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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型建筑工程合同_小型建筑工程合同样本篇一:合同范本(小型工程本) 编号: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小型工程本)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筑面积: 平方米; 层数:结构类型:;檐高/跨度: 米批准文号(有权力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 承包范围承包方式: 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 : 元整 ¥: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同等、自愿、公允和诚恳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期 1.1 本工程定于年
2、月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 天。 1.2 1.3 第2条 图纸。发包方于 年月日向承包方供应 套技术交底(技术交底)。 第3条 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发包方负责人姓名: ; 承包方负责人姓名:。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须要,向承包方供应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坐标限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四周建筑物(含文物爱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的爱护及施工扰
3、民问题,合同签定后的 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供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安排 天内予以确认。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供应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担当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 每月日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安排和已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 5.2 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平安保卫、整齐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四周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爱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爱护。发觉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刚好报告有关部门并实行有效爱护措施,按 有关详细规定处置,发包方担当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在图
4、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安排。 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担当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6条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6.1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参与,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后方可进行隐藏和接着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发包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发包方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藏或接着施工。验收不合格 ,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因发包方不正确订正或其他非承包方缘由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担当。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5、,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担当。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担当,相应顺延工期。 6.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供应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终一天的次日起担当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发包方、承包方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发包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本合同即告终止。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运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担当质量保修责任。 第7条 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7.1 施工中
6、发包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发包方应在变更前10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5天内,依据约定的可调整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担当,发包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5日内予以确签认,无正值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报告送达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 7.2本工程按可调整的承包方式对承包造价作如下调整 第8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8.1 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向承 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款,发包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担当应付款的利息.工程
7、价款的支付方式采纳电子汇款或支票方式支付.第9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 9.1 发包方按双方约定的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供应材料设备,如一览表不符时,担当相应违约责任。 9.2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各自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产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重新选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各自担当由此发生的费用。 9.3 承包方需运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运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 第10条 争议。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实行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8、裁; 其次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11条 违约。 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担当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接着履行合同。 第12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副本 2 份。 第13条 补充条款如下: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即日起生效)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9、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篇二:小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10190201示范文本结合天津市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样,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1.4承包范围: 1.5承包方式: 1.6合同价款:本工程造价元 金额大写: 其次条工程期限 2.1全部工程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 月 日开工 2.2全部工程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 月 日开工 2.3
10、全部工程总日历天数 天 2.4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三条工期延误与工期奖罚 3.1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提前五天,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书面答复乙方。甲方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内不予答复,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理由不足够,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3.2暂停施工。甲方代表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看法。乙方在实施甲方代表处理看法后,应刚好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提出处理看法,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时限内未予答复,乙方
11、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担当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担当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刚好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担当违约责任。 3.3工期延误。下列状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3.1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3.3.2一周内,非乙方缘由停水、停电、停气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3.3施工中遇到不行预见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沙等需处理时。 3.3.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供应材料,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及甲方代表签认同意赐予顺延的状况。 3.3.5不行抗力(指斗争、动乱、空气飞行体坠落或其
12、它非甲乙双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难)。 乙方在以上状况发生后五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缘由,工程不能按工期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担当违约责任。 3.4工期奖罚。依据工期定额标准双方约定的工期完成日期,工程提前或延误的奖罚费用,双方应拟订如下条款: 3.4.13.4.23.4.33.4.4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清理场地,修复现场干道,保证运输畅通。 4.2将施工所需水、电源、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
13、间的须要。 4.3将水准点与座标限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4.4甲方在开工前15天将工程施工图八份及有关技术资料供应乙方。 4.5组织设计院、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并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4.6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四周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爱护要求,并担当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施工损失,应担当经济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按双方约定日期,向甲方供应年、季、月工程进度安排及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并供应施工用电、用水安排。 5.2乙方应在 年月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与甲方,甲方应在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看法,逾期即可认为已经批准。 5
14、.3乙方必需按批准的进度安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5.4已竣工程在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爱护。爱护期间发生损坏系乙方责任由乙方负责修复,系甲方提前运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担当。 5.5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爱护工作。 5.6严格执行我市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损失,应担当经济责任。 第六条价款支付与调整 6.1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按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三日内甲方按工程合同造价,计人民币元,支付给乙方。 6.2工程进度款按天津市关于工程进度款
15、拨付方法的规定。 6.3合同价款的调整。在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但发生以下状况之一的可以调整。 6.3.1甲方同意的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减。 6.3.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6.3.3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6.4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 天内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时,甲方应担当从拖欠之日起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材料设备供应 7.1甲供材料设备(见附表二)。甲方应向乙方供应所供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及材质证书。 7.2甲供材料设备甲方托付乙方保管时,保管费用元由甲方担当。保管期间材料设备发生损坏丢失,乙方负责赔偿。
16、7.3甲供材料应按双方约定时间、地点供应,未按要求时间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供材料设备品种、数量、规格与清单不符时,由甲方重新选购并补齐数量。 7.4乙方选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附有合格证。 7.5依据工程须要,经甲方批准,乙方可运用代用材料。 7.6甲方托付乙方选购的材料设备,选购前,在价格、质量方面应取得甲方同意签证,价差由甲方担当。 第八条质量与验收 8.1乙方应仔细根据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需达到合格。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乙方应按规范要求,担当返修工作及费用。因甲方缘由或其它非乙方缘由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担当。甲
17、方要求优良工程,其增加费用双方商定纳入补充条款。 8.2隐藏工程验收。工程具备复盖、掩埋条件或达到条款约定的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藏施工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藏工程施工。 8.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双方依据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8.4乙方在工程验收前5天将验收报告送甲方。甲方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组织验收,无正 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看法,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8.5已竣工未验收工程,交工前由乙方保管,甲方不得动用。甲方如需提前运用,即视为通过竣工验收。 8.6乙方在验收后天内向甲方供应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 套。 第九条设
18、计变更 9.1施工中如需设计变更,须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后,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9.2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正式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9.3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 第十条竣工结算 10.1已完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在 天内将工程结算书送交甲方,甲方在 天内审核完毕,并签署审核看法。双方无争议时,甲方负责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天内将工程交付甲方。如双方看法不一样时,可报请有关部门调整。若甲方在收到结算后 天内未提出审查看
19、法,工程结算视为批准。 10.2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经办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将部分或全部工程妥当爱护,爱护费由甲方担当。 10.3甲方无正值理由在批准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安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担当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工程保修 11.1保修金。甲方从支付乙方工程款内,按合同工程价款的 预留工程保修费用。待保修期过后,退还乙方本金及利息。 11.2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 11.3保修期间,因施工质量问题,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托付其它单位和人员修理。因乙方缘由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
20、由乙方支付。因乙方之外缘由造成的返修经济支出由甲方担当。 第十二条争议、仲裁 12.1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13.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委派人员和职责附后)。 13.2甲方托付监理工程师姓名:被授权范围 13.3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 有关人员名单和职责附后)。 第十四条合同附件 14.1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打算工程协议书。 14.2招标文件 14.3工程项目一览表 14.4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14.5全部施工
21、图纸(合同正本及审查标底部门由此附件) 14.6有关协议条款及补充合同: 14.6.1 14.6.2 14.6.3 14.6.4 第十五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15.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甲方 份,乙方 由甲方送经办银行,合同管理办公室一份备案。 15.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托付代理人(盖章) 托付代理人(盖章)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份, 篇三:小
22、型施工合同范本 编号: 北 京 市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小型工程本)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类型: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 合格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 ¥:元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 本项工程建筑有关事项,遵循同等、自愿、公允和诚恳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期 1.1本合同工程于年月 日开工:于 年 月日竣工。合 同工期日历天数为 天。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 为天。 1.2承包方为提前工
23、期实行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1.3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第2条 图纸。发包方于年 月 日,向承包方供应套图纸。 第3条 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发包方项目经理姓名: ;承包方项目经 理姓名: 。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 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须要,向承 包方供应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回来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 准点与坐标限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四周建筑物、 构
24、筑物(含文物爱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爱护及施工扰民问题。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2 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平安保 卫、整齐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和施工现场四周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爱护建筑)、古树名 木和地下管线的爱护。发觉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刚好报告有关部门并实行有效爱护措施,按 有关详细规定处置,发包方担当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新奇顺延。 第6条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6.1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于48小 时前通知发包方参与,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藏和接着施工。 工程质量符合规
25、范要求,发包方不再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 隐藏或接着施工。因发包方不正确订正或其他它非承包方缘由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 担,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担当,相应顺 延工期。 6.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 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终一天的次日起担当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 发包方、承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 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本合同即告终止。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 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运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
26、担当质量保修责任。 第7条 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71施工中发包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发包方应在变更前10天向承包 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5天内, 依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方 损失,由发包方担当,发包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5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值理由不签认 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2本工程按可调整的承包方式对承包造价作如下调整: / / / 第8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81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发包方 按下
27、表约定分 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款,发包方不按时拨付 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担当应付款的利息作为滞纳金。 第9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 9.1发包方按双方约定的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供应材料设备,如与一 览表不符时,担当相应违约责任。 9.2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产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 范要求不符的产品,重新选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各自担当由此发生的费用。 9.3承包方需运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运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 第10条争议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 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
28、以实行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其次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11条 违约 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行为,应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担当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接着 履行合同。 第12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分别保存;副本2份。 第13条 补充条款如下: 发包方 (章)承包方 (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 电话: 地址: 法定代表人:托付代理人: 电话: 第21页 共21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