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527-2023 城市地下资源协同开发调查评价规范(江苏省).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32∕T 4527-2023 城市地下资源协同开发调查评价规范(江苏省).pdf(2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7,!7,+,0).城市地下资源协同开发调查评价规范Specification for investigation and evaluation of collaborative development of urban underground resource2023-07-25 发布2023-08-25 实施CCS P 13DB32/T 45272023ICS 07.060DB32/T 45272023前言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基本要求25 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需求评价36 城市地下空间资源调查评价46.1 已开发利用资源调查评价46.2 可开发地下空间资源调
2、查评价46.3 矿山地下空间资源调查评价56.4 洞穴地下空间资源调查评价76.5 适于封储等特殊用途地下空间资源调查评价87 城市地下其他资源调查评价97.1 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97.2 浅层地热能资源调查评价107.3 地质材料资源调查评价117.4 地下文化遗产资源调查评价127.5 深部岩溶塌陷调查评价138 城市地下资源开发相互影响评价138.1 地下资源开发相互影响模式138.2 地下资源禀赋综合评价148.3 地下资源协同开发评价159 城市地下资源开发相互影响监测1510 成果编制16附录 A(资料性)城市地下空间需求量的预测方法17附录 B(资料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强度评价方
3、法18附录 C(资料性)城市地下资源协同开发调查评价报告编写提纲19参考文献20目 次DB32/T 45272023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矿业大学、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深地科学与工程云龙湖实验室、南京大学、中煤(天津)地下工程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地质局、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江苏煤炭地质局、河海大学、江苏省地下空间学会。本文件主
4、要起草人:李晓昭、赵栋、叶黎伟、车平、卞夏、李孟琳、赵鹏、郭庆华、耿敏、周书明、苏晶文、平立华、龚绪龙、王勃、王国光、李娟娟、李向全、张照伟、刘四进、宫志群、李福清、黄俊、胡李华、刘江峰、马娟、王睿、王迎超、周丹坤、袁东明、季雨坤、许文涛、张东海、缪秀秀、凌云志、汤楷、田中纺、李奥。DB32/T 45272023城市地下资源协同开发调查评价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地下资源协同开发调查评价基本要求、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需求评价、城市地下空间资源调查评价、城市地下其他资源调查评价、城市地下资源开发相互影响评价、城市地下资源开发相互影响监测、成果编制。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城市规划与建设区的调查评价
5、工作,也适用于国土空间规划中地上地下空间统筹综合利用。本文件不适用于受污染区域的调查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4158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比例尺 1 50 000)GB/T 35636城市地下空间测绘规范GB 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7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5018工程测量通用规范DD 201903水文地质调查技术要求(1 50 000)DD 201904水文
6、地质调查图件编制规范第 1 部分:水文地质图(1 50 000)DD 201905水文地质调查数据库建设规范(1 50 000)DD 201906工程地质调查技术要求(1 50 000)DD 201907环境地质调查技术要求(1 50 000)DZ/T 0225 浅层地热能勘查评价规范DZ/T 0282水文地质调查规范(1:50 000)DZ/T 0283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规范DZ/T 0287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规程HJ 1141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生态状况监测HJ 25.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JGJ 8建筑变形测量规范NB/T 10265浅层地热能开发工程勘查评价规范NB/
7、T 10715地热资源动态监测规程SY/T 6565石油天然气开发注二氧化碳安全规范TD/T 1073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时空大数据应用基本规定DB32/T 3919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地质环境监测标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数据规范(试行)(自然资办发 2021 48 号)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汇交要求(试行)(自然资办函 2021 983 号)1DB32/T 45272023关于印发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质量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 2021 49 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地下空间资源underground space resource已开发和未开发的地下空间范围内
8、,可利用的空间资源。3.2 地下资源协同开发collaborative development of underground resource通过调查评价、统筹规划与协同开发技术应用,明确地下空间、地下水、浅层地热能、地质开挖材料等多种资源开发的相互影响,实现多种资源开发相互影响的避让和有效管控、重要资源的保护和优先开发、多种伴生资源协同开发。3.3 城市地下资源urban underground resource城市地下赋存的各种资源,主要包括具有潜在利用价值的地下空间、地下水、地热能、地质材料资源等。3.4 地质材料资源geological material resources在一定社会经
9、济技术条件下能够被人类利用并产生生态价值或经济价值的自然地质资源,包含山体及地表以下的岩石和土体。3.5 地下文化遗产资源underground cultural heritage resources地表以下具有一定历史意义、存在历史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3.6 地下空间平面开发率plane exploitation rate of underground space评价单元内地下空间开发的地表投影面积与开发地块面积的比例系数,表征某区域地下空间平面上已占用的比例。3.7 地下空间容积率volume rate of underground space评价单元内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与评价单元面积的比
10、值。3.8 地下空间开发占用深度exploitation occupancy depth of underground space评价单元内地下空间结构(地下室、桩基、隧道等)所占用的最大深度。3.9 地下资源禀赋underground resource endowment地下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分布等方面的总体情况。4 基本要求4.1 调查评价工作前期,应充分收集被调查评价区域政策法规、行政规划、水文及地质等资料,通过资料分析,确定下一步调查评价工作,确保工作合理、可行。4.2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区及特殊性岩土区适宜性评价需进行专家论证。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2DB32/T 45272
11、023害包含但不限于岩溶、滑坡、危岩和崩塌、泥石流、采空区、地面沉降、地震区及活动断裂等。特殊性岩土包含但不限于湿陷性土、红黏土、软土、混合土、填土、膨胀岩土、盐渍岩土、易液化砂土等。4.3 调查宜分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两个阶段进行。当已初步判定该区域开发存在地下空间资源相互影响的状况,可直接进行详细调查。4.4 测绘坐标应选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应选 1985 国家高程基准;有特殊要求的可按当地城市坐标系。4.5 地质调查精度根据调查阶段、调查类型、地质条件和城市区位等综合因素确定,要求如下:a)基岩出露区以地面调查为主,比例尺可为 1 50 0001 25 000;b)岗地地区、平
12、原漫滩地区以钻探为主,比例尺宜为 1 25 000,钻探、物探等勘探点布设可根据地质复杂程度与城市规划综合确定;c)构造断裂带等对地下空间影响较大的区域需进一步提高调查精度,比例尺宜为 1 10 000;d)城市开发边界以内区域是城市规划建设重点地区,比例尺不小于 1 10 000;e)重点工程项目边界内调查精度应满足地下空间规划需求。4.6 重要水源保护区、国家耕地保护区及其他限制区域,应根据相关部门要求进行调查评价工作,调查评价方案需通过专家论证后实施。4.7 地下空间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应满足国土调查工作相关要求,并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中地上地下空间统筹综合利用。调查评价数据满足自然资源管理
13、数据库的相关要求。5 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需求评价5.1 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需求的主要影响因素为城市区位及经济条件、城市规模及规划、人口密度及变化趋势、城市聚集度、交通情况、地质环境条件、地下空间技术和政策等。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要素参考 GB/T 51358 执行。5.2 城市地下空间需求量的预测方法参考附录 A。5.3 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需求评价分专项规划与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其中:a)专项规划阶段主要结合规划期内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的目标开展需求分析,对整个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范围、总规模量、空间布局、主导功能等进行分析与预测,明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主导方针;b)详细规划阶段应
14、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分析城市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人口、交通条件以及社会经济状况等条件的不同导致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需求差异,结合开发适宜性对规划期内城市各片区的地下空间开发规模、开发深度及层次、功能配比、空间布局等进行详细分析和预测。5.4 城市地下空间宜分层规划利用,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专项规划阶段进行引导,在详细规划阶段按照需求与条件进行落实。分层原则应考虑地质因素的影响,包括地层结构、断裂构造发育情况、地质资源分布情况、水文要素的发生层位等;同时应充分考虑使用功能、建设成本、人员使用情况及与地表的沟通频率、未来规划等因素。地下空间依照功能分区,自上而下宜依次为:a)停车场
15、、地下综合体、下沉式广场、综合管廊等;b)轨道交通、地下快速路、物流通道、物资仓储等;c)地下高速公路、战略防御工事、雨水调蓄等;d)多功能潜在开发空间;e)废物处置、废液灌注、深地实验室等。5.5 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需求评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a)调查当前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状及供需矛盾关系动态变化状况;3DB32/T 45272023b)对规划期内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的需求强度进行评估,分析预测总需求量和各类型地下空间设施的需求量;c)在需求量分析预测的基础上,对规划期内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深度、层次、功能配比、空间布局等的预测;d)评价现有地下空间以及规划中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潜能。6
16、城市地下空间资源调查评价6.1 已开发利用资源调查评价6.1.1 调查内容应包括:a)查明城市已开发建设建(构)筑物的空间位置、类型、建筑面积/体积、建造时间、基础形式及埋深、基坑支护结构等基本信息,查明土地类型、建(构)筑物类型、责任主体等权属信息,以及连通性、国防用途等属性信息;b)搜集整理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交通等多部门数据,获取影响和制约地下空间开发的地质环境要素,包括区域地质背景、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面沉降、地裂缝、活动断裂等。6.1.2 已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调查方法主要有资料搜集、人员访谈、现场调查、测绘、物探、三维激光扫描等,其中:a)地下空间建(构)筑物特征点的平面
17、位置测定,测距边长不应超过定向边且不宜超过 150 m;当现场作业困难时,可采用几何作图法;对实地无法实测的特征点,可利用已有资料进行补充并在成果中标注;b)对无特征点的地下空间建(构)筑物及其设施,应采用地球物理等探测方式进行平面位置测定;c)地下空间建(构)筑物及其设施的埋深,应选取具代表性的部位,测量高程点及净高确定。6.1.3 城市地下空间及其设施属性调查宜与普查工作同步进行。6.1.4 已开发利用资源测绘应符合 GB/T 35636 和 GB 55018 中的有关规定。6.1.5 已开发利用资源数据标准应符合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数据规范(试行)及 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汇交要求(试行
18、)的要求。6.1.6 开发利用现状分析评价指标包括: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强度、地下空间平面开发率、地下空间开发占用深度。评价单元以水体、路网、规划单元等为边界划分,其中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强度评价指标参考附录 B。6.1.7 在已有地下空间周边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应考虑开发制约要求、避让范围、垂直避让深度、空间避让等因素,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价值与潜力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地下空间使用功能、建设形式、潜在开发强度、潜在开发深度、与已开发地下空间的潜在连通形式等。6.1.8 存在重大地质问题和重大资源环境风险的区域,应对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和地质安全风险进行评价,并给出可持续发展的建议。6.2 可开发地下空
19、间资源调查评价6.2.1 可开发地下空间资源调查前,搜集区域工程地质调查、区域环境地质调查、土地利用情况、空间管控界线、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等资料,进行分析、评价,确定可利用地下空间资源。6.2.2 区域工程地质调查精度和成果要求应符合 GB/T 14158 和 DD 201906 中的有关规定。6.2.3 区域环境地质调查的内容应包括:a)查明区域地质环境条件;b)调查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和地质灾害的类型与特征、成因机制、分布规律及其危害;4DB32/T 45272023c)分析地质环境系统演变的基本规律,评价预测其对人类生存环境的影响;d)评价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预测其发展趋势;e)
20、编制环境地质图系,开展环境地质区划;f)研究重大环境地质问题和有关灾害的地质环境背景,论证地质环境综合整治与保护对策。g)调查精度和成果要求应符合 DD 201907中的有关规定。6.2.4 可开发地下空间资源调查评价包括可开发资源量评估、质量评定及开发难度评估。6.2.5 可开发地下空间边界应符合地下空间开发制约机理与避让保护原则,并综合考虑地质环境要素、资源环境保护要素、既有地下设施影响范围及深度等要素。6.2.6 地质环境要素包括活动性断层、地裂缝、地层差异沉降、岩溶与采空塌陷区等。对地质环境要素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危害程度大小进行分级管控。地下空间开发时应避让地质环境因素核心影响区;无
21、法避让时应经过专家评估评审,采取工程措施后方可进行开发利用。6.2.7 资源环境保护要素包括水资源保护区与重要水体、重要泉脉、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不可移动文物及地下文物埋藏区等。需重点调查该类要素在平面和地下的分布,根据制约机制和相关保护要求,选择合适的避让距离,划定地下空间开发的平面边界,提出竖向开发深度管制建议。6.2.8 地下空间开发难度制约要素,具体包括:a)地形地貌,包括地区的地形特征及地质特征;b)工程地质条件,包括岩土体结构、围岩稳定性、地基承载力等;c)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岩层富水性、地下水类型及埋深、地下水腐蚀性等;d)不良地质条件,包括活动性断裂、地裂缝、软土、湿陷黄土、膨胀
22、土、易液化砂土、岩溶、孤石等;e)既有设施,包括地下管线与既有基础设施等;f)地下空间开发形态,包括拟开发地下空间的断面跨度、高度、功能等。6.2.9 基于开发难度指标综合评价分析,建立地下空间开发难度评估模型,根据应用需求与评估结果将开发难度划分等级。开发难度评价结果按照公式(1)计算:Sd=j=1nwjk=1mwjkujk(1)式中:Sd开发难度评价结果;开发难度与开发深度的相关系数,通常开发深度越大,开发难度越高,值越大;wj 第 j 类要素的权重;wjk第 j 类要素第 k 个指标的权重;ujk第 j 类要素第 k 个指标的分值。6.2.10 地下空间开发综合质量取决于开发难度与开发需
23、求的耦合关系。根据应用需求与评估结果将综合质量划分等级。地下空间开发综合质量评估模型按照公式(2)计算:S=wdSd+weSe(2)式中:S 地下空间综合质量;wd 开发难度权重;Sd 开发难度评价结果;we 开发需求强度权重;Se 开发需求强度评估得分。6.3 矿山地下空间资源调查评价6.3.1 根据交通便捷性、围岩稳定性和开发利用的技术复杂性对矿山地下空间资源进行潜力评估,潜力5DB32/T 45272023评估内容如下:a)对废弃矿区交通便利性进行评估;b)对废弃矿井支撑结构的耐久性进行评估,对可能引发的结构失稳、覆岩破坏和地表沉降风险进行评估;c)对现有技术进行可行性论证,评估矿山地下
24、空间的可开发利用类别。6.3.2 矿山地下空间资源调查应包括以下内容。a)明确矿山区位及开采情况。查明矿山的具体位置、建设时间、开采历史、支护方式、历年的开采量、总开采量及未来的开发计划。b)查明矿山地下空间类型及分布状况。收集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水文地质图等矿图,进行现状测绘,确定矿山地下空间的出入口、竖井的位置和巷道的分布及走向,绘制矿山地下空间分布图。c)查明矿山工程地质条件。基本查明矿山的工程地质条件,划分矿山工程地质勘察类型,分析可采矿体顶底板工程地质特征、露采矿山剥离物及边坡的工程地质特征,对可能影响勘察区开发建设的工程地质条件做出评价。d)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开展矿区水文地质测
25、绘,基本查明矿区的含(隔)水层的岩性、空间分布、产状、埋藏条件,裂隙或岩溶的发育程度、分布规律及充填程度,主要含水层的水位、富水性、水质、地下水的补径排条件,构造破碎带的导水性和富水性,地表水的分布及其余地下水的水力联系。e)查明矿山地质环境条件。收集矿区附近历史地震资料,调查新构造活动情况,分析其是否有活动断裂的存在。调查矿区所处社会环境(建筑物的类型、密度)和自然地理环境(旅游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水源保护区、重要建筑物等)及其相互影响。f)评价矿山地下空间潜在价值及开发潜力。根据测绘结果计算矿山区域可利用的空间总量、可利用的开发深度,以及可扩充的空间范围,明确矿山周边可利
26、用范围。g)评价矿山地下空间开发需求及可开发利用方式。开发需求根据矿山所在城市量级、发展需求、人口规划、交通规划等因素确定。h)矿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方式分为仓储和建立地下建筑或设施,根据开发潜力和开发需求确定开发利用方式。6.3.3 矿山地下空间资源调查方法包括资料搜集法、物探调查法、现场编录法、试验调查法等。6.3.4 矿山地下空间资源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开发制约与避让保护要求评价:1)对矿山安全性要进行评估。对矿山周边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评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山不应开发利用;2)矿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符合城市国土空间资源规划需求;3)矿山地下空间开发应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区内的
27、矿山应以生态修复为主。b)开发利用价值与潜力评价:1)社会需求性评价:可采用层次分析法,主要考虑矿山周边区位、交通、人口等因素,对指标进行赋权,综合评价开发利用价值;2)可利用空间容量评价:典型矿井可利用空间包括井筒、斜井、巷道、主要硐室等;3)经济效益评价:结合利用模式,在长远利益条件下计算投入产出比,经济效益评价可采用动态投资回收期模型,模型具体公式如公式(3):P=A()1+in-1i()1+in(3)6DB32/T 45272023式中:P不同方案的初投资差值;A不同方案年运行费用的差值;i年利率;n投资回收期。4)开发利用的可持续性评价:通过政策因素、管理组织因素及技术因素,对矿山地
28、下空间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评定,对开发利用的可持续性进行综合评价。c)其他开发影响因素评价:1)综合区域地质构造、地下水、地层属性、支护方式、围岩的强度、岩体节理裂隙发育程度等对围岩稳定性评价;2)对矿山地下空间的整个结构体系进行安全性评价;3)对伴生的地下空间、地热能、地质材料进行开发相互影响评价。6.4 洞穴地下空间资源调查评价6.4.1 洞穴的调查内容应包括:a)地形地貌、成因、类型、空间位置、规模、用途、地层岩性与结构构造、岩溶发育特征、覆盖层的成因及类型;b)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水系发育特征及交通线路图;c)查明是否存在需保护利用的资源。6.4.2 洞穴调查主要采用遥感、
29、钻探、物探及地面调查等方法。6.4.3 评价洞穴的发育程度及稳定性,明确上部人工活动及周边环境和资源开发的危险及影响。6.4.4 分析洞穴不稳定因素及影响范围,给出治理建议。6.4.5 绘制洞穴三维图,估算洞穴的空间量及不稳定因素影响的空间量。6.4.6 调查方法和要求应符合 GB 50021 中的有关规定。6.4.7 洞穴分类如下:a)按其所形成的围岩性质分为碳酸盐岩洞、石膏洞、砾岩洞、玄武岩洞、砂岩洞和冰川洞;b)按形成洞穴的主要地质作用分为岩溶洞穴和非岩溶洞穴;c)按洞穴与围岩形成先后分为原生洞和次生洞;d)按洞穴大小分为单一洞穴和洞穴系统;e)按洞穴水文特征分为干洞和水洞;f)按洞穴形
30、态特征分为水平洞穴、倾斜洞穴、垂向洞穴和综合洞穴。6.4.8 根据洞穴三维图,测量洞穴的平面长度及垂向最大深度,确定洞穴规模。洞穴规模规定如下:a)小型:平面长度50 m,垂向最大深度50 m。b)中型:50 m平面长度500 m,50 m垂向最大深度200 m。c)大型:500 m平面长度5 000 m,200 m5 000 m,垂向最大深度1 000 m。6.4.9 洞穴空间资源评价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a)开发制约与避让保护要求评价:1)根据调查结果及洞穴分类对对洞穴安全性进行评估,对周边的地质进行安全评估;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应开发利用;2)洞穴的开发利用应符合城市国土空间资源规划需求;
31、3)洞穴的开发应避免触碰生态保护红线。7DB32/T 45272023b)开发利用价值与潜力评价:1)社会需求性评价:可采用层次分析法,主要考虑周边区位、交通、人口等因素,对指标进行赋权,综合评价开发利用价值;2)可利用空间容量计算评价:根据洞穴规模及制约开发因素,确定可利用空间容量;3)经济效益评价:结合可利用空间容量及具体利用模式,计算投入产出比。经济效益评价模型参考公式(3);4)对伴生的地下空间、地热能、地质材料进行开发相互影响评价。6.5 适于封储等特殊用途地下空间资源调查评价6.5.1 碳封存场址应以碳封存潜力评估为主。通过数据收集、物质平衡封存量计算法、有效容积封存量计算法、溶解
32、封存量计算法、多种捕获机制的综合封存量计算法评估特殊地下空间的碳封存潜力。地下空间碳封存潜力评价内容应包括:a)通过储层的注入性、孔隙率、渗透性、盐度及盐分组成、原位应力/孔隙压力等参数,对储层的适宜性进行评价,估算储层的封储能力;b)通过潜在的井眼腐蚀、断层激活压力、盖层的毛细渗透压力、地层流体的释放等因素,评估封储可能造成的影响;c)评估 CO2的最小注入深度,避免对地下水资源造成影响,并评估 CO2的临界注入深度,提高封储效率;d)通过储层的地层类型、深度、厚度、周围环境,对封储区的密封性及生态效益进行评价。6.5.2 通过现有数据收集,对存储场地物理化学特征进行评估;根据需要开展勘探调
33、查工作(如地震安全性调查、岩芯分析、测井资料等),勘探调查工作需要数据主要为:a)提供区域地层资料,获取目标储层的孔隙度、渗透率参数;b)采集详细的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地质力学、水文地质、地层水化学等参数;c)对盖层性质、断层及裂隙、隔水边界及潜在的渗漏点等信息进行采集;d)对地温梯度、地热流值、地表温度等参数进行采集;e)对人口密度及土地利用现状进行调查。6.5.3 地质封存主要封存在深部不可采煤层、废弃油气储层、深部玄武岩(埋深800 m)及深部咸水层(埋深800 m)。a)深部不可采煤层的 CO2地质封存需借助致裂技术。调查评估不可采煤储量,评估开发不可采煤层地质封存的必要性。相同深度、
34、压力条件下,优先利用烟煤、次烟煤,其次利用无烟煤进行碳封存。不可采煤层的渗透率1 md。煤层深度应远离地下水资源。b)废弃油气储层的 CO2地质封存应符合 SY/T 6565中的有关规定。加强对 CO2泄漏的监测工作,防止 CO2对套管和水泥环的损害进而引起新的泄漏路径。c)深部玄武岩(埋深800 m)对 CO2封存是将注入其中的超临界 CO2转化为碳酸盐矿物,以实现永久封存,具体方式为:1)将 CO2饱和溶液直接注入地下玄武岩以实现 CO2的原位封存;2)若特定岩石孔隙度较小,可采用水压致裂的方式增加裂隙以提高封存效率;3)调控反应区域水环境 pH以实现快速的碳酸盐矿物沉淀。6.5.4 储层
35、应具有充分的 CO2可注入性(满足特定 CO2注入速率),上覆盖层应完整、节理与裂隙等结构面不发育,并应避开断层及裂隙区。6.5.5 碳封存目标区应避开采矿、地下空间、地热开发等地下活动区,以保证碳封存的稳定性。6.5.6 评估 CO2封存与地下资源的相互作用,对可能影响的水资源、化石能源资源、地热能资源进行8DB32/T 45272023监测。6.5.7 地下盐穴空间资源调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a)所在区域构造、地质特征,含盐地层的分布范围、厚度、含盐率,盐层的分布特征(盐层数、厚度、埋深)、厚度变化情况、夹层数量及厚度、氯化钠含量等;b)地下盐穴空间分布特征(平面、垂向)、形态、规模、连通性
36、等;c)地下盐穴顶底板岩性组合特征、厚度、岩石力学特征,含水性、渗透性特征,盐穴四周盐岩层的厚度及化学、力学特征;d)地下盐穴的历史开采资料等。6.5.8 地下盐穴空间资源评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a)构造评价:通过构造形态与断裂分布,精细刻画地下盐穴空间展布与断裂分布特征,对地下盐穴空间的稳定性和可利用性进行评价;b)封闭性评价:通过盖层和围岩的岩性、岩石强度、渗透率和突破压力等指标,评价地下盐穴的封闭能力;c)稳定性评价:通过盐穴埋藏深度、顶底板岩性特征及力学性质、盐穴平面和垂向上分布情况、盐穴形态、盐岩力学性质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对地下盐穴的稳定性进行评价;d)地质分布评估:通过声呐测腔、三
37、维激光扫描等方法,估算地下盐穴空间资源量,对盐穴空间完整性进行评价。7 城市地下其他资源调查评价7.1 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7.1.1 区域水文地质调查比例尺宜不小于 1 50 000,主要采取资料搜集、水文地质钻探、物探等方法,调查内容应包括:a)查明主要含水层与含水岩组岩性、厚度、埋藏深度、各含水层与含水岩组之间的联系与水力关系;b)查明地下水动态变化以及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圈定具有开发潜力的富水地段及可能引发工程地质问题、环境地质问题的地段;c)圈定城市规划区内具有应急供水意义的富水地段和特殊地下水资源分布范围。7.1.2 地下水化学特征调查应根据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等规律,沿地
38、下水径流方向,分层采取地下水样品,查明地下水水质现状,调查污染源、污染物种类及空间分布,评价地下水质量,结合历史水质调查资料,综合分析地下水污染状况、水质演变规律及影响因素。7.1.3 特殊地下水资源应作为重点调查区,主要为地下水水源地、矿泉水、地下热水等地下水资源调查,其中:a)重点调查区水文地质调查工作精度宜为 1:25 0001:10 000,查明地下水水源地和矿泉水等分布区水文地质条件;b)调查评价城市规划区现有地下水水源地资源量和应急供水能力;圈定城市备用地下水水源地,评价其资源量和供水能力,依据城市供水现状,制定开采和保护方案;c)评价优质矿泉水、地下热水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量和可开采
39、资源量,提出合理开采和保护方案。7.1.4 地下空间资源开发规划区应查明与其开发相关的水文地质条件,评价地下水对工程结构和工程施工可能产生的影响,必要时进行专项地下水勘察,提出防治措施,专项地下水勘察内容应包括:a)查明地下水类型和赋存规律,周边是否有重大涉水工程;b)主要含水层的分布规律;9DB32/T 45272023c)气候资料,如年降水量、蒸发量及变化对地下水水位的影响;d)地下水补给排泄条件、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补排关系及其对地下水水位的影响;e)调查地下水水位、历史最高最低水位,近 3年5年水位变化趋势和主控因素;f)调查是否存在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联系,是否存在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源及
40、其可能的污染途径和程度;g)查明地下水的化学成分,评价其腐蚀性;h)评价地下水对工程结构及工程施工的作用及影响,提出防治措施建议;i)提供地下水控制所需的水文地质参数。7.1.5 水文地质调查及地下水资源评价应符合 GB 50027、DD 201903 和 DZ/T 0282 中的有关规定。环境地质问题调查与地下水作用评价应符合 GB 50021、DD 201907 中的有关规定。7.1.6 地下水资源评价应依据地区地下水政策要求,分别对地下水天然补给资源量、可开采资源量、深层承压水可利用量和地下水开采潜力进行评价;重点评价内容为适应当前及未来管理需求的可持续开采资源量,预测开采过程中水位波动
41、区间,确定水位控制红线。7.2 浅层地热能资源调查评价7.2.1 区域浅层地热能资源调查应包括:a)区域浅层地热能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明开发利用规划区域浅层地热能条件、分布规律,进行适宜性分区和区域浅层地热能评价,为地源热泵工程进行可行性评价;b)区域浅层地热能调查应在充分收集区域地质、水文地质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根据实际需要补充适当的地质、水文地质野外调查,在调查区布置钻探、取样测试,开展地温测量、现场热响应试验、抽水试验、回灌试验等专项调查和试验工作,勘察孔取样、测试及现场热响应试验、抽水试验、回灌试验的技术要求应符合 NB/T 10265中的有关规定;c)地质、水文地质调查应根据孔隙型、裂隙
42、型和岩溶型含水层的特征确定具体调查内容及调查精度,调查深度宜控制在地表以下 200 m深度内。7.2.2 浅层地热能调查内容应包括:a)岩土体岩性结构、含水层分布及埋藏条件;b)地下水水位、水温、水质及动态变化;c)岩土体的热物理性质参数(热导率和比热容)及岩土体的物理性质参数(孔隙率、含水率、密度),地温场自然分布特征及热响应规律。7.2.3 特殊区域浅层地热能调查应包括:a)污染区域浅层地热能调查内容应增加岩土体的污染状况调查,具体应符合 HJ 25.1 中的有关规定;b)沿海地区、人口密集区以及地下水经采区浅层地热能调查应增加城市地面沉降情况和漏斗区情况调查;c)天然洞穴地区浅层地热能调
43、查内容还应查明洞穴洞隙、土洞的发育条件等,具体应符合GB 50021中的有关规定。7.2.4 区域浅层地热能资源评价内容应包括:a)划分换热方式适宜区;b)分区计算换热功率、浅层地热容量;c)论证采暖期取热量和制冷期排热量的保证程度,进行浅层地热能热均衡评价,并进行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环境影响预测。7.2.5 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适宜性分区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影响因子权重,用综合指数法获得综合评价10DB32/T 45272023指标。7.2.6 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评价内容应包括:a)环境影响预测;b)经济成本评估;c)开发利用方案制定。7.2.7 浅层地热能资源评价应符合 DZ/T 0225
44、中的有关规定。7.2.8 浅层地热能资源和其他地下资源协同开发的避让要求,应满足:a)在地下水资源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不应开发利用地下水换热系统;b)在矿山、天然洞穴、适于封储等特殊地下空间资源赋存区,不宜开采浅层地热能资源;c)合理利用城市地下资源的分布特性,可将地埋管换热系统设置在地下建(构)筑物下方及周围,或设置在地下建(构)筑物的能源地下结构(如能源桩、能源地连墙、能源隧道衬砌等)内;d)地下空间可开发区宜优先考虑地下空间的使用规划,再进行浅层地热资源等其他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e)场地存在污染源或混层污染危险性较大的地区,不宜开发利用地埋管或地下水换热系统。7.2.9 浅层地热能监
45、测,应满足:a)应选择代表性地段设立地温、岩土体的长期监测点;监测项目应包括地温、土壤含水量、地下水水质和气温等,监测时间应在一个水文年以上;按行政区划单元建立区域浅层地热能监测网,与有代表性的地源热泵项目相结合,根据场地条件和工程性质,布设地温监测孔,开展各项综合测试;b)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时,监测要求应符合 DB32/T 3919中的有关规定。7.3 地质材料资源调查评价7.3.1 地质材料资源调查以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区内开发利用区域的地质材料资源调查为主。地面下30 m 内的地质材料资源可参考已有地质调查报告或工程勘察报告,开发深达 200 m 的地质材料资源应进行专项调查。7.3.2 调
46、查范围为城市规划区限采区外的区域,调查内容应包括:a)岩石、砂(卵)石、砾石、土等各类地质材料的分布范围;b)各类地质材料的性状、物理力学指标、物质组分、化学成分等;c)各类地质材料的产地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开采和运输条件;d)各类地质材料的质量、储量、开采现状和开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状况。7.3.3 对于各类工程产生的开挖地质材料,应在查明地质材料的成分和性质的基础上,结合场地条件、环保要求等,将开挖地质材料减量化与无害化,确定最佳的地质材料综合资源化处置方法。7.3.4 根据地质材料资源状况、开采条件和运输条件,结合城市规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提出地质材料合理开发利用建议
47、。7.3.5 对工程性状较好的砾石、砂土等地质材料,满足工程使用标准时建议就近利用,地质材料的质量、储量等参数要求应符合工程相应部门勘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其他地质材料统一回收,利用土体改良技术资源化利用后使用,地质材料资源化处理满足环境要求。7.3.6 地质材料资源主要用途包括:a)用于工程回填、铺垫、排水层等;b)统一回收经土体改良后用于其他工程;c)用作垃圾填埋场的覆盖层或废弃于填埋场;d)用作园林绿化种植土;11DB32/T 45272023e)用作建筑材料;f)用于生产再生产品等。7.3.7 开挖地质材料的再利用方式应考虑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a)用于沟槽回填:主要考虑渣土的物理力学特性、
48、膨胀率和受水浸湿后的强度衰减程度、密实度等;b)用于加筋土挡土墙:主要考虑土的物理力学特性、粒径分布、膨胀率与受水浸湿后的强度衰减程度等;c)用作铺垫基层:主要考虑土的物理力学特性、膨胀率、贯入阻力、加州承载比、粒径分布等;d)用作植被种植层:主要考虑有机物含量、黏土含量、阳离子交换量、pH、渗透系数等;e)用作排水层:主要考虑土粒径分布、渗透系数、受水浸湿后的强度衰减程度等。7.3.8 地质材料的资源化利用:应根据开挖地质材料的产量、种类、性质进行合理分类,确定其用途。7.3.9 开挖地质材料应进行表土剥离,并对 pH、有机质含量等指标进行检测,优先用于园林绿化种植;不满足园林绿化要求的开挖
49、地质材料应结合其工程性状确定适宜利用模式。7.3.10 开挖地质材料根据目标用途的相关要求,选择适合的的资源化处理方案。7.3.11 作为填筑材料,土体粒径、强度和刚度、承载比、胀缩性、湿陷性等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7.3.12 地质材料满足下列要求之一可用于路基垫层或建筑回填材料,若不满足,归为惰性垃圾运入填埋场或进行土体改良后方可再利用:a)开挖地质材料细粒(0.075 mm)含量大于 30%,膨胀性、湿陷性以及抗剪强度等多个指标符合规范要求。b)开挖地质材料细粒(0.075 mm)含量小于 30%,膨胀率10%)。7.3.13 地质材料资源利用应遵守国家和地方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的有关规
50、定和要求。7.4 地下文化遗产资源调查评价7.4.1 地下文化遗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应满足文物保护的要求。调查工作开始前,尽可能搜集文物、文化部门的相关资料和专项规划成果等。7.4.2 调查分为区域系统调查和遗址调查。调查的任务是发现、确认、研究文化遗产,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依据。7.4.3 调查前应对拟调查地区已有考古成果、历史文献、地图、遥感照片,以及地质、环境等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和分析研究,初步了解该区域的历史沿革和文化堆积情况。根据调查目的制定工作方案,包括规划调查区域、对象、内容、技术方法等。7.4.4 地下文化遗产资源调查的地形图应准确反映周边整体地形地貌、高程差别以及具体遗迹形状、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