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有组织犯罪学习心得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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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反有组织犯罪学习心得5篇篇一:反有组织犯罪学习心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心得体会四篇 第一篇 为切实保障扫黑除恶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落实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理解和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我们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公布是贯彻落实党中心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建立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力量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深刻熟悉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意义,持续稳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打好长久战,为党的二十大成功召开制造安全

2、稳定的社会环境。 此次学习,内容囊括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内容。我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筑牢思想防线,立足本职,毫不动摇的以人民群众为中心,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全面理解和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的主要内容,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华。 该法出台重大意义,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 “爱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防止未成年人患病侵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我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筑牢思想防线,立足本职,毫不动摇的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全面理解和把握反有组

3、织犯罪法规定的主要内容,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华。 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定要求,是推动平安中国建立、保障群众根本利益的现实需要,是维护社会富强稳定向上的结实防线。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公布实施,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定要求,是党中心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对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削减黑恶势力滋生扩散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仔细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阔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坚决守牢底线。 我们要利用好新学期班会的契机,将其传达给每一位学生,通过进一步学习好、宣传

4、好、贯彻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提升本市扫黑除恶“打伞破网quot;制度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奉献自己的力气。 其次篇 这次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 概念,对恶势力组织可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惩治和防范措施,并明确了利用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软暴力”行为的定性,让这些黑恶势力再也无处遁形。 有组织犯罪是指刑法其次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恶势力组织是指常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逼或者其他手段,在肯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屡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还未形

5、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 “软暴力”是指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或者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展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01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 在案件办理方面,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对于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应当严格把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的适用条件,充分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规定公安机关在线索核查阶段,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涉案财产可以依法实行紧急止付、临时冻结、临时扣押的紧急措施;对有组织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实行异地羁押、分别 羁押或

6、者单独羁押等措施;对特定有组织犯罪罪犯异地执行刑罚、严格减刑假释。 对于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办案机关可以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被告人实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定罪量刑事实已经查清,有证据证明其在犯罪期间获得的财产高度可能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并且被告人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为预防再犯罪,法律规定了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刑罚人员刑满释放后的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报告制度,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有关人员开办企业等加强监管。 02深挖黑恶势力“爱护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

7、、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的“爱护伞”,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为总牢固践阅历,保障“打伞破网”,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五章对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作出了规定,将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明确为反有组织犯罪工作重点。 详细内容包括,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详细类型,明确对于这些行为,应当全面调查,依法作 出处理;并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与有组织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惩罚;对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协作协作,建立线索办理沟通机制作了规定;对依法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有的行为作出规定,明确底线禁区。 03严防

8、黑恶势力渗入基层 为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依据党中心加强基层组织建立、防范和惩治“村霸”的有关文件精神,总牢固践阅历,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二条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联审机制作了规定,明确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进展审查,发觉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惩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准时作出处理。 04防止未成年人患病侵害 近年来,黑恶势力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严峻危及未成年人的身心安康。为防止未成年人患病侵害,反有组织犯罪法落实各方责任,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的惩治。 反有组织犯罪法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

9、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的职责作了规定,并对爱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未成年人患病有组织犯罪侵害作了特地规定。 此外,为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的惩治,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进展未成年人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参与有组织犯罪组织或者阻挡未成年人退出有组织犯罪组织,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惩罚。 05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涉案财产处置是扫黑除恶案件办理中的关键环节,为铲除有组织犯罪的经济根底,实现“打财断血”,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了一些新的规定。

10、详细包括:规定了财产调查制度,办案机关可以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明确被告人实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定罪量刑事实已经查清,有证据证明其在犯罪期间获得的财产高度可能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并且被告人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06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 反有组织犯罪法强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依法进展,敬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在保障涉案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方面,明确对有组织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明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异地 羁押措施的,应当依法通知其家属和辩护人;规定涉案财物处置应

11、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展,并对涉案财物处置涉及的利害关系人的有关诉讼权利作出特地规定。此外,还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举报人等的爱护措施作了特地规定。 第三篇 为进一步提升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增加人民群众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熟悉和参加度夯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宣传根底。2 月 16 日 H”社区卫生效劳中心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进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1.ED 等形式向干部职工仔细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向群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黑恶势力如何认定等相关学问,帮忙群众明确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概念,现场解答群众询问,阐述反有

12、组织犯罪法 6 大亮点,讲解黑恶势力的根本特征、常见作案手法及相应风险防范提示、防止未成年人患病侵害,爱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倡大家踊跃举报黑恶势力。此外,积极宣传网络信息诈骗防范、毒品犯罪预防、反恐防恐等学问,增加老百姓防范安全风险力量意识。 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法律意识、法治思维,稳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教育引导群众熟悉反有组织犯罪法 的重大意义,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加的深厚气氛。 第四篇 2023 年 12 月 24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标志着系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阅历取得阶段性法治成果,扫黑除恶将得到

13、特地法律的加持。 反有组织犯罪法共 9章,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共 77 条。法律于 202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符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下面谈谈我的学习心得。 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 明确有组织犯罪、恶努力组织的概念是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的前提。为实现“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反有组织犯罪法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一恶势力组织明确定义为法律概念#近年来以实施恫吓、威逼、滋扰等“软暴力”为主要犯罪手段的黑恶犯罪案件呈现高发多发态势,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了“软暴力”手段的认定。 明确依法从严惩治和防范黑

14、恶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该法的一大亮点。在案件办理方面,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对于有组织 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应当严格把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的适用条件,充分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掰定公安物关在贪费孩落好发,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涉案财产可以依法实行紧急止付、临时冻结、临时扣押的紧急措施:对有组织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实行异地羁押、分别羁押或者单独羁押等措施;对特定有组织犯罪罪犯异地执行刑罚、严格减刑假释。 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对于铲除有组织犯罪的经济根底,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具有关键作用。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办案机关可以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

15、的财产状况:被告人实施黑时机性质组织犯罪的定军量刑事实已经查清,有证据证明其在犯罪期间获得的财产高度可能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并且被告人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应当依法于以追缴、没收。 深挖“保深伞气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爱护伞”的做法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为总牢固践阅历,保障“打伞破网二反有组织犯罪法第 5章对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作出规定,将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明确为反有组织犯罪工作重点。 详细内容包括: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睾行为的详细类型,明确对于

16、这些行为应当全面调查,依法作出处理;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与有组织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惩罚;对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协作协作,建立线索办理沟通机制作了规定:对依法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有的行为作出规定,明确底线禁区。 为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依据党中心加强基层组织建立、防范和惩治“村霸”的有关文件精神,总牢固践阅历,反有组织犯罪法第 12 条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联审机制作了规定,明确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村民矣员会、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进展审查,发觉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惩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

17、准时作出处理。 加强行业监管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关键措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对行业监管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市场监管、金融监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健全行业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长效机制对相关行业领域内有组织犯罪状况进展监测分析,对有组织犯罪易发的行业领域加强监视治理,作出特地规定防止未成年人患病侵害 近年来,黑恶势力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严峻危及未成年人的 身心安康,为防止未成年人患病侵害,反有组织犯罪法落实各方责任,对加强惩治涉未成年人有组织犯罪作出特地规定。 为加强对涉未成年人有蛆燃犯罪的惩治,规定进展未成年人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

18、实施有组织彩罪,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参与有组织犯罪组织或者阻挡未成年人退出有组织犯罪组织,尚式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惩罚。 严打黑恶犯罪的同时,敬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也是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关切之一。在保障涉案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方面,明确对有组织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明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异地羁押措施的,应当依法通知其家属和辩护人:规定涉案财物处置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展,并对涉案财物处置涉及的利害关系人的有关诉. 篇二:反有组织犯罪学习心得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活动总结 反有

19、组织犯罪法于 2023 年 12 月 24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为在辖区内营造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厚宣传气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理秩序、经济秩序和公民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进展,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近日,ZSGY 社区在辖区内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活动。 活动中,通过组织会议学习、在沿街商铺及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的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有关法律学问,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踊跃检举揭露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单、宣

20、传册 200 余份,加大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和扫黑除恶宣传力度,调动了人民群众参加扫黑除恶常态化的积极性,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加了防范和抵挡安全风险的力量,为制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气氛。 今后,ZSGY 社区将持续加大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居民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熟悉。 篇三:反有组织犯罪学习心得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活动总结心得体会【4 篇】 第一篇 为了扎实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NS 银行统筹谋划、多措并举,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在全行上下掀起了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热潮。 高点谋划强部署。 行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学习教育活动,明确合规部

21、、安全保卫部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开展,制定印发了关于仔细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通知,准时就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工作进展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全行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强化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措施,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气氛。 线上线下强融合。 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宣传,确保宣传内容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全行 42 家营业网点 LED 屏、电视屏准时更新并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全天候进展宣传普及。各网点充分发挥金融消费者“第一接触点”的重要优势,设置宣传台、悬挂宣传横幅,主动向办理业务的客户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宣传精准度。依托本行官方

22、微信公众号,扎实开展线上宣传,开拓“普法学问小讲堂”板块,准时登载推送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总体思路、 亮点等内容,扩大宣传掩盖面和影响力。 内外联动强气氛。 压实治理人员学习效果,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先学一步、学深一步,营造学法用法的深厚气氛,并通过集中学习、沟通研讨学、联系实际学、个人自学等形式开展敏捷多样的学习活动,加深全行职工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理解和熟悉。以流淌金融效劳、外拓营销、金融夜校为载体,组织单位通过走村入户、设置宣传点等方式,挨家挨户发放宣传资料,推动形成纵向究竟、横向到边的普法工作格局,以扩大知晓率和掩盖面,消退工作死角和盲点。 其次篇 反有组织犯罪法于 2023 年 1

23、2 月 24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自 2023 年 5 月 1日起施行。为在辖区内营造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厚宣传气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理秩序、经济秩序和公民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进展,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近日 XX 社区在辖区内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活动。 活动中,通过组织会议学习、在沿街商铺及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的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有关法律学问,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踊跃检举揭露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单、宣传册 20。余份,加大了

24、反有组织犯罪法和扫黑除恶宣传力度,调动了人民群众参加扫黑除恶常态化的积极性,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加了防范和抵挡安全风险的力量,为制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气氛。 今后,XX社区将持续加大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居民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熟悉。 第三篇 当前,诱发的因素不断增多,做好预防犯罪工作必需在狠抓落实上下功用力气。 从近年来发生的犯罪案件看,一个重要缘由就是工作不落实。 详细表现在: 一是有的单位预防 犯 罪工作抓得不实。 有的摆不正预防犯罪与中心工作的关系,重视抓中心工作,无视放松预防犯罪工作,往往是一边出成绩一边出问题,形成两头冒尖;有的把预防犯罪工作挂在

25、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就是不放在心上;有的检查指导和蹲点帮带,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把握状况靠报告,发觉问题靠通报,对的真情实况若明若暗;有的不根据客观规律办事,违反规章制度,盲目蛮干;有的抓工作图知名挂号,往往是重形式轻内容,重部署轻过程,作风浮漂,搞半截子工程;有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对违法违纪问题,搞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助长不良风气的滋生扩散。 二是有的干部抓预防犯罪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不强。 有的干部主要心思和精力没有用在工作上,感到年龄到杠,职务到顶,后顾之忧重,分心走神,工作标准不高;有的工作时紧时松,靠上级推动,靠状况刺激,自觉性不强;有的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工作缺乏动力,影响

26、了各级干部骨干工作的积极性;有的执行上级指示打折扣、搞变通、掺水份。 三是一些单位抓预防犯罪工作的思路不够清晰。 有的工作热忱高,干劲大,但对预防犯罪工作怎么抓、抓什么,心中很多,路子不清,重点不明,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工作抓不到点子上;有的工作缺乏规划性,想起什么抓什么,抓到哪里算哪里,不能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有的不能有效地把上级指示与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以会议贯彻会议,以讲话落实讲话,使上级的指示和要求流于形式;有的不擅长借助上级的力气、群众的力气和外部的力气开展工作,形不成合力;有的职能部门能参善谋的力量弱,出不了点子,提不了建议,解决不了问题;有的对新形势下预防犯罪工作遇到的新状况、新问题

27、,重视不够,讨论不透,预防犯罪工作的针对性、超前性和时效性不强。 针对以上问题,各级要下大力加以解决,切实抓好预防犯罪工作的落实,确保安全稳定。 第四篇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4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系统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阅历,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标准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爱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

28、、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章。 为实现“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反有组织犯罪法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恶势力组织明确定义为法律概念。恶势力组织是指常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逼或者其他手段,在肯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屡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近年来以实施恫吓、威逼、滋扰等“软暴力”为主要犯罪手段的黑恶犯罪案件呈现高发多发态势。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了 “软暴力”手段的认定,明确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展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

29、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为防止黑恶势力侵害未成年人,反有组织犯罪法完善学校的防范职责和报告义务,增加有关部门对未成年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的规定,规定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活动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等。 确定七个相关概念 (一)规定有组织犯罪概念 有组织犯罪是指刑法当中规定的犯罪,以及由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黑社会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二)将恶势力组织上升为法律概念 恶势力组织,是指常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逼或者其他手段,屡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但尚未形成黑社会

30、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三)认定信息网络领域黑恶犯罪 局部组织成员通过信息网络联络实施有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即使相互未见面、彼此不生疏,不影响对犯罪组织的认定。 (四)认定“软暴力”为有组织犯罪手段 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展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其他手段,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五)依法从严惩办 对有组织犯罪案件,应当表达依法从严惩办精神,严格把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适用条件,充分利用资格刑、财产刑,降低再犯可能性。 (

31、六)异地执行刑罚 对于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异地执行刑罚。 (七)固化“打财断血”阅历做法 对涉案财产依法实行紧急止付、查询、冻结或者划扣涉案款项的.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应当予以帮助。 涵盖五个方面内容 (一)将党中心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写入总则 (二)突出防治要求和责任 (三)标准情报线索处置、案件办理机制 (四)固化“打财断血”“打伞破网”阅历做法 (五)明确相关保障制度 突显四种特色做法 (一)强调涉案财产处置的证据支撑 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第四十三条规定:“办理有组织犯罪案

32、件应当全面调查财产状况,收集证明涉案财产来源、性质、用途、权属及价值的有关证据 ”第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应当组织对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产的性质、权属等状况进展法庭调查,对证明涉案财产性质、权属等状况的证据组织举证、质证、辩论。”这说明,在追缴、没收有组织犯罪中的涉案财产时,不仅必需要有的确、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属于涉案财产,而且这些证据必需在法庭上进展举证质证,缺乏证据支撑的财产不得作为涉案财产予以处置。 (二)突出对涉案财产价值的准时爱护 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第四十六条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财产如何进展保管,第四十七条对易损毁、灭失、变质等物品,易贬值的物品及

33、市场价格波动大的债权、股票、基金,有效期马上届满的汇票、本票、支票等财产如何进展先行处 理进展了规定。这说明,在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时,不能为了打击犯罪而无视涉案财产价值的爱护,对于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财产和易损毁、灭失、变质、贬值及市场价格波动大的财产,要进展妥当保管和先行处理,准时爱护其价值。 (三)细化涉案财产处置的详细情形 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第五十条对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对涉案财产作出判决的五种情形,第五十一条对应当依法追缴、没收涉案财产的六种情形,第五十二条对应当依法追缴、没收的财产已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形中应当依法追缴的四种情形分别进展了具体规定

34、。这种细化规定突显了涉案财产处置中不怜悯形的区分对待,可以为人民法院详细追缴、没收涉案财产供应明确的指引。 (四)表达涉案合法财产的依法爱护 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第五十条中规定,有证据证明涉案财产确属被害人合法财产或者确与有组织犯罪活动无关的,应当依法返还;的确无法查清涉案财产性质、权属,但有证据证明涉案财产与有组织犯罪存在关联,被告人无法说明财产合法来源,没有利害关系人主见权利,或者利害关系人虽然主见权利但供应的证据没有到达相应证明标准的,除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予以没收。 这说明,在追缴、没收有组织犯罪中的涉案财产时,要对非 法财产和合法财产进展区分,爱护被告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

35、财产,不能将与有组织犯罪没有关联的合法财产予以追缴和没收。 篇四:反有组织犯罪学习心得组织犯罪法学习 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4 日通过,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对马上实施的该法,笔者通过认真学习,有以下思索,不妥之处,欢送批判指正。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公布的意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心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 2023 年初开头,至 2023 年完毕,为期三年,在全国集中打击了黑恶势力,取得了特别好的社会效果。为保障社会的安定有序、国家的长治久安,党中心打算自 202

36、3 年开头对扫黑除恶斗争实行常态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公布,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而制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位阶仅低于宪法的根本法,是国家权力机关以立法的形式予以保障,对严峻打击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供应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对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直接规定了惩罚的依据,弥补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惩罚法的缺乏,可以直接适用该法,操作性强,是立法上的一个进步。 二、问题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对严峻打击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37、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供应了一些原则性的法律依据,但为了保证该法得到好的贯彻实施,应由有关部门主动担当作为,例如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等的实施需细化。 通过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觉,局部涉黑恶案件的黑财执行工作不抱负。 三、建议与对策 各级党委的政法委、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常态化开展好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做好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对涉黑恶势力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坚决铲除涉黑恶势力的经济根底,将涉黑恶势力毁灭在萌芽状态。特殊是各级党委的政法委应就此建立考评机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38、第九条,各级党委的政法委应当将有组织犯罪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体系,对有黑恶势力成员的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单位实行一票拒绝,取消年度的评先、评优、文明单位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二条,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各县级党委的政法委应当召集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对候选人资格进展审查,民政部门作为一个行政机关,召集同级的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有难度,各县级党委的政法委应当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作为政治任务来对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三条,各县级党委的政法委应当定期召集市场监管

39、、金融监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一道,作为一项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二次会议,对相关行业领域内可能消失的有组织犯罪状况进展监测分析,不让黑恶势力涉足相关行业领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六条,各县级党委的政法委应当定期召集网信、电信、公安等主管部门,对含有宣扬、诱导可能消失的有组织犯罪内容信息进展监测分析,作为一项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会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其次十七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其次十二条,公安机关在查处涉黑恶势力的案件时,对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财产状况应当仔细查清,转变过去只注意查处

40、违法犯罪活动的次数、性质事实的现象,将二者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特殊是收集犯罪分子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信息,查清涉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为法院的判决、执行打下良好的根底。对涉黑恶势力的案件的预防、查处,各县级党委的政法委应当作为一项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会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涉黑恶势力的案件时,应准时向同级的党委政法委报告进展,党委政法委应重点关注案件的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状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五十一条,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发觉的涉黑恶势力线索时,应准时移交县级党委的政

41、法委,县级党委的政法委对线索的处理结果应跟踪、负责把关,集体研讨,不能将线索一转了之。 篇五:反有组织犯罪学习心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心得体会汇报总结(共 9 篇) 第一篇 2023 年 12 月 24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标志着系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阅历取得阶段性法治成果,扫黑除恶将得到特地法律的加持。 反有组织犯罪法共 9章,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共 77 条。法律于 202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将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42、。下面谈谈我的学习心得。 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 明确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是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的前提。为实现“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反有组织犯罪法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一一恶势力组织明确定义为法律概念。近年来以实施恫吓、威逼、滋扰等“软暴力”为主要犯罪手段的黑恶犯罪案件呈现高发多发态势,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了“软暴力”手段的认定。 明确依法从严惩治和防范黑恶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该法 的一大亮点。在案件办理方面,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对于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应当严格把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的适用条件,充分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规定公安机关在线索核查阶段

43、,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涉案财产可以依法实行紧急止付、临时冻结、临时扣押的紧急措施;对有组织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实行异地羁押、分别羁押或者单独羁押等措施;对特定有组织犯罪罪犯异地执行刑罚、严格减刑假释。 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对于铲除有组织犯罪的经济根底,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具有关键作用。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办案机关可以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被告人实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定罪量刑事实已经查清,有证据证明其在犯罪期间获得的财产高度可能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并且被告人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深挖“爱护伞”严防黑恶

44、势力渗入基层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爱护伞”的做法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为总牢固践阅历,保障“打伞破网”,反有组织犯罪法第 5章对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作出规定,将查办国家工 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明确为反有组织犯罪工作重点。 详细内容包括: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详细类型,明确对于这些行为应当全面调查,依法作出处理;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与有组织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惩罚;对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协作协作,建立线索办理沟通机制作了规定;对依法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的国家工作

45、人员不得有的行为作出规定,明确底线禁区。 为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依据党中心加强基层组织建立、防范和惩治“村霸”的有关文件精神,总牢固践阅历,反有组织犯罪法第 12 条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联审机制作了规定,明确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进展审查,发觉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惩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准时作出处理。 加强行业监管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关键措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对行业监管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市场监管、金融监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健全行业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长效机制,对相关行业领域

46、内有组织犯罪状况进展监测分析,对有组织犯罪易发的行业领域加强监视治理。 作出特地规定防止未成年人患病侵害 近年来,黑恶势力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严峻危及未成年人的身心安康。为防止未成年人患病侵害,反有组织犯罪法落实各方责任,对加强惩治涉未成年人有组织犯罪作出特地规定。 为加强对涉未成年人有组织犯罪的惩治,规定进展未成年人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参与有组织犯罪组织或者阻挡未成年人退出有组织犯罪组织,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惩罚。 严打黑恶犯罪的同时,敬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也是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关切之一。在保障涉案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方面,明确对有组织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明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异地羁押措施的,应当依法通知其家属和辩护人;规定涉案财物处置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展,并对涉案财物处置涉及的利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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