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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012 2 年西藏年西藏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招聘政法政法干警干警真题真题及答案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第 140 题,每小题 1 分,共 4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李某将与其有私仇的王某打昏在地后逃跑,此时张某路过,见王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所戴手表、钱物偷走。本案中()。A.李某、张某构成共同犯罪B.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C.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劫罪D.李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盗窃罪2.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或者其他方法进行摧残、
2、折磨的行为。根据定义,下列不构成虐待罪的是()。.李某的父亲经常生病,李某觉得其父已是知天命之年,所以也就不给医治.某企业老板经常强迫员工过度劳动,克扣员工工资.刘某看妻子不顺眼,经常对其进行毒打或关闭.张某常使用体罚来教育调皮的儿子,有时还不让做错事的儿子吃饭3.紧急避险的情况下,行为人所造成的损害()。A.可以大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B.可以等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C.可以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D.特殊情况下可以没有限制4.甲明知自己的枪法很差,但为杀乙,置乙身边丙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向乙射击。结果没有击中乙,却打死了丙。对于丙的死亡,甲的罪过形式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疏忽大意的过失.过
3、于自信的过失5.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甲男(岁)明知孙某(女)只有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丙诱骗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丁恶意透支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下列行为中,已满周岁不满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拐卖儿童.强奸、抢劫、抢夺、放火、爆炸.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抢劫、绑架、放
4、火、爆炸.犯罪的本质特征是()。.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犯罪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具有违法性.甲欲杀乙,误将丙当乙杀死,甲的行为属于事实上的认识错误的()。.目标的错误认识.手段的错误认识.因果关系的错误认识.行为偏差.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只能独立适用.只能附加适用.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只能并科适用.从一般意义而言,犯罪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包括()。.犯罪的行为、犯罪的结果.犯罪的动机、犯罪的目的.犯罪的故意、犯罪的过失.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关于共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5、?().为他人组织卖淫提供帮助的,以组织卖淫罪的帮助犯论处.以出卖为目的,为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接送、中转被拐卖的妇女的,以拐卖妇女罪的帮助犯论处.应走私罪犯的要求,为其提供资金、账号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为他人偷越国(边)境提供伪造的护照的,以偷越国(边)境罪的共犯论处.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甲负责望风,乙入室行窃,丙负责接应转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简单的共同犯罪.复杂的共同犯罪.必要的共同犯罪.有组织的共同犯罪.乙在机场排队办登机牌,将行李车放在一边。乙排到柜台时距自己的行李车约有米远。甲被乙的行李车绊了一下险些摔倒,便高声问这车行李是谁的。见无人应答,以为是他人遗忘
6、,就将车推走,将乙的行李据为己有。则甲的行为构成下列何种犯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属于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14.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区别的关键在于()。A.犯罪行为是否已经着手实施B.犯罪行为是否已经实施完毕C.犯罪行为是否已经造成犯罪结果D.犯罪行为是否具备了全部构成犯罪结果15.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刑法第 263 条抢劫罪加重法定刑事由的是()。A.在办公室内抢劫的B.多次抢劫的C.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D.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16.甲乙二人是交往多年的好友,一日,甲请乙在某酒店喝酒,两人微醉。下楼时,因一小事意见不合,甲推了乙一把,乙便从三楼摔至一楼,导致颅脑严重损伤,在送往医院
7、的途中身亡,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A.构成故意杀人罪B.构成故意伤害罪C.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D.属于意外事件.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不作为行为方式的是()。.甲因高兴将岁儿子抛接但因失手致其死亡.乙分娩婴儿后为掩盖未婚先孕真相将婴儿扔出窗外致婴儿死亡.丙分娩女婴后不愿抚养,遂以万元价格将其卖给他人.丁分娩婴儿后将婴儿弃置于火车站致其冻成重伤.间歇性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负刑事责任.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待治疗痊愈后再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拘禁罪属于()。.继续犯.牵连犯.结合犯.连续犯.在下列犯罪中,犯罪主
8、体为特殊主体的是()。.重大责任事故罪.交通肇事罪.放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21.中国摄影协会所属的法人类别是()。A.机关法人B.事业单位法人C.社会团体法人D.企业法人2.民法通则所称的重大误解不包括()。.对民事行为性质的误解.对民事行为相对人的误解.对民事行为内容的误解.对民事行为动机的误解2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时产生。A.登记B.批准C.申请D.成立2.下列行为中,属于事实行为的是()。.签订合同.承认债务.创作作品.设立遗嘱2.下列事由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权利人申请仲裁.权利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义务人被宣告死亡.当事人所在地发生不可抗力2.
9、下列对所有权关系的判断,错误的是()。.所有权关系属于物权关系.所有权关系属于绝对法律关系.所有权关系的客体包括物与行为.所有权关系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27.下列现象中,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A.甲公民(年满 25 周岁),而乙公民(13 周岁)不能结婚B.甲公司(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劵经纪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地产公司)则不能从事证劵经纪业务C.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使用强制手段,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D.某市国家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市委领导的亲戚具有优先的订立合同的权利2.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
10、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归王某所有.归李某所有.归王某和张某共同所有.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2.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无效.部分有效.在撤销死亡宣告后有效3.甲购买乙的一辆二手车,但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甲付款购车后,驾驶该车到某汽车空调配件经销部丙处,购买汽车空调配件并安装。安装好并付清款项后,甲驾车离开。途中,因空调泵线圈短路引起电源线起火造成火灾,该车被全部烧毁。经有关部门认定丙作为
11、汽车空调提供者对火灾负有间接责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因为双方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甲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动产所有权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甲不能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其不是该车的所有权人.甲不可以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该车转让没有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3.下列各项关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期为年.外观设计专利权可依法进行强制许可.外观设计应当富有美感3.甲、乙二人合伙经营一辆长途汽车,由二人轮流驾驶经营。在乙驾驶经营期间,因疏忽大意,将一行人撞伤,则()。.应由乙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应由
12、甲、乙二人各自对第三人承担责任.应由乙负主要责任,甲负次要责任.应由甲、乙二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3.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对于租赁物()。.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可以取回自己使用.可以转让给第三人,并解除租赁合同.可以转让给第三人,但租赁合同对新所有人继续有效3.诉讼时效中止,必须是中止事由存在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三个月之内.九个月之内.六个月之内.一年之内3.就要约所作的以下表述中,()的表述是正确的。.要约在发出时生效.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后不得撤销.只要受要约人未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3.下列各项中,不需要证人在场即为有效的是()。.口头遗嘱.录音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
13、嘱3.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甲通过遗嘱继承其兄房屋一间.乙的万元存款得利息元.丙购来木材后制成椅子一把.丁拾得他人搬家时丢弃的旧电扇一台3.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关系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发包人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专利授权机关与专利申请人之间的关系3.姓名权的内容,不包括姓名的()。.命名.使用.变更.依法转让4.某影星甲在一饭店吃饭,经理用饭店的相机为该影星拍照一张,并希望能将该照片悬于饭店大厅,同时表示愿意为影星免单,并支付影星元。影星表示同意,后发现某餐饮杂志将这幅照片作为某期的封面。经调查,原来是饭店经理将其寄送发表。
14、下列说法错误的是()。.饭店经理侵害了甲的肖像权.饭店享有甲照片的版权.饭店经理的行为构成违约.餐饮杂志的行为侵害了甲的隐私权二、多项选择题:第 415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均不得分。4.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有()。.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处罚.事前与盗窃犯罪人通谋、事后为其销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实行犯的实行行为超过了共同犯罪故意范围的,其他共同犯罪人对超出共同故意范围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
15、任42.成立正当防卫必须具备的条件有()。.有危害社会的不法侵害行为发生.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行为是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而实施.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4.抗税罪的行为方式有()。.暴力.伪造.威胁.行贿4.根据我国刑法第条第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4.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下列犯罪形态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的是()。.继续犯.吸收犯.牵连犯.想象竞合犯46.在民法中,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当事人()。.地位平等.意思自由.平等协商.等价有偿47.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调解无效,应判决准予离婚
16、的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的.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8.甲乙签订合同,约定甲向乙出售家具。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下列何种情况下,甲可以将家具提存?()A.乙无故拒绝受领甲交付的家具B.乙搬离原住处未通知甲,甲寻访不到C.乙因车祸身亡,尚未确定继承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D.乙中风成植物人,尚未确定监护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49.根据专利法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取得专利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先进性50.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所为的下列行为中,可导致其丧失继承权的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伪造遗嘱情节
17、严重.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三、简答题:第 5154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51.简述撤销缓刑的事由及法律后果。52.简述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53.简述公序良俗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54.简述代位继承权的概念和条件。四、辨析题:第 55、5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16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55.请对“没有被法院实际判处刑罚的,就不认为是犯罪”进行辨析。56.民间流传一种说法:“冤冤相报何时了。”试用民法原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五、法条分析题:第 57、58 小题,每小题 1
18、0 分,共 2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57.刑法第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试说明:()本条
19、规定的罪名。()本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特征。()如果本条中的“商业秘密”同时也是国家秘密的,应如何定罪?58.合同法第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六、案例分析题:第 59、60 小题,每小题 15 分,共 3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59.黄军喜新厌旧,为达到摆脱妻子的目的,他在妻子吃的菜里投放了过量的毒药,其妻方某发现菜有异味,便倒给猪吃,猪吃菜后立即死亡。方某知道肯定有人在菜中下了毒药,便将此事告诉黄军。黄军借机说这一定是李某所为(黄军与李某有矛盾)
20、,然后和方某联名写信给公安机关,控告李某涉嫌投毒谋害方某。问题:()黄军构成何罪?()有何法定量刑情节?()方某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省的甲公司于年月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获得某外国企业在中国注册的“金太阳”电脑商标独占使用权及其操作系统软件的使用权,批量组装“金太阳”电脑。年月,甲公司与省的乙公司签订委托销售合同,约定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销售台“金太阳”电脑,销售价格为每台元,每销售一台收取代销费元。同年月,乙公司向省的丙大学以每台元的价格卖出台“金太阳”电脑,合同约定丙大学当日支付万元,提货台,另台电脑由丙大学开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丁公司收货并付款,同时合同还约定如发生纠纷由“起诉一方所在地法
21、院管辖”。同年月初,丁公司收到乙公司发运的台“金太阳”电脑,并将该批电脑进行赢利性出租,但丁公司多次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绝了乙公司的付款要求。年月,乙公司将尚未卖出的台电脑的“金太阳”商标清除,更换为戊公司的注册商标“银河”,并以每台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李某台,李某将其中一台赠送给好友胡某。问题:()如果丙大学使用的台电脑出现质量问题,应向谁主张违约责任?()丁公司出租电脑的行为是否侵犯软件的出租权?为什么?()乙公司如果起诉请求支付台电脑货款,应以谁为被告?怎样确定管辖法院?()乙公司更换商标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哪些主体可以作为适格的原告起诉乙公司?()如李某购买的台电脑没有质量问题,能否向卖方双
22、倍索赔?为什么?()如胡某接受赠与的电脑出现质量问题,能否要求李某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什么?参考答案及解析参考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B。解析:本题既考查对共同犯罪的理解,又考查盗窃罪与抢劫罪的区别。首先二者不构成共同犯罪,因为二人虽然都实施了犯罪行为,但他们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也没有共同的犯罪行为,而是分别进行的,不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盗窃罪与抢劫罪区别的关键是犯罪手段不同,前者是秘密窃取,后者是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张某的行为显然是秘密窃取,符合盗窃罪的特征。2【答案】。解析:选项不符合定义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这一主体构成要件,而是企业老板对员工施行
23、强迫劳动、克扣工资的行为。3【答案】C。解析: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是指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其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其标准是: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应小于所避免的损害。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之所以应小于所避免的损害,就在于紧急避险所保护的权益同避险所损害的第三者的权益,两者都是受法律所保护的。只有在两利保其大、两弊取其小的场合,紧急避险才是对社会有利的合法行为。【答案】。解析: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
24、的发生。本题中甲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丙死亡的结果,但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故属于间接故意,应选项。【答案】。解析:危害结果是危害行为对法益所造成的实际侵害,它具有因果性、侵害性、现实性、多样性和规范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 236 条第 2 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刑法第条第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所以项所述的甲的行为是侵害了孙某的合法权益,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害,所以是错误的,应选。刑法第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
25、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项中警察乙虽然在其枪支丢失后没有及时报告,但是清洁工捡到枪支后立即上交,没有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后果,没有对法益造成实际侵害,所以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刑法第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项中丙诱拐岁孤儿离开其监护场所(孤儿院),尽管该孤儿在丙的养育下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但丙的行为仍然触犯了刑法第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项的说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刑法第条规定,恶意透支的,按信用卡诈骗论,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
26、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项中丁某的行为并没有构成对法益的实际侵害,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所以项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答案】。解析:根据刑法第条第款,已满周岁不满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周岁不满周岁的人对选项的“拐卖儿童”、选项的“抢夺”和选项的“绑架”,不负刑事责任。本题应选。7【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三个基本特征之间的关系。我国刑法理论认为,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惩罚性。本题选项 ABC就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选项 D 不是犯罪的基本特征。
27、在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中,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的基础,它是犯罪的最基本属性;刑事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在刑法上的表现,它与应受刑罚惩罚性一起构成社会危害性的度量。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未达到违反刑法、应受刑罚惩罚的程度,则不构成犯罪。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8【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事实上的认识错误。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分为目标的错误认识、手段的错误认识、因果关系的错误认识和行为偏差四种。甲误将丙当作乙杀死很显然属于目标的认识错误,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9【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根据我国刑法对罚
28、金刑的规定,罚金刑的适用方式包括选处、单处、并处、并处或者单处四种。所以,选项 A“只能独立适用”、选项 B“只能附加适用”都是错误的,选项 D“只能并科适用”其“并科适用”提法本身就是错误的,所以,只有选项 C“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是本题的正确答案。10【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客观方面选择要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大多数犯罪来说,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等并非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但是,对于有些犯罪来说,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是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必要要件,即构成要件的时间、地点、方法对某些行为是否构成该种犯罪具有决定性作用。例如,刑法第 340 条和第 341 条的
29、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和非法狩猎罪,把“禁渔期”、“禁猎期”、“禁渔区”、“禁猎区”、“禁用的工具、方法”等规定为构成这些犯罪的必备要件,因而实施的行为是否具备这些因素,便成为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条件。再如,刑法第 257 条规定,只有用暴力方法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才构成干涉婚姻自由罪。在这里,是否使用暴力方法干涉,就成为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志。所以,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是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本题选项 A 中,犯罪行为是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必要要件,选项 BC 中的犯罪动机、犯罪目的和犯罪故意、犯罪过失都是犯罪构成主观方面的内容,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11【答案】C。解析:刑法第 358 条规
30、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见,为他人组织卖淫提供帮助构成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故此 A 项所说的为他人组织卖淫提供帮助的,以组织卖淫罪帮助犯论处是错误的。刑法第 240 条第 2款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为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接送、中转被拐卖的妇女的,应该是拐卖妇女的实行犯而不是帮助犯。刑法第 156 条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
31、,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所以 C项是正确的。根据刑法第 320 条和 322 条的规定,为他人偷越国(边)境提供伪造的护照的,成立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而不是以偷越国(边)境罪的共犯论处,选项 D 错误。12【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复杂共同犯罪的含义。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共同犯罪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分工的共同犯罪。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共同犯罪人可以根据分工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在本题中,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存在着甲望风、乙入室行窃、丙接应转运赃物的分工,所以甲乙丙之间构成的共同犯罪是复杂的共同犯罪。本题的正确
32、答案是 B。13【答案】A。解析:该行李车不应认为是乙遗忘或失控之物,故应构成盗窃。14.【答案】D。解析: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而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15.【答案】A。解析:刑法第 263 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
33、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16.【答案】C。解析: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本案例中,甲对乙的死亡不存有故意心态,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17【答案】D。解析:不作为的危害行为,是指消极的行为,即行为人消极地不履行法律义务而危害社会的行为。从表现形式看,不作为是消极的行动;从违反法律规范的性质来看,不作为直接违反了某种命令性规范。选项 A 属于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选项 B 属于作为的故意杀人行为,选项 C 的出卖行为也是作为行为。
34、选项 D 中丁的行为属于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构成遗弃罪,属于不作为。18【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第 18 条第 1 款,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据此本题应选 B。19【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继续犯的特征。继续犯属于实质的一罪,其最本质的特征为犯罪行为以及犯罪行为所引发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之中。非法拘禁罪就是最典型的继续犯,在非法拘禁罪中,非法拘禁的行为以及由非法拘禁行为所引发的被害人的人身自由被剥夺或者限制的不法状态自犯罪着手时起,就同时不间断地处于持续过程之中。而本题的选项中所给出的牵连犯、连续犯属于处
35、断的一罪,结合犯属于法定的一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只能是 A。20【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具体犯罪的主体。根据刑法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所以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根据刑法第 133 条、第 114 条、第 116 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放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的主体都是一般主体,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21【答案】C。解析:在我国,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主要被区分为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两大类。其中非企业法人又分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是指人民群众按照法定程序自愿组织起来进行非生产经营
36、活动的一类社会组织,如工会、妇联、学联、各种学会及研究团体,中国摄影协会即属于社会团体法人。22【答案】D。解析:根据民通意见第 71 条,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据上,选项 A、B、C 都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故选项 D 应选。23【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第 36 条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24【答案】C。解析:民事事实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相对,是指行为主观上不一定具有发生、变更或者消灭正常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
37、能够引起这种后果的行为,比如因创作而发生的著作权关系,故本题应选 C。选项 A、D 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选项 B 属于准民事法律行为。25【答案】A。解析:根据民事通则第 140 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选项 A,权利人申请仲裁属于“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故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26【答案】C。解析: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不包括行为,故选项 C 错误。27【答案】D。28【答案】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
38、有约定的,著作权归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的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故著作权归李某所有。B 正确。29【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宣告死亡虽然具有自然死亡同样的效力,但毕竟不是自然死亡。尚未自然死亡的被宣告死亡人还会在宣告死亡期间实施民事活动。因此,民法通则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而不是部分有效或撤销死亡宣告后才有效。故答案选择 A 项。30【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 23 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 24 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
39、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该车所有权已经转移,只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该善意第三人是指对主张该登记欠缺有正当利益的第三人。丙不属于第 24 条规定的第三人,故没有对抗的问题。31【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取得程序和条件、保护期以及限制。我国的专利权主要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他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这表明,外观设计首先应当富有美感(D 项)。外观设计专利提出申请后,按照专利法的规定,无需进行实质审查,采取的是初审登记制,只要经过初步审查,未发现驳回理
40、由的,就授予专利权。因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的表述是正确的(A 项)。外观设计专利权有效期 10 年,也符合专利法的规定(B 项)。只有 C 项外观设计专利权进行强制许可违反了专利法的规定。故此,符合题意的选择应当是 C 项。32【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33【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出租人的权利、买
41、卖不破租赁原则。出租人出租财产,仅仅是财产使用权的转移,财产所有权还属于出租人,出租人当然有权进行处分转让租赁物。但毕竟租赁合同在先,转让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而言,当然是继续有效。此乃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即合同法第条规定的,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故只有项符合题意。34【答案】。解析:民法通则第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35【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发出后,对要约人何时产生约束力,
42、这对要约人而言至关重要。我国合同法第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即采用到达主义,而非要约发出生效。故项表述错误,项表述正确。根据合同法第、条规定,要约人可以在要约生效后撤销要约,但撤销要约受到两个条件的限制,即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确表示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因此,不是说只要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因此、两项表述是错误的。3【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遗嘱的形式要件。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不论什么遗嘱,都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要件,以确定遗嘱的真实性。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相对自书遗嘱而言,信任度较低,相应
43、的法律规定的条件较为严格,即必须具备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只有自书遗嘱,无需见证人,只要写明日期即可。故答案为项。3【答案】。解析: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所谓原始取得是指基于事实行为而不是民事行为(意思表示)的取得,例如对遗失物、漂流物等的拾得;继受取得是指由他人的转移(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包括继承和转让。本题中,选项中甲基于遗嘱继承取得房屋,是继受取得,当选,、都是原始取得。3【答案】。解析:选项属于劳动关系,由劳动法加以调整。选项、的关系属于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选项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范畴。3【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
44、是姓名权的内容。姓名权是自然人的专属权利,其内容主要是决定、使用、变更并排除他人干涉,其绝对不能转让。故只有项符合题意。4【答案】。解析:民法通则第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本题中饭店与甲之间虽然有协议,但是该饭店经理未经甲的同意将照片寄送杂志发表,这一方面违反了双方合同中的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另一方面也侵犯了某甲的肖像权,所以、项正确,故不选。依据著作权法的原理,摄影作品是作品,著作权归属作者。而本题中经理在工作期间利用本单位的器材和机会拍照,因此本题中照片应属职务作品,其著作权应归饭店所有。所以项正确。餐饮杂志的行为未经某甲的同意,并且营利性
45、地使用某甲的肖像,构成了侵犯某甲的肖像权的行为。但是对某甲的隐私并没有构成侵犯,因此项说法错误。二、多项选择题4【答案】。解析:刑法第条第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故选项正确。刑法第条第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故选项正确。一般地,若事前通谋,事后按照约定对犯罪分子犯罪所得赃物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应按犯罪分子所实施的特定犯罪的共同犯罪处理,故选项正确。在共同犯罪中,实行过限行为,由实行该种行为的人独自承担刑事责任,其他共同犯罪人对此不负刑事责任,故选
46、项正确。本题应、。42【答案】。解析: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4【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抗税罪的客观方面。刑法第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根据这一规定,暴力和威胁方法是抗税罪法定的行为方式,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4【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的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我国刑法第条
47、第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4【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罪数形态的处断原则。所谓“从一重处断”是指对具体罪数形态所触犯的数个罪名,按照其犯罪行为所触犯的数罪中最重的犯罪论处。所以,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的前提是犯罪行为触犯数个异种罪名。在罪数形态中,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的只有两种:想象竞合犯和牵连犯。在本题所给出的几种罪数形态中,继续犯、吸收犯只触犯一个罪名,所以不可能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46【答案】。解析:本
48、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平等原则的内容。平等原则是民法的根本性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条规定了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当事人的地位平等是平等原则的首要内容,基于地位平等派生出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必须平等协商。故本题选项、符合试题要求。项意思自由是民法自愿原则的核心内容,项等价有偿是一项独立的民法原则,体现的是民事活动的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所以,、项不符合题意。47【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判决离婚的理由。判决离婚是指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先行调解,调解无效,应当判决。婚姻法第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9、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年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根据该规定,项分居满一年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排除。其他三项属于准予离婚的情形。故答案应为。48【答案】ABCD。解析:依合同法第 70 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另依 合同法第 101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0、。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因此,ABCD 均正确。49【答案】。解析:根据专利法第条第款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故选项、应选。另外,根据专利法第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50【答案】。解析:根据继承法第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