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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连市商业局(粮食局)机关处室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第一篇:大连市商业局(粮食局)机关处室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大连市商业局(粮食局)机关处室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确保政令畅通,调动机关各处室和全体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考核方案。一、考核对象局机关各处室。二、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次。按得分情况,由局党委研究,整体平衡后合理确定。三、考核内容(一)目标设置根据工作需要,将目标分为四类。1.a类目标(重点工作目标1-2项)。根据局年度工
2、作重点,由局领导提出,并经局务会确认。2.b类目标(日常工作目标3-4项)。由处室提出后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局考核工作小组平衡后予以确认。3.c类目标(共性工作目标5项)。政令畅通、调研与信息、工作效能、内部建设与管理、廉政建设。4.d类目标(争先创优情况)。获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表彰奖励的情况,独创性工作被有关部门推广的情况。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写清楚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计分办法1.a、b类目标合计分为60分。对未完成目标的,按目标所占分值予以减扣;有量化指标的单项工作目标,超额完成10%以上(含10%)的,可加1分。2.c类目标合计分40分,包括5项分指标,并分为优秀、良好
3、、合格和不合格4个档次。赋分标准如下:政令畅通:优秀8分,良好6分,合格4分,不合格2分。调研与信息:优秀8分,良好6分,合格4分,不合格2分。工作效能:优秀8分,良好6分,合格4分,不合格2分。内部建设与管理:优秀8分,良好6分,合格4分,不合格2分。廉政建设。优秀8分,良好6分,合格4分,不合格2分。3.d类目标实行加分制。具体办法是。获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加10分;获省部级表彰奖励的,加8分;获市级表彰奖励的,加5分;独创性工作经验被国家有关部门在全国、全省推广的,加5分。分管工作被各级媒体采用或发表的,年终考核时酌情加分;上级交办的临时性特殊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的,年终考核时酌情加分。凡因时
4、间原因未能在当年考核中加分的,可结转到下一年度考核时加分,但应在总结报告中提出并注明。同一项工作获多项奖励,按最高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四、考核办法(一)考核程序考核程序为。自我总结测评机关处室测评局领导测评考核工作小组审核汇总局党委会确定考核等次。1.自我总结测评各处室认真总结全年工作,对照年度工作目标,逐条检查核实完成情况,进行赋分,总分100分。赋分权重10%。2.机关处室测评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组织本处室同志对被考核处室进行测评,可根据其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评赋分,总分100分。赋分权重30%。3.局领导测评1)局长对各处室进行测评。可根据被考核处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赋分,总分100分。赋分
5、权重30%。2)副局长对各处室进行测评。可根据被考核处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评赋分,总分100分。其中对自己分管的处室赋分权重20%,对其他处室赋分权重10%。4.考核工作组织领导。商业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党办、办公室、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室等四个处室组成。5.考核工作审核汇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以上测评赋分情况进行审核并汇总,报局党委审定。6.考核等次标准。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处室;得分8089分,为良好处室;得分6079分,为合格处室;得分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处室。7.因主观原因未能按时完成预期工作目标的处室,当年考核不得
6、评为优秀;对在市委、市政府机关年度综合考评工作中,被扣减分数的项目,将依据责任大小,对责任处室相应扣分;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失职渎职、泄露机密等造成一定损失或带来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8.确定考核等次。局党委根据整体考核结果,经党委会研究,确定考核等次。(二)考核时间年度考核工作于当年12月中旬布置,次年1月中旬结束。五、考核结果使用考核结果在机关内予以通报。年度考核优秀的处室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处室,要向局党委写出书面整改意见;局主要领导将视情况对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有关内容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篇:机关
7、处室管理目标考核(大全)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机关处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调动机关处室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作责任落实,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原则(一)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的原则。(二)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三)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四)严明工作纪律,奖惩分明,鼓励上进,鞭策落后。二、考核对象机关处室,包括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行政处。三、考核内容和等次考核内容是指机关处室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情况。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标准为。综合
8、分95分以上者为优秀;85-94分为良好;65-84分为合格;65分以下为不合格。四、考核计分执行百分制权数累加法,即综合考核得分=基本分值(100分)+校内评议分值(15分)+增扣分值。(一)基本分值1.定量目标。根据完成目标的难易度,设定目标权数。各机关处室承担目标的权数为100,具体目标得分计算方法为:(1)未完成确保目标,得0分;完成考核目标,得满分。(2)多完成1个项目加1分,依此累加,得分超过2倍的按2倍计分。定量目标实行2倍封顶。2.定性目标。作“出色完成”、“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四种评价,分别按该项目权数的120%、100%、80%、0计分。(二)校内评议分值校内评
9、议由领导测评、处室部互评、教职工代表评议三个方面组成,权数为15分。1.领导测评。校领导对各机关处室进行测评,设置“很好”、“较好”、“一般”、“较差”和“差”五项,分别赋予100、80、60、40、20的分值,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法,按5%的权重折算,计入综合考核得分。2.处室部互评。各处室部对机关处室进行互评,设置“很好”、“较好”、“一般”、“较差”和“差”五项,分别赋予100、80、60、40、20的分值,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法,按5%的权重折算,计入综合考核得分。3.教职工代表评议。由各处室部推荐1名教职工代表对机关处室进行评议,设置“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
10、不满意”五项,分别赋予100、80、60、40、20的分值,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法,按5%的权重折算,计入综合考核得分。4.评议方式。校领导测评、处室部互评、教职工代表评议采取发放测评表格方式进行,由机关处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评小组组织实施。(三)增扣分值1.加分项单项工作受到国家级表彰的加10分,受到省级表彰的加8分,受到省直部门、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6分,受到市直部门表彰的加4分。同一项工作受到的多头表彰,以最高级别的奖励记一次加分;对多项工作受到的表彰实行加分累计,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2.减分项因出现工作过失,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扣5分。被市行政效能督查通报批评的个人及其处室扣5分
11、,并不得被评为优秀处室。学期内工作人员被投诉属实,所在处室每次扣2分;受到领导警示谈话的处室每次扣2分。对弄虚作假、谎报成绩的机关处室,查实后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取消评优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3.学校的临时性各项专项工作目标由牵头处室部提供考核分值,按相应权重折算后,纳入目标考核总分。五、考核结果的运用(一)对考核中获“合格”及其以上的机关处室,按考核等次分别给予奖励。奖励标准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二)对考核中“不合格”的机关处室,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处室负责人向校委会写出整改报告。六、考核程序(一)机关处室自查总结。各机关处室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填写机关处室目标管理考核自评表。
12、(二)考核小组审核。考核小组按计分办法进行认定,根据综合得分,初步确定考核等次,报校委会议批准。七、组织领导考核工作由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八、本办法从2015年1月起施行。第三篇:计生局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计生局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健全管理体制,充分调动每一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内练硬功,外树形象”的工作宗旨,牢固树立起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更好地发挥计生局服务、协调、指导、调控的职能作用,树立计生局廉洁、勤政、求真、务实的工作形象,文秘部落促进全县的计划生育工作不断上水平、上台阶,做出积极的贡献,根据计生局党组的要求,制定本考
13、核方案。一、指导思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以计生局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为主要考核依据,结合工作实际,以有利于推动、引导本职工作向健康良好的方向发展,向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模式发展的原则出发,通过组织考核,认真考评计生局每一名工作人员完成职责情况,根据完成情况量化评定,实行百分制考核,通过考核,达到奖优罚劣,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全局工作整体水平提高的目的。二、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一工作业绩30分计生局对每名工作人员建立工作业绩档案,由科室负责人负责对本科室人员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成绩如实填写,由分管领导审阅后签属意见,每季度以科室为单位汇总上报。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圆满完成组
14、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出色,成绩显著,记满分。工作中出现一次差错或未按时完成任务扣5分,因工作拖拉,出现严重失误,影响全局工作的扣10分,未按规定时间汇总上报本科室人员业绩档案材料的,对该科室每人扣5分。二述职报告情况5分每季度召开一次述职报告会,由各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各科室负责人对各自的业务工作情况做工作汇报,由全局工作人员评定划分,根据得分折合成本项得分。三廉政勤政10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上同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作风扎实,待人接物态度和蔼,对待来计生局办事人员热情耐心,不故意刁难,工作期间或下基层督导检查时,严守组织纪律,不吃、拿、卡、
15、要,不行贿受贿,不以权谋私,工作期间原则上不许喝酒,有接待任务的除外,酗酒闹事的给予待岗半年的处理,待岗期间每月发生活费300元,不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谣言,时时处处维护集体和个人的形象,执行较好的记满分。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存在的不良行为,在局机关设立举报箱,接受群众监督。经举报查实的,每出现一起扣5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四考勤情况15分平时坚持八小时工作制,每周一、1、每向局党组书面提一条有利于全局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加10分;2、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或模范的加2分;3、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稿件一篇加5分,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稿件一篇加10分。属两人以上合作的稿件,所加分数平均
16、分配。三、奖惩经考核,最后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为优秀,评为当年度局先进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连续两年考核评为优秀的,优先晋级、晋职、入党、提拔;经考核,得分在80分94分的为良好,得分在60分79分的为合格,60分含以下的为不合格。被评为不合格人员的,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当年度不予晋升工资、行政职务和技术职称,不予办理聘干手续。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给予待岗半年的处理,待岗期间每月发生活费300元。连续三年被评为不合格的,按下岗处理,发最低生活费。对全年累计旷工一周含以上,全年请事假累计达两个月以上的,扣除全年岗位津贴。四、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考核的组织领导,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名工作人员的工作业
17、绩,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明确一名副科级干部具体负责这项工作,抽调部分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本考核方案的实施。计划生育局二四年三月一日计生局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第四篇: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二四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为了明确每位职工的岗位目标和责任,贯彻工作实绩与奖惩挂钩的原则,增强责任感,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圆满完成各级交办的式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人事局全体职工(含领导)二、考核内容1、加强学习。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利用业余时间积极自学,努力提高自身素质(10分)。无故不参加学
18、习一次扣2分,马虎应付的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2、信息工作。每位职工每年撰写人事工作简报、信息、调研文章共6篇(调研文章至少一篇)被采用二篇(10分)。每超一篇信息加1分,调研加2分,另被采用的每超一篇信息加2分,调研加3分,获市县表彰的每篇信息加5分、2分,调研加10分、3分。简报每少一篇扣1分;调研文章少于一篇扣2分。3、信访工作。接待热情,认真进行政策解释,及时回复,做好来访登记,防止集访事件发生(10分)。信访工作中发生与上访者吵闹、抓扯,每次扣2分。因工作不到位发生集访或到重庆市上访的一次扣5分。4、业务工作。按业务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办事承诺时限,按时按质完成
19、各项工作任务(10分)。办事超过承诺(交办)时限的,受局领导批评的每次扣1分,被通报批评或被县领导批评的每次扣5分。工作失误一项造成影响者每项扣5分。5、临时性工作。按时按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10分)。没有按时完成的一次扣2分;马虎应付的一次扣1分。6、廉洁自律。办事公道正派,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看人办事。(10分)发现一次扣5分。因此受纪律处分的扣10分。7、抓好综合治理,“五五”普法、精神文明、爱国卫生、计划生育、保密、消防等工作,检查合格达标以上(5分)。违反后,除接受相应处理外,一例扣3分。8、请销假制度(10分)。机关职工因事请假,必须写出书面假条,先科室负责人审
20、定后,一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主要领导批准。无假外出一天扣2分。当月请假5天以上扣3分。9、工作纪律。(15分)(1)遵守出勤纪律。按时上下班,全年出勤在220天以上。(5分)不允许打牌、下棋、窜岗聊天和职工间不配合的现象发生,发现一次各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2)遵守人事纪律。严守相关人事纪律,不跑风漏气,不擅自答复,不循私情(10分)。发现一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接相关规定处理,该项分为零。10、风貌建设。着装整洁,注意个人形象、使用文明用语、办公场所整洁有序(10分)。发现一次着装不整、说粗话、脏话以及办公室脏乱差扣2分。三、奖惩(一)加分1、个人获国家级、市级、县委县
21、政府表彰分别加8、6、4分,获县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2、科室获国家级、市级、县委县政府表彰的该科室职工分别加6、4、2分,获县级部门表彰的加1分。2、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加1分。3、办事公道、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受群众书面表扬的加2分。4、助人为乐或见义勇为行为受群众书面表扬或得到相关部门嘉奖的分别加2分、5分。(二)扣分1、个人被通报批评扣5分;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扣10分;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扣20分。2、科室被国家、市、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该科室职工分别扣6、4、2分。3、工作失误、生活作风问题受群众举报的一次扣3分。四、考核办法(一)考核方式成立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xx同志任
22、组长,xx同志、xx同志任副组长,xx、xx、xx、xxx等同志为成员。年终由考核小组按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内容,以原始资料数据为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价。(二)兑现办法将年终奖金与考核结果挂钩,考核成绩越好,所得奖金越高,打破平均主义。考核以100分为基准分,加减相应分值后的分数为考核得分。即应发奖金基准分=100分,应得奖金=(考核得分/100)100%应发奖金。第五篇: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处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附件1: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处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机关各处室工作目标,严格目标管理考
23、核,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充分调动机关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原则(一)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各处室工作职责要求,建立目标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标准和内容,规范考核程序,力求做到考核结果能客观全面地反映工作状况;(二)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的原则。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逐项分解细化,确定相应分值,并明确扣分及加分标准,进行量化计分,增强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三)坚持有效激励的原则。考核结果与评先创优挂钩,作为评选先进处室及处室负责人评为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综合得分靠后的处室及处室负责人不得
24、评为先进。(四)坚持相对稳定的原则。为体现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连续性,目标管理考核的程序、方式、方法等保持相对稳定;考核项目、重点、具体指标、计分标准等可根据每年或阶段性工作需要作相应的修订、调整,以体现考核工作的针对性。二、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省局机关各处室(不含省监察厅驻局监察室)。三、考核的组织领导省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组织领导。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教育处、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有关人员组成。人事教育处负责考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核工作原则,凡涉及所在部门的考核应予回避。四、考核方法考核工作采取定量评分与定性
25、分析、处室自查与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定量评分。1.设定各处室考核基本分值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建设25分,能力水平20分,工作作风20分,主要工作目标35分,前三项为共性目标,第四项为各处室个性目标。依据考核内容的实际完成情况,按具体分值对考核内容逐项打分。2.对本年度受表彰的处室给予加分,其中:获省委、省政府或国家局表彰的一次加10分(以文件或领导批示为依据);工作经验获得国家局推广或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会议上介绍经验的一次加5分(以文件为依据);单项工作获省有关部门表彰的一次加2分(以文件为依据)。(二)定性分析。对不便进行量化的考核内容,确定优、良、中等次,并设
26、定相应分值。通过查阅有关文档、资料或座谈等方式,进行定性分析,确定等次及相应分值。(三)处室自查。各处室根据考核指标的要求,通过自查,填写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对属本部门考核责任范围的考核项目进行自评打分,并写出有关说明备查。各处室要按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的评分办法,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记录台帐、文件资料、工作报告等材料,根据考核目标细则进行半年自查考核,处室自查的分值作为确定年度考核分值的依据之一。处室自查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严格按评分标准进行。(四)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原则上结合年度考核进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对处室自查情况进行抽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考核内容
27、,对各处室开展检查考核。首先对各处室考核共性目标进行检查,给出相应分值。并对处室自查有关分值进行检查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自评分值予以调整。五、考核程序(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处室上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的基础上,结合省局全年工作主要任务,修订各处室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进一步征求处室意见后,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下发执行。(二)各处室进行自查考核,每半年对属本部门考核责任范围的考核项目相关指标进行自评打分;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处室执行考核的共性目标进行测评打分,并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三)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处室有关考核测评情况作出统计分析,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四)次年1月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处室自查和各考核责任部门年度检查考核情况,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各处室考核总分。六、考核结果的使用(一)全年度处室目标考核综合得分为前3名,且各大项得分均高于该项分值80%,一般应提名为先进处室;(二)全年度处室目标考核综合得分80分以上为文明处室达标部门;(三)全年度处室目标考核综合得分低于80分,或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均为未达标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排名末位且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处室,由分管领导负责进行提醒谈话。本办法由省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06年6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