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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给别人写协议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篇一: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免费法律咨询就上法帮网“净身出户”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婚姻中出现出轨情况时,一般都会 采取写下“保证书”或签订协议的方式,来约束出轨方的行为。但所谓的“净身出户”并非法律术语,“净身出户”的定 义并不明确。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 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 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 力。因此,此约定为夫妻双方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善意第三人。夫妻双方在签署“保 证书”或协议时,应当符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2、且“保证书”或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 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双方婚内财产或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进行约定;第46条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形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主张损 害赔偿。因此,婚姻保证书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这不等于其一概有效。二问:哪些 约定受保护判断婚姻保证书的效力,应针对签署背景、设定条件及处分的 权利,结合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综合判断。以下三种情形写的婚姻保证书,一般认为其不具拘束力:1、保证书系出具人在被胁迫下(如在酒店被亲友团捉奸)签署,且出 具人及时向法院提出了撤销请求,此时保证书会因被撤销而失效;2、保证书有关抚养权归属的内容无效,法院仍将以有利孩子成长为原 则处理;3、保证书
3、剥夺人身权利的内容无效,比如以一方提出离婚、与异性通 话或交往为成就条件,或保证离婚后不再婚等均属无效。除上述情形外,以重婚、出轨、 家暴等为条件,以财产权利为处置对象的保证书,在判决离婚时一般应认定有效。三问:“净身出户”能否兑现法院一般尊重当事人的有效约定,但若 财产的处分明显失衡,法院也可适当调整。比如法院有时可支持“净身出户”承诺,判决所有财产归无过错方所有; 但如过错方因此将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法院也可酌情保留其一定财产份额。面对另一半的出轨,原配的痛苦是可想而知的。保证书作为离婚案件 中的常规证据,学会正确书写,使其有效,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婚姻不易,且行且珍 惜。篇五:丈夫
4、出轨后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丈夫出轨后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一般来 说,常见的男方出轨后写的保证书大概内容都有例如:本人以后再也不和 某人(即婚姻第三者)来往,否则共同财产全部归妻子所有。根据婚姻法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 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 有约束力。“如果丈夫所出具的保证书的内容未超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也未违反强制法的规定,则属于该丈夫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受女方胁迫
5、的情形,可以 认定为离婚财产分割的依据,且附条件生效。篇二: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篇一:丈夫写保证书是否有法律效力丈夫写保证书是否有法律效力案情黄琳(女)与李裘自2002年5月登记结婚后,因家庭生活琐事, 双方时有矛盾,李裘往往动不动便对黄琳施以拳脚。经亲朋好友多次劝解,李裘虽一再表 示痛改前非,但常常事过即忘,黄琳渐渐对李裘失去了信心。2008年7月,李裘再一次对黄琳进行打骂后,见黄琳提出离婚,为挽 回婚姻,李裘向黄琳写下了 一份保证书:“我保证今后不打黄琳。否则,如导致离婚,全部 夫妻共同财产均归黄琳一人所有。”2009年8月,李裘在酒后又将黄琳打得头破血流,黄琳遂愤然向法院起诉离婚。事情至
6、此,李裘对离婚并无异议,但认为保证书是为了挽救婚姻才写的,没有法律效力,而且将20 余万元的财产全部给黄琳显失公平。审判法院审理认为,该保证书是李裘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夫妻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的约定,它的产生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也不损 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具有法律效力,遂判决支持了黄琳“全部夫妻共同 财产归其所有”的诉讼请求。点评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 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 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
7、对婚姻关系存续 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本案的关键也正在于,保证书 是否属于夫妻对财产归属的约定。首先,黄琳与李裘符合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属的实质要件。夫妻约定 财产制的实质要件包括:(1)缔约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2)缔约双方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约定必须双方自愿;(4)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利用约定规避法律。很明显,黄琳与李裘系夫妻,彼此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初双方均 无异议,也不违法,即完全与之吻合。其次,保证书应视为夫妻对财产约定的书面形式。鉴于针对书面形式 问题,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或强调怎样的格式、方式,也就表明书面的形式可以不拘一
8、格。既可以是双方的共同签约行为,也可以是单方作出意思表示,为对方所接受。同时,黄琳并没有对李裘实施欺诈或胁迫等非法行为,并因此导致李 裘作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对李裘的单方表示,黄琳愿意接受。此外,本案并不存在显失公平。在婚姻自由的前提下,基于李裘不断实施暴力,黄琳提出离婚,并非 是一种优势。从李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时的情形并不是非得出具保证书不可上看, 李裘也不存在缺乏经验、判断力或紧迫、草率问题,更何况系李裘自己出于维持婚姻而写保证 书,但黄琳并没有要求李裘必须这样做。篇二:关于承诺函(保证书)的效力问题影响单方承诺保证函法律效力的要件不外以下两种:第一,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从
9、合同法角度而言,任何一个合同的订立,都要由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尽管单方承诺保证函系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出具, 但是如果在承诺保证函中明确无误地表达了类似“愿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意思表示, 另一方当事人也表示了接受,那么保证行为中的意思表示应当视为已经具备。第二,第二,单方承诺保证函形式与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法司法解释第22条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 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案例一中,当事人在承诺书中所作出的承诺符合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要求,因此被法 院认定担保合同已生效。而在案例二中,当事人承诺的是其“将在银行提出要求之日起的14日, 为借款人
10、提供保证责任,并签订保证合同”,因此,该承诺书尽管已具有明确的提供保证 责任的意思表示,但却同时表明将另行签订书面保证合同,即意味着该承诺书只是一份立约的 要约,而不是已生效的保证合同,据此法院认定该保证合同不成立。银行在接受客户为落实 保证责任而提供的文件和材料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保证担保合同的形式。根据 担保法第13条和担保法司法解释第22条的规定,保证合同的形式包括“保证人与债权 人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保证人 在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等。第二,保证担保合同的法 定内容。根据担保法第15条的规定,
11、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保 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的方式;(四)保证 担保的范围;(五)保证的期间;(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依照担保法司法解 释第22条的规定,当事人单方出具的保证承诺函中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同时明确“本承 诺函系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22条出具,具有担保合同法律效力”。此外,安慰函是近年来商业银行授信业务资料中包含的经常性法律文件之一,其是指发 函人给债权人的一种书面陈述,表明发函人对债务人清偿债务承担道义上的义务,或督促债 务人清偿债务等。安慰函在国际经济法中也称“意愿书”,通常是指政府或母公司分别为政 府
12、下属机构的借款或子公司的借款向贷款方出具的表示愿意帮助借款方还款的书面文件。有学 者指出,意愿书虽然在广义上为国际融资信用担保形式之一,但其最显著的特征是其条款一 般不具有法律拘束力,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若在双方签署的“保证书”或协议中剥夺了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则 该条款不能受到法律保护。1篇二:丈夫写保证书是否有法律效力丈夫写保证书是否有法律效力案情黄琳(女)与李裘自2002年5月登记结婚后,因家庭生活琐事, 双方时有矛盾,李裘往往动不动便对黄琳施以拳脚。经亲朋好友多次劝解,李裘虽一 再表示痛改前非,但常常事过即忘,黄琳渐渐对
13、李裘失去了信心。2008年7月,李裘再一次 对黄琳进行打骂后,见黄琳提出离婚,为挽回婚姻,李裘向黄琳写下了 一份保证书:“我保证今后不打黄琳。否则,如导致离婚, 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均归黄琳一人所有。”2009年8月,李裘在酒后又将黄琳打得头破血流,黄琳遂愤然向法院起诉离婚。事情至而只有道义上的约束力,即使明确规定了它的法律效力,也由于其条 款弹性过大而不会产生实质性的权利义务。从我国法院判例实践来说,大部分法院的意见是 倾向于认定安慰函不能构成中国法律意义上的保证,不具有保证担保的法律效力,也是目前 银行在审核安慰函的法律效力时的倾向意见和观点。鉴于此,商业银行在接受单方保证承诺函时,应注意该承
14、诺函措辞不能含糊不清,而应 明确表达担保的意思,同时该承诺函应载明担保合同所必须具备的内容要素。案例启示日常信贷业务中,银行常常会遇到一些大客户以公司内部制度或董事长不在国内为由,拒绝按照银行内部管理制度或流程办理业务,如不 愿意和银行签订保证合同而只愿单方出具保证担保函等等。对于这样的情况,一方面我们应 尽可能要求客户按照银行的常规做法操作。另一方面也需要站在客户立场思考问题,如确系 客户合理要求,应在做到满足客户需要的同时,避免风险。篇三:丈夫出轨后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丈夫出轨后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一般来说,常见的男方出轨后写的保证书大概内容都有例如:本人以 后再也不和某人(即婚姻第三
15、者)来往,否则共同财产全部归妻子所有。根据婚姻法第 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 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丈夫所出具的保证书的内容未超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也未违反强制法的规定, 则属于该丈夫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受女方胁迫的情形,可以认定为离婚财产分割的 依据,且附条件生效。篇四:出轨后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出轨后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要知道,为什么520除以3除不尽因为
16、爱情的世界里容不下小三。如果老公婚后出轨, 面对“除不尽此,李裘对离婚并无异议,但认为保证书是为了挽救婚姻才写的,没 有法律效力,而且将20余万元的财产全部给黄琳显失公平。审判法院审理认为,该保证书是李裘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夫妻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的约定,它的产生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也 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具有法律效力,遂判决支持了黄琳“全部夫妻 共同财产归其所有”的诉讼请求。点评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 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
17、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本案的关键也正在于,保 证书是否属于夫妻对财产归属的约定。首先,黄琳与李裘符合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属的实质要 件。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实质要件包括:(1)缔约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2)缔约双方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约定必须双方自愿;(4)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利用约定规避法律。很明显,黄琳与 李裘系夫妻,彼此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初双方均无异议,也不违法,即完全与之吻合。其次,保证书应视为夫妻对财产约定的书面形式。 鉴于针对书面形式问题,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规
18、定或强调怎样的格式、方式,也就表明书面的形式可以不 拘一格。既可以是双方的共同签约行为,也可以是单方作出意思表示,为对方所接受。同时, 黄琳并没有对李裘实施欺诈或胁迫等非法行为,并因此导致李裘作出了错 误的意思表示;对李裘的单方表示,黄琳愿意接受。此外,本案并不存在显失公平。在婚姻自由的前提下,基于李裘不断 实施暴力,黄琳提出离婚,并非是一种优势。从李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时的情形并不是非得出具保证书不可上 看,李裘也不存在缺乏经验、判断力或紧迫、草率问题,更何况系李裘自己出于维持婚姻而 写保证书,但黄琳并没有要求李裘必须这样做。篇三:婚内保证书法律效力的浅析婚内保证 书法律效力的浅析在婚
19、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发生矛盾后,有过错的 夫妻一方,为了和好,自己主动或者应无过错方及其近亲属的要求,向另一方出具保证书。该保证书 内容通常主要涉及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是否解除、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多少和夫妻财产如 何分割处理等问题。在双方协议离婚未果,进行诉讼离婚时,无过错方往往以此为据,要求 法院按照保证书上的内容进行判决。因此,如何认定婚内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对于公正处理 离婚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一)关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的保证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的自由,也 包括离婚的自由。对于离婚自由,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分别就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作了专门规定。其中,夫妻 双方
20、协议离婚除了有离婚的合意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取得离婚证,双方的 夫妻关系才能正式解除。因此,即使夫妻双方中的过错方违背了婚内保证书上的允诺,但之后 双方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登记离婚未果,而是进行诉讼离婚,人民法院也只 能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以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查明案件事实,判断双方是 否达到法定离婚条件,判决是否准许离婚。(二)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保证虽然民法坚持意思自治的原则,婚 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也允许夫妻双方对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自行协议解决,但是此时的“协议”由于已经进入 到了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应依职权对双方协议的结果进行审查。如果夫妻双方就子女
21、抚养问 题协议的结果,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可不予准许。例如, 1993年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 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因此,夫妻双方在 诉讼前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保证并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只能作为人民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 问题时的一个参考因素。(三)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处理的保证除了直接以损害赔偿的形式所做 的保证外,还存在夫妻财产约定或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两者的区别表现在:第一,生效的条件不同
22、。以离婚为条 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只有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才能生效。XX年中华人民共 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 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 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 分割。而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并不涉及离婚,更不以离婚为条件,按照婚姻法第十九条 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二,财产标的不同。夫妻之间对双方的财产约定范围,既可以是婚前的也可以是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的,而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
23、议的财产范围只能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 一方的个人财产应排除在外。如果涉及到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只能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 与,对于这部分婚前财产,应当做夫妻财产约定来处理。按照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以及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 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综上,婚内保证书中关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和子女抚养问题,在诉讼 离婚中,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处理的保证的法律效力,则要就是否 属于损害赔偿,夫妻财产约定或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篇四: 出轨后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出轨后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要知道,为什么520除以3除不尽因 为爱情的世界里容不下小三。如果老公婚后出轨,面对“除不尽的小三”,你是一哭二闹三上吊,还是让他写份保证书 比如:保证今后不会再犯,否则净身出户等。那么,这样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三问保证书: 一问:有没有法律效力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互相尊重;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