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试行).docx(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 续教育学时管理,构建专业技术人员终身学习体系,提升专业技术人员 综合素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9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的登记、认定和管理工作。第三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登记、认定和管理(以下简称 学时认定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逐级审核的工作 机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全省学时认定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统 筹协调。省级各行业
2、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专业科目学时认定工作的指 导监督和组织实施。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 负责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四条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实行信息化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 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及继续教育机构应通过继续教育信 息综合服务平台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登记、认定、核定 等工作。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继续教育机构,是指符合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办法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 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 科目不少于
3、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第七条 按照天数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可以按每45分钟1个学 时、每天8学时计算,不足一天的,按照实际学时进行计算。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以下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由用人单位 按以下标准核定学时:(-)参加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以面授、远程教育等方式开展的 继续教育培训活动,考核合格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学时。(二)参加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 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举办的各 类专业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考核合格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学时。(三)参加本单位举办的专业能力提升培训计划的,按照实际学习 时间计算专
4、业科目学时,每年不超过10学时。(四)参加研修访学,及脱产到教学、科研、生产等单位进修,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专业科目学时,每年不超过30学时。(五)参加国内(境)外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的,按实际参会天数 计算专业科目学时,每年不超过10学时。(六)参加更高层次的学历(学位)教育,年度考试、考核合格, 每门课程按10学时计算视课程内容分别折算公需科目或专业科目), 合计每年不超过30学时。(七)参加所从事专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考试成绩 合格,初级、中级、高级分别按10、20、30学时计算专业科目学时。(A )学习强国年度积分,每1000分折算为公需科目1学时,折 算学时合计每年不超过1
5、0学时。第九条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内完成的以下形式的专业业绩(不区分 排名),由用人单位按以下标准折算并核定专业科目学时:(一)论文(译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按每篇10学时计算。每年总计不超 过30学时。(二)学术著作(译作)出版学术著作(译作),独著按20学时,编著按10学时计算,每 年总计不超过30学时。(三)专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授权。每项发明专利,按5学时计算;每项实用新型专利,按3学时计算;每项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按1学时计算。每年总计不超过10学时。(四)课题项目结题的相关研究课题、科研项目。每项国家级课题、项目,按30学 时计算;每项省部级课题、项目,按20学时计算
6、;每项市厅级课题、 项目,按10学时计算。每年总计不超过30学时。(五)科研成果获奖每项国家级奖励,按60学时计算;每项省部级奖励,按40学时计 算;每项市厅级奖励,按20学时计算。每年总计不超过60学时。第十条担任国内(境)外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的报告人,专题研 修班、继续教育培训的授课人,可以按照实际报告(授课)时间的2倍 折算计算学时,每年折算学时总计不超过20学时;第十一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时当年度有效,不 得结转。同一项内容,按最高级别认定,不重复计算学时。第十二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第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形式的继续教 育培训活动并经考核合格的,由承办单位在继续教育信息综合服
7、务平 台登记学时并上传,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予以认可,并在系统中 核定个人总学时完成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单位自主开展的专业技术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由单位在继续教育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登记考核合格人员的学时;参 加其他形式继续教育的,由个人登陆继续教育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申 报,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登记认定相应学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具有专业技术人员继 续教育学时认定的终审权。第十三条学习任务原则上按年度完成,因伤、病、孕及其他原因未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应当及时补学,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补学的, 用人单位应在其申报高一级职称、聘任高一级岗位时延长相应年限。第十四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在学时认定工 作中伪造、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有关人员相应年度学时认定分值,并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责 令整改或处理。第十五条卫生、中小学教育、会计、新闻、出版等专业,行业主管 部门对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或学时(学分)认定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领域继续教育专业科目 学时认定办法。第十六条本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之前的规定与本 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