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承包合同_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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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荒山承包合同荒山承包合同1 _村民委员会为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为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巩固和进展_村石榴园,增加经济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议,特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建猪圈搞养殖和种植,其土地全部权及其产权属甲方集体全部,乙方有管理、使用、生产、销售权,但没有买卖权。 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供应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促使乙方更好地管理好果树,从而得到更好地经济效益。 三、承包范围 北起 南至 东起 西至 四、承包荒山亩数: 五、承包年限:自20_年_月_日

2、至20_年_月_日为_年 六、乙方应在承包范围内的零星荒地和空闲地,补栽石榴树,经甲方验收后,确定棵树棵从第五年元月一日开头缴纳承包金,每年每棵应缴6元,上缴承包金时间,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必需缴清,否则甲方每天按拖欠金额的3%罚乙方违约金交给甲方。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交给甲方的承包金外,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等应由乙方担当,甲方概不担当。 乙方应爱惜好承包范围内的松树,不准任凭砍伐,没少一棵对乙方进行_元以上,20_年_月_日至20_年_月_日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荒山承包合同2 发包方: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以下称“乙方”) 为

3、有效使用荒地,促进_村的经济进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荒山承包经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承包土地位置、面积及现状 1.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性质为荒山(未利用地),位于巩义市小关镇段河村,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甲乙双方共同勘查确定的四至边界为:东至_,西至_,南至_路,北至_。(双方勘查确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图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亩(_平方米)。本合同生效后,该荒山如经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总面积发生变化的,承包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不再变更,仍以商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为准。 1.3本合同项下的未利用地的地貌现状为

4、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围内假如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对地上现有附属物登记造册,协商补偿价格,由乙方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全部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1.4甲方承诺和保证其对上述未利用地包括荒山、荒坡享有集体土地全部权,有权对上述土地发包。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权属证书复印件,在没有提交权属证书之前,甲方应先供应可证明其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1.5甲方承诺上述未利用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未利用地范围内没有权利主见,甲方对上述未利用地拥

5、有独立的发包权。 其次条 土地承包经营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用途为进展林业经济、农业经济,包括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 第三条 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计年(年),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连续使用承包土地,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将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条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双方商定: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为_元/年/亩,每年土地承包金数额为_元,合同期限内土地承包金总额为_元人民币。甲方承诺承包期限内的土地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保持不变,甲方

6、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 4.2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每年支付一次,乙方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的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时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4.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应向国家(集体和个人)缴纳的一切税收和费用,承包期内除本合同商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 4.4乙方应依据商定数额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拖延支付,每拖延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批准及授权 5.1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事项应当事先经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由村民代表

7、会议授权村委会主任与乙方签署本合同,并将本合同报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批准。(甲方村民代表决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二) 5.2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申请巩义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并向乙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第六条 承包土地的投资、经营和管理 6.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对承包土地拥有独立使用权及投资、经营管理权,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权。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种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电、铺设管线、搭建临时设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6.2乙方在对荒山承包期间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经营,自负

8、盈亏。甲方对乙方经营亏损不担当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经营亏损为由请求削减或降低承包金数额。同时,假如在甲方承包盈利的状况下,无论甲方盈利状况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经营获利为由请求乙方增加或变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证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区域内从事开垦、种植、放牧、取土等行为,不得进行堵路、堵门、停电、设置障碍、设卡收费等一切影响乙方经营的违法活动。承包土地区域内乙方可以进行封闭经营及管理,甲方确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进入承包土地区域,或从事其他阻碍乙方承包经营的活动。 6.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承包土地周边相邻单位、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排解和解决影响乙方正常承包经营活动中的各类冲突和纠

9、纷,供应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经营活动顺当进行。 第七条 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7.1本合同商定的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依法实行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承包土地流转,承包土地转让或流转之后,受让方或接受土地流转的第三方享有本合同商定的承包方同等权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本合同商定的承包期限减去合同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该期限内第三方有权依法自主承包经营。 7.3本合同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依法征收本合同项下的承包土地的,全部补偿金按如下方式支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农作物、建筑物、构筑物等附属物等补偿金归乙方全部;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归甲方全部

10、。 第八条 承包期满后的处理 8.1本合同承包期满后,如甲方连续发包本合同项下土地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双方同意连续承包的,双方另行续签承包合同。 8.2承包期满如双方没有连续签订承包合同时,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种附属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属物等附属设施,应当按接收资产时的市场价值赐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款以双方协商的价格或双方确定的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价值为准。待甲方付清补偿款后,乙方将林木、建筑物等附属设施移交给甲方全部。 第九条 陈述与保证 9.1甲方是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合法全部权人,甲方为签署本合同已依据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获得本集体经

11、济组织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权。 9.2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前未在本合同承包土地上设置任何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可能对乙方执行本合同构成障碍的其他任何权利瑕疵,并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维持该等状态不变。 9.3 在本合同期满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见收回乙方对该土地的承包权,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期满后连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保障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9.4 甲方保证供应一切便利条件确保乙方独立拥有该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和收益权,确保国家和政府对该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属设施、林木等的一切补偿金和优待政策全部归乙方享有;并负责协调乙方就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与政府

12、主管部门、土地相邻方及村民之间的关系。 9.5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管理承包土地;有权依法对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属设施、林木等实行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甲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为乙方依法行使权利供应一切便利,乐观协作乙方办理一切必要的手续;甲方保证承包土地流转后第三方享有本合同商定的与承包方同等的权利。 9.6乙方保证按本合同商定金额、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证搞好承包土地及周边的环境爱惜,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有损环境爱惜的经营活动。 9.8甲方应当乐观协作并关心乙方申请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办理权属登记证书的相关费用由乙

13、方担当。 9.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发生下列情形变更的,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商定内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的; (2)甲乙名称、姓名转变的; (3)甲方分别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的; (4)乙方发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东或继承人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担当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违反合同商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10.2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有商定的,从其商定。如任

14、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消逝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此所患病的损失,则违约方应补足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使守约方获得充分救济。如双方对损失计算存在争议时,商定损失计算方法为守约方每天损失额为5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商定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11.4凡与本合同签订、履行、解释等有关的争议,协议各方应准时协商解决,协

15、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并依照该会仲裁规章进行裁决。 11.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准登记部门备案。 (本页为荒山承包经营合同签署页,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年_月_日 荒山承包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方在 拥有荒山一处,面积约 亩。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荒山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并签订此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四至范围: 二、承包年限: ,共计_年。 三、承包费:共计 整,一次交清。 四、此合同签订后,荒山归乙方经营治理管护,甲方以前的树木归甲方全部,乙方不得干涉。 五、乙方要依据国家政策经营管理,绿化荒山,不能自行其是。 六

16、、甲方代表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七、乙方代表人在承包期限内有继承权。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八、在承包期限内,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不能履行合同,甲方不退承包款。 九、乙方在合同期内载植的果树、柴树到期后不准任凭砍伐,由双方协商作价后卖给甲方。 十、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处理解决。 十 一、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存档一份 。 此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荒山承包合同4 甲方:_县_养殖有限公司(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章)_ 乙方:_县_乡_村_村民小组(

17、签章)_ 甲方_ 乙方:_市_乡_村_村民小组。 负责人_ 为进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整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进展,依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全部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米,东西长_米,四至_为南至_,北至_,东至_,西至_(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共计_(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_,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18、。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年_月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争辩,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依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酬劳由甲方担当。 七、甲方因植树需修路架电,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实行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

19、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见任何权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转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商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乙方名称转变; 3、乙方分别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一、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二、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宅地人民法院

20、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 乙方:_ 日期:_ 荒山承包合同5 荒山荒地承包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代表人: 住址:联系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为合理开发坞葛村村后荒置多年的荒山荒坡地、旱地,协作完善虎鹿镇的旅游开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公正、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承包荒山荒地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范围: 本合同所订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点在东阳市虎鹿镇坞葛村村后,小地名为大岩山。其四至

21、界限为(见附图): 东至: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为70年。即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甲方将实行出租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方式将其村里的荒山荒地流转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 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绿化、栽植果树、生态(农家乐)旅游等。不转变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设,由于旅游需要建设的永久建筑,必需取得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手续。 四. 承包的面积、价格及支付方式: 1.荒 山: 亩,亩/元。 2.荒坡地: 亩,亩/元。 3.承包款的支付

22、方式: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额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费;乙方每次承包费打入村集体帐号,甲方需要供应盖章签字的收据。 五地面附属物的处置 1.紫竹:株(含大中小);合计 元。 2. 杂树:株(含大中小);合计 元。 承包范围内树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次性作价补偿后,乙方一次性付款给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全部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其后的各种收益也归乙方全部。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商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应将承包范围内山林完整的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无权属争议,关心维护乙方的合法

23、权利。 3、甲方不得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爱惜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占有权、收益权和继承权以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的全部权。 4、在承包期内,甲方需关心乙方处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与周边的村民关系及承包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承包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应无偿供应给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费用由乙方担当。 6.甲方应准时向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林地、林木权属变更登记,并乐观关怀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见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二)、

24、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其承包范围内的荒山荒地进行自主经营利用和管 理。乙方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 2、承包期内,因政策等缘由给乙方带来的的扶持、优待、补助等合法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5、乙方在承包期内除交纳所承包费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权拒绝。 6、 承包期内乙方依据生产经营状况的需要,可对承包范围内的路网、供电

25、及浇灌等设施进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设相应的护林用房等护林设施,其费用自理。 7、在承包期内如遇政府部分征用时,其补偿费用为乙方全部,所剩余未征用部分连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公正协商后选择终止合同。 8、承包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承包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担当,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承包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缘由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担当。 11、在承包

26、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全部不动资产归甲方全部,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有意破坏不动产。 12、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商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 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全部不动资产归甲方全部。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值的费用。 14、本合同实施期满后,甲方情愿连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 可优先连续承包。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本合同签订后需由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公证。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有下列状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全都,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者利益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

27、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因不行抗拒力(自然灾难、国家征占用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丢失承包经营力气且自愿要求的。 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患病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按时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给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直至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4、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需通知甲方,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废除。 5、承包期内甲、

28、乙双方无合理合法的理由不得终止本合同,如 荒山承包合同6 发包方: 龙里 县 羊场 镇 翠微 村 甲摆勺 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进展农村社会经济,爱惜好生态环境,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情愿把大坡顶集体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具体条款规定如下: 一、该幅集体荒山东面 甲摆金山 为界,南面 二组责任土 为界,西面 蛤蟆关大路 为界,北面 马野山 为界。 二、承包年限为叁拾年,从贰零壹壹年月日,至贰零肆壹年月日止。 三、承包价款叁拾年共计元整),签字后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开发的项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项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选择开发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

29、双方签字后,甲方自行处理群众工作,如有阻拦等冲突影响乙方利益,甲方负责减低损失。 六、乙方在开发中,如修建项目大路及其他临时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进行施工开发,所遇群众工作由甲方负责同样赐予解决,不准任何人阻拦,甲方必需无偿让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后,如甲方连续情愿承包出去,同等条件必需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议,如协商不全都,甲方无偿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全部林木归乙方管理并受益,即全部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有争议。 九、如本寨有老人过逝选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积在宽6米,长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场折价。 十、本协议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违约,如违约付违约金拾万元。 十一、本协

30、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村委会保留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荒山承包合同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承包在xx村,xx村(小地名xx)的荒山转包给乙方(因甲方所承包的荒山离本村较远不便于管理转包给乙方)。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当事人的姓名xx,住宅xx;乙方当事人的姓名 xx ,住宅xx 二、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位于xx,四至界线:东xx西xx南xx北xx面积约xx亩。 三、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荒山包括在上述地方已种植的.各种作物。 四、承包期限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 五、甲方山场承包给乙方后,种植的竹木所产生的经济

31、效益(纯利润)乙方占xx%,甲方占xx%。 六、承包期间,甲方负责处理周边村民关系,维护好山场内的正常经营,甲方应乐观协作乙方各项工作,不得借故推诿。 七、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在遵守原甲方承包合同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乙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八、竹木成林后,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任凭在此山场砍伐,违者按村规民约惩处。 九、竹木成林后如甲方悔,按市场价的十倍赔偿给乙方。 十、砍山场由林业部门批复才能砍伐,否则甲方不负责任。 此协议一式xx份,双方各执xx份,本村xx份,镇政府xx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荒山承包合同8 甲

32、方: 乙方: 乙方为进展林业苗木经济,合理利用甲方所属的荒山,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全部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乙方从事苗木栽培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_年承包费用元,以后每年_月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乙方因苗木栽培需架设管道从_区横XX所属各村民小组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33、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合法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实行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见任何权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34、讼。 十一、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荒山承包合同9 建设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注册地址: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注册地址: 发包人为(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担当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修理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正、自愿、公正和恳切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二 标段 工程地点: 蚰蜒山、罗袁寺山 工程内容: 山体绿化 群体

35、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山体绿化工程 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合同工期 方案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方案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90 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形式 本合同接受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 六、签约合同价 金额(大写): (人民元币) (小写)¥: 元预付款: 元;进度款: 元;元)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 / 元 七、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 ;

36、职称: ;身份证号: ;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八、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1、 本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 专用合同条款; 5、 通用合同条款; 6、 技术标准和要求; 7、 图纸; 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全都之处,以合同商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十、承包人承诺依据合同商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担当修理责任。 十一、发包人承诺依据合同商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二、本协议书连同

37、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 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商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托付代理人: (签字) 托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荒山承包合同10 甲方:_市_区_村委会_村民小组 乙方: _ 为进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整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进展,依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

38、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全部的坐落在_ 的荒山 _亩发包给乙方从业等农业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_ ,北至_,东至 _,西至_。 二、承包期限为_ 年,自_ 年 _月 _日起至_ 年 _月_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 元,共计 _元(大写:_ )。 四、合同签当日乙方甲乙方预付 _年承包费用 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月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_ 年 _月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争辩,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甲方依据该决议并依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

39、合同书。 六、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觉问题准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归完全乙方享有。 3、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酬劳由乙方担当。 4、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协作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5、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需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退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乐观实行灭火外,应

40、准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准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实行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见任何权利。 七、甲乙双方必需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全部。 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转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商定内容

41、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转变、甲方分别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11 甲方: 乙方:王 一、甲方将自己所属的坐落在细茶窝一块荒山,发包给乙方从事林业生产经营。(北以大路为界,西以大茶窝为界,东以陡山博为界,南以乌龙尖为界。) 二、承包期限:从20xx年_月开头至20xx年_月结束。 三、整个承包期限内,承包费为50000元整(大写:伍万元整)。 四、合同签字当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费用伍仟元整,合同同时生效。 五、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林业用途,主要是植树,也可以间作农作物和其他经济作物;不得建筑永久性建筑。在政策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承包荒山的一切使用权和收益权,甲方不得干涉。 六、承包期满,乙方将承包山交还甲方,此时,承包山上的树木由乙方自由处理,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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