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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料使用说明1. 科目特点:全书 10 章 ,每章都是一个单独的法律模块 ,章节之间关联度低 ,每章可单独复习 。其中前三章内容较多, 占全书知识量一半 ,考察细致 ,建议投入更多时间精力复习。 2. 标注规则:(1)知识点若为客观题考点 ,则不标注考察题型;(2)若为主观题考点 ,则标注具体考试题型及考察频率 ,并通过加粗标注 ,如 公司章程的性质法定性【低频简答题】;(3)若既考察客观题 ,又考察主观题 ,则标注所占分值更高的题型3. 星级标注: 极高频考点 高频考点 中频考点 一般考点 可能考点第一章 公司法知识点名称内容公司的概念1. 公司 :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 ,享有法人财产权 ,并
2、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 2. 分类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3. 公司章程 :公司设立的行为要件 ,指导公司行为的基本规范 。4. 公司章程的性质法定性【低频简答题】(1) 内容的法定性;(2)形式的法定性;(3)修改程序的法定性;(4)效力的法定性 。5. 公司章程的性质 自治性【低频简答题】(1)【自己定】公司章程是一种行为规范 ,是公司依法制定的而不是国家制定的; (2)【自己管】公司章程是由公司予以执行的而非依靠国家强制力予以实施;(3)【管自己】公司章程的效力只及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社会的普遍约束力 。公司的合并 与分立6. 公司的合并【低
3、频案例题】(1)形式 :新设合并(A+B=C); 吸收合并(A+B=A) 。(2)程序 :1)协商决议通知注册登记;2)决议: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3)法律效果 :股东继续成为股东;债权债务概括承受 。7. 公司的分立【低频案例题】(1)形式 :派生分立(原公司存续) ;新设分立(原公司消灭) 。(2)程序 :作出分立决议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在 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法律效果 :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另有约定除外。公司的资本8. 公司资本三原则【低频简答题】(1)
4、资本确定原则;(2)资本维持原则;(3)资本不变原则 。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职 资格和义务9. 监事【低频案例题】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10.义务 :忠实义务 、勤勉义务;忠实义务的具体表现【低频简答题&中频案例题】 (1)不得利用自己的身份不当受益; (2)不得擅自利用或处置公司财产;(3) 自我交易的规制; (4)与公司间不正当竞争的限制;(5)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解散与清算11.公司的解散: 已成立的公司因法定原因丧失营业能力 ,停止业务活动 ,开始处理未结业务。 12.公司的清算 :公司解散后 ,处理公司未结事务 ,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
5、的程序。有限责任公 司的设立13.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低频简答题】(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150 股东 )和法定资格;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有公司名称 ,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4)有公司住所 。有限责任公 司股东出资1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低频案例题】(1)可用 :货币;非货币财产实物 、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等(可估价并依法转让); (2)不可用: 劳务 、信用 、自然人姓名 、商誉 、特许经营权等。15.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 ,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有限责任公16.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义务【高频简答题】【低频案例题】【缴钱不抽 ,守章担责 ,诚
6、实守信】1/2 0司的股东及 其义务(1)【缴钱】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不抽】在公司核准登记后 ,不得抽逃出资;(3)【守章】遵守公司章程; (4)【担责】以其缴纳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5)【诚实守信】对公司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等。有限责任公 司的股东会17.股东会性质 :全体股东组成;拥有最高决策权的权力机构。18.股东会的召集【高频案例题】(1)类型 :定期会议(每年一两次) 、临时会议(临时重要事项);(2) 时间 :召开前 15 日通知全体股东;(3)有权召集临时会议的人1)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2)1/3 以上的董事;3)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 。 (4
7、)议事规则【 一般 1/2 ,特别 2/3】1)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达到法定多数形成股东会决议; 2)普通决议 :对一般事项所做的决议 ,一般只需代表一半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即可;3)特别决议 :对于修改公司章程 、增加或者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以及公司合并 、分立、 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必须经代表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有限责任公 司的董事会19.董事会(1)性质 :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 常设机构 。小规模公司可不设董事会 ,只设一名执行董事。 (2)组成: 向股东会负责; 313 名奇数;任期不超过 3 年;可连选连任 。20.经理
8、 :负责公司中日常经营管理事务;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 ,对董事会负责 ,不是必设机关。有限责任公 司的监事会21.监事会性质 :监督机构 ,非必设;成员3 人( 公司职工代表1/3) ;任期 3 年 ,连选可连任。22.监事会的职权【低频论述题】(1)【检查财务】检查公司财务;(2)【监督罢免】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要求纠正】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的利益时 ,要求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诉讼高管】依照公司法第 151 条的规定 ,对董事 、高级管
9、理人员提起诉讼;(5)【召集股东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 和主持股东会会议;(6)【提出提案】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7)【其他职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国有独资公 司23.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24.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 5 人 ,其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 1/3 。有限责任公 司股权转让25.对内转让 :只要转让方和受让方达成合意即可 ,其他股东无权干涉。26.对外转让【极高频案例题】(1)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转让前通知和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 。30 日内未答复 ,视为同意;半数以上不
10、同意的 ,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股权 ,不同意购买的 ,视为同意转让 。【要么同意 ,要么你买】 (3)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7.异议股东可行使股权收购请求权的情形【中频论述题】2/2 0(1)公司连续 5 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且该 5 年连续盈利 ,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 (2)公司合并 、分立 、转让主要财产的;(3)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股东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28.股权的继承【低频论述题】:除章程另有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继承股东资格 。股份有限公 司的设立29.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 、
11、募集设立( 发起人股份35%)30.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责任【低频论述题】(1)公司成立后 ,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 ,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2)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 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3)公司不能成立时 ,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4)公司不能成立时 ,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 ,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5)在公司设立过程中, 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 ,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股份和股票31.股份的特征 :平
12、等性 、可转让性 、权利性 、证券性 。32.股票的特征 :有价证券 、流通证券 、要式证券 。33.股份发行的价格:(1)发行 :发行价格票面金额;(2)转让或交易可以低于票面金额 。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34.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两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可能简答题】(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 2/3 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额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的议事规则【 一般 1/2 ,特别 2/3】(
13、1)普通决议 :对一般事项所做的决议 ,一般只需要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即可;(2)特别决议:对于修改公司章程 、增加或者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必须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股份有限公 司的董事会 和监事会36.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的性质:经营决策和执行机关;519 人奇数,任期不超 3 年,连选可连任; 37.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1)性质 :监督机关;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监事会 ,成员不得少于 3 人;(2)组成 :股东代表+公司职工代表(1/3) 。上市公司的 特别规定38.上市公司需经股东会表决的重大
14、事项:上市公司在 1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30%的, 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9.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低频论述题】(1)独立董事:又称外部董事,指独立于公司的管理层 、不存在与公司有任何可能严重影响其作出独 立判断的交易和关系的非全日制工作董事 。(2)独立董事的作用1)能通过其专业性和权威性 ,弥补董事会决策的失误 ,提升董事会的整体水平; 2)能够对股东大会推荐的董事长起到牵制和制衡作用 ,维护小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的职权 :1)一般董事的职权;2)特别职权; 3) 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
15、见 (4)独立董事的任期 :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 ,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3/2 0独立董事的津贴: 由董事会制定预案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在公司年报中披露。 40.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终止的情形【低频论述题】(1)公司股本总额 、股权分布等生变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在交易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 ,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且拒绝纠正;(3)公司最近 3 年连续亏损 ,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章 合伙企业法与个人独资企业法知识点名称内容合伙企业的 分类和特征1
16、. 合伙企业的分类【低频简答题】【记忆关键点 :只要企业出现有限合伙人 ,就称有限合伙企业】(1)普通合伙企业 :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2)有限合伙企业:指由普通合伙人(至少一个)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 担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企业。2. 合伙企业的特征【低频简答题】(1)【投资人】由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投资兴办;(2)【成立的基础】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的成立基础;(3)【企业性质】合伙企业属于人合企业;(4)【责任承担方式】普通合伙人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有限责任 。普通合伙企 业
17、设立条件3. 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极高频简答题】(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1) 自然人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可以为普通合伙人 。 (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未依约履行出资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其名称应当表明“普通合伙 ”字样;(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人的出 资与合伙企 业的财产4. 合伙人的出资与合伙企业的财产(1) 出资依据 :合伙协议(2)出资形式: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和其
18、他财产权利;普通合伙人可以个人劳务出资;(3)合伙企业的财产:是指合伙人的出资和由出资形成的财产 、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和负债、合伙 经营的积累等 。(合伙企业的财产在性质上一般认定为合伙人共有)普通合伙企 业内部关系5. 合伙事务的执行【低频案例题】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1)执行方式 :共同执行 、委托执行;(2)执行情况 :须报告 ,共担利费损(3)监督权 :不执行者可监督; (4)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权利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6. 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低频案例题】(1)改企业名称 ,变经营范围 、经营场所; (2)变动不动产 、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4/2
19、 0(3) 以企业名义为他人做担保; (4)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 。7. 合伙企业损益的分配与承担【低频简答题】(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亏损分担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 ,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 分配 、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 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分担。(3)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 8. 合伙企业的入伙规则【低频简答题】(1) 同意 :新合伙人入伙(包括继承人) ,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责任 :新旧权责相等 、无限连带
20、责任 。9. 退伙:(1) 自愿退伙【自己不干】; (2)当然退伙【法律不许】; (3) 除名退伙【企业不让】普通合伙企 业外部关系10.普通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1)合伙人或合伙事务执行人对合伙企业的代表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 合伙企业1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其最大的特殊性在于合伙责任的承担(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 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2)非因故意或者非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
21、业12.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1) 由 2 个以上 50 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其中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2)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13.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 14.有限合伙人的特殊权利【低频简答题】(1)【交易】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2)【竞争】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3)【出质】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15.有限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入伙(1)有限合伙人 :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 ,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2)普通合伙人 :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
22、务 ,承担无限责任 。16.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之间的转化 :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企业的 解散和清算17.合伙企业的解散情形【低频简答题】(1)合伙期限届满 ,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不具备法定人数满 30 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实现或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18.合伙企业的清算的债务清偿顺序【低频简答题】(1)职工工资 、社会保险费用; (2)法定补偿金;(3)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4)合伙企业的债务。5/2 0个人独资企 业1
23、9.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但分支机构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 20.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原因【低频简答题】【投资人 死 不瞑目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 、无继承人或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第三章 合同法知识点名称内容合同的特征1. 合同的特征【可能简答题】(1)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之间的协议;(2)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3)合同是当事人设立 、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分类2. 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法律意义【低频简答题】(1)有偿合同
24、债务人的注意义务较无偿合同为重;(2)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与之行为能力不相适应的有偿合同,需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而对纯粹 赠获利的赠与等无偿合同 ,则可独立为之 。3. 区分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法律意义【低频简答题】(1)诺成合同自合同订立之日起,合同当事人就受合同的约束,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和 承担义务 ,当事人非依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就应承担违约责任;(2)实践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具有成立效力,成立效力表现为:当事人不得任意撤销合同,否则会因违 反诚信原则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但在交付标的物前合同并未生效,当事人不具有要求对方履行 合同的权利 ,当事人拒绝对方履行请求不为违约 ,不承
25、担违约责任。合同订立的 一般程序:要约4. 要约: 当事人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 向对方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 ,希望对方接受的意思表示 。 5. 要约邀请 :又称引诱要约 ,是指行为人向不特定的相对人作出的 ,希望向自己发要约的意思表示 。 6. 要约的有效要件【低频案例题】(1)要约应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2)要约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不能含糊不清;(3)要约还应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 ,合同即告成立 ,要约人便受其约束。7. 要约的生效时间 :要约到达相对人生效( 到达即生效)8. 要约的撤回和撤销:(1)撤回: 尚未生效阻止生效;(2)撤销: 已经生效消灭效力 。 9. 特殊情况不能撤销要约
26、:【规定】规定承诺期限或者明示不可撤销;【利益关系】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10.要约失效原因【可能简答题】(1)要约的撤回;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5)承诺期限届满 ,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合同订立的 一般程序:承诺11.承诺 :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其意义在于承诺到达要约人 ,合同即告成立 。 12.承诺的成立要件【低频简答题】(1)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承诺须在要约规定的期限或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人;6/2 0(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的
27、内容一致 。13.承诺的迟延与迟到:(1)迟延 :迟发而迟到;(2)迟到 :未迟发而迟到 。合同的内容14.合同的必备条款 :成立必须具备的条款 ,当事人只有就合同的必备条款协商一致 ,合同才能成立。 必备条款又称合同的成立条款 。包括: 当事人条款 、标的条款 、数量条款。15.合同的普通条款:又称合同的一般条款,是指除合同必备条款以外的条款 。合同的普通条款不是合 同的成立条款 ,其欠缺与否不影响合同的成立效力 。16.合同的格式条款:指当事人一方事先拟定,并由不特定当事人接受的,具有完整性和定型化的条款 。 (1)特点 :容易出现显失公平(2)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拟定人所作的限制性规定【低
28、频案例题】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得随意免除自己责任;不得随意加重别人的责任)2)格式条款若与普通条款发生冲突 ,则优先适用普通条款;3)当事人双方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 ,应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 ,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合同的成立 与生效17.合同的成立 :达成合意;合同的生效 :法律效力; 多数情况下 ,成立=生效 。18.合同生效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低频简答题】(1)【能力足够】订约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自愿一致】意思表示真实;(3)【标的确定】合同的标的必须确定和可能;(4)【
29、不违法不损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无效合同19.无效合同 :是指合同因欠缺生效要件而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力的合同 。20.无效合同的种类/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中频简答题】(1)以欺诈 、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 、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的合同。21.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法律效果【低频案例题】(1)返还财产;(2)赔偿损失;(3)收归国库或返还集体或第三人 。可撤销合同22.可撤销合同的种类【中频简答题】【中频案例题】(1) 因重大误解
30、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3) 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4) 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5)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23.可撤销合同特征【低频案例题】(1)是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有瑕疵或合同内容显失公平;(2)须由一方行使撤销权 ,请求撤销合同;(3)合同在被撤销以前有效,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不行使撤销权的或者在一年的除斥期间内未行 使撤销权的 ,合同仍然有效;(4)撤销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也可以请求变更合同 。效力未定合 同24.效力未定合同的特征【低频案例题】(1)合同效力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 ,既非有效也非无效;7/2 0(2)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是否追认
31、,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追认的该合同有效, 拒绝追认的该合同无效;(3)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予以追认 ,自追认通知到达相对人时发生效力,合同自始有效,拒绝追认的 合同自始无效 。25.效力未定合同的种类【极高频案例题】(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法定代理人追认)(2)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被代理人追认)(3)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权利人追认)合同履行概 述26.合同的履行的原则【低频简答题】(1)全面履行原则;(2)诚信履行原则;(3)经济合理原则;(4)情势变更原则 。合同履行抗 辩权27.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 。抗
32、辩权是一时性的 、延缓性的 ,不发生消灭合同的效力 。28.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约定履行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对待 给付以前 ,可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力 。29.先履行抗辩权【中频案例题】:又称顺序抗辩权,指当事人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 行的或者履行存在相应瑕疵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或者相应的履行请求。30.不安抗辩权: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 订约后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 ,可以中止自己履行的权利31.不安抗辩权适用条件【低频简答题】(1)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下降 ,有不能履行合同
33、的现实危险;(2)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3)先履行义务人负有通知和举证义务 。32.中止履行的情形【低频简答题】(1)经营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 、抽逃资金 ,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33.不安抗辩权的法律后果:(1)恢复履行;(2)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中 的保全措施34.债权人的代位权(1)债权人代位权【低频论述题】: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债权,而损害债权人债权时, 债权人为保全自身的债权, 以自己的名义 ,请求法院代为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 。(2)代位权行使的要件【低频案例题】【低频论述题】1)两个债权均合法
34、有效到期 ,且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金钱债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给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权人以保全债权为必要限度 。35.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要件【低频简答题】(1)客观要件 :债务人实施了有害债权的行为;(2)主观要件 :债务人实施有害债权的行为 ,受益人存在恶意。合同权利义 务终止36.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基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 ,合同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 原因 :清偿 、混同 、提存 、解除 、抵销和免除8/2 037.合同的解除的种类 :协议解除 、约定条件出现时的解除 、法定解除 。38.合同法定解除的原因【低频案例题】(1) 因
35、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2)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或有其他违约行为 ,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5)在合同履行期间 ,发生情势变更之情由等。39.合同解除的效力【可能简答题】(1) 尚未履行的 ,终止履行;(2) 已经履行的 ,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 ,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 、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3)合同解除不影响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0.法定抵销的要件【可能简答题】(1)双方互负债务 、
36、互享债权; (2)双方债务的给付为同一种类和同一品质;(3)双方债务均届清偿期; (4)双方的债务均为可抵销的债务 。合同责任41.违约责任的特征【低频简答题】(1)以不履行合同义务为主要条件; (2)相对性 ,只能在当事人之间发生;(3)补偿性 ,弥补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4)任意性 ,责任的比例数额可由当事人约定。 42.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中频案例题】 :有违约行为;无免责事由。43.违约责任的约定的免责事由【低频案例题】 :不可抗力;违约相对人有过失 。44.违约责任的违约行为的类型【低频简答题】(1)预期违约(未到期) :提前告知不履行;(2)拒绝履行(到期) :合同到期但不付
37、钱或交货; (3)迟延履行 :履行行为超过了履行的期限;(4)瑕疵履行 :履行了但不符合质量 。45.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低频案例题】【只能选择一种 ,一过不再罚】根据合同法第 122 条的规定,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 ,侵害对方人身 、财产权益的 ,受损 害方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买卖合同46.买卖合同的特征(1) 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2)买受人支付价款;(3)诺成合同 、有偿合同 、双务合同 。47.出卖人的义务(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2)瑕疵担保义务 :1) 品质瑕疵;2)权利瑕疵 。 48.买受人的义务
38、:(1)支付价款的义务;(2)接受标的物并对其检验和通知的义务。赠与合同49.赠与合同的特征:(1)为转移财产所有权合同;(2)为诺成合同;(3)为单务 、无偿合同。 50.赠与人的义务:(1)交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2)瑕疵担保义务。51.受赠人的义务(1)受赠人享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2)受赠人不得损坏赠与人及其近亲属的权利 、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扶养义务 。借款合同52.借款合同的特征【低频简答题】【低频案例题】(1)当事人一般是特定的 ; (2)标的物为货币资金;(3)可为有偿合同 ,也可为无偿合同; (4)可为诺成性合同 ,也可为实践性合同 。9/2 053.贷款人的义务【低频案例
39、题】:(1)金融机构应按期 、足额提供借款;(2)保密义务。54.借款人的义务【低频案例题】(1)依约提供担保;(2)如实申报义务;(3)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4)按期支付利息归还本金 。租赁合同55.租赁合同的特征【低频简答题】(1)是转让标的物使用权的合同;(2)是双务合同 、有偿合同 、诺成合同 。56.出租人的义务(1)交付租赁物的义务;(2)瑕疵担保的义务;(3)风险承担的义务;(4)继续性合同 ,在合同存续期间 :继续保持租赁物符合法定或约定品质和用途的义务。 57.承租人的义务(1)保持租赁物原样;(2)不得将租赁物转租他人;(3)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承揽合同
40、58.承揽合同的特征【低频案例题】(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内容的合同;(2)标的物具有特定性;(3)承揽人的工作具有独立性; (4)是诺成性合同 、双务合同 、有偿合同 、不要式合同 。59.承揽人的基本义务【中频案例题】(1)亲自完成主要工作成果的义务;(2)妥善保管定作人交付的材料和样品,未尽妥善保管义务的,致使材料毁损 、灭失,承揽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导致工作成果完成延期的 ,承揽人还应承担延期完成交付工作成果的违约责任;(3)除非合同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材料,否则承揽人不得自行提供材料,而应由定作人提供材料进行加 工 。提供的材料有瑕疵的 ,承揽人应通知定作人更换相关材料 ,而非自行提供材料进
41、行加工 。第四章 专利法知识点名称内容专利权的主 客体1. 专利权的客体【中频简答题】:依法可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 2. 专利权的归属【中频案例题】【低频简答题】(1)职务发明: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申请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包括: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离职 、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 ,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 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2)非职务发明: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 。(3)共同发明和委托发明: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无约
42、定或约定不明的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 共同完成发明创造的单位或个人, 申请批准后该单位或个人为专利权人 。授予专利权 的条件3. 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低频简答题】 :新颖性 、创造性 、实用性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 6 个月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丧失新颖性:(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10/2 0(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4. 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事项【低频论述题】【妨害公利不批 、遗传资源不批 、崇洋媚外不批】(1)对违反法律 、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43、2)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 ,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 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对违反此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发明或实用新型 ,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专利申请5. 专利申请的原则【中频简答题】:(1)先申请原则;(2)单一性原则 。6. 专利申请日(1) 申请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2) 邮寄申请文件, 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3) 邮戳不清晰, 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外, 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申请日。7. 专利申请的优先权(1)专利申请的优先权 :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 ,在专利法规定的期限内, 就同一主题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 申请人有权要求将第一次申请日视为后一次申请的申请日 。(2)外国优先权 :发明或实用新型(12 个月内) ;外观设计(6 个月内)(3)本国优先权 :发明或实用新型(12 个月内)专利权人的 权利义务8. 专利权人的权利【高频简答题】:(1)独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