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doc

上传人:奉*** 文档编号:96281541 上传时间:2023-10-11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4.0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doc(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发文日期:1997-10-21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文号:国务院令第233号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主管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工作,设立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簿,统一记载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事项。同一民用航空器的权利登记事项应当记载于同一权利登记簿中。第四条 办理民用航空器所有权、占有权或者抵押权登记的,民用航空器权利人应当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填写民用航空器所有权、占有权或者抵押权登记申请书,并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

2、管部门提交本条例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的相应文件。办理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登记的,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的债权人应当自援救或者保管维护工作终了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登记申请书,并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提交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和有关债权证明。第五条 办理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登记的,民用航空器的所有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一)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书;(二)民用航空器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三)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必要的有关文件。第六条 办理民用航空器占有权登记的,民用航空器的占有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一)

3、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书;(二)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者相应的所有权证明文件;民用航空器设定抵押的,还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文件;(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十一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民用航空器买卖合同或者租赁合同;(四)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必要的有关文件。第七条 办理民用航空器抵押权登记的,民用航空器的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一)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书;(二)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者相应的所有权证明文件;(三)民用航空器抵押合同;(四)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必要的有关文件。第八条 就两架以上民用航空器设定一项抵

4、押权或者就同一民用航空器设定两项以上抵押权时,民用航空器的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就每一架民用航空器或者每一项抵押权分别办理抵押权登记。第九条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的权利登记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向民用航空器权利人颁发相应的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证书,并区别情况在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簿上载明本条例第十条至第十三条规定的相应事项;经审查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民用航空器权利人。第十条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向民用航空器所有人颁发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登记证书时,应当在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簿上载明下列事项:(一)民用航空器国籍、

5、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二)民用航空器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三)民用航空器为数人共有的,载明民用航空器共有人的共有情况;(四)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和取得日期;(五)民用航空器制造人名称、制造日期和制造地点;(六)民用航空器价值、机体材料和主要技术数据;(七)民用航空器已设定抵押的,载明其抵押权的设定情况;(八)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登记日期;(九)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向民用航空器占有人颁发民用航空器占有权登记证书时,应当在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簿上载明下列事项:(一)民用航空器的国籍、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二)民用航空器占

6、有人、所有人或者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三)民用航空器占有权的取得方式、取得日期和约定的占有条件;(四)民用航空器占有权登记日期;(五)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向民用航空器抵押权人颁发民用航空器抵押权登记证书时,应当在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簿上载明下列事项:(一)被抵押的民用航空器的国籍、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二)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三)民用航空器抵押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利息率、受偿期限;(四)民用航空器抵押权登记日期;(五)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

7、管部门向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的债权人颁发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登记证书时,应当在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簿上载明下列事项:(一)发生债权的民用航空器的国籍、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二)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的债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三)发生债权的民用航空器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四)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的债权人主张的债权数额和债权发生的时间、原因;(五)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登记日期;(六)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 同一民用航空器设定两项以上抵押权的,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抵押权登记申请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登记。第十五条 民用航

8、空器权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民用航空器权利人应当持有关的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证书和变更证明文件,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民用航空器抵押合同变更时,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第十六条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民用航空器权利变更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的权利变更登记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在有关权利登记证书和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簿上注明变更事项;经审查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民用航空器权利人。第十七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民用航空器权利人应当持有关的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证书和证明文件,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注销

9、登记:(一)民用航空器所有权转移;(二)民用航空器灭失或者失踪;(三)民用航空器租赁关系终止或者民用航空器占有人停止占有;(四)民用航空器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消灭;(五)民用航空器优先权消灭;(六)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条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民用航空器注销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的注销登记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收回有关的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证书,相应地注销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簿上的权利登记,并根据具体情况向民用航空器权利人出具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注销证明书;经审查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民用航空器权利人。第十九条 申请人办理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应当缴纳登记费。登记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第二十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高考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