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环境资源法环境资源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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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资源法环境资源法课前导览课前导览第一章第一章 环境资源法基础理论环境资源法基础理论课前导览课前导览1 1、本次课的学习目标、本次课的学习目标:【重难点重难点】理解环境问题、环境保护的手段理解环境问题、环境保护的手段2 2、这次课内容导航:、这次课内容导航:(1 1)介绍总评成绩的各项占比和分值)介绍总评成绩的各项占比和分值(2 2)学习规划)学习规划(3 3)怎么学?)怎么学?课程主旨内容一一二二三三四四环境资源法基础理论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制度自然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国际环境法律制度一、推荐电子版资料周珂主编周珂主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主要辅助教材)(主要辅助教材)(电子版为(电子

2、版为PDFPDF文件)文件)环境资源法推荐学习资料环境资源法推荐学习资料0101课前导览课前导览0202学习任务学习任务0404案例分析案例分析0505自测答疑自测答疑0303学习重点学习重点学习任务学习任务(1 1)案例导入)案例导入(2 2)预习检测及讲解)预习检测及讲解(3 3)重难知识点讲解)重难知识点讲解(4 4)案例讨论)案例讨论(5 5)当堂测验及答疑)当堂测验及答疑0101案例导入案例导入 水水 资资 源源污污 染染0101输入题目输入题目图四中水图四中水体致病细体致病细菌含量是菌含量是美国南加美国南加州海岸警州海岸警戒标准的戒标准的170万倍。万倍。美国史上最严重的水污染美国

3、史上最严重的水污染 回顾2016年的弗林特水危机,而当年将弗林特市推上各大媒体头条的水危机背后,是城市管理者的贪污城市管理者的贪污腐败腐败。为了省钱,供水机构不再从底特律取水,而是直接从污染严重的弗林特河取水。在运输的过程中,水又和水管里的铅发生反应,最后再送往城市的各家各户。清洁水法清洁水法并没有像美国并没有像美国清洁空气法清洁空气法那样明文规定排污那样明文规定排污权交易制度。面对水污染控制中市权交易制度。面对水污染控制中市场机制发挥不足的批评,联邦环保场机制发挥不足的批评,联邦环保署自署自19961996年起开始探索以流域为基年起开始探索以流域为基础的排污权交易制度。最早实施排础的排污权交

4、易制度。最早实施排污权交易的有北卡罗莱纳州、科罗污权交易的有北卡罗莱纳州、科罗拉多州,此项交易已扩展至美国许拉多州,此项交易已扩展至美国许多州和地区。多州和地区。美国美国清洁水法清洁水法作为规作为规制制联邦地表氷污染联邦地表氷污染的主要法律,的主要法律,确立了全国性的统一、严格的确立了全国性的统一、严格的环境标准,其环境标准,其实施和执法机制实施和执法机制给地方政府及企业施加了巨大给地方政府及企业施加了巨大的压力,迫使其改进生产工艺、的压力,迫使其改进生产工艺、采用必要的新式污染控制技术采用必要的新式污染控制技术和安装污水处理设施。和安装污水处理设施。预习检测及讲解预习检测及讲解1.1.单选单

5、选下列不属于环境保护法中所称下列不属于环境保护法中所称“环境环境”的要素的要素是?(是?()A.A.张家界自然保护区张家界自然保护区 B.B.承德避暑山庄承德避暑山庄C.C.南海南海 D.D.创新创业环境创新创业环境2.2.单选单选环境保护中最为有效的手段是?(环境保护中最为有效的手段是?()A.A.科学技术手段科学技术手段B.B.法律手段法律手段C.C.行政手段行政手段D.D.经济手段经济手段重难知识点讲解重难知识点讲解 1 1、环境是环绕着某一中心事物的外部条件的总和。、环境是环绕着某一中心事物的外部条件的总和。2 2、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人类与环境的关系 (1 1)第一阶段:原始采集、捕猎

6、阶段。为了生存而)第一阶段:原始采集、捕猎阶段。为了生存而捕猎(填肚子)、毁林(开荒种地)、盲目利用环境。捕猎(填肚子)、毁林(开荒种地)、盲目利用环境。(2 2)第二阶段:农业阶段。人类没有保护环境的意)第二阶段:农业阶段。人类没有保护环境的意识、战争、自然灾害,使得环境日趋恶化。识、战争、自然灾害,使得环境日趋恶化。(3 3)第三阶段:现代工业阶段。工业发展,产生大)第三阶段:现代工业阶段。工业发展,产生大量量“三废三废”、烟尘、辐射、战争等造成的污染。、烟尘、辐射、战争等造成的污染。人类在利用环境的结果导致了:人类在利用环境的结果导致了:(1 1)环境破坏)环境破坏 (2 2)环境污染)

7、环境污染 3 3、环境问题、环境问题 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有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有2 2个,自然(原生环境个,自然(原生环境问题、问题、第一环境问题第一环境问题)和人为(次生环境问题、)和人为(次生环境问题、第二环境问题第二环境问题)的原因。)的原因。次生环境问题次生环境问题尤为重要。尤为重要。4 4、中国环境问题、中国环境问题 请思考:中国环境现状如何?请思考:中国环境现状如何?5 5、环境保护、环境保护(1 1)环境保护的概念)环境保护的概念 为了协调为了协调人与自然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保证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共处,保证自然资源的合

8、理开发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障社会经济的和生态破坏,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行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宣传教育等诸多措施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宣传教育等诸多措施和行动的总称。行动的总称。(2 2)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基本国策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解析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任。本条规定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从条文规定的内容来看,这里并未提及过错的构成要件,故而

9、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问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其行为与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即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他人”即遭受损害的对象应当做扩大解释。除了一般的自然人或者组织之外,由于在国家范围内,良好的生态环境应当属于全体公民的“财富”,那么作为全体公民的集合体的国家也应当属于这里遭受损害结果的主体。故而,承担公益诉讼职责的检查机关以及一些环保组织,也可以代为行使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则追偿权。第一千二百三十条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

10、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本条讲的是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责任中对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本章第一条中也介绍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法律推定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联系,故而行为人想要完全免除己方责任,则需要证明其行为并未造成损害结果或者提出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事由。这符合行为人趋利避害的一般行为规律,同时也符合无过错责任适用的一般原则。虽然公益诉讼的责任主体为检查机关和一些环保组织,这类机构组织也确实具备一定的与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相关的专

11、业知识,对于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判断具备相当的能力。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除了公益诉讼之外,更多的是一般民事主体因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遭受损害的纠纷案件。这类一般的民事主体并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与判别能力,无力也无法承担与之相对应的举证责任,所以为了维护该类民事主体的权利,更好的救济其所遭受的损害,在与环境生态相关的诉讼纠纷中设置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就显得特别有必要。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

12、作用等因素确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定。本条讲的是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侵权责任中的按份责任规则。所谓按份责任,前面章节中也都有提及,即承担责任的大小是按照造成损害结果的行为力的大小来决定的。条文内容的规定即符合该责任承担规则,在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中,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损害行为方式以及后果的程度大小。比如同样是破坏一片草场,有些是因为过度放牧,有些是因为化工污染物的倾倒污染,前者可以认为属于物理性质的破坏,而化工污染导致的草场生态破坏则是化学领域的,很有可能造成不可逆的损害结果,且除了对于植被的破坏以外还可能造成土壤、水流的污染,波

13、及面广,损害程度深。可见,不同的损害行为,其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原因力大小是不一样的。这也是为什么在存在多个侵权人共同侵权的情况下需要区分责任,按份承担责任的原因。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 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本条规定的是污染环境、生态破坏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规则。之前章节中,也有提及惩罚性赔偿规则,在产品责任领域,在消保法、产品质量法中都有涉及,而环境生态责任领域引入该规则,当属首次,立法意图直接与党和国家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视态

14、度相契合。特别是针对恶意行为人以及造成严重损害结果的侵权行为。笔者认为,虽然这个条文的设置有利于明确党和国家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本条文在实际适用时可能起不到直接的作用,毕竟司法实践讲究的是可执行性,而本条文对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则中最为关键的惩罚计算方式标注并未做详细规定。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本条讲的是环境污染、破坏生

15、态领域中第三人责任的问题。与之前章节相一致,这里适用的是不真正连带的责任承担规则。这里,请求权人可以要求行为人也可以要求第三人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结果承担责任,享有选择权。同时,侵权行为人在承担责任以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即最终责任仍然由实际责任人承担。当然,在很多情况下,这个追偿权会落空,原因在于第三人大概率没有责任承担能力。举个例子,一家化工厂沿河而建,依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购置了先进的污水净化装置,日常生产中,向河流中排污需要先行经过净化处理,以减轻对于环境的污染。某日,狗剩在下游捕鱼,采用的是炸鱼的方法,爆炸波及到了工厂的排污管道设备,导致化工污水未得到有效治理即排入河中,造成严重

16、污染。狗剩作为一般个人,根本无力承担污染损害结果,在此情况下,工厂属于代人受过。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本条属于新增条文,规定

17、了侵权人承担生态环境的修复责任问题。这里的请求权主体与限定为国家规定的机关(比如监察机关、生态环境局、环保局之类)以及法律规定的组织(比如一些环保公益组织),这里的请求权主体基本与公益诉讼主体相一致,同时囊括了一些行政管理部门。除了修复责任的规定以外,条文还设置了侵权人修复不力的情形下的代履行规则,这个规则类似于行政代履行,只不过代履行主体除了行政机关之外还有所扩张。按照条文规定,侵权人在限定修复责任履行期间,没有“保质保量”地完成相关责任时,请求权主体有权代为履行相关修复责任,同时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由侵权人承担。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

18、机关或者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本条规定了

19、公益诉讼中,请求人请求损失赔偿的范围。6 6、如何进行环境保护?、如何进行环境保护?(1 1)可持续发展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 1987 1987年,联合国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年,联合国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ECDWECD)发布)发布我们共同的未来我们共同的未来,正式提出了,正式提出了环境保护必须与社会经济活动全面、有机的结合起来,环境保护必须与社会经济活动全面、有机的结合起来,并按照生态持续性、经济持续性和社会持续性的基本并按照生态持续性、经济持续性和社会持续性的基本原则来组织和规范人类的一切活动。原则来组织和规范人类的一切活动。(2 2)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 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

20、,根本方法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是统筹兼顾。(3 3)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消费模式。案例讨论案例讨论 结合当前经济发展现状,请同学们谈谈结合当前经济发展现状,请同学们谈谈环境保护的意义有哪些?环境保护的意义有哪些?本章相关前沿问题:本章相关前沿问题:环境法观念的发展。(低碳生活、清洁能环境法观念的发展。(低碳生活、清洁能源、可再生资源利用等立法)源、可再生资源利用等立法)本章思考题:本章思考题:1 1、当今世界

21、存在的两类环境问题是什么?环、当今世界存在的两类环境问题是什么?环境问题产生的基本原因是什么?境问题产生的基本原因是什么?2 2、简述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简述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自测答疑自测答疑1 1、辨析题辨析题 (1 1)我国环境保护法将环境的范畴不我国环境保护法将环境的范畴不仅限定在对人类生存与发展有影响的自然因素,仅限定在对人类生存与发展有影响的自然因素,还包括社会、经济等其他因素。(还包括社会、经济等其他因素。()(2 2)环境保护就是防治环境污染环境保护就是防治环境污染。()()2 2、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李某李某驾驶驾驶杨某杨某所有的牵引车与所有的牵引车与P P

22、运输公运输公司司所有的重型罐式货车尾随相撞发生交通事所有的重型罐式货车尾随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杨某死亡、财产毁损,罐式货车所故,造成杨某死亡、财产毁损,罐式货车所载的一甲胺溶液发生泄漏,产生环境污染。载的一甲胺溶液发生泄漏,产生环境污染。李李某某承承担担此此次次事事故故的的全全部部责责任任,P P公公司司的的驾驾驶驶员员不不承承担担责责任任。牵牵引引车车系系挂挂靠靠L L公公司司经经营营。此此次次交交通通事事故故导导致致一一甲甲胺胺溶溶液液泄泄露露5.345.34吨吨,污污染染了了当当地地鱼鱼塘塘和和农农田田。YY村村1 1组组提提起起诉诉讼讼,请请求求法法院判令院判令L L公司、杨某的遗属

23、、公司、杨某的遗属、P P公司连带赔偿因环境污染造公司连带赔偿因环境污染造成的财产损失成的财产损失75007500元。元。问:杨某问:杨某、P P公司公司、L L公司是否应该承担此次交通事故造公司是否应该承担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责任成的环境污染责任?(1)(1)杨某应该承担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责任。因为杨杨某应该承担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责任。因为杨某作为车主在交通事故中负有全部责任,对于某作为车主在交通事故中负有全部责任,对于YY村村1 1组遭受的组遭受的环境污染损害具有过错,其过错行为与环境污染损害具有过错,其过错行为与YY村村1 1组遭受的环境污组遭受的环境污染损害具有直

24、接的因果关系,故杨某应当承担环境污染损害的染损害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故杨某应当承担环境污染损害的赔偿责任。因杨某已在事故中死亡,应由其遗产继承人在继承赔偿责任。因杨某已在事故中死亡,应由其遗产继承人在继承的杨某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的杨某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2)P (2)P公司应该承担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责任。因为,环境污公司应该承担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责任。因为,环境污染者即使因染者即使因第三第三人过错造成他人损失,也不能免责。污染者依法应对其人过错造成他人损失,也不能免责。污染者依法应对其污染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故污染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故P P公司不得以第公司不得以第三三人过错造成人过错造成损害为由拒损害为由拒绝赔偿,且该公司末能举证证明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绝赔偿,且该公司末能举证证明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故P P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L (3)L公司应该承担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责任。因为杨某所有公司应该承担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责任。因为杨某所有的车辆挂靠在的车辆挂靠在L L公司的名下,故该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的名下,故该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插入图片主题谢谢聆听谢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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