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_T 2880-2022 建设放心舒心消费城市通用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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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03.080CCSA12DB51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T28802022建设放心舒心消费城市通用要求2022-05-20发布2022-07-01实施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51/T28802022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原则.25总体框架.26总体要求.27分类要求.5附录A(资料性)承诺书样式.19IDB51/T28802022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归口并解

2、释。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成都微联云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董立欧、余跃、邓清源、范宇、岳立、易晓霞、韩奕、张笑、芦燕、邓祥波、廖鸿、刘思远。本文件首次发布。IIDB51/T28802022建设放心舒心消费城市通用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建设放心舒心消费城市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总体框架、总体要求以及分类要求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内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建设。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3、于本文件。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10001.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GB/T15566.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T15566.5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5部分:购物场所GB/T15971导游服务规范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T20501.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T20501.2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2部分:位置标志GB/T20501.3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

4、计原则与要求第3部分:平面示意图GB/T20501.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6部分:导向标志GB/T273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餐饮业要求GB/T33497餐饮业质量管理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放心舒心消费restassuredandcomfortableconsumption通过消费环境的建设和管理,用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来实现消费安全和消费满意等目的的过程。3.2商业综合体commercialcomplex是将城市中商业、办公、展览、餐饮、会议、文娱、居住等城市生活空间的三项以上功能进行组合,从而形成一个多功能、高效率、相互依存的综合体。3.3“放心

5、舒心消费”信息系统restassuredandcomfortableconsumptioninformationsystem1DB51/T28802022集系统成员的基本信息、消费评价、处罚信息、投诉信息等内容于一体的信息化系统。利用该系统为系统成员生成专属识别码,消费者通过手机扫描识别码,了解系统成员的相关信息,并可对消费内容进行直接评价。4基本原则4.1因地制宜建设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宜结合城市类型、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建设。4.2经营自律建设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应督促、引导经营者自觉履行建设主体责任,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交易原则,依法守信经营。4.3部门协作建设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应推进各部

6、门联动协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同配合、联动响应的协作机制。4.4广泛参与建设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应积极引导消费者参与消费全过程监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4.5社会共治建设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应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为一体的共治格局。5总体框架5.1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建设应围绕“放心”和“舒心”两大主题建设,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并保障消费过程中产生的愉悦体验。5.2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建设主体分为管理者、经营者和消费者。5.3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制度建设、消费环境、产品质量、经营管理、服务提供、安全保障、宣传

7、教育、消费维权及评价等九项内容。5.4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建设是以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营造安全放心舒心消费环境为目的,通过对消费环境的管理建设,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从而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和消费过程体验舒心度。5.5“总体要求”从宏观层次对不同种类示范单位共同创建要求进行规定。5.6“分类要求”包括示范店、示范商业综合体、示范景区、示范街区、示范乡村。“示范店”从微观层次对最小创建单位的管理、服务、环境进行规定;“示范商业综合体”“示范景区”“示范街区”“示范乡村”是中间层次,既有公共空间以及制度建立层面的要求,又包含了示范店的共同要求。6总体要求2DB51/T28802

8、0226.1制度建设6.1.1组织保障6.1.1.1宜建立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组织,负责消费维权、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建设工作。6.1.1.2城市内宜建有放心舒心消费诚信联盟。6.1.2体制机制建设应建立健全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建设工作机制、对接机制、管理机制、应急处理等机制,制定工作联席制度、常态化管理、应急处置、检查考评等配套制度。6.1.3人员要求6.1.3.1应配备工作人员负责放心舒心消费城市的建设、推进、协调等相关工作。6.1.3.2工作人员应熟悉业务、耐心协调、积极引导,具有强烈的责任心。6.2消费环境6.2.1基础环境6.2.1.1整体环境整洁,无异味,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

9、象。6.2.1.2应配备完善的水、电、气、照明等基础设施,并提供完善的配套服务设施。6.2.1.3标识、标牌的设置应醒目、规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6.2.1.4废气、废水、废渣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规定。6.2.2文化环境6.2.2.1相关场所的显著位置宜使用“放心舒心消费”专用图标和温馨提示语。6.2.2.2宜将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建设的内容纳入乡村、街区、景区等举办的文化活动。6.2.2.3应利用相关场所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建设成果展示和宣传等活动。6.2.3诚信环境6.2.3.1宜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对诚信人物、诚信企业和诚信群体等进行相关诚信宣传报道,营造

10、诚信氛围。6.2.3.2应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6.2.3.3经营者应亮证亮照经营,实际经营项目与证照内容相符。6.2.3.4经营者应实行诚信经营承诺制,围绕安全、交易、质量、价格、服务、售后等方面做出诚信经营公开承诺,并在经营场所或媒体、网站平台等公开展示。6.3产品质量6.3.1经营者应遵守产品质量承诺制度、退(换)货制度、不合格产品退市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6.3.2不应有假冒伪劣、变质、失效、超期和“三无”产品,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6.4经营管理6.4.1不应有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等不良经营行为,不应有虚假宣传等商业欺诈行为。6.4

11、.2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3DB51/T288020226.4.3签订合同时,其内容表述准确;格式合同内容不应该侵害消费者权益;确保合同履约到位。6.4.4经营者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应明码标价。6.4.5经营者应制定消费服务和售后服务制度。6.5服务提供6.5.1服务场所环境应整洁有序,干净卫生,装修装饰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能提高消费者舒适度。6.5.2服务场所配备的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要求并宜满足消费者舒心体验。6.5.3服务人员应熟悉所经营产品的属性和功能,服务态度热情、服务用语文明、服务行为规范。6.5.4从事特殊行业的经营者应具备法定资质,

12、从业人员具备从业资格。6.5.5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应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6.5.6针对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及投诉,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及时反馈。6.6安全保障6.6.1应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6.6.2应建立完善产品质量监管机制,制定产品质量监测制度、产品质量信用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等,对与消费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质量定期进行检验检测和市场监测。6.6.3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针对食品安全、群体投诉、消费过程中受到的人身伤害等消费事件和新冠疫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6.6.4食品经营者应建立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6.6.5发现违规经营行为应及时进

13、行整改。6.6.6应建立食品经营者安全信息档案。6.7宣传教育6.7.1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期刊(杂志)、互联网以及微信、微博等载体和渠道,开展放心舒心消费政策宣传,及时发布消费动态和消费警示等相关信息。6.7.2宜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册、悬挂标语等方式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宣传。6.7.3宜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以及春节、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费知识。6.8消费维权6.8.1乡村、街道、行业和政府相关部门应科学设置消费维权服务站,明确其工作职责,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公示工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6.8.2街区、社区、旅游景区等宜

14、建立消费纠纷调解室。6.8.3宜建设消费维权系统、信息公示平台,处理各类投诉举报信息,及时反馈处理结果。6.8.4应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在消费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12315或12345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号、辖区投诉机构电话、地址、邮箱等信息。6.8.5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快速处理机制,明确投诉处理流程。6.8.6应建立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发生消费争议时,主动与消费者协商和解。6.8.7应留存真实、完整、规范的投诉处理记录。6.9评价4DB51/T288020226.9.1基本条件6.9.1.1参与放心舒心消费城市示范单位的创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a)在四川省内登记注册,有准入许可要求的应获得相关准入

15、许可;b)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符合国家和地区相应的产业政策;c)有具体的主营业务且正常开展两年以上,生产、经营和服务与百姓生活或消费密切相关;d)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6.9.1.2两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参与放心舒心消费城市示范单位创建:a)受到行政处罚或其他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b)被媒体曝光或其他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c)有关部门质量监督检查严重不合格;d)发生群体投诉事件,经查实属于自身责任;e)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6.9.2评价要求6.9.2.1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的评价活动,宜通过自我评价、消费者评价以及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

16、建组织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6.9.2.2自我评价宜形成自评报告。6.9.2.3消费者评价宜通过问卷调查、电话、网络等方式,收集消费者对消费政策宣传、消费教育活动开展、消费环境治理、主要消费品质量、主要服务业质量、投诉处理等的满意度信息。6.9.2.4具体评价过程中,创建单位应在自我评价基础上做出承诺,承诺书内容应包括本文件所提要求(样式见附录A);第三方评价应在创建单位自我承诺基础上进行,最终结果应符合承诺内容。7分类要求7.1示范店7.1.1制度建设7.1.1.1应将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货真价实、公平竞争、明码标价、价质相符等放心消费诚信承诺主动向社会公示。7.1.1.2应履行消费维权

17、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进货查验制度、不合格产品下架制度、消费纠纷处理等制度。7.1.1.3从事食品类的经营者还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安全应急、预警、处理机制等。7.1.2消费环境7.1.2.1基础环境7.1.2.1.1经营场所整体环境整洁卫生,定人定时进行保洁。7.1.2.1.2餐饮业就餐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明亮、无污物;加工场所布局合理,天花板防腐防漏,地面平整无积水;食品处理区墙壁清洁。7.1.2.1.3经营场所基础设施完善,服务设施能为消费者带来舒心的体验,餐饮业设施应符合GB/T5DB51/T2880202233497的要求。7.1.2.

18、1.4宜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放心舒心消费”识别码。7.1.2.1.5店内外广告张贴、标识标志设置规范。7.1.2.2文化环境7.1.2.2.1宜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使用“放心舒心消费”专用图标和温馨提示语。7.1.2.2.2宜充分利用传单、海报、刊物、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广泛持久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建设宣传活动。7.1.2.3诚信环境7.1.2.3.1经营者营业执照、特许经营许可等证照应亮证亮照经营,实际经营项目与证照内容相符,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过期变质产品,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7.1.2.3.2经营者应围绕安全、交易、质量、价格、服务、售后等方面做出诚信经营公开承诺

19、,制作承诺书,并通过经营场所、网站、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展示。7.1.3产品质量7.1.3.1应对产品供货商、代理商建立评价机制,确保提供安全健康的产品。7.1.3.2应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建立产品准入备案台账并有持续记录。7.1.3.3在售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规定,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产品的规格、等级、主要成分和含量等标识信息。7.1.3.4经营预包装食品的,食品合格证明、送货凭证和食品供货商主体信息一致。7.1.3.5经营散装食品的,食品合格证明、送货凭证和标牌公示信息一致。7.1.3.6经营自制熟食制品的,加工原料来源证明、加工记录和标

20、牌公示信息一致。7.1.3.7经营生鲜食品的,应具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7.1.3.8经营餐饮业的,提供的食物应符合GB/T27306的相关要求。7.1.3.9专卖专营产品应有规范的进货渠道。7.1.4经营管理7.1.4.1经营者不应有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等不良经营行为。7.1.4.2经营者不应有虚假宣传、虚假让利、虚假促销和其他欺诈消费者行为。7.1.4.3所有产品明码标价,货价相符,无价格欺诈行为,不在明码标价之外收取任何费用。7.1.4.4标价签应统一并真实注明产品的品名、产地、计价单位等内容,货签相符、对位、醒目。7.1.4.5处理产品应标示处理品和处理价格,使用降价签应注明降价原因及降

21、价起止时间。7.1.4.6提供的计量工具应检定合格,定期进行检定校准,计量、称重操作规范,计量公平。7.1.4.7应主动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服务单据或发票。7.1.4.8签订合同时,其内容表述准确;格式合同内容不应该侵害消费者权益;确保合同履约到位。7.1.4.9经营者应落实不合格产品下架、消费纠纷处理以及售后服务制度。7.1.4.10餐饮业经营管理应符合GB/T33497规定的相关要求。7.1.5服务提供6DB51/T288020227.1.5.1接待顾客时,应规范使用礼貌用语,做到文明礼貌、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引导消费者放心消费。7.1.5.2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应质价相符。7.1.5.3应

22、提供售后服务,严格执行产品“三包”及相关规定。7.1.5.4宜提供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各类退换货信息应明示;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产品应进行特别标注。7.1.5.5有条件的经营者宜根据经营特色提供符合经营主题的特色设施、服务,提升消费者舒心体验。7.1.5.6餐饮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应符合GB/T27306中相关要求。7.1.6安全保障7.1.6.1应有消防、防盗、安全监控等设施设备,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有效。7.1.6.2安全标识设置应清晰、醒目;紧急出口标志明显、畅通无阻;显著位置有人身财产安全、支付安全的警示标志。7.1.6.3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保障制度。销售的食品、仓储的环境符合食品安

23、全要求,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和经营人员应持有健康证。7.1.6.4餐饮业经营者对食品的安全管理应符合GB/T27306的要求。7.1.6.5经营者应对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如火灾、抢劫、大型促销活动造成的人流过度密集、电梯等设施设备运行故障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保障各项措施顺利实施。7.1.6.6疫情期间,应要求进店人员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测量。7.1.7消费维权7.1.7.1店内醒目位置应有12315或12345热线电话、商家投诉电话等维权信息标识。7.1.7.2应配有消费维权服务人员,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维权服务。7.1.7.3应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消费环节首问制度,

24、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与消费者协商和解,实现消费纠纷解决不出店门。7.1.7.4应留存真实、完整、规范的投诉处理记录。7.1.8其他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综合评价结果达90%以上。7.2示范商业综合体7.2.1制度建设7.2.1.1商业综合体应建立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创建组织,负责消费维权、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工作。7.2.1.2商业综合体应建立健全商家管理、运营管理、服务管理、消防安全、卫生管理、售后服务、教育培训、广告审批等内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健全且人员职责明确。7.2.1.3商业综合体应建立诚信自律制度,将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货真价实、公平竞争、明码标价、价质相符等放

25、心舒心消费诚信承诺主动在经营场所内公示。7.2.2消费环境7.2.2.1基础环境7DB51/T288020227.2.2.1.1商业综合体整体环境整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水、污物,经营场所内产品无乱堆、乱放现象。7.2.2.1.2商业综合体应建有停车场,停车场应有专人管理,实现定点停车、人车分流。7.2.2.1.3商业综合体入场门厅处宜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形成温度缓冲区,控制过大风速,降低人体的瞬间不适感。7.2.2.1.4商业综合体内各经营店招门头设计应整体协调生动,兼具品牌特色和亮点,与周边店面过渡融合合理。7.2.2.1.5商业综合体内应设置足够的公共活动空间、休息区域,配备足够的公共厕所、

26、自助服务设备、休息设施、特定人群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消防设施等相关设施设备。7.2.2.1.6商业综合体内广告,内容应真实健康、传递信息清晰,设施应完好、无安全隐患,纸质的广告应张贴规范。7.2.2.1.7商业综合体内标识标志、标牌应设置规范。安全标志应符合GB2894要求,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符号和设置应符合GB/T10001.1、GB/T15566.1、GB/T15566.5、GB/T20501.1、GB/T20501.2、GB/T20501.3、GB/T20501.6等要求。7.2.2.2文化环境7.2.2.2.1宜在商业综合体显著位置使用“放心舒心消费”专用图标和温馨提示语。7.2.2

27、.2.2宜将放心舒心消费建设内容纳入企业文化活动。7.2.2.2.3宜根据商业综合体实际设计放心舒心消费宣传标识、海报及宣传资料,在公共广场设置放心舒心消费建设工作宣传栏,公示承诺书,打造富有特色的商业综合体形象。7.2.2.2.4宜利用商业综合体内外公共区域,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建设成果展示等活动。7.2.2.3诚信环境7.2.2.3.1经营者应亮证亮照经营,不应售卖假冒伪劣产品、过期变质产品。7.2.2.3.2商业综合体及其场内经营者应围绕安全、消费、质量、价格、服务、售后等方面做出诚信经营公开承诺,制作承诺书,并通过经营场所、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展示。7.2.3产品质量7.2.3.1

28、经营者应建立产品进销台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7.2.3.2商业综合体应建立入场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在售产品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产品退市制度。7.2.3.3在售产品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规定,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销售进出口产品应具备报关单、税单等相关文件。7.2.3.4产品应有中文标明的具体产品信息。7.2.3.5经营散(裸)装食品、生鲜食品、现场制售食品、预包装食品的,应具有食品的配送查验、抽检制度,并在销售环节明示食品的相关信息。7.2.4经营管理7.2.4.1商业综合体管理方应与入场经营者签订规范的商业和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7.2.4.2应重视商业信誉和社会责

29、任,守合同、重信用,无违规违法经营服务行为。7.2.4.3应尊重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合理、自愿的交易环境。8DB51/T288020227.2.4.4实行开闭店分类管理,明确进场、开店、闭店、清场活动的流程和要求。7.2.4.5应做好宠物控制,劝阻携带宠物者进入非宠物营业区域,限制无主宠物进入场内。7.2.4.6应安排专人负责环境卫生,做好经营场所常态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7.2.4.7经营者应根据产品特性、类别、款式等合理分类,方便顾客选购。7.2.4.8产品的陈列应摆放稳固确保产品陈列安全。7.2.4.9公开的产品信息应真实,不应有虚假宣传和其他欺诈消费者行为。7.2.4.10所

30、有产品应明码标价,货价相符,无价格欺诈行为,不在明码标价之外收取任何费用。7.2.4.11标价签或公示信息应用字规范,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填写完整。7.2.4.12处理产品应标示处理品和处理价格,降价签应注明相关信息。7.2.4.13采用价外馈赠方式销售产品时,应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7.2.4.14提供的计量工具应检定合格,定期进行检定校准,计量、称重应操作规范,计量结果做到公平准确。7.2.4.15以预收款方式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应预先与消费者约定产品或服务内容,并按约定履约。7.2.4.16签订合同时,其内容表述准确;格式合同内容不应该侵害消费者权益。7.2.4.17应主动向消费者

31、提供购货凭证、服务单据或正规发票。7.2.4.18交易时需采集消费者信息的应先征得顾客同意,并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消费者信息安全。7.2.4.19应建立消费者关系管理系统,完善会员服务、分级管理、积分制等管理措施。7.2.4.20应开展商业综合体内经营者和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及时发现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7.2.4.21应对场内管理人员、经营者进行相关专业知识、消防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和培训率达到100%。7.2.4.22应制定售后服务管理制度,设立售后服务机构或岗位,明确岗位职责。7.2.5服务提供7.2.5.1商业综合体内应设置顾客服务台,提供打包、邮寄、物品

32、寄存、积分兑换、会员办理、咨询等服务。7.2.5.2应设置场内导引系统、信息系统平台等,为消费者提供信息化服务。7.2.5.3有条件的商业综合体宜配备智能机器人提升消费者场内舒心体验度。7.2.5.4应提供无线WIFI服务,方便消费者上网查询有关场内信息。7.2.5.5收银结算采用多种支付方式的,应配备结算设备,保护消费者账户、信用卡等隐私信息,并提供有效消费凭证。7.2.5.6接待顾客时,应规范使用礼貌用语,做到文明礼貌、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引导消费者放心消费。7.2.5.7应提供售后服务并严格执行产品“三包”及有关规定。7.2.5.8宜提供七日无理由退货和赔偿先付服务,服务承诺及相关的条件

33、、流程、时限等应明示。7.2.6安全保障7.2.6.1商业综合体内应有禁止吸烟和禁止使用明火等警示标志。7.2.6.2商业综合体内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设施标志明显。7.2.6.3应建立健全消防、物业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配置所需设施和器材。9DB51/T288020227.2.6.4应设治安值班室和消防监控室,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7.2.6.5应建立食品召回控制程序,及时召回问题食品。7.2.6.6应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保障制度;销售的食品、仓储的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7.2.6.7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针对食品安全、群体投诉、消费过程中受到的人身伤害等消费事件和新

34、冠疫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7.2.7宣传教育7.2.7.1商业综合体应定期通过微信群、公开栏、电子渠道等途径,开展放心舒心消费政策宣传,及时发布消费动态和消费警示等相关信息。7.2.7.2商业综合体应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册、悬挂标语等方式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宣传。7.2.7.3商业综合体应定期对场内经营者进行有关法律规范的宣传,在商业综合体内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栏),公布管理制度,公示经营活动中应当注意事项、违规经营者名单。7.2.7.4商业综合体应建立放心舒心消费维权培训机制,宜对管理人员和经营服务人员等开展放心舒心消费知识培训。7.2.8信息管理7.2.8.1宜建立“放心

35、舒心消费”信息系统,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放心舒心消费”识别码。7.2.8.2商业综合体大厅醒目位置宜设置电子信息发布平台,公示消费投诉量、处理办结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消费警示提示等内容。7.2.9消费维权7.2.9.1商业综合体应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维权工作人员,并在维权服务站内公示工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等。7.2.9.2应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公示“消费维权服务站电话”、“12315或12345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号等投诉渠道信息。7.2.9.3应建立消费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制定消费投诉处理制度,明确投诉处理流程、要求,做到一般投诉和处理不出门店,及时处理消费

36、者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7.2.9.4应建立与投诉举报热线以及各级消协(委)消费纠纷案件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及时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的救济服务。7.2.9.5建立投诉处理台账,记录投诉维权处理过程,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7.2.9.6建立消费投诉处理回访制度,及时通报消费维权和投诉处理情况。7.2.9.7消费投诉应限时处理完成,投诉处理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7.2.10其他7.2.10.1商业综合体内经营者参与放心舒心消费建设的比率达80%以上,经营者对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建设及管理内容的知晓率达80%以上。7.2.10.2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位数达到商业综合体内经营者总量的70%以上。7

37、.2.10.3商业综合体消费环境安全度、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综合评价结果达80%以上。7.3示范景区7.3.1制度建设10DB51/T288020227.3.1.1景区应建立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创建组织,负责消费维权、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工作。7.3.1.2景区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综合监管机制、消费者反馈与沟通机制、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与投诉处理机制等,完善景区服务规范,建立景区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预案、消费纠纷和解等制度。7.3.1.3景区应建立诚信自律制度,将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货真价实、明码标价、价质相符等放心舒心消费诚信承诺主动向社会公示。7.3.2消费环境7.3.2.1基础环

38、境7.3.2.1.1通往景区的道路可进入性良好,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抵达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道路宜达到一级公路标准;抵达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道路宜达到二级公路标准;抵达主要乡村旅游点的道路宜达到等级公路标准。7.3.2.1.2宜配有到达景区的旅游专线交通工具。7.3.2.1.3景区环境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果皮、纸屑、烟蒂。7.3.2.1.4景区建筑物及各类设施设备外立面无剥落、无污垢。7.3.2.1.5景区空气清新、无异味,符合GB3095的规定。7.3.2.1.6景区地表水水域环境质量应符合GB3838的规定。7.3.2.1.7游客服务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功能完善,能向

39、游客提供景区宣传资料、旅游咨询、投诉、旅游购物、票务办理、游客服务、医疗、警务、游客休息、特殊人群服务等多项服务。7.3.2.1.8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造型美观并与环境相协调,数量上能满足需要。7.3.2.1.9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标识醒目美观,建筑造型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数量充足。厕所内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无异味,具备水冲、盥洗、通风等设备。7.3.2.1.10停车场布局合理,与当地生态环境相协调,管理完善,容量能满足游客接待量的要求。7.3.2.1.11停车场地平整坚实,标志规范、醒目,设有停车线、停车区域、回车线、出入口等,场内宜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7.3.2.1.12游客公共

40、休息设施应布局合理,数量充足并宜设置移动终端充电设备或共享充电宝租赁设备。7.3.2.1.13景区内通讯信号应全覆盖。7.3.2.1.14景区内路标、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安全提示牌等标识标志齐全,标识标牌外观设计上宜与景区环境相协调并宜提供相应中英文标识。公共标识符号的使用应符合GB/T10001.1及GB/T10001.2的要求。7.3.2.2文化环境7.3.2.2.1宜在景区显著位置使用“放心舒心消费”专用图标和温馨提示语。7.3.2.2.2宜将放心舒心消费建设的内容纳入景区节庆活动、群众文体活动、民俗文化交流活动等主题活动。7.3.2.2.3因地制宜设计宣传标识、海报及宣传资料,在景区显著位置设置放心舒心消费景区建设工作宣传栏,公示建设承诺、建设动态、建设成果等信息,打造富有特色的景区形象。7.3.2.3诚信环境7.3.2.3.1景区应推行收费公示制度。门票、服务性收费公开有据,不应有乱收费、变相涨价等现象。11DB51/T28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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