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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法商标法中国商标法:1982年制定,1983.3.1施行,迄今进行了四次修改,最近一次2019.4.23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修正为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商标及商标法概述商标及商标法概述1、商标的概念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以及上述各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性、便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2、商标的功能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标示或监督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便于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宣传3、商标与相关标记商标与商品名称商标与商号商标与商品装
2、潢.商标与特殊标志商标与域名 4、商标的分类(1)以商标的使用领域为标准商品商标服务商标(2)以商标的构成要素为标准嗅觉商标听觉商标视觉商标立体商标平面商标文字商标图形商标颜色商标组合商标(3)以商标的特殊功能为标准集体商标联合商标证明商标防御商标5、商标法的沿革l世界上最早的商标法:法国关于工厂制造场和作坊的法律(1803年)l中国商标法的发展 1904年 清政府 商标注册试办章程 1923年 北洋政府 商标法 1950年 商标注册暂行条例 1963年 商标管理条例 1982年 商标法 1993年、2001年、2013年、2019年四次修改 商标的注册(一、二)商标的注册(一、二)1、商标注
3、册概述注册的意义:获得商标权(授权)注册的步骤:申请(在先、自愿)+审查注册的要求 实体:人(自然人、法人、外国人)物(类别、名称)志(商业标志,合法性、显著性)程序2、商标注册条件合法性禁用商标(商标法第10条)(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
4、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2、商标注册条件合法性禁用商标(商标法第10条)(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14 2、商标注册条件合法性禁注商标(商标法第11条)(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
5、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商标注册的条件16 商品通用名称、型号,仅标示原料、用途等通过使用取得显著性除外3、商标注册条件显著性显著性(distinctive character),又称区别性或识别性,指相关标志具有能区分的特征,能够指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商标分类(显著性):臆造商标、任意商标、暗示商标、叙述商标、通用商标(例)“优盘”商标显著性的丧失 深圳朗科公司注册了“优盘”商标,由于“优盘”逐渐演化成通用名称,商标被商标局撤销。商标注册的条件4、商标注册条件不侵犯在先权利商标法第32条 申请商标
6、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相对禁注条件(与绝对条件的差别)5、商标注册程序商标审查周期初审:自9个月内完毕,初步审定公告异议复审驳回或部回或部分分驳回回形式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商商标异异议初步初步审定公告定公告商商标局局商商标查询申申请人人不予受理不予受理补正正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申申请复复审商商标评审委委员会会无异无异议注册商注册商标公告公告领证不予注册不予注册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商商标复复审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保留申保留申请日日 9m3m12m+6m(公告期(公告期满之日起)之日起)不保留申不保留申请日日证件不件不齐或未或未缴费不服不服驳回回
7、 15d 9m+3m 30d 30d 15d 12m+6m不服异不服异议决定决定不不服服驳回回不服复不服复审裁定裁定商标的期限及其终止商标的期限及其终止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商标法第商标法第3939条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 计算。理论上可通过续展而达到无限长(TRIPsTRIPs要求要求)2、商标续展续展流程 期满前12个月办理,有6个月宽限期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2、商标续展续展后果 注册商标理论上可以获得永久保护 期满不续展的,自注销之日起1年内,对相 同或类似商标的申请,不予核准。3、商标变更变更与转让 转让是变更的
8、原因,变更不限于转让。3、商标变更 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等注册事项,应提出 变更申请。如有数个商标,应一并变更。4、商标终止商标注销商标撤销商标无效4、商标终止商标注销 提前(自愿)注销 到期不续展效力自收到注销申请之日或保护期届满之日起终止4、商标终止商标撤销 商标法第49条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标识、注册人名义、地址等注册事项;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应申请,可复审)商标被撤销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自_终止。4、商标终止商标的无效 商标法第44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相关)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注册的 商标局宣告,
9、任何人可以请求商评委宣告无效。被宣告无效的商标自始无效。9m+3m15d30d主动宣告无效(商标局)申请复审复审决定(商评委)起诉(北知院)请求宣告无效绝对事由(无期限,任何人)裁定(商评委)起诉(北知院)起诉(北知院)裁定(商评委)相对事由(5年内、驰名商标除外,利害关系人)9m+3m12m+6m30d30d商标的使用与管理商标的使用与管理商标法第48条 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商标法第4条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1、商标使用商标使用的内涵:从注册商标专用权谈起商标使
10、用自己使用许可他人使用 1、商标使用商标使用的意图 商标意义上的使用,区分商品生产者,标识商品来源商标使用的方式(1)使用在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2)使用在服务或者与服务有关的商品上;(3)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交易文书上;(4)使用于广告宣传或展览;(5)使用在互联网、通讯网络等媒介;(6)使用在其他商业活动中。1、商标使用商标法第59条 (描述性使用)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1、商标使用指示性性使用为说明商品与注册商标之间的某种联系而使用商标。说明所
11、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与商标之间的关系,而不是表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1、商标使用商标许可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普通许可普通许可排他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独占许可权利人可自行使用,也可再许可他人使用权利人可自行使用,不得再许可他人使用仅被许可人可使用,权利人不得使用经权利人授权,被许可人可提起诉讼可和权利人共同提起诉讼,也可在权利人不起诉时自行起诉
12、被许可人可提起诉讼2、商标管理商标管理概念: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对商标的注册、使用、转让、印制等行为所进行的监督、检查等活动的总称。2、商标管理商标管理体制:集中注册分级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管理种类注册管理注册管理使用管理使用管理印制管理印制管理商标注册管理商标法第商标法第1818条(外国人申请商标)条(外国人申请商标)商标法第商标法第1919条(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条(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烟草制品商标使用管理规定(必须注册商标的商品)烟草制品商标使用管理规定(必须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使用管理注册商标标志注册商标标志商标印制管理商标法第商标法第5757条第
13、(条第(4 4)项:)项:“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属侵犯,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商标的保护(一、二)商标的保护(一、二)1、商标的保护基础商标侵权的混淆理论商标侵权的混淆理论 传统的商标法理论:混淆限于商品或服务来源上的混淆。现代商标法理论:混淆不仅包括了商品或服务来源上的混淆,还包括了在商品或服务的关联、认可上的混淆。Here add your title.商标保护的具体理由 防止来源混淆 无处不在的山寨47雷不死你笑死你!48恶搞商标(一)未经商标注
14、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1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侵犯商标权的法律责任AB侵犯商标权的法律责任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机关A法律责任B(1)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人民法院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临时禁令(行为保全)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 驰名商标制度驰名商标制度1、驰名商标的概念驰名商标(well-known trademark)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01010202030304040505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2、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认定方式 认定的机构认定的法律效力l“个案认定,被动保护”l商标局l商评委l人民法院3、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未注册受未注册受保护保护 跨类跨类保护保护商标法第商标法第1313条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