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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第10部分:照明设备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对照明设备产品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以及制造能力进行核实及判断的依据,供应商应满足本部分的要求,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本部分适用于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照明设备产品供应商的核实工作。适用物资包括:a) 便携式照明设备;b) 固定式照明设备;c) 移动式照明设备;d) 防爆式照明设备。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必不可少。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核实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用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 2423 电工电子产品
2、环境试验GB 26783 消防救生照明线GB 50617 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 7000.1 灯具 第 1 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16895.28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 7-714 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户外照明装置GB/T 5700 照明测量方法GB/T 26189 室内工作场所的照明GB/T 17743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2900.65 电工术语 照明GB/T 16895.30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 7-715 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特低电压照明装置DL/T 5390 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JGJ/T 119 建筑
3、照明术语标准CJ/T 457 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型式试验 type test为了验证产品能否满足技术规范的全部要求所进行的试验,是新产品鉴定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对于通用产品,型式试验的依据是产品标准;对于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的依据是型式试验规程或型式试验细则。试验应在被认可的独立检验机构进行;对于个别特殊的检验项目,如果检验机构缺少所需的检验设备,可在独立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的监督下使用制造厂的检验设备进行。3.2 现场 site为确认供应商的实际生产制造、试验检测能力和原材料组部件管理、产能等情况,核实专家需到供应商的生产制造厂房、试验检测场所和原
4、材料组部件仓储车间进行核实,这些场所统一称为供应商现场,1 简称现场。如供应商的注册所在地或办公场所,与生产制造、试验检测厂房不在同一地点,则现场仅指生产制造、试验检测厂房所在地。如供应商有多处厂房,则均属于现场范围,均应予以核实。4资质信息4.1 基本信息4.1.1 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业务范围涵盖被核实产品。4.1.2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信息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包含的内容。4.1.3 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载明的内容,其中审计报告为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
5、构出具。4.1.4 资信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是银行或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证明。4.1.5 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资信等级证明是验资报告载明的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4.2 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包括:a) 报告出具机构应为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颁发的 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且证书附表检测范围应涵盖核实产品的试验项目),或国际专业权威机构;b) 检测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应为供应商自身;c) 检测报告产品型号应与被核实的产品相对应,不同类别产品的检测报告不可相互替代;d) 检测报告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数值的要求;e) 检测报
6、告的有效期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执行。4.3 CCC 证书CCC 证书是指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证书)。4.4 管理体系认证管理体系认证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管理体系认证书在有效期内,具有定期年检记录,且认证范围涵盖被核实产品。4.5 产品业绩供应商应提供产品业绩的供货合同原件及对应的发票,并符合:a) 合同的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的生产方均为供应商自身;b) 出口业绩应提供报关单;c) 不予统计的业绩有(不限于此):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代理商和经销商之间的业绩;作为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产品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等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7、2 5设计研发能力5.1 技术来源与支持技术来源与支持是指供应商与合作支持方的协议,以及设计文件图纸等相关证明文件。5.2 设计研发内容设计研发内容包括新产品新材料的设计、试验、关键工艺技术、质量控制方面的情况。5.3 设计研发人员设计研发人员包括设计研发部门的机构设置及人员。5.4 设计研发工具设计研发工具包括实际研发设计工具等相关内容。5.5 获得专利专利应当与被核实产品相关的,且具有专利证书。5.6 参与标准制定参与标准制定情况是指供应商主持或参与制(修)订且已发布的标准及相关证明材料。5.7 产品获奖供应商应提供与产品相关的获奖证书相关证明资料。6生产制造能力6.1 生产厂房供应商应提
8、供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厂房设计图纸等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具有与产品生产相配套的厂房,厂房若为租用则应有 2 年及以上长期租用合同,厂房面积、生产环境和工艺布局应按从原材料、组部件到产品入库所规定的每道工序的工艺文件及工艺技术的要求合理布局工艺流程,且能保证被核实产品的生产。6.2 生产工艺6.2.1 工艺控制文件工艺控制文件应符合:a) 各工序的作业指导书、工艺控制文件应齐全、统一、规范;b) 其工艺文件中所规定的关键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不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和物资采购标准。各工艺环节中无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c) 完整的工艺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外购原材料、外协部
9、件清单及检测规范、生产工序流程、过程控制工艺卡、产品出厂检验规范、设备操作手册、安装使用说明书等。6.2.2 关键生产工艺控制供应商关键生产工艺应从原材料、组部件进厂检验、生产装配、出厂检验到产品入库所规定的每道工序的工艺技术均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生产产品的各个工序应按工艺文件执行,现场记录内容规范、详实,并具有可追溯性。现场定置管理,有明显的标识,主要的生产设备的操作规程图表上墙。6.3 生产设备生产设备需检查设备现场实际情况应与购买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相符:a) 具有与产品生产相适应的设备,不能整体租用或借用且设备使用情况良好,产品主体部分应自3 行生产。主要生产设备见附录 A;b) 设
10、备使用正常,并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包括使用说明、台帐、保养维护记录等),其维修保养等记录规范详实,具有可追溯性。6.4 生产、技术、质量管理人员生产、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完备的人力资源部门管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人员花名册、社保缴纳记录)。统计生产、技术、质量管理等人员数量,观察现场人员的操作水平或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生产流程控制记录进行判断,并符合:a) 具有满足生产需要的专职生产、技术人员;b) 一线生产人员经过培训上岗,操作熟练;c) 具有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部门及人员。7试验检测能力7.1 试验场所供应商应具有与核实产品相配套的独立试验场所,与生产场所相对隔离,有明显警示
11、标志,试验场所的面积及环境满足试验要求。7.2 试验检测管理供应商应具地试验检测相关的规章制度文件、过程记录以及出厂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且应具有试验检测室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试验检测标准,并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程执行。7.3 试验检测设备试验检测设备应符合:a) 具有主要的试验检测设备,满足进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和物资采购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检测要求,不能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各类型产品应具有的配套试验检测设备明细,主要试验设备见附录 B;b) 设备使用正常,具有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检定或校准报告,并在有效期内。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包括使用说明、台帐、保养维护记录等)
12、,其维修保养等记录完整,具有可追溯性。7.4 试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人员应具有完备的人力资源部门管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人员花名册、社保缴纳记录)、人员资质证书以及培训记录。试验检测人员应能独立完成入厂、过程及出厂检验,操作熟练,能理解或掌握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具有一定的试验结果分析能力。供应商应具备试验人员 2 人及以上,且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7.5 现场抽样试验a) 现场应抽查 2 份及以上出厂检验报告,报告应规范完整、项目齐全,检测结果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出厂试验项目见附录 C;b) 在已具备出厂条件的类型产品中抽取 1 件样品,选取出厂试验项目中的 2 个项目,
13、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试验。现场核实试验方法、试验场地环境、人员操作能力、仪器设备有效性和产品性能;c) 现场应具备检测条件,抽样试验应一次性通过。8原材料配件管理8.1 管理规章制度4 原材料组部件管理规章制度应符合:a) 具有进厂检验制度及其它原材料、组部件、元器件管理制度;b) 具有主要原材料及辅料、配件供应商筛选制度,并能够严格执行。8.2 管理控制原材料组部件管理控制情况应符合:a) 设计采用的原材料组部件不能有国家明令禁止的;b) 原材料入厂后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复检,复验记录应完整、准确;c) 原材料分类独立存放,物资仓库有足够的存储空间和适宜的环境,实行定置管理,标识清晰、
14、正确、规范、合理;d) 原材料组部件使用现场记录内容规范、详实,并具有可追溯性。8.3 现场抽查现场抽查内容包括:a) 查验原材料、配件管理规程、设计图纸、采购合同、购置发票等相关资料;b) 所采用的原材料、组部件不能有国家明令禁止的;c) 关键原材料、配件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报告、配件供应商资质文件、入厂检测记录、配件管理文件等是否齐全,关键原材料、配件的存放环境。9售后服务供应商应具备售后服务管理文件、组织机构设置、人员档案以及售后服务记录等相关资料。5 附录A(规范性附录)主要生产设备A.1 主要生产设备a) 压缩空气设备(变频螺杆空压机、冷冻式干燥机等);b) 焊接设备(回流焊接设备、
15、温度点检仪、防静电焊台等);c) 灯具配件加工设备(立式加工中心、车床、铣床等);d) 导线加工设备(载线沾锡机、拨线机、端子机等)。6 附录B(规范性附录)主要检验设备B.1 主要检验设备a) 耐电压试验仪;b) 智能电量测量仪;c) 交直流电参数测量仪;d) 接地电阻测试仪;e) 电池内阻测试仪;f) 绝缘电阻测试仪;g) 泄露电流测试仪;h) 示波器;i) 照度计;j) 低温开关按键试验机;k) 高低温湿热试验箱;l) 电池综合测试仪;m) 浪涌发生器;n) 盐雾喷水试验箱;o) 防尘试验箱。7 附录C(规范性附录)出厂试验项目C.1 便携式照明设备a) 照度;b) 充电时间;c) 放电时间;d) 敲击振动测试;e) 防护等级测试。C.2 固定式照明设备a) 安全性测试;b) 能源波动;c) 敲击震动测试;d) 开关冲击;e) 调光功能;f) 亮度;g) 照度;h) 跌落;i) 防护等级测试。C.3 移动式照明设备a) 点亮测试;b) 老化测试;c) 升降杆测试;d) 安全性测试;e) 敲击振动测试;f) 照度;g) 防护等级测试。C.4 防爆式照明设备a) 静水压测试;b) 防爆参数测量;c) 安全性测试;d) 能源波动;e) 敲击振动测试;f) 开关冲击;g) 调光功能;h) 亮度;i) 照度;8 j) 跌落;k) 防护等级测试。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