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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书3篇(股份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号双体钢质客轮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标的物名称 停靠在黄埔港的“ ”号双体钢质客轮,该船现有设施有: a动力系统; b通讯系统; c中心空调主机; d救生设备; e全部随船原图纸。 其次条 转让价格 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 第三条 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作为本合同定金。余款 万元乙方用银行承兑汇票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 前期预备 4.1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甲方将“ ”号交由乙方治理,治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包括水电费、码头费、
2、人工费等。乙方治理“ ”号轮期间,“ ”号轮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担当; 4.2 乙方向银行申请贷款,如需甲方供应有关手续,甲方应全力帮助。 第五条:移交 5.1 乙方应自治理“ ”号轮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无瑕疵的银行承兑汇票,确保甲方收齐余款,以示乙方已付清余款; 5.2 甲方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马上与乙方办理“ ”号轮的过户移交手续,过户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担当。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约责任 6.1.1 甲方将“yu”号轮移交给乙方时,须确保“ ”号轮具备本合同第一条商定的设备。如乙方发觉“ ”号轮设施不全,且合法弥补,导致“ ”号轮不能正常行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定
3、金给乙方; 6.1.2 甲方收到定金后,如无正常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6.1.3 如甲方自身缘由,“ ”号轮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如 非甲方缘由导致“ ”号轮不能办过户手续,甲方只需返还 万元定金给乙方; 6.1.4 “yu”号轮移交前,“ ”号轮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担当。如有遗留债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须尽快解决,否则,甲方直接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6.2 乙方违约责任 6.2.1 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余款,按日 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至付清时止。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没收定金; 6.2.2 乙方无正值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
4、,甲方有权没收定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败诉方除担当仲裁费外,还应担当胜诉方支付的律师费。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书2 甲方:(出让人)_ 性别:_ 年龄:_ 身份证号码:_ 住址:_ 乙方:(受让人)_ 性别:_ 年龄:_ 身份证号码:_ 住址:_ _年_ _月_日 于_市签署 鉴于: 1.甲方系_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额为_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_%(下称“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让有述股份;
5、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_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年_月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_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此时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担当。 六、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甲方向乙方供应
6、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精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3.甲方保证仔细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乙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2.乙方保证完整、精确、准时地向甲方以及相关机构供应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 _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甲方:_ 授权代表签名:_ _年_月_日 乙方
7、:_ 授权代表签名:_ _年_月_日 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书3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鉴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受让甲方所持公司100%的股权事宜达本钱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股权转让比例 甲乙双方确认:转让方将其持有的 公司100%股份转让至受让方名下。 其次条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同意以税后价万元(大写:人民币)的价格受让甲方持有的公司100%的股权。 (二)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大写:人民币 )至甲方指定账
8、户。甲方收到乙方此款3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商定,完成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并办理完毕股权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全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工作,并按本合同第四条 商定与乙方完成全部交接工作。 第三条 法定代表人更换及法人治理构造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与股权变更登记同时进展,转让方作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在法定代表人和股权变更登记后6个月内,协作乙方及股权转让后的公司正常开展相关工作。 (二)股权变更登记后的公司法人治理构造由乙方完成。 第四条 公司交接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权变更登记完毕当日,甲乙双方按公司治理制度办理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公司的证书、 印章、印鉴、批件、及其他资料、文件的交接(以下
9、简称“交接”)。 (二)在双方交接时,由双方共同向相关部门申请作废公司原印章、印鉴并启用新的印章、印鉴。新旧印章印模式鉴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留存一份。 (三)公司财务帐薄等相关财务资料和文件不齐备,乙方同意甲方仅就公司现有资料和文件向乙方移交。 (四)在合同生效日至交接完成期间,对公司消失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双方应共同作出妥当处理。 第五条 交易费用的担当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因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需担当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担当和支付,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向税务等相关部门缴纳。若发生税务等部门向甲方追缴的情形,甲方可在缴纳前要求乙方缴纳,或在缴纳后向乙方要求支付所缴纳的税费。 第六条
10、 甲方保证及承诺 (一)甲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甲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甲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二)甲方保证对其所持公司的100%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及拥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处分权,亦未被任何有权机构实行查封等强制性措施。若有第三方对甲方转让股权主见权利,由甲方负责予以解决。 (三)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期间,不置换、挪用公司资产,公司资产性质不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不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业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任何文件、支出任何款项。 (四)公司在交接前的对外借贷及
11、担保所产生的民事债务由甲方担当。 (五)公司在交接前不涉及拖欠职工工资及欠交社保费用之情形,也不存在职工安置问题。 (六)公司在交接前未收到工商、土地、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惩罚口头或书面通知。 (七)甲方对乙方公司交接之前的债务担当连带清偿的责。 第七条 乙方保证及承诺 (一)乙方保证其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保证有足够资金履行本合同商定的收购 及付款义务。 (二)乙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乙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乙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三)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所述条件下购置
12、甲方所持公司100%股权,并按本合同商定担当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四)交接后公司新发生的债务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担当,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或有债务的处理 (一)完成交接后,若消失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第五款所述债权人直接向公司主见债权的,乙方应通知甲方,不得自行或以公司名义支付。经甲方确认属实后,由甲方直接支付,若甲方确认后因未准时支付而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担当了支付义务的,乙方及交接后的公司有权向甲方追偿。 (二)完成交接后,若消失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第五款所述债权人以司法途径向公司主见债权的,乙方承诺由公司授权甲方或甲方指定人代理诉讼,并由甲方担当诉讼费和律师费。若该主见的债权经确认为交接
13、后形成,由交接后的公司及乙方清偿该笔债务,并担当诉讼费和甲方支付的律师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商定履行股权变更义务,或违反本合同商定的其他义务或甲方所做的保证和承诺,乙方可选择本合同连续履行或 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商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或违反本合同商定的其他义务或乙方所作的保证和承诺,甲方可选择本合同连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全都,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二)法律规定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发生后,或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第十一条的商定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解除合同一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三条商定的地点和方式向对方送达书面解除合同通知,本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三)合同解除后,双方根据商定办理合同解除事宜,没有商定又不能协商全都的,根据法律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通知及文函送达 (一)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及其他书面文函,除双方当面交接外,均应按以下地址、联系方式以邮政速递(EMS)形式发送至对方: 甲方: 地 址: 收件人: 电 话: 移动电话: 乙 方: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