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内容(1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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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内容(12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防安全治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治理措施、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理、消防档案、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检查考评、嘉奖与惩办等。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的消防工作。 2 标准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全部的修改单(不包括订正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局部,然而,鼓舞依据本标准达成的协议的各方讨论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 GB12140 医用高压氧仓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GB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GB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标准 GB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标准 GB500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标准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标准 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标准 GB50354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和验收标准 GA587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治理 JGJ49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标准(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述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医院 指依据医疗机构治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

3、国务院令第149号公布)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3.2 消防安全特地培训 指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学问培训。 4消防组织机构和人员 4.1 医院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治理职能部门. 4.2 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治理人及专、兼职消防治理人员。 4.3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治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 消防安全职责 5.1 一般规定 5.1.1 医院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

4、防安全。 5.1.2 医院应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治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权限,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5.1.3 医院应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医院目标治理之中,常常检查,定期考评并自觉承受各级医疗行政部门的指导、监视和检查。 5.1.4 住院病床数大于50张的医院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联系制度,按时参与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工作例会,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准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状况。 5.1.5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治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兼职消

5、防安全治理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治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1.6 医院在与租赁、承包、合作、托付治理(经营)单位或个人订立的合同中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租赁、承包、合作、托付治理(经营)方应当遵守医院各类消防安全治理规定。 5.2 消防安全责任人 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医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a)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把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为本医院的消防安全供应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b)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医疗、治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规划和消防工作

6、业务经费预算方案; c)确定本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d)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e)每季度至少参与一次防火检查,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准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负责筹措整改资金; f)批准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组织制定符合本医院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3 消防安全治理人 5.3.1 医院应当依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治理人,消防安全治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治理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a)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规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b)组织制订消防安

7、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催促其落实; c)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建立和治理义务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技能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f)组织开展消防学问、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至少每半年向消防安全责任人专题报告一次消防安全状况,准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托付的其他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5.3.2 未确定消防安全治理人的医院,其消防安全治理职责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 5

8、.4 专、兼职消防安全治理人员 医院应在消防安全工作归口治理部门中设立专、兼职消防安全治理人员。专、兼职消防安全治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a)了解消防法规,熟识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并准时向上级报告; b)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治理措施的建议; c)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工作,准时发觉火灾隐患,按规定程序落实整改措施,做好相关记录; d)熟识本医院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医院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工作; e)编制医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指导有关部门制定本部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实施演练; f)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普及防火、灭火、逃命的根本常识和技能; g)记录消

9、防安全工作开展状况,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完善消防档案; h)完成医院明确的其他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承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视。 5.5 部门、病区消防安全责任人 职能科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负责人及病区护士长是所在科室、病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部门、病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a)熟识并把握本责任区消防安全状况,贯彻执行医院安全治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全面落实本责任区消防安全责任; b)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导员工仔细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用电、用火、用气规定; c)加强用电、用热、用气设备、设施及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危急品的安全治理,准时制止特别工种岗

10、位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d)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确保本责任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 e)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发觉火灾隐患准时组织整改,重大状况应马上向消防工作归口治理部门报告; f)发生火灾时,组织员工按预案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g)完成医院确定的其它消防安全工作,承受单位专、兼职消防治理人员的检查和监视。 5.6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医院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应履行以下职责: a) 娴熟把握本单位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b)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觉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解,不能排解的应逐级上报;

11、 c)正确核实确认报警信息,准时排解误报; d)发生火灾时,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准时报警和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e)仔细填写值班记录和系统运行等记录。 5.7 义务消防队员 义务消防队员从医院员工中以不低于10%的比例配备,并应履行如下职责: a)熟识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本人在义务消防组织中的职责分工; b)参与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学问,把握灭火与疏散技能,娴熟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c)帮助本部门、本岗位负责人做好部门、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催促他人共同遵守; d)发生火灾时须马上赶赴现场,听从现场指挥,积极参与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救助伤患、爱

12、护现场等工作。 5.8 员工 a)参与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治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b)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设施、设备、场地,发觉隐患准时排解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c)熟识本工作场所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发生火灾时,应准时组织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d)指导、催促病人及病人家属遵守医院消防安全治理制度,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6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6.1 一般规定 医院应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公布实施,并依据宾馆饭店实际状况的变化随时修订以适应医院的需要。 6.2 消防安全制度

13、6.2.1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打算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6.2.2 消防组织治理制度 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等要点。 6.2.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别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方法、状况记录等要点。 6.2.4 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与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状况记录等要点。 6.2.5 消防(掌握室)值班制度 包括值班人员配置、值班纪律、交接班要求、报

14、警处置程序、状况记录等内容。 6.2.6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治理制度 包括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检查、维护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设施器材损坏或失效的处理程序、状况记录等内容。 6.2.7 燃气(油)、电气设备安全治理制度 包括治理部门、治理范围、设备登记、治理、检查与修理、故障处理、状况记录等内容。 6.2.8 用火、用电安全治理制度 包括用火安全治理应明确治理部门、治理范围、动火审批程序、动火现场治理、状况记录等内容。 包括用电安全治理应明确治理部门、治理范围、临时用电审批、电工持证上岗、电工值班及交接班、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查等内容。 6.2.9 义务消防队组织治理制度 包括义务消防队组织形式、

15、人员比例、活动频次、训练要求、状况记录等内容。 6.2.10 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治理制度 包括危急物品入库、仓储、领付、使用等环节过程中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等内容。 6.2.11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包括预案制定、责任部门、演练频次、范围、演练状况记录、演练后的小结与评价等有关内容。 6.2.12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包括考评工作责任部门和考评对象、依据、标准、方法以及奖惩措施状况记录等有关内容。 6.2.14 其他 医院还应依据实际状况,制定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治理制度。 6.3 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医院应制定以下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a)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包

16、括消防掌握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 b)变、配电设备操作规程(包括总配电间、安排电间); c)电气线路安装操作规程; d)各类医用设备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e)燃油、燃气设备及压力容器使用操作规程; f) 电焊、气焊操作规程; g) 其它有关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7 场所设置要求 7.1 一般规定 医院的总平面布局、耐火等级、建筑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必需符合GB50016、GB50045、GB50098、JGJ49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详细规定。 7.2 总平面布局 医院应合理规划消防通道,病房楼、危急品仓库应相对独立,建筑间及建筑与液氧、液氯储罐等设施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合理

17、确定消防水源的位置。 液氧储罐不应设在地下室内,当其总容量不超过3m3、设置在独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专用建筑物内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但当其面对使用建筑物一侧采纳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储罐间可单面贴邻建筑外墙建筑。在液氧储罐四周5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和设置沥青路面,制止明火、杜绝一切火源,并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 7.3 耐火等级 7.3.1 医院应采纳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建筑,当为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三层。病房的建筑构件不得采纳可燃夹芯钢板。 7.3.2 住院部不应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三层及三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室内。 7.4 建筑平面布局及防火分隔 7.4.1 多幢设

18、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宜集中设置消防掌握室;消防掌握室应设置在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采纳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7.4.2 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其房间门高层建筑应采纳甲级防火门,多层应采纳乙级防火门。 7.4.3 燃油(气)锅炉、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外的专用房内。除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锅炉外,当必需附设在建筑物内时,不应设置在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同时应符合GB50016、GB

19、50045的有关要求。 7.4.4 防火分区内的病房、产房、手术室、周密珍贵医疗设备用房等,均应采纳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非燃烧体与其他部位隔开。 7.4.5 干净手术室应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墙体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并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内容 篇2 第一条【消防安全责任】医院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医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医院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消防安全治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

20、安全治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其次条【治理人员及部门】医院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治理人员,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工作归口治理职能部门。 一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二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三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 各科室、独立的门诊部、卫生所(室)、诊所应当确定专(兼)消防治理人员,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负责检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场所火灾隐患。 消防工作归口治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治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治理人的领导下,详细实

21、施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第三条【防火巡查】医院应当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确巡查的重点和人员。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状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掌握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试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五)常闭式

22、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对巡查中发觉的问题要准时处理,不能准时处理的要准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条【防火检查】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治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参与的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状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状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学问把握状况; (四)消防掌握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治理状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状况; (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状况; (七)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状况。 对发觉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催促整改。 第五条【消防掌握

23、室、设施维保检测及安全评估】医院应当对依照规定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展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院应当托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效劳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展维保、检测,单项检查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1次。 消防掌握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识应急处置程序,能娴熟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掌握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院,应当托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效劳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

24、改良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标识化治理】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实行标识化治理。 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要设置标准、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楼层显著位置应设置本楼层疏散指示图,在病房门后应设置疏散逃命线路示意图;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状况。 第七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护人员上岗前、转岗前应进展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全部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急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命自救。

25、 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准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条【志愿消防队】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并能保证每班次随时能够出动足够的灭火救援力气。志愿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训练。 第九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门诊楼、药品库房、试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配电房等应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应明确每班次每岗位的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分工和职责要求,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条【制止性条款】严禁以下行为: (一)擅自使用未

26、经消防验收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场所; (二)违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三)采纳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三)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四)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五)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急品,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六)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室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 (八)在门诊楼、住院楼(部)的外窗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 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内容 篇3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

27、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赵蔚书记负责领导,院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视检查和治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爱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与灭火的.义务,必需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委员会小组领导下,担当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帮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治理等消防

28、安全工作,发觉火险隐患应准时上报。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危急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病区、氧气塔、锅炉房、计算机中心、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餐厅及地下病区食堂。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制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需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实行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急品人员,必需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留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需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需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修理,应严格遵

29、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住宿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依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治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承受消防安全教育,特别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

30、域治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需学习消防学问,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四)对仔细遵守消防安全各项治理制度,积极供应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觉火情准时报警,并参与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赐予表彰和嘉奖;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依据情节轻重分别赐予经济惩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内容 篇4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医院消防、综合治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

31、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监视和日常治理。 (三)本院每位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爱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与灭火、发觉火情即时扑救的义务,必需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安全消防队,担当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帮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固然责任人。各科室设立25名义务消防员(网络员),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下,做好消防器材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治理等消防安全,发觉火险隐患应准时上报,提出整改意见;发觉火情应即时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扑救,掌

32、握火情扩散。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仓库、配电房、病区、中心供氧区;严禁烟火区域:中西药房药库、总务仓库、一次性材料仓库、设备仓库、档案资料库和使用贮存汽油、酒精、氧气、液化石油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严禁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需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同意,并实行相应消防安全措施。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急品人员,必需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留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需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需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管线路的

33、使用、安装和修理,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科室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自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依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治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员工上岗前承受消防安全教育,特别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

34、安全实行责任区域治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防火责任人必需学习消防学问,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员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四)对仔细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积极供应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觉火情准时报警,并参与扑救等成绩显著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赐予表彰和嘉奖;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依据情节轻重分别赐予经济惩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附:火灾应对、应急疏散预案 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内容 篇5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规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供应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治理

35、人制定医院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学问、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单位应当通过播送、闭路电视、板报、张贴图画、外请专家授课、观看影视资料、现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也可协作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开展常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命等常识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四、医院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急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

36、灾以及自救逃命的学问和技能; 5、组织、引导病人疏散的学问和技能。 医院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展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五、以下人员由单位规划安排,承受消防安全特地培训: 1、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治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治理人; 3、消防掌握室的值班员、操作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承受消防安全特地培训的.人员。 消防掌握室的值班员、操作员应当持证上岗。 六、医院应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力量。 七、培训必需制定培训规划,仔细组织、周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与人员、内容等。 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内

37、容 篇6 一、消防掌握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掌握中心是消防重点部位,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需经过特地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应熟识把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3、值班人员到岗后,要利用设备自检功能对自动消防设施进展巡检,对巡检中发觉的设备故障,要准时填写故障通知单交修理部门签字修理,巡检结果仔细填写在消防掌握室值班记录上。 4、值班期间要保持头脑糊涂,对各种报警提示音要快速做出反响,根据相应的报警处置程序进展准时精确确实认、处理。对确认为误报的要准时将系统复位;对确认为火警的,要马上启动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根据应急程序处置。 5、值班人员严禁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

38、防电源。 6、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严禁在掌握室内打瞌睡、睡觉;严禁喝酒、吸烟、会客和搞各种消遣活动;严禁动用明火;严禁酒后上岗。 7、掌握室内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外来人员参观学习,必需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进入,进入后严禁乱动各种设备;厂家的工作人员修理设备必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修理部门的人员伴随方可进入工作。 8、掌握室内制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急物品和其它杂物。 二、消防掌握室交接班制度 1、按班次要求.准时到岗,到岗后逐项交接。 2、交接工程:自动消防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上各班次发生的报警点、故障点及处理状况;有无重大设备故障;交

39、接设备操作状况;备品交接状况;各项通知及其他状况。 3、交接班过程中,交接双方要逐项仔细填写消防掌握室值班纪录并签字,消防掌握室值班记录和有关资料要存档备查。 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内容 篇7 一、医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催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准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治理人应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二、医院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准时予以消退。 三、医院对以下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催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急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

40、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治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状况以及改正状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治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治理人员应当依据本院的”治理分工,准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治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治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

41、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退之前,医院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峻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急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状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治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觉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六、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医院确无力量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医院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准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七、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

42、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内容 篇8 一、医院各部门购置易燃易爆化学危急物品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等状况,应事先向保卫部门书面报告备案。 二、各类易燃易爆化学危急物品,应依据不同性质,分别包装、分别运输、分别储存,严禁混装、混运、混存。 三、易燃易爆化学危急物品必需由专人保管、定点存放。 四、存放库房应符合消防要求,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时,应严格履行领料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房。库房内应挂有明显的规章制度及警言、标语。 五、试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急物品的储量不得超过当天的用量,个人限课堂使用量。试验后应对试验室进展全面检查确定安全,使用剩

43、余的易燃易爆化学危急物品应回收,残渣、残液不得随便倾倒,应集中安全处理。 六、使用部门和个人必需严格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使用过程中必需实行安全防范措施,杜绝灾难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七、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急物品的.,要视情节赐予处理,有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内容 篇9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消防安全治理人应协作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二、医院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抢救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抢救的程序和措施。 三、单位应当根据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展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四、演练完毕后应召开讲评会,填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与部门以及人员等。 五、医院发生火灾时,应当马上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准时报警,快速扑救火灾,准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赐予支援。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供应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医院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供应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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