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猪常见疫病防治技术规范(T-LZZLXH 50—2023).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藏猪常见疫病防治技术规范(T-LZZLXH 50—2023).pdf(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ICS 点击此处添加 ICS 号 CCS LZZLXH 点击此处添加 CCS 号 林芝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 T/LZZLXH 0502023 藏猪常见病防治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of common diseases of Tibetan pigs (报批稿)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2023-09-04 发布 2023-12-20 实施 林芝市质量协会 发 布 T/LZZLXH 0502023 I 目次
2、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防疫条件.2 5 常见疫病.2 6 防疫管理.2 7 传染病防治.3 8 寄生虫病.5 9 兽药使用.5 10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5 11 档案记录.5 T/LZZLXH 050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林芝市藏猪行业协会提出。本文件由林芝市质量协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林芝市藏猪行业协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新海、辛海峰、任佳玲。本文件为2021年12月8日首次发布。本文件为2023年9月4日第一次修订。T/LZZLX
3、H 0502023 1 藏猪常见病防治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藏猪防疫管理的术语与定义、防疫条件、主要疫病、防疫管理、传染病防治、寄生虫病、兽药使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记录档案等。本文件适用于藏猪常见病的防治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农医发201725号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GB/T 16569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GB/T 16551 猪瘟诊断技术 GB/T 18646 动物布鲁氏菌病诊断技
4、术 GB/T 18090 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诊断方法 GB/T 21317 动物源性食品中四环素类兽药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与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3182 饲料中兽药及其他化学物检测试验规程 GB 316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165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NY/T 473 绿色食品动物卫生准则 NY/T 1956 口蹄疫消毒技术规范 NY/T 1955 口蹄疫接种技术规范 NY/T 566 猪丹毒诊断技术 NY/T 3237 猪
5、繁殖与呼吸综合征间接ELISA抗体检测方法 NY/T 679 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免疫酶试验方法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农医发201725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猪场 有独立封闭的饲养区域,饲养猪在年出栏100 头以上的藏猪养殖场。净道 藏猪周转、饲养员行走、场内运送饲料的专用道路。T/LZZLXH 0502023 2 污道 粪便等废弃物、外销猪出场的道路。4 防疫条件 猪场应符合动物防疫法及相关规定的条件。规模养猪场应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猪场的水源、空气质量、环境应符合 NY/T 388 等相关标准。猪场应建在地势平坦干燥、背风向阳和村庄的下风向,易于组织防疫
6、的地方。养殖场应距铁路、公路、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及其它畜禽养殖小区 500 m 以上;繁育场距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以及水源保护区 1000 m 以上。猪舍距围墙不小于 10 m。猪舍之间一般间距 8 m 以上,猪舍建筑要符合防疫流程,满足防疫、通行、排污的要求。场内道路分净道和污道,两者严格分开,不得交叉与混用,配套建设明暗隔离沟;有统一的粪污排放、贮存、清理、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沼气池、贮粪池。场内生活区、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和病死猪处理区应在生产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猪场应设置兽医室,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兽医人员、必需的冷藏检验消毒仪器设备和疫
7、病预防、消毒等药品。5 常见疫病 口蹄疫、猪瘟、猪丹毒、猪肺疫、猪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病、布鲁氏菌病、仔猪副伤寒、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体内外寄生虫等。6 防疫管理 藏猪进场要求 6.1.1 引进种猪应从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猪场引进,不得从疫区引进种猪。引进的种猪,应隔离观察 15 d30 d,经兽医检查确定为健康合格后,进入生产区使用。6.1.2 引进育肥仔猪时,应从无一、二类传染病的猪场引进,并按规定进行严格隔离观察。日常管理 6.2.1 生产区应每周消毒一次。疫病流行期间,应增加消毒次数。根据消毒药的特性和场内卫生状况选择安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消毒药,定期更换消毒
8、药。6.2.2 猪场应实行单元式的饲养方式。每批猪出栏后,圈舍应空置 14 d 以上,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a)迅速清除圈舍内的一切杂物;b)冲洗圈舍漏缝地板上的所有积粪及其它附属物;c)用 2-3%的烧碱水喷雾,30 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d)作一次彻底的大冲洗,用辅助工具如铲子、刮刀等去除留在墙壁、料槽、地板上的顽固粪便,以及房顶上的蛛网,热风道上的浮灰;e)喷洒双链季胺盐+3%的烧碱水,30 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f)清除粪道内积粪,冲洗干净;g)喷洒 10%的漂白粉,或者石灰水溶液,备用。6.2.3 猪场内不得饲养其它动物,舍内要有防鼠、防虫、防蝇等设施。6.2.4 舍内的温度、湿度、
9、气流(风速)、光照、饲养密度,应满足猪只不同饲养阶段的需求。6.2.5 保持圈舍卫生,料槽、水槽用具干净,地面清洁。经常检查饮水设备,观察猪只健康状态。T/LZZLXH 0502023 3 6.2.6 饲料要满足猪只的营养需要,防止饲料污染腐败,禁止饲喂泔水。在换料时要有适当的过渡适应期。6.2.7 严格控制人员进入生产区;须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应更换服装鞋帽,严格消毒。6.2.8 猪场大门处应设置供出入车辆消毒与大门同宽、长 4 m5 m、深 0.2 m0.25 m 的水泥结构消毒池,消毒药物用 2%的烧碱溶液,每个单元和每栋猪舍门口、兽医室及病猪隔离区门口等均要设置与门同宽、长 0.5 m1
10、m 的消毒池或设置消毒盆,保持消毒药水的有效浓度。同时要设置供出入人员更衣、消毒的更衣消毒室和值班室。7 传染病防治 口蹄疫 7.1.1 诊断 应根据流行特点、临床症状及病理变化进行综合分析,可做出初步诊断。确诊需进行动物接种试验、血清学及鉴别等进行诊断。7.1.2 预防及治疗 口蹄疫的防治按照NY/T 1956、NY/T 1955规定执行。猪瘟 7.2.1 猪瘟病的诊断依据 GB/T 16551 规定执行。7.2.2 预防用猪瘟脾淋苗或猪瘟冻干苗,疫苗的稀释液及注射剂量、部位严格按疫苗使用说明书进行。猪丹毒 7.3.1 诊断 应按照NY/T 566的规定执行。7.3.2 预防 预防用猪丹毒弱
11、毒冻干苗,用20%氢氧化铝稀释猪丹毒冻干苗;2月龄以上健康猪,颈部皮肤消毒后,皮下注射1头份剂量。7.3.3 治疗 应发病后及时隔离病猪,青霉素为首选抗生素,用量为每千克猪体重一万单位,肌肉注射,每天2次,5d7d为一个疗程。同时要全群用药,可以有效地控制疫病扩散发展。用抗猪丹毒血清治疗发病猪,也可取得较好的效果。猪肺疫 7.4.1 诊断 临床症状分为最急性型、急性型和慢性型,最急性型病例常突然死亡,而慢性病例的症状、病变都不典型,并常与其他疾病混合感染,单靠流行病学、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难以确诊。可在无菌条件下取样,经过革兰氏染色后镜检,或进行细菌培养进行进一步诊断。7.4.2 预防 预防
12、用猪肺疫活疫苗,2月龄以上健康猪,将口服猪肺疫活疫苗冷开水稀释,混入少量饲料内,让猪自服,不论大小的猪,一律口服1头份,禁止采取注射方式。7.4.3 治疗 T/LZZLXH 0502023 4 应发病后及时隔离病猪,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有效治疗措施。对于症状严重的病猪,可按体重使用30mg/Kg氟苯尼考注射液,并在其中添加0.1%维生素C溶液,混合均匀后用于静脉滴注,每天一次,连续使用5d;对于症状相对较轻的病猪,可按体重使用25 mg/Kg氨苄青霉素,并在其中添加0.1%维生素C,混合均匀用于肌肉注射,每天2次,连续7 d。仔猪副伤寒 预防用仔猪副伤寒疫苗。消毒过的注射器和针头稀释并吸取
13、菌苗液,耳后颈部皮肤消毒后,再浅层肌肉或皮下注射1头份剂量,该菌苗可口服。但口服菌苗不能用作注射。猪布鲁氏菌病 7.6.1 预防用布鲁氏菌病猪 2 号活疫苗,疫苗使用严格按疫苗使用说明书进行。7.6.2 布鲁氏菌病的诊断应符合 GB/T 18646 的规定,淘汰确诊阳性病猪。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 7.7.1 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的诊断依据 GB/T 18090、NY/T 3237、NY/T 679 规定执行。7.7.2 预防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疫苗的注射剂量、部位严格按疫苗使用说明书进行。猪伪狂犬病 7.8.1 诊断 应根据流行特点、临床症状及病理变化进行综合分析,可做出初步诊断。确诊需进
14、行病毒分离、培养和鉴定,或采用核酸探针技术、聚合酶链式反应检测技术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进行诊断。7.8.2 预防及治疗 疫苗免疫接种是预防和控制伪狂犬病的根本措施。采取净化猪群措施,从种猪群净化,实行“小产房”“小保育”“低密度”“分阶段饲养”的饲养模式。猪细小病毒病 7.9.1 诊断 应根据流行特点、临床症状及病理变化进行综合分析,可做出初步诊断。确诊可结合血凝抑制试验进行诊断。7.9.2 预防及治疗 使用疫苗是预防猪细小病毒病。治疗采用肌肉注射头孢注射液,每日2次,连用35天。副猪嗜血杆菌病 7.10.1 诊断 应根据流行特点、临床症状及病理变化进行综合分析,可做出初步诊断。确诊需进行细菌分
15、离、培养和鉴定,或采用补体结合试验、间接血凝试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和聚合酶链式反应检测技术进行诊断。7.10.2 预防 应使用猪副嗜血杆菌多价灭活苗,初免猪产前40 d一免,产前20 d二免。经免猪产前30 d免疫一次即可。7.10.3 治疗 应使用大剂量头孢菌素、氨苄青霉素、阿莫西林、庆大霉素等由一定疗效。T/LZZLXH 0502023 5 8 寄生虫病 预防性驱虫 伊维菌素片剂可按照0.3 mg/Kg喂服1次,一周后再同样剂量喂服1次,或使用伊维菌素散剂,按照厂家推荐剂量使用。治疗性驱虫 可根据流行特点、临床症状及病理变化进行综合分析,做出初步诊断。确诊可通过镜检观察虫卵、从粪便中或解剖
16、后观察虫体、酶联免疫吸附试验和聚合酶链式反应检测技术进行诊断。确诊后选用适当的驱虫药物,按照使用说明进行喂服或注射药物。注意事项 不同年龄的藏猪应每年定期驱虫、不要喂食人或其他动物的粪便和餐余垃圾等、及时处理病猪排泄物、呕吐物等和不喂食可能被寄生虫卵污染的饲料等措施。9 兽药使用 兽药的使用应符合 GB 31650 和 GB 31650.1 的规定。育肥后期的商品猪,尽量不使用药物,必须治疗时,严格执行药物休药期。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疾病的兽药应符合 GB/T 23182 饲料中兽药及其他化学物检测试验规程和GB/T 21317 动物源性食品中四环素类兽药残留量检测方法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与高
17、效液相色谱法中的限量规定。所用兽药应来自具有兽医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严禁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化合物清单中所列的和其他禁用的药物或人用药;禁止使用未经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作为使用的药物。进行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所用的兽药必须凭临床兽医处方用药,都必须严格执行休药期,特别是出栏前的商品猪,达不到停药期的不能出栏。10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应按照农医发201725号的规定执行。11 档案记录 应建立主要疫病防治档案,并佩戴耳标,严格录入信息,确保藏猪养殖的可追溯性。建立并保存藏猪的免疫程序记录。建立并保存藏猪的免疫、驱虫的档案记录。包括猪群的编号、使用疫苗的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免疫接种时间、接种途径、接种剂量及驱虫药物的名称、生产批号、有效期、有效成分、生产厂家、用法、用量及使用时间等。建立并保存藏猪全部兽医处方及用药的记录。包括患病猪的编号或其他标志、发病时间及症状、治疗用药的经过、给药剂量、治疗时间、疗程、所用药物的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商品名称、有效成分等。建立并保存藏猪的生产记录,包括采食量、育肥时间、出栏时间、检验报告、出场记录、销售地记录。猪场档案记录应由专人负责管理,档案保存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