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_T 2662-2023 悬挂式单轨运输系统车辆通用技术条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43_T 2662-2023 悬挂式单轨运输系统车辆通用技术条件.docx(1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ICS29.280CCSS4143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T26622023悬挂式单轨运输系统车辆通用技术条件General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vehiclewithsuspendedmonorailtransportationsystem2023-08-22发布2023-11-22实施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43/T26622023目次前言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使用条件35车辆类型46基本要求47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68车体与内装设备69转向架810制动系统911风源系统912电气系统913空气调节与采暖装置1014网络控制与诊断监视系统1
2、115通信与乘客信息系统1116安全设施1117试验与检验1218车辆检修计划和规程1419标志1420运输与质量保证期限14IDB43/T26622023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株洲中车特种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株洲九方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计量测试检定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彭自权、晋军辉、曹文祥、司尚卓、张健兴、饶国华、姜宇飞、屈海洋、王虎高、姚学斌、柳晓峰、唐微、
3、沈龙江、水文菲、熊梅、杨天智、王国锋、罗犟。IIIDB43/T26622023悬挂式单轨运输系统车辆通用技术条件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悬挂式单轨运输系统车辆的使用条件、车辆类型、基本要求、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车体及内装设备、转向架、制动系统、风源系统、电气系统、空气调节与采暖装置、网络控制与诊断监视系统、通信与乘客信息系统、安全设施、试验与检验、车辆检修计划和规程、标志、运输与质量保证期限等方面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运行速度不大于80km/h的悬挂式单轨运输系统车辆的设计、制造和验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
4、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402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电压GB/T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351.1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GB/T5599机车车辆动力学性能评定及试验鉴定规范GB/T10411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系统GB/T11944中空玻璃GB14892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噪声限值和测量方法GB/T14894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组装后的检查与试验规则GB/T16895.5低压电气装置第4-43部分:安全防护过电流保护GB18045铁路车辆用安全玻璃GB/T21413(所有部分)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电气设备GB
5、/T21563轨道交通机车车辆设备冲击和振动试验GB21976(所有部分)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GB/T24338(所有部分)轨道交通电磁兼容GB/T25119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电子装置GB/T25122.1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用电力变流器第1部分:特性和试验方法GB/T25123.2电力牵引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用旋转电机第2部分: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GB/T25123.4电力牵引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用旋转电机第4部分:与电子变流器相连的永磁同步电机GB/T28029(所有部分)轨道交通电子设备列车通信网络(TCN)GB/T32589轨道交通第三轨受流器GB/T34571轨道交通机车车辆布线
6、规则CJ/T354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空调、采暖及通风装置技术条件1DB43/T26622023TB/T1451机车、动车组前窗玻璃TB/T1484.1机车车辆电缆第1部分:动力和控制电缆TB/T1484.3机车车辆电缆第3部分:通信电缆TB/T1508机车电气屏柜TB/T1804铁道车辆空调空调机组TB/T2704铁道客车及动车组电取暖器TB/T3139机车车辆非金属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TB/T3549.1机车车辆强度设计及试验鉴定规范转向架第1部分:转向架构架ISO281滚动轴承-额定动载荷和额定寿命(Rollingbearings-Dynamicloadratingsandrating
7、life)ISO21940-11机械振动-转子平衡-第11部分:具有刚性行为的转子的程序和公差(Mechanicalvibration-Rotorbalancing-Part11:Proceduresandtolerancesforrotorswithrigidbehaviour)EN12663-1铁路应用铁路车辆车体的结构要求第1部分:机车和客运机车车辆(以及货车的替代方法)(Railwayapplications-Structuralrequirementsofrailwayvehiclebodies-Part1:Locomotivesandpassengerrollingstock(an
8、dalternativemethodforfreightwagons)EN15085(所有部分)铁路应用轨道车辆及其部件的焊接(Railwayapplications-Weldingofrailwayvehiclesandcomponents)EN45545-2铁路应用铁路车辆防火第2部分:材料和零件的防火性能要求(Railwayapplications-Fireprotectiononrailwayvehicles-Part2:Requirementsforfirebehaviorofmaterialsandcomponents)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悬挂式单轨运输系
9、统车辆(以下简称“车辆”)suspendedmonorailtransportationsystemvehicle悬挂于轨道梁(或索轨)下方行驶的列车。3.2悬挂式单轨列车(以下简称“列车”)suspendedmonorailtransportationsystemtrain编组成列,可以正常载客的若干车辆的完整组合。3.3轨道梁trackbeam承受列车荷载,为悬挂式单轨交通车辆提供支撑的梁式结构。3.4走行面runningsurface轨道梁内与走行轮接触的平面。3.5导向面guidingsurface轨道梁内与导向轮接触的平面。3.6走行轮runningwheel2DB43/T26622
10、023支撑车辆载荷并在轨道梁走行面上滚动运行的车轮。3.7导向轮guidingwheel水平安装在转向架两侧,运行时起导向作用的橡胶轮胎车轮。3.8悬吊装置suspensionapparatus车体与转向架之间的提供车体横摆功能的连接结构。4使用条件4.1环境条件4.1.1海拔高度不应超过1400m。4.1.2环境温度-25+45。允许在不低于-40的环境下存放。4.1.3最大相对湿度不应大于90(月平均温度为25时)。4.1.4车辆应能承受风、沙、雨、雪、污染物及车辆清洗时清洗剂的侵袭。4.1.5车辆应能承受空气中的盐雾、酸雨、灰尘及碳、铜、臭氧、硫化物、氧化物等化学物质的侵蚀;应能预防虫蛀
11、,防止齿类动物的侵害;应能防止霉变。4.2线路条件4.2.1正线最小平面曲线半径:大于等于50m;车场线最小平面曲线半径:大于等于30m。4.2.2最小竖曲线半径:大于等于650m。4.2.3最大坡度:若无特殊规定,不大于80。4.2.4轨道梁安装后轮轨接触面平顺度要求:a)纵向:走行面平面度:小于等于1mm/m;导向面平面度:小于等于1mm/4m;b)横向:左右轮走行面高度差:小于等于1mm。4.2.5道岔形式应能避免走行轮踏空的情况。4.2.6车辆沿双向运营线路靠右侧轨道行驶。4.3供电条件4.3.1受电方式:a)接触网供电:由正极受电器及负极受电器分别从安装于轨道梁内侧的刚性正极接触轨和
12、负极接触轨受电;b)储能装置供电:与车辆同步运行于轨道梁内的储能装置供电或安装在车体上的储能装置。4.3.2供电电压:供电电压应采用DC750V或DC1500V,并符合GB/T1402要求的有关规定。供电系统中牵引变电所、接触网及供电保护装置应符合GB/T10411的有关规定。4.4风力对车辆运行及停放状态的影响不同风力等级对车辆运行及停放状态的影响如下:a)8级风(17.2m/s20.7m/s)及以下,车辆正常运行;b)9级风(20.8m/s24.4m/s),车辆限速运营;3序号主要技术规格车辆类型A型车B型车钢轮悬挂式单轨1轨道梁内尺寸宽度/mm14702880278029002轨道梁内尺
13、寸高度/mm15401250110016003轨道梁下部开口宽度/mm474240封闭结构,无开口4车体长度/mm820011250820010500100005允许头车加长量/mm2000200020006车端间距/mm12008008007车体基本宽度/mm2880230025008车辆最大高度/mm(车辆最低点到走行面)3700370038009车辆定距/mm800069007050610010车内净高/mm21002100210011门槛处车体宽度/mm26502150250012地板面距轨面高度/mm345031153250345013每侧车门数1或21或21或214转向架走行轮轴距
14、/mm150010001700128015走行轮滚动圆直径/mm(整备状态AW0下测量)新轮1006新轮518/新轮54080016走行轮单边磨耗量/mm1010817导向轮直径/mm新轮540新轮280无导向轮18导向轮单边磨耗量/mm1010无导向轮19轴重/t7.55.55.7202定员(AW2,4人/m)人数855272212超员(AW3,6人/m)人数1057292DB43/T26622023c)10级风(24.5m/s28.4m/s),车辆停运,可安全停靠在线路上;d)11级风(28.5m/s32.6m/s)及以上,车辆入库停放。5车辆类型车辆宜采用以下两种主要类型,其技术规格见表
15、1。表1车辆类型及主要技术规格6基本要求6.1车辆限界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4DB43/T266220236.2整备状态下的车辆重量满足以下要求:a)车辆重量不应比合同中规定的值大3;b)同一动车的每根动轴上所测得的轴重与该车各动轴实际平均轴重之差不应超过实际平均轴重的8。6.3车辆客室地板面距轨面高度应与车站站台面相协调,车辆空重车高度调整装置应能有效地保持车辆地板面高度不因载客量的变化而明显改变。6.4车辆载客量应包括司机、坐席人员和站立人员。地板有效站立面积,指客室地板总面积减去座椅垂向投影面积和投影面积前300mm内高度不低于1850mm的面积。人均体重按60kg计算。6.5列车应能以
16、规定的速度安全通过最小半径曲线区段,并能在规定的小半径曲线上进行列车正常摘挂作业。6.6列车的牵引力速度特性和制动力速度特性由用户和制造商双方协商确定。6.7车辆最高运行速度根据线路具体要求确定,A型车最高运行速度不应大于80km/h,B型车最高运行速度不应大于60km/h。6.8车辆联挂速度不应大于3km/h,车辆退行速度不应大于10km/h。6.9车辆能够以最高运行速度安全通过直股道岔,车辆能够以不大于15km/h速度安全通过侧股道岔。6.10定员工况(AW2)下,在平直干燥轨道上,车轮为新轮状态,额定供电电压时,如无特殊要求,列车牵引加速度和平均减速度要求为:起动平均加速度:大于等于1.
17、0m/s2;零速到最高运行速度的平均加速度:大于等于0.5m/s2;常用制动平均减速度:大于等于1.0m/s2;紧急制动平均减速度:大于等于1.2m/s2。6.11列车纵向冲击率不应大于0.75m/s3。6.12车辆各种设备的冲击振动试验应符合GB/T21563的规定。6.13车辆动力学性能应满足GB/T5599的要求,车辆运行平稳性指标应小于2.75。6.14列车的噪声要求:a)车辆静止、辅助设备正常工作时,司机室和客室内噪声不应超过69dB(A),车辆以最高速度运行时,司机室和客室内噪音不应超过72dB(A),噪声测量方法应符合GB14892的规定;b)车辆静止停在露天水平直线段自由声场内
18、、辅助设备正常工作时,在车外距轨道中心7.5m,测量点距离地面1.6m处、车体底部3.5m处,测得的等效噪音不应超过69dB(A),车辆以60km/h运行在露天水平直线段自由声场内,在车外距轨道中心7.5m,测量点距离地面1.6m处、车体底部3.5m处,测得的等效噪音不应超过75dB(A)。6.15列车牵引动力配置除应满足正常运行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故障运行和对故障列车进行救援的要求:在超员工况下,当列车丧失1/4动力时,应能维持运行到终点;在超员工况下,当列车丧失1/2动力时,应具有在正线最大坡道上启动和运行到最近车站的能力,清客后能运行至车辆基地;一辆空载并且技术状态良好的车辆,能将另一辆
19、停在线路最大坡道上的失去全部牵引动力的满载车辆牵引至车辆基地。6.16车辆应设有架车、吊车等位置及结构,其功能应符合车辆维护和救援的规定,车体应设有站台导向措施,以限制车辆在站台区域的摆动幅度。6.17车辆的各种设备及附属设施应布局合理,安装牢固可靠,便于检查、维修,同时应考虑车辆意外情况对其的影响。5DB43/T266220236.18车辆的结构材料、零部件应采用高阻燃性或难燃材料制造。材料的阻燃性、材料燃烧和热分解时挥发的有害气体及烟密度指标应符合EN45545-2或等同标准的规定,否则应进行阻燃处理或用阻燃、非燃材料加以封罩。6.19车辆内装墙板、隔音、隔热、防腐、辅助材料等应采用经过环
20、保检测的材料,环保性能应符合TB/T3139的要求。6.20车辆密封性能应符合GB/T14894的要求。车辆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在风、沙、雨、雪环境下运行时不应漏雨、进沙、渗水、进雪。在机械清洗时,不应漏水、渗水。6.21同一型号的零部件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6.22车辆防腐应符合以下规定:a)铝合金车辆结构表面处理应采用机械预处理,表面粗糙度(Ra)不应小于5m;b)铝合金车辆结构防腐涂装所用防锈底漆中不应含有铁质颜料。7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7.1车辆型式车辆分动车和拖车两种:动车:带司机室动车(Mc)、无司机室动车(M);拖车:带司机室拖车(Tc)、无司机室拖车(T)。7.2列车编组7.2.1
21、列车编组可以有多种形式:宜采用动车和拖车混合编组或全动车编组,可根据不同客运量需求和线路条件配置。宜采用3辆动车编组“=Mc+M+Mc=”,或2动1拖3辆编组“=Mc+T+Mc=”,或2动2辆编组“=Mc+Mc=”。“注:=”为密接式全自动车钩或半自动车钩,“+”为半永久性牵引杆。7.2.2动车、拖车可安装不同的设备,列车编组形式(动、拖车比例及配置)应根据动力的分配与车下吊装设备重量均衡的原则确定。7.3钩缓装置7.3.1车钩型式:列车中固定编组的各种车辆间设半永久性牵引杆,司机室前端设密接式全自动车钩或半自动车钩。7.3.2钩缓装置中应有缓冲装置,其特性应能有效地吸收撞击能量,缓和冲击。该
22、装置承受的能完全复原的最大冲击速度为3km/h。7.3.3同一城市车辆的车钩距轨面高度宜统一,全自动车钩应能在正线最小半径曲线上实现自动连挂与解钩。7.3.4在使用自动车钩时,应使司机能够识别车钩的联结和锁紧状态。8车体与内装设备8.1车体8.1.1车体结构设计寿命不应少于30年。8.1.2同型号车辆其车体应具有统一的基本结构型式。6注:最大立席(超员)人数按9人/m2计;额定立席人数按4人/m计。DB43/T266220238.1.3车体采用整体承载结构,在其使用期限内能承受正常载荷的作用而不产生永久变形和疲劳损伤,并有足够的刚度。在最大垂直载荷作用下车体静挠度不超过两转向架支承点之间距离的
23、1。8.1.4车体结构强度应满足EN12663-1中PV类要求,并通过计算和试验证明。车体试验用纵向静载荷应满足压缩不应低于200kN,拉伸不应低于150kN。8.1.5车体的试验用垂直载荷为:1.3(运转整备状态时的车体重量+最大载客重量)-(车体结构重量+试验器材重量)。其中,最大载客重量为乘务员、坐席定员及最大立席乘员的重量。28.1.6车体结构设计应考虑悬吊装置失效工况、最大横风工况和坡度救援工况。8.1.7车体结构的内外墙板之间及底架与地板之间应敷设吸湿性小,膨胀率低、性能稳定的隔热、隔音材料。8.1.8车体结构焊接应符合EN15085(所有部分)的规定。8.2司机室8.2.1司机室
24、应视野宽广,应能使司机在运行中清楚方便地瞭望到前方信号、轨道梁和站台。8.2.2司机室的前窗玻璃应采用在任何部位受到击穿或敲击时不会崩散的安全玻璃,前窗应设刮雨器与遮阳装置,寒冷地区应采用符合TB/T1451规定条件的电加热玻璃。前窗玻璃的抗穿透性和抗冲击性应符合TB/T1451的有关规定。8.2.3司机室前端应设置紧急疏散门,并保证与救援车的紧急疏散门在正线任何位置可靠连接,其净开度不应小于500mm,高度不应小于1800mm。如果设置司机室通道门,其通过宽度不应小于600mm。8.2.4司机操纵台的外型、结构、各种操纵装置及信息反映方式与司机座位的布置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保证司机在有限的
25、活动范围内驾驶舒适,同时能观察到信息设备和前方线路;如果车辆采用无人驾驶设计,司机操作设备应具有保护措施避免乘客触碰。8.2.5列车两端司机室应具备操作互锁功能。8.2.6司机座椅为软式或半软式,其高度、前后位置应可以调节。司机座椅的设计应做到可让司机在必要时迅速离开。8.2.7司机室灯光照明在地板中央处的照度应大于或等于50lx,在司机控制台面处的照度应大于或等于75lx,指示灯、车载信号灯和人工照明均不应引起司机瞭望行车信号时产生错觉,并应设置较强照度的照明装置,以适应室内设备检查维修时的需要。司机室前照灯在车辆前端紧急制动距离处照度不应小于2lx。列车尾端应设有可视距离足够的红色防护灯。
26、8.2.8司机操作的仪表和指示灯在车外无任何光照时,应能在500mm远处清楚地看见其显示值。8.3客室8.3.1客室两侧应合理布置数量充足的车门,每个门的净开宽度不小于1200mm,高度不低于1800mm。8.3.2客室侧门的开闭一般采用电气控制方式,其传动和控制应安全可靠。侧门的开闭由司机统一控制,也可由信号系统控制;客室侧门应具有非零速自动关门的电气联锁及车门闭锁装置,行驶中确保门的锁闭无误。单个侧门应具有系统隔离功能,在发生故障时能与门控系统切除,还应有在客室内手动操作解锁开闭车门的功能;车辆每一侧至少应有一个车门可以从外侧使用钥匙进行开启、关闭操作。侧门关闭时应具有缓冲动作,并具备保护
27、措施(如护指胶条)和单门再开闭装置以免夹伤乘客。8.3.3客室两侧设置适量车窗,车窗为固定式,在部分车窗上部可设置可开闭式眉窗。车门、车窗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其性能符合GB18045和GB/T11944的规定。8.3.4客室内应设置冗余的通风装置。8.3.5客室内布置适量的客室座椅,座椅形状应满足人体工程学要求,并应满足在大坡度坡道上运行7DB43/T26622023时的乘坐舒适性及安全性。8.3.6内墙板应采用易清洗、装饰性好的阻燃材料制造。地板应具有耐磨、防滑、防水、防静电和阻燃性能。客室的座椅、装饰及广告等的制作应满足EN45545-2或等同标准的规定。8.3.7客室内宜设置数量足够,牢
28、固美观的立柱、扶手杆,并可根据需要加装适量的吊环。8.3.8客室应有足够的灯光照明,在距地板面高800mm处的照度平均值不低于200lx,最低值不低于150lx(在车外无任何光照时)。在正常供电中断时,备有紧急照明,其照度应不低于10lx。8.3.9连接的两节车辆之间应设置贯通道,贯通道净通过宽度不应小于800mm,高度不应低于1800mm,贯通道应密封、防火、防水、隔热、隔音。贯通道渡板应耐磨、平顺、防滑、防夹,贯通道用密封材料应有足够的抗拉强度,安全可靠、不易老化。8.3.10每列车中至少应设置一处轮椅专用位置并应有乘轮椅者适用的抓握或固定装置。8.3.11车辆内装墙板、隔音、隔热、防腐、
29、辅助材料等应采用经过环保检测的材料,环保性能应符合TB/T3139的要求。9转向架9.1一般要求9.1.1转向架的设计应充分考虑悬挂式单轨车辆的结构特点。在运行过程中有可能脱落的悬吊件,其安装方式以及结构强度应充分考虑安全可靠性及防脱落。9.1.2转向架的设计应充分考虑互换性。原则上动、拖车转向架可分别整体互换;动、拖车转向架与车体、轨道梁之间的机械接口应一致。9.1.3转向架性能、结构及尺寸应与车体、线路以及轨道梁匹配。相关部件处于允许磨耗限度内时,应保证列车能够以最高速度安全平稳运行;在悬挂或者减振系统失效时,也能确保车辆在轨道梁上安全运行至临近车站,清客后空车低速返回至车辆段。9.1.4
30、转向架应尽量采用无磨耗结构,并应便于检修和拆装。9.1.5转向架应设有满足整车起吊的装置。9.1.6转向架主体受力结构件静强度及疲劳强度宜参照TB/T3549.1的要求,应根据其结构特点进行受力分析,进而确定试验的加载部位及载荷大小。9.1.7构架结构设计寿命不应小于30年。9.1.8构架宜采用钢板焊接结构,构架的焊接应符合EN15085(所有部分)的规定。9.1.9车轮采用橡胶实心轮胎、双轮缘钢轮或充气橡胶轮胎。采用充气橡胶轮胎时,应具有零胎压行驶功能,并配备胎压实时监测装置。车轮动平衡要求参照ISO21940-11的相关规定。9.1.10转向架宜具有差速功能,以增加曲线通过能力,降低车轮磨
31、耗。9.1.11车轮轴承应采用自密封式整体轴承,轴承按照ISO281计算,L10寿命不应低于100万公里。9.1.12橡胶轮宜采用螺栓紧固方式,方便拆装。9.1.13橡胶轮应充分考虑经济性,合理兼顾轮毂寿命及橡胶寿命的匹配关系。9.1.14转向架应至少设有两系减振系统。9.2悬吊装置9.2.1悬吊装置应能承受满载、11级风及紧急制动等各种综合条件下最恶劣工况时的载荷,并具有足够的强度余量。9.2.2悬吊装置应有冗余安全结构。8DB43/T266220239.2.3悬吊装置应有横摆限位结构,以保证车辆符合限界要求。9.2.4悬吊装置宜设有抗横摆减振器。10制动系统10.1列车应采用具有硬线冗余的
32、微机控制的制动系统,应具备电制动、摩擦制动等制动方式。摩擦制动应具有独立的制动能力,即使在牵引供电中断或电制动故障情况下,也能保证摩擦制动发挥作用,使列车安全停车。10.2制动系统应具有常用制动、紧急制动、保持制动和停放制动等制动模式。常用制动和紧急制动应能根据空重车载荷调整制动力大小。10.3电制动与摩擦制动应能协调配合,常用制动和快速制动应优先利用电制动,并具有冲击率限制。当电制动力不足时,摩擦制动按总制动力的要求补充,电制动与摩擦制动能够平滑转换。10.4紧急制动应为摩擦制动。列车出现意外分离、紧急回路失电、车门意外开启等故障时,应自动实施紧急制动。10.5停放制动宜采用被动式,并保证在
33、线路最大坡道、最大载荷和最大风速情况下施加停放制动不会发生溜车。10.6制动系统应具有滑行保护功能。11风源系统11.1风源系统的风源装置及风缸的配置应满足列车的用风需求,应设有安全阀对系统进行保护。11.2风源系统的气密性应符合GB/T14894的规定。11.3当采用空气摩擦制动时,风源系统应具有冗余设计。12电气系统12.1电力牵引应采用变频调速的交流传动系统。12.2牵引电机应符合GB/T25123.2或GB/T25123.4的规定,牵引电器设备应符合GB/T21413(所有部分)的规定,电子设备应符合GB/T25119的规定;电力变流器应符合GB/T25122.1的规,受流器应符合GB
34、/T32589的规定。12.3电气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T24338(所有部分)的规定。12.4电气系统应有良好的绝缘保护。各电路应能经受耐受电压试验,试验电压值为受试电器中电气设备试验电压最低者的85,试验时间1min。试验时应将电子器件和电气仪表加以防护或隔离,使其不承受电路耐受电压。12.5列车控制系统额定电压应为DC24V或DC110V,符合GB/T25119的有关规定。12.6主电路、辅助电路、控制电路应有可靠的保护。各种保护的整定值、作用时间、动作程序应正确无误。主电路的过流保护还应与牵引变电站的过电流保护相协调,在各种短路状态下能够可靠地分断,并应有故障显示和故障切除装置,以维持列车故障运行。12.7各电气设备保护性接地要可靠,接地线要有足够的截面积。各电路接地电阻应符合有关规定。应确保车辆中可能因故障带电的金属件及所有可触及的导电体的等电位联结。12.8牵引系统应具有为车辆提供所需牵引和电制动的能力。12.9采用接触网供电时,受电装置和接触网接触力应满足车辆受电要求。9不应少于10m/h(按额定载客人数计)。客室内仅设有机械通风装置时,人均供风量不应少于20m/h13.9司机室采用空调时,应保证在额定载客(AW2)条件下,新风量不少于人均30m/h,不同地区有DB43/T2662202312.10采用储能装置供电时,储能装置应满足车辆牵引电制动性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