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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庆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方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餐饮服务许可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实施条例和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方法(卫生部令第7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实施细则。其次条本市餐饮服务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核、确定、变更、持 续、补发、注销及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 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经营活动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须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和个 人,必需获得餐饮服务许可,并依法承当餐饮服务的食品平安责任。本实施细则不适用于食品摊贩和为
2、餐饮服务供应者供应食品半成 品的单位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铁路运营中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审批发放,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分 会同有关部分的规定执行。第四条重庆市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主管全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 作,并负责以下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审批:(-)特大型餐馆;(二)承当一、二级接待任务的单位;(三)其他须要由市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分审批发证的单位。第五条前条规定外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审批发放,按属地管辖原 则,由餐饮服务供应者所在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分负责。水上运营企业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审批,由企业注册地址所在区 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分负责。第六条食品药品监视管
3、理部分应当公示以下与办理餐饮服务许可 证事项相干的内容:(-)许可依据及详细条款;(二)许可条件、程序、期限;(三)许可申请所需申请材料书目;(四)许可申请资料的示范文本;(五)受理机关的通讯地址、询问联系电话、投诉举报电话;(六)重庆市环境爰护条例的有欠要求。第七条各级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分应当建立餐饮服务许可信息和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公告获得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供应者名录。 其次章申请和受理第八条 申请人向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分提出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应当具有以下基本条件:(-)具有正值的经营场所;(二)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目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 和食品加工、储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
4、境整齐,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 的间隔;(三)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目相适应的经营装备或设 施,有相应的消毒、鼠 洗手、采光、照明、透风、冷冻冷躲、防尘、防蝇、防鼠、防虫、 洗涤和处理废水、寄存垃圾和废弃物的装备或设施;(四)具有公道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避开待加工食品与干脆进口 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开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具有符正值规要求的餐饮服务从业职员,和经食品平安培 训、符合相干条件的食品平安管理职员;(六)具有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平安的规章制度;(七)国家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及市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分规定 的其他条件。第九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单位
5、和个人应提交餐饮服务许可 证申请,并附以下资料:(-)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供应营业执照复 印件);(二)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装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 意图及说明;(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四)符合相干规定的食品平安管理职员培训证明资料;(五)餐饮服务从业职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六)保证食品平安的规章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食品和食品原料选购 查验管理;2 .场所环境卫生管理;3 .设施装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4 .清洗消毒管理;5 .职员卫生管理;6 .职员培训管理;7、从业职员健康管理;8 .加工操纵管理;9 .餐厨垃圾管理;10 .消
6、费者投诉管理;11 .保障食品平安所需的其他管理制度。(七)餐饮服务场所正值运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全部权证或租 赁协议等);(八)自备水源的,需供应生活饮用水平安检测报告;(九)特大型、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工地食堂, 供餐人数500人及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的总部,集体用餐 配送单位还需供应以下资料:1 .设置专职食品平安管理岗位及职员的证明资料;2 .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包括但不但限于食品和食品原料验收 操纵规程、食品储存操纵规程、食品加工操纵规程、食品添加剂储存运用操纵规程、专间操纵 规程、不符合食品平安要求的食品处理规程);3 .卫生检查安排;4
7、.食品平安突发事务应急处置预案。(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需按以下要求提交资料:1 .符合食品平安要求的产品包装材料证明;2 .与实际产品内容符合合的标识说明样张;3 .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配送装备设施的有关资料。(十一)不属于以下情形的说明资料:1 .申请人隐瞒有关状况或供应虚假资料,经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 分发觉后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并赐予正告未满1年的;2 .申请人以欺瞒、贿赂等不正值手段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经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分撤消未满3年的;3 .申请人为被撤消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供应者干脆负责 的主管职员,且在自惩罚确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4 .聘请曾任被撤消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
8、供应者干脆负责 的主管职员,且在自惩罚确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十二)国家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及市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分以 为有必要供应的其他资料。第十条所交材料除图纸外利用A4纸打印或用碳素笔书写,逐份 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顺次序装订,一式两份;凡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 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第十一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分对申请人供应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贸易 隐私负有保密责任。第十二条 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分依据相干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 出的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分别作出以下处理:(-)申请事项属于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分职权范围,申请资料 齐全
9、且符合规定情势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确定,并赐予申请人餐饮服务许可 受理确定书;(二)申请事项依法不须要获得餐饮服务许可,应即时告知申请 人不予受理(三)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分职权范围的,应当在当 场或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确定,赐予申请人餐饮服务许可不予受理确定书,并 告知其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四)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答应申请人当 场更正,申请人应当对更正内容签章确认;(五)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情势的,应当场或在5个工 作日内出具餐饮服务许可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须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第三
10、章审核与确定第十三条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分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后, 应当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干资料,并依照餐饮服务分类许可审查规 范进行现场核对,制作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对笔录。对需整改复查的,出具整改通知 书,申请人依据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后,提出整改报告,申请重新核对。经再次核对, 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市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分受理的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可以托付区 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分进行现场核对。第十四条 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分应当依据申请资料和现场核对 的状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确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 的确定,并发放不
11、予餐饮服务许可确定书,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 行政诉讼的权利。第十五条 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分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 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确定。因特别缘由须要延长许可期限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时间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发放餐饮服务许可延期通知书。 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确定的,应当自作出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餐饮服务许 可证。整改不计算在审批时限内。第十六条对已办结的餐饮服务许可事项,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 分应当将有关许可材料刚好回档。第四章变更、持续、补发和注销第十七条 餐饮服务供应者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 或地址门牌
12、号变更(实际经营场所未变更)的,应当向原发证部分提出办理餐饮服务许可 证记载内容变更申请,提交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并附以下资料:(-)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明复印件;(三)餐饮服务供应者名称变更需供应工商部分核准的证明资 料;(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变更需供应拟任者的任职证 明或有关资格证明(如董事会任命文件等),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明复印件;(五)地址门牌号变更需供应有关部分出具的地名或门牌号变更 证明。第十八条 餐饮服务供应者的许可种别、备注项目和布局流程、主 要卫生设施须要变更的,应当向原发证部分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手续, 提交
13、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并附以下资料:(-)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明复印件;(三)供应第九条中与变更内容相干的资料。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分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审核 申请人依照本条规定提交的相干资料,并依照餐饮服务分类许可审查规范以申请变更内容为重 点进行现场核对。第十九条 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分依据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 准予变更餐饮服务许可证记载内容或准予办理许可事项变更手续的,颁发新的餐饮服务 许可证,证号和有效期限不变。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确定,并发放 不予变更餐饮服务许可确定书。其次十条餐饮服务供应者须要持续餐饮服务许可
14、证的,应当 在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分书面提出持续申请。逾期提出持续申 请的,依照新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其次十一条 申请持续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供应以下资料:(-)餐饮服务许可证持续申请书;(二)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三)原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 等内容有变更或无变更的说明资料;(四)从业职员健康检查证明;(五)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分以为有必要供应的其他资料。其次十二条 原发证部分受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持续申请后, 应当重点对原许可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是不是有变更,和是不是符合本实施细 则第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核。主要审查以下内容:(-)申请单
15、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许 可范围、有效期。(二)加工经营场所、房屋结构、卫生设施、产品种类、原辅材 料、工艺流程、装备布局、卫生管理等现场审查和核对。(三)从业职员的健康检查证明状况。(四)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分存档的监视、监测记录,遵法经营 状况。准予持续的,颁发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证号不变。对不符 合规定条件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确定,并发放不予持续餐饮服务许可确定书。其次十三条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持续的程序依照本实施 细则其次章、第三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其次十四条餐饮服务供应者在领取变更、持续后的新餐饮服 务许可证时,应当将原餐饮服务许可证交回发证部分。其次十五条 餐饮服
16、务供应者遗失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应当 于遗失后60日内公然声明餐饮服务许可证遗失,向原发证部分申请补发。餐饮服务许 可证毁损的,凭毁损的原证向原发证部分申请补发。其次十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发证部分应当依法注销餐饮 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持续的,或持续申 请未被批准的;(二)餐饮服务供应者依法终止的;(三)餐饮服务许可证依法被撤消、撤回或被撤消的;(四)餐饮服务供应者主动申请注销的;(五)持续审查时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期限内改进后仍达不到 要求的;(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他情形。其次十七条 餐饮服务许可证被注销的,原持证者应当刚好 将餐饮服务许可证原
17、件交回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分。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分应当刚好做好 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有关登记工作,并予以公告。第五章许可证的管理其次十八条 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临时从事餐饮 服务活动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其次十九条同一餐饮服务供应者在不同地点或场所从事餐饮服 务活动的,应当分别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同一经营场全部多个经营主体,并有独立经营场地的,应分别办 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经营地点或场所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餐饮服务 许可证。第三十条 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种别、备注、许可证号、发证机关(加盖公章)、发证日期、有效 期
18、限等内容。第三十一条餐饮服务许可证样式由国家食品药品监视管理 局同一规定。各栏目填写要求以下:(-)许可证号格式为:渝+餐证字+ 4位年份数+6位行政区域 代码+ 6位行政区域发证依次编号。(二)单位名称栏应与工商行政管理等部分核准的一样。(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栏依据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性质,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 栏后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姓名,其中属法人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属个体经营 户的,填写业主姓名;属法人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填写负责人姓名。姓名后用括弧加注相 应的身份性质。例如某餐饮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餐饮店的负责人XXX,该栏应填写为XXX (负 责人)。(四)
19、地址栏按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填写。(五)种别栏按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中的餐饮服务供应者分类要求填 写。(六)发证机关栏 加盖发证机今印章;2 .填写发证日期:新发和持续的,填写签发日期;变更的,填写 变更后新的许可证的签发日期,并在签发日期后注明变更字样;补发的,填写补发后新的 许可证的签发日期,并在签发日期后注明补发字样。(七)有效期限栏1 .起始日期:新发、持续的,填写签发日期;变更、补发的,填写原证的签发日期;2 .到期日期:新发、持续的,填写签发日期3年后对应日的前1 天;变更、补发的,填写原证的到期日期。(八)备注栏餐馆:单纯经营火锅或烧烤的,力口注单纯火锅或、单纯烧 烤;全部运用半成
20、品加工的,力口注全部运用半成品加工;3 .食堂:属于工地食堂、学校食堂等的,力口注工地食堂、学 校食堂等;除饮品店这一种别外,供应凉菜的加注、含凉菜,不供应的加注 不含凉菜;供应自制裱花蛋糕的加注含裱花蛋糕,不供应的加注不含裱花蛋糕;供应 生食海产品的加注、含生食海产品,不供应的加注不含生食海产品(九)临时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应在餐饮服务许可证下方居 中位置打印临时,并加注括号。第三十二条餐饮服务供应者获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得 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供应者应当依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 位置悬挂或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三条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中的监视检
21、查和行政责任、法律 责任依照行政许可法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方法的要求执行。第三十四条本实施细则关于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餐饮服务供应 者的业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用语的含义与餐饮服务许可管理方法相一样。餐馆(又称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 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特大型餐馆:指经营场所运用面积在3000内以上(不含3000 m),或就餐坐位数在looo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大型餐馆:指经营场所运用面积在5003000 m (不含500m,含3000 m),或就餐坐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中型
22、餐馆:指经营场所运用面积在150500 m (不含150 m, 含500 m),或就餐坐位数在75 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小型餐馆:指经营场所运用面积在150 rrf以下(含I5orrf),或 就餐坐位数在75座以下(含75座)的餐馆。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并快速供应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情势 的单位。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饮品店: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饮料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工地等地点(场所), 为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依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 分送食品但不供应就餐场所的单位。第三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0年8月1日起实施。餐饮服务 供应者在本实施细则实施前已获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接着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