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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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企业工业动火的根本原则、技术要求、分类等级及其治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石油与自然气勘探、开发、储运、油田根本建立和其他易燃易爆区域的动火作业。 2、标准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全部的修改单(不包括订正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讨论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5025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急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2、标准。 3、1 工业动火hotwork 在油气、易燃易爆危急区域内和油气容器、管线、设备或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使用焊、割等工具,能直接和间接产生明火的施工作业。 3、2 置换displacement 用清水、蒸汽、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将作业管道、设备内可燃气体替换出来的一种方法。 3、3 现场监视monitoring in fields 在动火作业中,根据动火措施进展施工现场检查监视。 4、总则 4、1工业动火实行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制度。申请报告书应具体说明动火作业范围、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穿插作业防范措施。 4、2动火作业申请报告书只在签发的一个场所、一个作业班次有效。一级工业动火

3、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8h,如在动火作业本班不能完成,作业应在交接班时重新确认,进展技术交底,并由接班相应人员签字前方可持续有效。二级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3d,三级、四级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5d。 4、3在易燃易爆危急区域内,应严格限制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应移到安全地方动火。 4、4油气集输泵站进展多处动火时,相连通的各个动火部位不应同时进展。上一处动火部位的施工作业完成后,方可进展下一个部位的施工作业。 4、5在动火作业预备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与生产单位亲密协作,进展危害识别、制定动火方案、做好变更治理及应急预案。 4、6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指定动火作业监视人

4、和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协调和治理,并检查和确认动火措施的落实。 4、7动火施工现场应依据动火级别、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车。 4、8动火作业期间,如发觉特别状况,应马上停顿动火作业。 5、工业动火等级划分 5、1动火分级原则 依据动火部位爆炸危急区域危急程度、影响范围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工业动火分为四级。 5、2一级动火 a)原油储量在10000m3以上(含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急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本体动火。 b)容量大于5000m3储罐(含5000m3,包括原油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自然气水罐等)、容器本体及附件动火; c)自然气柜和容量

5、大于400m3(含400m3)的石油液化气储罐动火。 d)容量大于1000m3(含1000m3)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的动火; e)直径大于426mm(含426mm)长输管线、在输油(气)干线上停输动火或带压不停输更换管线设备的动火; f)自然气净扮装置、集输站及场内的加热炉、溶剂塔、分别器罐、换热设备的动火; g)自然气压缩机厂房、流量计间、阀组间、仪表间、自然气管道的管件和仪表处动火; h)自然气井井口无控局部动火。 5、3二级动火 a)原油储量在1000m3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急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本体动火; b)容量小于5000m3储罐、容器本体及附件的动

6、火; c)容量小于400m3石油液化气储罐的动火; d)容量小于1000m3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的动火; e)容量1000m3100003原油库的原油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及原油、污油泵房的动火; f)铁路槽车油料装卸栈桥、汽车罐车油料灌装油台及卸油台、输油码头及油轮码头内外设备及管线上的动火; g)输油(气)站、石油液化气站内外设备及管线上以及液化气充装间、气瓶库、残液回收库等的动火。 5、4三级动火 a)原油储量小于1000m3(含1000m3)的油库、集输站围墙以内爆炸危急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动火; b)容量小于1000m3(含1000m3)的油罐和原油库的计量标定间

7、、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污油泵房的动火; c)在油气生产区域内的油气管线穿孔正压补漏动火; d)采油井单井联头和采油井井口处动火; e)钻穿油气层时没有发生井涌、气侵条件下的井口处动火; f)输油(气)干线穿孔微正压补漏、腐蚀穿孔部位补焊加固的动火; g)焊割盛装过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的桶、箱、槽、瓶的动火; h)制作和防腐作业中,使用有挥发性易燃介质为稀释剂的容器、槽、罐等处的动火。 5、5四级动火 a)在自然气集输站(场)、输油泵站、计量站、接转站等生产区域内非油气工艺系统动火; b)钻井作业过程中未翻开油气屋、试油作业未射孔前,距井口10m以内的井场动火; c)除一级、二级、三级动

8、火外,其他非重要油气区生产和在严禁烟火区域的生产动火; 6、工业动火审批程序及权限 6、1一级动火前,由施工单位填写动火申请报告书(见图A、1),经二级生产单位主管安全技术的领导或其授权人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后上报,由局级安全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技术的局领导或其授权人批准。 6、2二级动火前,由施工单位填写动火申请报告书(见图A、2),经二级生产单位生产技术部门、安全部门组织审查后,报二级生产单位主管安全技术的领导或其授权人批准。 6、3三级动火前,由施工单位填写动火申请报告书(见图A、3),经二级生产单位技术、安全部门组织审查后,报二级生产安全技术部门批准。 6、4四级动火前,由施工单位填写动火

9、申请报告书(见图A、4),经生产单位上一级安全部门组织审查后,报生产单位上一级安全技术部门批准。 7、动火条件 7、1动火作业人员要求 7、1、1参与动火作业的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7、1、2动火作业人员应遵守生产单位的动火作业安全制度。执行“申请报告书没有批准不动火,防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的原则。 7、1、3动火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7、2动火监护人员要求 7、2、1动火监护人员有责任守护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 7、2、2动火监护人员应经过严格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7、2、3动火监护人员应熟识并把握常用的急救方法,具备

10、消防学问,会娴熟使用消防器材,熟知应急预案。 7、2、4动火监护人员在接到动火申请报告书后,应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 7、2、5动火过程中若发觉特别状况,动火监护人员应马上通知动火人员停顿动火,并准时实行补救措施。 7、2、6动火完工后,动火监护人员应对现场进展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方可撤离。 7、3动火监视人员要求 7、3、1动火监视人员应经过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动火监视时应佩戴明显标志。 7、3、2动火监视人员应熟识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和设备状况,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力量。 7、3、3动火监视人员在接到动火申请报告书后,应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 7、3、4当发觉动火部位与动火申请

11、报告书不相符合,或者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动火监视人员有权制止动火。 7、3、5当动火消失特别状况时,动火监视人员有权停顿动火。 7、3、6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动火监视人员有权收回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并报告安全治理部门。 7、3、7动火监视人员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动火完工后,动火监视人员应对现场进展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方可撤离。 7、4机具要求 7、4、1采纳电焊进展动火施工的储罐、容器及管道等应在焊点四周安装接地线,其接地电阻应小于10。施工现场电气线路布局与要求应符合GBJ50257的要求。 7、4、2电焊机等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安装漏电爱护装置。 7、4

12、、3各种施工机械、工具、材料及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指定安全区域内。 8、动火作业要求 8、1动火作业隔离要求 8、1、1工业动火前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翻开人孔,通风换气,经检测气体分析合格前方可动火。如超过1h后,应对气体进展再次检测,合格前方可动火作业。 8、1、2需动火施工的设备、设施和与动火直接有关阀门的掌握由生产单位安排专人操作,作业未完工前不得擅离岗位。 8、1、3应去除距动火区域四周5m之内的可燃物质或用阻燃物品隔离。 8、1、4动火施工区域应设置戒备,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域。 8、1、5动火作业人员在动火点的上风作业,应位于避开油

13、气流可能喷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但在特别状况下,可实行围隔作业并掌握火花飞溅。 8、2动火作业气体测试要求 8、2、1凡需要动火的储罐、容器等设备应进展内部和四周环境气体分析,气体分析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氧气和氮气浓度检测分析。分析报告单附在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上。 8、2、2动火施工中,动火点及操作区域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若实行强制通风措施,其风向应与自然风向全都。 8、2、3在动火施工全过程中,动火监护人应跟踪检测可燃气体浓度。 8、3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要求 8、3、1进入设备、设施及油罐内部动火应进展气体检测和复查,测试合格前方可入内。 8、3、2

14、全部可能影响该有限空间的物料来源都应被切断。 8、3、3制定应急预案,并有专人监护。 8、4高处动火作业要求 8、4、1高处动火作业应具有有围栏和扶手的固定作业平台,并经专业人员确认;设立防落物设施;佩戴全身安全带,使用自动锁定连接、人造纤维绳索。 8、4、2在架空管线及脚手架上施工的人员,应系安全带。 8、4、3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不应进展高处动火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不应进展地面动火作业。 8、5动火作业动土作业要求 8、5、1动土作业应完成以下作业危急分析:全部地下管道、电缆、光缆应确定方位;地面堆土、堆物应加以掌握,进展必要的支撑以防滑坡。 8、5、2埋地管线动火施工,

15、操作坑大小应依据实际状况(如管径、埋深等)来确定,操作坑的深度,坡度应便利施工和动火作业人员逃命。 8、5、3在埋地管线操作坑内进展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系不燃材料的安全绳。 8、6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要求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中,由管道内泄漏出的可燃气体遇明火后形成的火焰,如无特别危急,不宜将其扑灭。 动火作业安全治理制度 篇二 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展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爆破、焊接、气割或采纳酒精炉、煤油炉、喷灯、砂轮、电钻等工具进展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外表的临时性作业。 从统计数据发觉,大量的施工现场火灾均是由于动火作业引起,其缘由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多,动火治理缺失和动

16、火作业不慎,引燃动火点周边的易燃、可燃物所致。 一、安全操作规程 1、动火作业必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治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需具有焊工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即:IC卡。 2、动火作业前,操必需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四周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干净,无易燃可燃品。 3、对的确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必需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爱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

17、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必需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四周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展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顿作业。 5、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但凡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肯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别状况下必需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需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

18、化学品性质及四周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等)、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后,经反复确认无危急隐患后,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属于A级动火,必需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沙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6、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丙烷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点须保持不少于10米的安全距离,气瓶严禁在阳光下曝晒,氧气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运输、储存、使用气瓶时,严禁碰撞、敲击、猛烈滚动,且气瓶要放置坚固,防止气瓶倾倒。 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减压阀、胶管、割炬等)、砂轮、

19、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拽等担心全因素;电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行乱搭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 8、动火作业完毕后,操作人员必需对四周现场进展安全确认,整理整顿现场,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状况下,方可离开现场。 二、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和要求 1、 动火作业许可证由申请动火单位的动火作业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工程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2、动火作业负责人持办理好的 动火作业许可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状况,确认安全措施牢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留意事项后,将 动火作

20、业许可证交给动火人。 3 、一份 动火作业许可证只能适用在一个动火地点、设施。动火前,由动火人在 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假如在同一动火地点、设施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 动火作业许可证。 4、审批后的动火作业必需在48h内实施,逾期应重新办理 动火作业许可证。 5、审批后的动火时段延长,应办理连续手续。 6 、 动火作业许可证不能转让、涂改,不能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三、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 动火作业必需办理 动火作业许可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展动火作业,还应执行进设备内和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 2、高处进展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并实行措

21、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3、在地面进展动火作业,四周有可燃物,应实行防火措施。动火点四周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展检查,并依据现场的详细状况实行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确保安全。 4、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制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治理。 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去除动火现场及四周的易燃物品,或实行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6、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牢靠。 7、 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距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8 、在铁路

22、沿线的动火作业,如遇装有化学危急物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需马上停顿作业。 9 、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冷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展动火作业时,必需实行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10、生产不稳定,设备、管道等腐蚀严峻不准进展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11、动火作业时,安全、消防主管部门、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动火作业设施所在单位(治理权限的分厂)的安全员应到现场监视检查安全防火措施落实状况。危急性较大的动火作业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12、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急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需在动火作业前进展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前方可动火作业。 13、撤除管线的

23、动火作业,必需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14、在生产、输送、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展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3%。 15、动火作业前,应通知动火作业设施所在单位(治理权限的分厂)生产调度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特别状况下的应急措施。 16 、带压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需设专人负责监视压力不低于3000Pa,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17、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18、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前方可离开。 四、人员职责要求 1、动火作业负责人 实施动火作业车间领导或外委工程负责人担当动火作业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

24、责任,必需在动火作业前具体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四周状况,制定、落实动火安全措施,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留意事项。 2、 动火人 动火人在动火作业前须核实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觉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动火前应主动向监火人呈验 动火作业许可证,经双方签名并注明动火时间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3 、监火人 监火人应由动火地点、设施治理权限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把握安全防火学问的人员担当。未划分治理权限的地点、设施动火作业,由动火作业单位指派监火人。 监火人必需持公司统一的标志上岗,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觉特别状况应马上通知动火人停顿动火作业。在动

25、火作业期间,监火人必需坚守岗位,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去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前方可离开现场。 4 、安全监视员 实施动火作业单位和动火地点、设施 所在单位(治理权限的分厂)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状况和安全措施落实状况,随时订正违章作业。 5、 动火作业的审批人 5.1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公司安全、消防主管部门。 5.2工业及民用煤气、氧气生产设施(储罐、容器等)和输送管道的动火作业由安全主管部门先审核后送消防主管部门复审审批。 5.3易燃易爆区域的动火作业由消防主管部门先审核后送安全主管部门复审审批。 5.4审批人在审批动火作业前必需熟识动火作业现场状况,确定是否需要动火

26、分析,审查动火等级、安全保障措施。在确认符合要求前方可批准。 五、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制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牢靠隔绝,制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制止动火; 4、不消退四周易燃物,制止动火;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制止动火; 6、没有消防设施,制止动火; 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需 1、必需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需进展安全隔绝; 3、必需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需进展置换、通风; 5、必需按时间要求进展安全分析; 6、必需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需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8、必需有抢救后备措施; 动火作业安全治理制度方法 篇三

27、1 目的 标准石化公司所辖区域内各种动火治理,明确和落实动火职责和责任,保证生产维护动火和施工动火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2.1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范围内各种临时动火作业的治理过程,新建工程参照执行。 2.2 动火作业的范围: 2.1.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电钻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1.2 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2.1.3 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2.1.4 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开工具。

28、2.1.5 使用炸药等进展爆破作业。 3 编制依据 AQ3022-2023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70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50074 石油库设计标准 SH3505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4 释义 4.1特级动火作业 4.1.1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的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别危急场所进展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级动火作业治理; 4.1.2 在20:00至次日8:00期间的一级动火作业; 4.1.3 在运行的液化气球罐区防火堤内的动火作业; 4.1.4 未撤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的

29、动火作业。 4.2一级动火作业 4.2.1 正在运行的工艺生产装置区; 4.2.2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和机房(区); 4.2.3 各类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充装站及可燃液体罐区防火堤内、液态烃罐区封闭治理区内; 4.2.4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洗槽站; 4.2.5 工业污水处理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含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米以内的区域); 4.2.6 切出运行,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的系统工艺设备管线; 4.2.7 危急化学品库和空分的纯氧系统等动火作业; 4.2.8 厂区内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

30、火作业治理。 4.3 二级动火作业 4.3.1 停工检修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置; 4.3.2 厂区外的系统管网; 4.3.3 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并与系统实行有效隔离、不再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大修油罐的罐内大修和喷砂防腐作业; 4.3.4 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装置或系统撤除的,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且运到安全地点的设备和管线; 4.3.5生产装置区、罐区内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间、办公室、绿化带等; 4.3.6 铁路作业站、固体产品站台、仓库、车库、木材加工厂房等禁火区; 4.4三级动火作业 除特级、一级、二级动火范围以外的其他各类

31、临时动火。 4.5固定动火区 除特级、一级、二级动火范围以外没有火灾危急性的区域划出的固定动火作业区。在二级以上动火区域内,不应设固定动火区。 4.6“三不动火” 即没有经批准的火票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没有落实不动火。 4.7 五大纪律 指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和施工纪律。 4.8 动火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动火票”。 5 职责 5.1 公司安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细则,监视检查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状况;负责特级动火作业方案的审核。 5.2 化验中心负责安全动火的采样分析,并对分析检测数据精确性负责。 5.3 所属各单位根据本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 5.4

32、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5.4.1 作业人员职责 a) 动火作业人员(电焊、气割工)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动火作业; b) 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 c) 动火票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确认无误,获监护人同意前方可进展动火作业; d) 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对违反本细则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状况有权拒绝作业; e) 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火种,在切断电源和气源前方可离开现场。 5.4.2 监护人员职责 a) 动火监护人应持有岗位操作合格证, 对动火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实状况进展仔细检查,发觉制定的措施不当或落实不到位等状况时,应当马上制止作业

33、; b) 动火监护人应佩戴看火专用标志,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c) 当发觉动火部位与动火票不相符合,或者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动火;当动火消失特别状况时,有权停顿动火; d) 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或违反“五大纪律”的,有权收回动火票,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e) 动火作业完成后,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 5.4.3 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a) 负责动火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及特别工种资质审查,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留意事项,并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状况,随时订正违章行为;作业完成后,负责完工验收; b) 负责动火分析申请。 5.4.4 施

34、工单位作业负责人或领导职责 负责施工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制定、审查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留意事项,并监视执行;负责在动火票上签署意见(特级动火票必需由施工单位领导签署)。 5.4.5 申请单位负责人或领导 。5.火2收。必需到现场了解动火作业地点及四周环境状况,审查动火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并得到落实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特级动火票必需由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批) 6 要求 6.1 治理原则 6.1 。1 动火作业必需办理动火票,作业涉及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其他危急作业时,还需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6.1.2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动火作业,确因生产需要进展动火的需要提高一个动火等级

35、。 6.1.3 特级、一级动火票有效期不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票有效期不超过72小时,但每天作业前应对条件进展确认;三级动火票有效期不超过120小时,但每天作业前应对条件进展确认;固定动火票有效期不超过1个月。 6.1.4动火作业涉及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其他危急作业时,还需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6.1.5特级动火作业需编制作业方案,作业方案应经过施工单位和申请单位领导签字批准后报公司安康安全环保部审核备案。 6.2 治理内容 6.2.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根本要求 a)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去除动火现场及四周的易燃物品,或实行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

36、材。 b)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急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建筑设计防火标准”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展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前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展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特级动火处理。 c) 盲断点的选取应本着与作业点最近的原则,液体物料宜用水洗或低压蒸汽清洗,氮气置换要选好置换路径,不留死角;应尽量避开直接向大气释放置换气体,不得已时,应选好放空点,避开对人员造成损害。 d) 动火作业前,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实行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四周有可能

37、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实行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e) 撤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f)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展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 g)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制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治理。 h) 在铁路沿线(25 m以内)进展动火作业时,遇装有危急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马上停顿作业。 i)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展动火作业时,应实行防火隔绝措施。 j)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

38、;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展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k)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开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牢靠。 l)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m) 电焊机回路线应直接接于焊接本体,严禁搭接在具有易燃、易爆介质的设备或管道上,二次线(把线)绝缘必需良好。 n) 动火过程中能够对空的人孔、手孔、法兰连接、低排或高排应全部翻开。 o) 装置停工吹扫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当作业内容或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应马上停顿动火

39、作业,待实行安全措施后,且化验分析合格方可连续动火。 p) 一张动火票只限用于一处动火点(一般状况10米作业范围内同一平面且同一作业内容的动火可以作为一处动火点),不得用以多处动火点;需要同时进展多处动火作业的,每一处动火点必需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动火票。全面停工检修期间15米范围内不影响视线时可根据一处动火处理。 q) 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加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前方可离开。 6.2.2 特级动火治理 特级动火作业在符合6.2.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在生产不稳定的状况下不得进展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b) 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

40、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c) 动火作业前,所属单位应通知生产调度及有关部门,使之在特别状况下能准时实行相应的应急措施。 d)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e)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6.2.3 在受限空间内动火,除遵守上述安全措施外,还要执行以下规定: a) 在受限空间内进展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时,不允许同时进展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他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作业。 b) 在受限空间内进展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他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作业时,使用的电气设备、照明等,必需符合防爆

41、要求,同时必需进展强制通风,监护人佩带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随时进展监测,当可燃气体报警仪报警时,必需马上组织作业人员撤离。 6.2.4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a) 动火作业前应进展安全分析, 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b) 动火前必需进展气体取样分析,特级、一、二、三级动火作业在作业前1小时内,申请单位向化验中心提出托付,化验中心对动火部位和环境进展动火分析,分析人在分析结果上签字。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应选择足够的检测点以确保动火分析的样品具有代表性,确保测试点符合检测要求,装置人员必需在现场监护。尤其是在可能存有易燃易爆介质的设备管线上动火的,必需对设备管线内部的气体进展有效的分析。 c)

42、 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实行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展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米。 d) 收到动火分析结果后超过30分钟未动火,应重新分析。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别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展监测。 e) 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展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f) 一级动火时限已到,还需要连续动火的,在重新办理动火票前,必需重新取样分析。 g) 一、二级动火作业过程中,每隔4小时由专业分析人员测爆分析一次,分析报告单粘贴在动火票第一联上。

43、(但凡由于缺乏四小时就完毕的作业而没有进展其次次分析的,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要在动火票第一联上写明施工完毕时间并签字)。 h) 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7 工作程序 参见HSE-01-04-25危急作业许可治理细则。 8 附则 本细则由公司安康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9 附件 HSE-01-04-26-C01 特级动火安全作业票 (保存期为1年) HSE-01-04-26-C02 一级动火安全作业票 (保存期为1年) HSE-01-04-26-C03 二级动火安全作业票 (保存期为1年) HSE-01-04-26-C04 三级动火安全作业票 (保存期为1年) HSE-01-04-26-C05 固定动火安全作业票 (保存期为1年) 动火作业安全治理制度方法 篇四 第一条 为了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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