO157:

26、H7、副溶血性弧菌)产品明示标准每半年至少1次注:1a仅适用于肉制品;b仅适用于牛肉制品;c仅适用于动物性水产品;2本表所列内容仅做参考,企业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控制方案,确保产品安全。DB3707/T094.12023AA附录A(资料性)预制菜生产过程微生物控制A.1无后杀菌工艺的即食预制菜生产过程微生物控制见表A.1。A.1无后杀菌工艺的即食预制菜生产过程微生物控制11监控项目监控指标监控的采样点执行标准监控频率清洁区环境微生物监测加工区域内的环境空气沉降菌靠近裸露产品的位置静态30CFU/皿,0.5h每月不少于1次与食品接触面菌落总数食品加工人员的手部、工作服、手套传送皮带、工

27、器具及其他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表面21000CFU/cm每月不少于1次大肠菌群230CFU/cm成品检验菌落总数成品产品明示标准每批不少于1次大肠菌群产品明示标准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a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bcO157:H7、副溶血性弧菌)产品明示标准每半年至少1次注:1a仅适用于肉制品;b仅适用于牛肉制品;c仅适用于动物性水产品;2本表所列内容仅供参考,企业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控制方案,确保产品安全。DB3707/T094.12023A.2无后杀菌工艺的非即食预制菜(即热预制菜、即烹预制菜、即配预制菜)生产过程微生物控制见表A.2。A2无后杀菌工艺的非即食预制菜(即热预制菜、即烹预制菜、即配预制菜)生产过程微生物控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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