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3034-202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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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13.220.20CCS C 80 DB11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DB11/T 30342023 代替 DB11/T 13542016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规范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testing of building fire protection facilities2023-04-03 发布2023-07-01 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11/T 30342023目 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体要求 15 检测服务内容及要求 26 检测结果评定及报告 37 服务流程 48 档案管理 59 评价

2、改进 5附录 A (资料性) 检测工具 7附录 B (规范性) 服务(检测)内容及要求 8附录 C (资料性)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样式 66附录 D (资料性)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原始记录 70参考文献 73IDB11/T 30342023前 言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制定本地方标准,在京津冀区域内适用。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本文件代替DB11/ 13542016,与DB11/ 1354201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

3、 术变化如下:a) 更改了范围;b) 删除术语和定义“建筑消防设施”,“单项”,“子项”,“检测参数”,“综合评定 ”, “最不利点(处) ”,“最有利点(处) ”,增加术语和定义“服务机构”,“检测人员”;c) 增加了总体要求(见第4章);d) 增加了服务流程(见第7章);e) 增加了档案管理(见第8章);f) 增加了评价改进(见第9章);g) 增加了“检测工具 ”,“报告式样 ”,“原始记录 ”(见附录A、附录C、附录D); h) 将原标准第4章调整为第6章并更改相关内容;i) 将原标准第5章调整为附录B并更改相关内容。本文件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实

4、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组)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政法大学。 (天津组)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河北组)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北京组) 宋树欣、魏毅宇、李争杰、李永庆、李家冀、 孙运兴、王飞虎、余军保、谢大勇、王 翔、陈强、石超、雒世骏、詹子娜、孙旋、张昊、相坤、杨泽瑀。(天津组) 王以革、戴志宏、尹桂旭、刘婷、张雪、贾帅、郝婵媛、李磊。(河北组) 巩玉斌、周勇、吴希晖、杜卫果、 任海龙、赵进军、王竟萱、贾慧军。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6年首次发布为DB11/ 1354201

5、6;本次为第一次修订。IIDB11/T 3034202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的总体要求、检测服务内容及要求、检测结果评定及 报告、服务流程、档案管理、 评价与改进的具体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社会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服务活动。社会单位 自行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时可参照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建设工程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前的检测服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 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6、4717 火灾报警控制器GB 168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51 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 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26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77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1251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XF 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3 术语和定义GB/T59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服务机构 service institution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检

7、测技术服务活动的企业。3.2检测人员 testing personnel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过程中进行现场检测技术服务的从业人员。4 总体要求1DB11/T 303420234.1 服务机构4.1.1 遵循客观、公正、诚实、 信用的原则开展技术服务。4.1.2 应建立下列且不限于以下管理制度: a) 从业人员管理制度;b) 检测设备管理和计量制度;c) 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d) 服务档案管理制度;e)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4.1.3 应配备服务所需的人力、设备、系统和技术支持服务。4.1.4 服务过程中应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4.2 人员4.2.1 服务机构内应设置技术负责人

8、和质量负责人,按照服务项目设置项目负责人。4.2.2 在现场进行消防设施操作的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关法定资格要求。4.2.3 接受职业资格再教育、技术服务能力、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培训。4.3 设备4.3.1 按照实际需要配备个人防护和劳动保护装备等服务设备和检测工具, 检测工具的基 本配置和功能要求应符合附录 A。4.3.2 用于测量的检测设备应能达到所需的测量准确度和测量不确定度。4.3.3 进行定期检定和校准,标识校准状态或有效期。4.3.4 服务过程中对高频率使用的设备进行过程检查。5 检测服务内容及要求5.1 检测服务内容5.1.1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应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a

9、) 防火分隔设施;b) 消防电梯;c) 消防救援窗口;d) 消防给水;e) 消火栓系统;f)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g) 水喷雾灭火系统;h) 细水雾灭火系统;i) 消防炮系统;j) 泡沫灭火系统;k) 气体灭火系统;l) 干粉灭火系统;m) 灭火器;n) 防排烟系统;o) 消防供配电设施;p)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DB11/T 30342023q)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r) 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s)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t) 消防专用电话系统;u)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v)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w) 独立式感烟探测器。5.1.2 服务内容中的各检测项见附录 B,按照重要程度分以下三类:a

10、) A 类,直接关系到消防设施运行功能和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项目;b) B 类,对消防设施的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可能间接影响消防设施运行可靠性的项 目;c) C 类,对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有轻微影响,消防规范中又规定需要检验的项目。5.2 检测服务要求5.2.1 服务内容中各检测项的检测方法、检测工具、 抽样比例和技术要求应符合附录 B 的要求。5.2.2 点型感烟探测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等数量较多的,宜按照防火分区、现场功 能分区或整个回路抽样。5.2.3 现场服务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现场环境不适宜时应暂停检测。5.2.4 服务流程应当符合第 7 章的要求。6 检测结果评定及报告6

11、.1 检测结果评定6.1.1 根据现场检测时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结果, 对服务内容的检测项、子项和单项进行 “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定。6.1.2 按照检测项、子项、单项的顺序进行“合格/不合格”的评定。6.1.3 消防设施检测评定, 应当包括附录 B 中重要程度为 A 类、B 类和 C 类检测项,未委 托的服务内容和未涉及的,可不计入评定, 但应在报告备注栏说明。6.1.4 检测项评定符合满足下列条件的,检测项评定为合格:a) 重要程度为 A 类的检测项,所有检测结果均满足技术要求的;b) 重要程度为 B 类的检测项,所有检测结果均满足技术要求的;c) 重要程度为 C 类的检测项,不满足技术要求的

12、检测结果不大于全部抽样总数的 5%。 6.1.5 检测项的技术要求有距离、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要求的,其误差不超过 5%, 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判定为合格。6.1.6 子项由若干检测项组成,满足下列条件的,子项判定为合格:a) A 类检测项的不合格数量为 0;b) B 类检测项的不合格数量不大于 2 项;c) C 类检测项的不合格数量不大于 4 项。6.1.7 单项由若干子项组成,所有子项评定为合格的,单项评定为合格。6.1.8 对单位内全部消防设施检测进行一次性委托的,服务机构应当进行“合格或不合格” 综合评定。所有单项评定为合格的,且总检测项中不合格检测项不超过 6 个的,综合判定

13、为 合格。6.1.9 对单位内部分消防设施检测进行委托的,仅对检测项目进行单项评定, 不进行综合3DB11/T 30342023评定。6.2 检测报告6.2.1 服务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按照附录 C 给出的样式组织编制检测报告。6.2.2 检测报告应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a) 检测报告名称、编号;b) 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及检测项目基本情况;c) 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和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d) 委托日期、检测日期及报告签发日期;e) 检测依据或执行标准;f) 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的“合格或不合格”的检测结论;g) 检测人员签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及执业印章;h) 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及通讯信

14、息;i) 其他说明。6.2.3 检测报告应当由检测人员签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执业印章,加 盖服务机构公章或检测专用章以及骑缝章。6.2.4 检测报告的解释性意见应当独立形成文件, 重新编制检测报告时,应予以唯一性标 识,并注明所替代的原报告。7 服务流程7.1 前期咨询7.1.1 了解委托单位对技术服务的需求、 目的和要求。7.1.2 介绍本服务机构基本情况、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情况。7.1.3 提出现场踏勘和现场服务需要的配合人员、 技术和资料需求。7.2 现场踏勘7.2.1 宜到现场进行实地踏勘,了解建筑消防设施基础情况和运行状况。7.2.2 服务机构现场踏勘时,宜查阅以下

15、资料: a) 建筑消防设施的合法性证明性文件;b) 经法定机构认可的消防设计文件;c) 竣工图、竣工报告、 调试报告;d) 消防控制室值守记录;e)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f) 系统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7.3 方案制定7.3.1 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服务方案, 应由检测服务机构技术负责人批准执行。7.3.2 检测方案中应当包括以下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a) 项目概况;b) 项目负责人;c) 检测人员名录;d) 服务内容、 抽样比例、检测方法及检测设备;e) 工作及时间;4DB11/T 30342023f) 安全措施。7.3.3 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数量按照服务项目的工作量合理确定。7.3.4

16、 与委托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按照服务合同和服务方案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7.3.5 服务合同应约定检测范围、检测对象、服务内容、检测标准、检测时限、检测费用 等内容。7.4 检测实施7.4.1 检测人员现场检测时应当填写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格式见附录 D。7.4.2 原始记录应当在现场填写。纸质记录需要更正的,应当在更正处加盖印章或签名。7.4.3 现场检测发现不合格检测项需要重新检测时,填写检测情况反馈单,由委托单位组 织整改后,按照加倍原则对不合格内容进行重新抽样检测。7.4.4 委托单位应积极配合服务机构开展检测工作,如实告知服务机构本单位内设置的全 部消防设施及其运行状况,提供必要的支持

17、。7.5 报告出具7.5.1 报告编制完成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应向委托单位出具检测报告。7.5.2 检测报告的发放应按检测项目、编号逐一进行登记, 留存 1 份纳入服务档案。8 档案管理8.1 服务机构在发放检测报告后 1 个月内, 应完成服务档案的归档工作。8.2 服务档案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档案编目;b) 检测合同、检测任务委托书(单);c) 受理资料、 其他与检测相关的重要文件;d) 检测方案、检测原始记录、检测结果不合格反馈及处理单;e) 反映系统功能性检查的现场检测照片;f) 反映消防控制室记录等佐证性材料;g) 检测报告(含审批表)。8.3 服务档案保管期限为 6 年

18、。9 评价改进9.1 评价9.1.1 每年由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组织一次服务质量管理评价, 形成年度服务质量评价报告。9.1.2 服务质量评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信息:a) 服务机构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b) 服务质量目标的可行性;c) 质量控制制度措施的全面性;d) 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情况;e) 检测服务的结果和纠正情况;f) 委托单位和本服务机构员工的反馈情况;g) 持续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h) 本服务机构内各类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5DB11/T 30342023i) 其它相关情况,如司法诉讼、行政处罚情况。9.2 改进9.2.1 征求委托单位和内部检测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

19、持续改进方案。9.2.2 总结分析服务过程的经验教训,持续改进服务质量。6DB11/T 30342023AA附 录 A(规范性)检测工具A.1 检测工具检测工具见表A.1。表A.1 检测工具序号设备名称功能要求1秒表量程不小于 15min,精度:0.1s。2卷尺量程不小于 30m;精度:1mm;2 个。量程不小于 5m,精度:1mm;2 个。3游标卡尺量程不小于 150mm;精度:0.02mm。4钢直尺量程不小于 50cm;精度:1mm。5直角尺主要用于对消防软管卷盘的检查。6电子秤量程不小于 30kg。7测力计量程:50N500N;精度: 0.5%。8强光手电警用充电式, LED 冷光源。9

20、激光测距仪量程不小于 50m;精度:3mm。10数字照度计量程不小于 2000Lx;精度: 5%。11数字声级计量程:30dB130dB;精度:1.5dB。12数字风速计量程:0m/s45m/s;精度: 3%。13数字微压计量程:0Pa3000Pa;精度: 3%,具有清零功能,并配有检测软管。14数字温湿度计用于环境温湿度检测。15超声波流量计测量管径范围:0mm300mm;精度: 1%。16数字坡度仪量程:090 ; 精度: 0.1 。17垂直度测定仪量程:0mm500mm;精度:0.2m。18消火栓测压接头压力表量程:0MPa1.60MPa;精度:1.6 级。19喷水末端试水接头压力表量程

21、:0MPa0.60MPa;精度:1.6 级。20接地电阻测量仪量程:01000:精度: 2%。21绝缘电阻测量仪量程:1M2000M:精度: 2%。22数字万用表可测量交直流电压、电流、 电阻、电容等。23感烟探测器功能试验器检测杆高度不小于 2.5m,加配聚烟罩,内置电源线,连续工作时间 不低于 2h。24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检测杆高度不小于 2.5m,内置电源线;连续工作时间不低于 2h。25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滤光片减光值分别为 0.4dB 和 10.0dB 各一片,具备手持功能。26火焰探测器功能试验器红外线波长大于或等于 850nm,紫外线波长小于或等于 280nm。检测 杆高度不小于

22、 2.5m。27漏电电流检测仪量程:0A2A;精度:0.1mA。28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可检测一氧化碳、氢气、氨气、液化石油气、甲烷等可燃气体浓度。序号设备名称功能要求29数字压力表量程:0MPa20MPa;精度:0.4 级;具有清零功能。30细水雾末端试水装置压力表量程:0MPa20MPa;精度:0.4 级。注:其他常用五金工具、 电工工具等,按照实际需要配置。7DB11/T 30342023BA附 录 B(规范性)服务(检测)内容及要求B.1 防火分隔设施B.1.1 防火卷帘B.1.1.1 外观质量B.1.1.1.1 重要程度:B。B.1.1.1.2 抽样比例:建筑中含有 5 个及以下防火

23、分区(楼层)的,应全部检测, 超过 5 个防火分区(楼层)的应按实际防火分区(楼层)数量 20%的比例抽检, 但抽检总数不应小 于 5 个。B.1.1.1.3 技术要求:a) 防火卷帘的钢质帘面及卷门机、控制器等金属零部件的表面不应有裂纹、压坑及明 显的凹凸、锤痕、毛刺等缺陷;b) 防火卷帘无机纤维复合帘面,不应有撕裂、缺角、挖补、倾斜、跳线、断线、经纬 纱密度明显不匀及色差等缺陷。B.1.1.2 防火封堵B.1.1.2.1 重要程度:A。B.1.1.2.2 检测方法: 直观检查。B.1.1.2.3 抽样比例:建筑中含有 5 个及以下防火分区(楼层)的,应全部检测, 超过 5 个防火分区(楼层

24、)的应按实际防火分区(楼层)数量 20%的比例抽检, 但抽检总数不应小 于 5 个。B.1.1.2.4 技术要求:防火卷帘、防护罩等与楼板、梁和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 封堵材料等封堵,封堵部位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B.1.1.3 控制装置B.1.1.3.1 重要程度:A。B.1.1.3.2 检测方法: 直观检查。B.1.1.3.3 抽样比例:建筑中含有 5 个及以下防火分区(楼层)的,应全部检测, 超过 5 个防火分区(楼层)的应按实际防火分区(楼层)数量 20%的比例抽检, 但抽检总数不应小 于 5 个。B.1.1.3.4 技术要求:a) 防火卷帘的控制器和手动按钮盒应

25、分别安装在防火卷帘内外两侧的墙壁上,当卷帘 一侧为无人场所时,可安装在一侧墙壁上,安装应牢固可靠,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 为(1.31.5)m,且应符合设计要求;b) 控制器和手动按钮盒应安装在便于识别的位置,且应标出上升、下降、停止等功能;c) 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上的按钮和手动按钮盒上的按钮,可控制防火卷帘的上 升、下降、停止;d) 设有备用电源的防火卷帘,其控制器应有主、备电源转换功能。主、备电源的工作 状态应有指示,主、备电源的转换不应使防火卷帘控制器发生误动作。B.1.1.4 运行功能8DB11/T 30342023B.1.1.4.1 重要程度:B。B.1.1.4.2 检测工具:卷尺、

26、激光测距仪、数字声级计。B.1.1.4.3 检测方法:a) 用钢卷尺、激光测距仪。测量双帘面卷帘的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b) 在防火卷帘运行中,用声级计在距卷帘表面的垂直距离 1m、距地面的垂直距离 1.5m 处,水平测量三次,取其平均值。B.1.1.4.4 抽样比例:建筑中含有 5 个及以下防火分区(楼层)的,应全部检测, 超过 5 个防火分区(楼层)的应按实际防火分区(楼层)数量 20%的比例抽检, 但抽检总数不应小 于 5 个。B.1.1.4.5 技术要求:a) 防火卷帘运行时,帘面在导轨内运行应平稳,不应有脱轨和明显的倾斜现象。双帘 面卷帘的两个帘面应同时升降,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不应

27、大于 50mm;b) 防火卷帘启、闭运行的平均噪声不应大于 85dB。B.1.1.5 防火卷帘控制器功能B.1.1.5.1 重要程度:A。B.1.1.5.2 检测方法: 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B.1.1.5.3 抽样比例:建筑中含有 5 个及以下防火分区(楼层)的,应全部检验,超过 5 个防火分区(楼层)的应按实际防火分区(楼层)数量 20%的比例抽检, 但抽检总数不应小 于 5 个。B.1.1.5.4 技术要求:a) 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按钮,检查防火卷帘控制器发出控制信号情况; b) 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按钮,检查防火卷帘的动作情况;c) 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按钮,检查控制

28、器接收及显示防火卷帘的联动反馈信号 情况;d) 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按钮,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及显示防火卷帘控制器 的控制信号和防火卷帘的联动反馈信号情况;e) 手动操作防火卷帘两侧的按钮,检查防火卷帘控制器发出控制信号情况;f) 手动操作防火卷帘两侧的按钮,检查控制器接收及显示防火卷帘的联动反馈信号情 况;g) 手动操作防火卷帘两侧的按钮,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及显示防火卷帘控制器的 控制信号和防火卷帘的联动反馈信号情况;h) 使防火卷帘控制器的电源处于故障状态,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故障信息显示情 况;i) 使防火卷帘控制器与其连接的外接部件的线路断路,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 示防

29、火卷帘控制器的故障信息情况;j) 使防火卷帘控制器与其连接的外接部件的线路短路,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 示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故障信息情况。B.1.1.6 联动控制功能B.1.1.6.1 重要程度:A。B.1.1.6.2 检测工具:钢卷尺、感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B.1.1.6.3 检查方法: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火灾探测器的方式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查看火 灾探测器的报警情况,防火卷帘的运行情况及其运行的反馈情况。9DB11/T 30342023B.1.1.6.4 抽样比例:建筑中含有 5 个及以下防火分区(楼层)的,应全部检验,超 5 个 防火分区(楼层)的应按实际防火分区(楼层)数量 20%

30、的比例抽检, 但抽检总数不应小于 5 个。B.1.1.6.5 技术要求:a) 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联动控制方式为,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 测器或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 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 1.8m 处; 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 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到楼板面;b) 非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方式为,防火卷帘所在防火分区内任两只 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防火卷帘下降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联动控制 防火卷帘直接下降到楼板面;c) 探测器的报警信号、防火卷帘的动作信号应向火灾报警控制器正确反馈。B

31、.1.2 防火门B.1.2.1 外观质量B.1.2.1.1 重要程度:A。B.1.2.1.2 检查方法: 直观检查。B.1.2.1.3 抽样比例: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以下者,全部检测;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5 个者, 按实际安装数量 20%的比例抽检, 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个。B.1.2.1.4 技术要求:a) 每樘防火门均应在其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并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耐火性能及商标、生产单位(制造商)名称和厂址、出厂日期及产品生产批号、执 行标准等;b) 防火门的门框、门扇及各配件表面应平整、光洁,并应无明显凹痕或机械损伤。B.1.2.2 自闭功能B.1.2.2.1 重要程

32、度:A。B.1.2.2.2 检测方法:最大限度开启常闭防火门后释放,查看门扇自行关闭顺序。B.1.2.2.3 抽样比例: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以下者,全部检测;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5 个者, 按实际安装数量 20%的比例抽检, 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个。B.1.2.2.4 技术要求:常闭防火门应安装闭门器等,双扇和多扇防火门应安装顺序器。双 扇和多扇防火门开启后应能按顺序关闭。B.1.2.3 手动启闭B.1.2.3.1 重要程度:A。B.1.2.3.2 检测工具:测力计。B.1.2.3.3 检测方法:在防火门两侧分别用测力计手动开启防火门后释放,检查开启力。 关闭后观察是否存在反弹、翘角、卡阻

33、现象。B.1.2.3.4 抽样比例: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以下者,全部检测;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5 个者, 按实际安装数量 20%的比例抽检, 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个。B.1.2.3.5 技术要求:防火门在关闭后应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除特殊情况外,防火门门 扇的开启力不应大于 80N。防火门安装完成后,其门扇应启闭灵活,并应无反弹、翘角、卡 阻和关闭不严现象。10DB11/T 30342023B.1.2.4 防火密封B.1.2.4.1 重要程度:C。B.1.2.4.2 检测方法: 直观检查。B.1.2.4.3 抽样比例: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以下者,全部检测;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5 个者, 按

34、实际安装数量 20%的比例抽检, 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个。B.1.2.4.4 技术要求:防火门门框与门扇、门扇与门扇的缝隙处嵌装的防火密封件应牢固、完好。B.1.2.5 防火插销B.1.2.5.1 重要程度:C。B.1.2.5.2 检测方法: 直观检查。B.1.2.5.3 抽样比例: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以下者,全部检测;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5 个者, 按实际安装数量 20%的比例抽检, 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个。B.1.2.5.4 技术要求:防火插销应安装在双扇门或多扇门相对固定一侧的门扇上。B.1.2.6 常开防火门手动控制功能B.1.2.6.1 重要程度:A。B.1.2.6.2 检测

35、方法: 直观检查。B.1.2.6.3 抽样比例: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以下者,全部检测;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5 个者, 按实际安装数量 20%的比例抽检, 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个。B.1.2.6.4 技术要求:a) 常开防火门,接到现场手动发出的关闭指令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 至消防控制室;b) 常开防火门,接到消防控制室手动发出的关闭指令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 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B.1.2.7 未设置防火门监控系统的常开防火门联动控制功能B.1.2.7.1 重要程度:A。B.1.2.7.2 检测方法: 直观检查。B.1.2.7.3 抽样比例: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以下者

36、,全部检测;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5 个者, 按实际安装数量 20%的比例抽检, 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个。B.1.2.7.4 技术要求:常开防火门,其任意一侧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应自动关闭,并应 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B.1.2.8 防火门监控器功能B.1.2.8.1 重要程度:A。B.1.2.8.2 检测工具:秒表。B.1.2.8.3 检测方法: 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B.1.2.8.4 抽样比例:实际安装数量在 5 台以下者,全部检测;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5 台者, 按实际安装数量 50%的比例抽检, 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台。B.1.2.8.5 技术要求:a) 自检功能;b)

37、防火门监控器与释放器、门磁开关间连接线断路、短路时,防火门监控器能在 100s 内发出故障信号;11DB11/T 30342023c) 防火门监控器备用电源与充电器之间的连接线断路时,防火门监控器能在 100s 内 发出故障信号;d) 防火门监控器备用电源与充电器之间的连接线短路时,防火门监控器能在 100s 内 发出故障信号;e) 消音功能;f) 输入设定的联动控制信号,防火门监控器应在 30s 内输出启动信号,点亮启动总指 示灯;g) 输入启动释放器(或门磁开关)的模拟反馈信号,控制器应在 10s 内接收并显示, 10s 内未收到要求的反馈信号时,应使启动光信号闪亮,并显示相应释放器的部位

38、, 保持至监控器收到反馈信号;h) 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i) 使受防火门监控器监测的常闭防火门处于半关闭状态,防火门监控器应在 100s 内 发出故障报警信号。B.1.2.9 防火门监控系统联动控制功能B.1.2.9.1 重要程度:A。B.1.2.9.2 检测方法: 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B.1.2.9.3 抽样比例:实际安装数量在 5 台以下者,全部检测;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5 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 20%的比例抽检, 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台。B.1.2.9.4 技术要求:a) 应使防火门监控器与消防联动控制器相连接,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控制工作 状态;b) 使报警区域内符合

39、联动控制触发条件的两只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和一只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c)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发出控制防火门闭合的启动信号,点亮启动指示灯; d) 防火门监控器应控制报警区域内所有常开防火门关闭;e) 防火门监控器应接收并显示每一樘常开防火门完全闭合的反馈信号;f) 消防控制器图形显示装置应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启动信号受控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且显示的信息应与控制器的显示一致。B.1.3 防火窗B.1.3.1 外观质量B.1.3.1.1 重要程度:B。B.1.3.1.2 检测方法: 直观检查。B.1.3.1.3 抽样比例: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以

40、下者,全部检测;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5 个者, 按实际安装数量 20%的比例抽检, 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个。B.1.3.1.4 技术要求:a) 每樘防火窗均应在其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并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生产单位(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产品生产日期或生产编号、出厂日期、执行标准 等;b) 防火窗表面应平整、光洁,并应无明显凹痕或机械损伤。B.1.3.2 防火密封B.1.3.2.1 重要程度:C。12DB11/T 30342023B.1.3.2.2 检测方法: 直观检查。B.1.3.2.3 抽样比例: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以下者,全部检测;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5 个者, 按实际安装数

41、量 20%的比例抽检, 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个。B.1.3.2.4 技术要求:有密封要求的防火窗,其窗框密封槽内镶嵌的防火密封件应牢固、完好。B.1.3.3 手动控制功能B.1.3.3.1 重要程度:A。B.1.3.3.2 检测方法: 手动试验,直观检查。B.1.3.3.3 抽样比例: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以下者,全部检测;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5 个者, 按实际安装数量 20%的比例抽检, 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个。B.1.3.3.4 技术要求:a) 活动式防火窗,现场手动启动防火窗窗扇启闭控制装置时,活动窗扇应灵活开启, 并应完全关闭,同时应完全关闭,无卡阻现象;b) 活动式防火窗,接到

42、消防控制室发出的关闭指令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 反馈至消防控制室。B.1.3.4 联动控制功能B.1.3.4.1 重要程度:A。B.1.3.4.2 检测方法: 用专用测试工具, 使活动式防火窗任一侧的火灾探测器发出模拟火 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窗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B.1.3.4.3 抽样比例: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以下者,全部检测;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5 个者, 按实际安装数量 20%的比例抽检, 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个。B.1.3.4.4 技术要求:活动式防火窗,其任意一侧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应自动关闭,并 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B.2 消防电梯的消防功能B.

43、2.1 迫降按钮B.2.1.1 重要程度:A。B.2.1.2 检测方法: 对照设计,操作检查。B.2.1.3 抽样比例:全数检查。B.2.1.4 技术要求:设置在首层的消防电梯迫降按钮,应具有易碎透明保护罩;触发迫降 按钮后,能控制消防电梯下降至首层,此时其他楼层的控制按钮不能控制消防电梯停靠,只 能在轿厢内控制。B.2.2 对讲电话B.2.2.1 重要程度:C。B.2.2.2 检测方法:与控制室通话检查。B.2.2.3 抽样比例:全数检查。B.2.2.4 技术要求:轿厢内的专用对讲电话通话应正常、音质清晰。B.2.3 运行时间B.2.3.1 重要程度:C。B.2.3.2 检测工具:秒表。13

44、DB11/T 30342023B.2.3.3 检测方法: 系统设置在自动状态,电梯迫降完成后,进入轿厢,操作轿厢按键,选择顶层,秒表计时从轿厢门关闭瞬间至电梯到达顶层停车为止。B.2.3.4 抽样比例:全数检查。B.2.3.5 技术要求:电梯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应大于 60s。B.2.4 联动控制功能B.2.4.1 重要程度:A。B.2.4.2 检测方法: 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B.2.4.3 抽样比例:联动控制检验:建筑中含有 5 个及以下报警区域的,应全部检验;超 过 5 个报警区域的应按实际报警区域数量 20%的比例抽检, 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 5 个。B.2.4.4 技术要求:应使消防联动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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