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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第2条中的“野生生物“的重要组成就是野生动物,我国还专门出台了野生动物保护法。那么,环境保护法第2条野生生物中的野生动物与野生动物保护法中的野生动物在内涵与外延上是一回事吗?这涉及到野生动物概念的理解。理解野生动物的概念,我们需要从不同角度展开:一般意义上的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保护法上的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保护法之外的野生动物。ppt:一般意义上的野生动物非人工驯养、在自然状态下生长的各种动物,即为野生动物一般意义上的野生动物,是相对于家用动物、人工驯养繁殖的动物而言的,其外延非常广泛,对人类而言,各种有益的、无益的都包括在内。什么是野生动物保护法上的野生动物,对于该概念的
2、理解,先来看一个案件,即清华学子刘海洋硫酸泼熊一案。清华学子刘海洋硫酸泼熊一案可谓是沸沸扬扬,对刘海洋犯罪行为的定性也在法律界引起了较大的争议。(1)有学者认为爱到伤害的熊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刘海洋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有看法,认为刘海洋的行为属于故意公私财物罪。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ppt:野生动物保护法上的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
3、条专门界定了野生动物的概念,足见该概念的重要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条规定,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2016年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时重新定义了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这与1988年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界定不同。1988年颁布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野生动物界定为“珍稀、特有、濒危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有经济价值的、有科学价值的野生动物“。这样修改,体现了注重野生动物保护,注重野生动物在生态环境的作用;而不是将野生动物作为一种资源,重于利用。ppt:野生动物保护法之外的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条
4、第1款之外的野生动物,是什么,是否受法律保护呢?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条第2款予以了回答。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条第2款规定:“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因此,野生动物保护法之外的野生动物,是指对人类有益、有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其受渔业法环境保护法等的保护。ppt: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还是野生动物保护法上的野生动物? 在这一点上,有一个经典案例,即深圳鹦鹉案。2016年5月,饲养鹦鹉的王鹏被深圳警方控制。调查显示,王鹏此前售出的6只鹦鹉中,有2只为小金太阳鹦鹉,学名绿颊锥尾鹦鹉,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属
5、于受保护物种。随后,王鹏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被刑事拘留。2017年3月30日,深圳市宝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鹏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获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法院认为,虽然本案所涉鹦鹉为人工驯养,但亦属于法律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有关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还是野生动物保护法上的野生动物这一点,将在后面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部分详细学习。ppt:区分动物保护、动物权利保护、动物福利保护在2016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过程中,将“动物福利”通过立法条款形式予以保护的呼声曾经比较高。如对活熊取胆的行为是否应该禁止。最终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仍然没有对“动
6、物福利”通过立法条款形式予以保护,说明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格区分了动物保护、动物权利保护和动物福利保护。动物保护不是保护每一只动物,更多的是以物种为单位,考虑整个生物圈的平衡动物权利反对人类利用任何非人类动物的行为动物福利接受人类因食用、科学研究、制衣、娱乐等目的利用非人类动物,但必须改善非人类动物的生活品质,使其不应受到不必要的痛苦。(1)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并不是保护每一只动物,而更多的是以物种为单位,考虑整个生物圈的平衡。我们保护野生动物个体,更多是一种保护种群的手段,本身并非目的。所以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经常也需要有计划性地杀害一些动物,如在美国的黄石公园,由于20世纪初猎人捕杀
7、了所有的狼,导致公园内的马鹿种群不受控制增长,对园区的植被造成了破坏,80年代又重新引进狼,以平衡这个生态系统。(2)动物权利保护动物权利是指动物作为非人类的存在物,具有独立于人类而单独存在的内在价值以及我们人类必须予以尊重对待的天赋的平等生存权利。哲学上或伦理学上的动物权利观,是反对人类利用任何非人类动物的行为,认为这是错误且不道德的。动物与人类都具有感受痛苦与快乐的能力,也都有温饱、安全、自由、能与自己的同类及家庭共同生活等基本愿望,所以动物应该具有支配自己生活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应受法律保障。人类不应该将动物作为利用手段或工具,应取缔给动物带来痛苦的行为。动物权利实际上以生物中心主义理论
8、为依据的。由于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条中的“环境”指的是人类环境,因此,动物权利保护并不是野生动物保护法关注的问题。(3)动物福利保护哲学上与伦理学上的动物福利观,是在道德上接受人类因食用、科学研究、制衣、娱乐等目的利用非人类动物,但必须改善非人类动物的生活品质,使其不应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动物福利观的哲学基础,是功利主义。利用非人类动物有助于增进人类幸福,所以是正确的,但如果因此造成非人类动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就是错误的。ppt:野生动物的所有权物权法第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于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条将该法中的野生动物限定为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以及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因此只有国家所有的野生动物资源只限于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以及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当然,这就引发了另外一个问题:即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以及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之外的野生动物,其是否存在所有权的问题。由物权法定原则可知,由于物权法没有规定这部分野生动物的所有权,因此可以认为,这部分野生动物是不存在所有权的。当然,这部分野生动物是否是无主物抑或其他,可以做进一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