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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2023-2025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监测服务项目(重发) 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 规定信息发布网站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 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规定信息发布网站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一)响应文件的形式本项目采用线上磋商,通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实施电子化方式采购,磋商响 应文件形式为电子响应文件。(二)响应文件制作说明1、磋商响应方应按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电子磋商响应文
2、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磋商响应方在使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 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磋商响应方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 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供应商项目采购-电 子招投标操作指南;3、请使用win7及以上64位操作系统,请勿使用mac电脑。(三)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至少包含以下部分:资格审查部分: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附后);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 或者民办非企业
3、单位登记证书;3、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请提供),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如是请提供);4、供应商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有)。报价部分:1、报价函(格式附后);2、首次报价一览表(格式附后);3、投标报价明细表;商务技术部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商务条款响应表;3、技术条款响应表;4、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5、评分标准或采购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根据第五章评审标准要求提供);6、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四)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
4、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 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报价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 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五)报价要求1、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六)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自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起&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 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 面形式进
5、行。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七)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 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 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四、磋商程序(-)磋商准备1、磋商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 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如在开标过程
6、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 行澄清、答复。超过规定时间的询标函将不予接受,评标委员会可以作出不利于被询标人的决定。 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 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 担。(二)磋商程序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响应方登录政采云平台,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 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开始时间起30 分钟内。2、在系统上开启初次磋商报价;3、磋商小组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4、公开资格和商务技
7、术评审结果;5、磋商小组与磋商响应方进行在线谈判;6、在系统上开启新一轮谈判报价或最终报价;7、最终报价1. 1经磋商小组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评审符合要求的磋商响应方在系统内(30分钟 内)进行最终报价;7. 2磋商响应方在系统规定的30分钟内未最终报价或超过30分钟后最终报价的,系统上确 定的仍是上一轮的报价;8. 3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最终报价或放弃报价的,以初次报价作为其最终报价。9. 4当最终报价与磋商响应初次合计报价不一致时,合同内的各项价格按最终报价与磋商响 应初次报价的浮动而同比例浮动。10. 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
8、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11. 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成交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 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2. 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3. 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4. 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5. 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
9、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 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五、评审(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有关的法规组建磋商小组。(二)评审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审,评审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三)评审程序1、形式审查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实质审查与比较(1)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
10、进行询问, 供应商要向磋商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磋商小组 有权对该响应文件做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3)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 进行计算复核。(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5)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评审成员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对明显 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磋商小组组长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 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按评审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同时起草评
11、审报告。3、响应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 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对于投标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 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响应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在资格审查中,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在符合性审
12、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自然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自然 人无需提供)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2)供应商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不符的;3)响应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4)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5)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6)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
13、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 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2)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的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响应文件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自主创新产品除外),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4)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5)磋商小组认为
14、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磋商活动的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 理性的。(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 组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 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五)错误修正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
15、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 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 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 作人员不
16、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五章:评审标准。(七)评审专家回避情形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 回避: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 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2、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3、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 工作;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A)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有效
17、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供应商所提交一切文件的真实 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九)评审责任磋商小组成员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 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 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十)评标过程的监控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 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开标后到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磋商小组名单以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评价、 比较等情况,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的有关
18、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六、定标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 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 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 商。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 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9、。4、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投诉。5、若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 约保证金,或其它原因被依法撤销中标资格,则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七、合同授予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 本以及
20、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 采购代理机构对 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响应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取消成交资格。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八、履约验收采购人负责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九、特别说明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一业: 建筑业 。3、小微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 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
21、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 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本项目不适用)(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 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
22、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号)的有关规定,对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不适用)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
23、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 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规定
24、,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 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 46号)规定提供 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 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委托方(甲方):象山县教育局合同编号:承揽方(乙方):签约地点:合同期限:自年 月曰至年 月 日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
25、合同。第一条 工作内容一、动态监测的范围及工作量本次象山校舍动态巡查项目房屋共计759幢。759幢房屋中甲类房屋445幢,乙类房屋283 幢,丙类房屋31幢。75所学校分布于全县18个乡镇、街道,分布较为分散。具体详见附件象 山校舍动态巡查项目清单。甲类房屋,1次/年,445幢,监测共计445幢次;乙类房屋,2次/年(6个月/次),283 幢,监测共计566幢次;丙类房屋,6次/年(2个月/次),31幢,监测共计186幢次。专项巡 查,对学校反映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根据教育局或学校要求进行专项巡查,并出具巡查 报告,10幢次。二、动态监测单位的要求乙方应具有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含结
26、构补强),应具备完整的检查、观测、监测、 评估、安全预警机制及应急加固能力,巡检人员能够对房屋安全情况进行识别查勘。三、动态巡查工作内容(一)巡查频次根据校舍安全等级,按甲类一年一次、乙类半年一次、丙类两月一次,对校舍进行定期巡检。(二)巡查内容,定期对校舍进行巡检,并记录房屋安全隐患信息,采用房屋安全巡检系统 对隐患信息持续跟踪,发现变化趋势及时预警。1、房屋外观及入室检查;2、房屋周围环境检查;3、倾斜检查;4、专项巡查;5、根据甲方要求,出具相应巡查及评估报告。(三)建立系统系统应用及后台管理程序应实现的核心功能:(1)提供巡检人员位置信息服务;(2)对巡检人员的历史轨迹进行回放功能;(
27、3)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基本电子地图应用,并可实现客户信息地图标识功能;(4)电子签到功能:当巡检员到达巡检房屋位置时,通过近场通讯技术进行签到,系统记 录下时间、地点等,并进行考核和统计;(5)异常情况上报功能,当巡检人员进行房屋巡检时,如需要向管理部门进行异常情况上 报时,可通过手机端上发图片、语音和文字信息,系统将记录下地址和汇报内容。通过日常巡查,并将巡查结果输入系统,教育局、学校及服务单位将根据各自权限共享房屋 安全数据。在象山县校舍房屋安全管理系统中,学校各幢房屋隐患一目了然,科学指导维修。象山县校舍房屋安全系统要求:1、乙方在中标合同期内建立象山县校舍房屋安全系统,并将房屋基础数据
28、、破坏数据及巡 查数据输入系统,并对系统数据进行维护。2、若该项目合同期满后,象山县教育系统校舍安全动态监测项目取消,则乙方应对数据进 行保留,并随时供教育局查看。3、若该项目合同期满后,再次招标,由其他技术单位中标,若该技术单位需使用该系统, 前乙方应提供本系统,系统使用费用双方单位协商确定。第二条 甲乙双方义务甲方责任(1)安排各学校配合乙方安全巡查,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相关便利。(2)做好对乙方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3)按合同规定及时结算及支付合同价款。乙方责任(1)组织完成上述工作,按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巡查、监测,保证数据真实可靠并及时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一、总则8
29、二、磋商文件9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四、磋商程序11五、评审12六、定标15七、合同授予16八、履约验收16九、特别说明16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8第四章项目需求22第五章评审标准2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9供工作成果报告。(2)除提供甲方外,不对外发布各种数据和信息。(3)接受教育局、各学校的监督管理。第三条付款方式:第四条成果文件要求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委进行监测服务。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要求向甲方交付监测服务文件,并对提交的监测服务文件的质量负责。约定要求如下:资料及文件名称套数提交日期房屋安全动态年度监测报告书面文本3套、电子文本1套年度合同期结束后30日内第五条 服务
30、部分工作考核(1)乙方应依合同的技术要求和实施方案实施监测服务,且必须接受甲方和各学校的监督 管理,甲方根据督查情况按年度对其实施考核,考核主要考察乙方对项目技术要求的落实情况, 1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将罚处合同价款的2%, 2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将罚处合同价款的5%, 3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2)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给甲方及学校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的行为致不特 定主体向甲方求偿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追 偿。第六条一般条款:(-)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二)合同变更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确定后可随时以书面
31、形式修改或补充,并作为本合同的组 成部分。(三)保密条款除非下列情况,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各方不得将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 料等泄露给其他方:1、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相关服务的雇员或顾问;2、应法律或司法管辖要求而提供;3、经各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一方因过错造成泄密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过错一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四)法律责任由于本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依 法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如属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则根据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实际情况, 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若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依法依约承担其相
32、应法律责任后,除非守约方同意终止本合同的, 本合同仍须继续履行。(五)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响应文件、投标澄清或承诺为准,其他双方应本 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第七条 附则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工作 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自行终止。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委托方:象山县教育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 话:委托方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承揽方: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 话:承揽方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
33、字)(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第四章项目需求前附表序号项目需求内容1采购内容2023-2025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监测服务项目 (重发)2单位及数量1项3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本章内容5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 标准、规范。6技术规格(服务)要求详见本章内容7物理特性要求/8质量、安全要求/9服务标准、期限、效率详见本章内容10验收标准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合同要求进行 验收。11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勘察,费用自理。12演示时间及地点无。13样品要求无。20
34、23-2025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监测服务项目本技术要求适用于2023-2025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监测服务项目的采购,是采购人为 该项目的供应商提出的技术规范要求,为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的依据。本章所提出的内容为本项目的 最低要求,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磋商损失。一、项目实施的背景校舍安全关乎师生宝贵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受社会关注。宁波市历来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工作,特 别是从2009年起,部署实施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在各级各类 城乡中小学开展校舍抗震加固和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校舍安全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同时,根据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
35、制的实施意见(浙教计(2014) 110号)文 件精神的要求,全面落实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加强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设,提升中小学、幼儿园 校舍安全保障水平,减轻学校房屋安全管理压力。二、项目实施的目标1、隐患排查,并进行有效监测,及时发现结构安全隐患,达到预警目标。2、运用前沿新技术及仪器设备,对动态过程中肉眼难以识别的潜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达到预 警及消除安全隐患的目标。3、通过动态监测项目,有重点,有计划逐步解决房屋危险点,达到人与房屋自然和谐,学生老 师生命财产安全有保证的目标。三、采购清单本次象山校舍动态巡查项目房屋共计759幢。759幢房屋中甲类房屋445幢,乙类房屋283幢, 丙类
36、房屋31幢。学校分布于全县18个乡镇、街道,分布较为分散,具体详见附件象山校舍动态巡查 项目清单。甲类房屋,1次/年,445幢,监测共计445幢次;乙类房屋,2次/年(6个月/次),283幢,监 测共计566幢次;丙类房屋,6次/年(2个月/次),31幢,监测共计186幢次。专项巡查,对学校 反映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根据教育局或学校要求进行专项巡查,并出具巡查报告,10幢次。(报价时各子项总价均不得超过该子项的监测单价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标)序号项目子项校舍数量监测数量监测单价限价合计(元/年)单年最高限价 (元/年)12023-2025 年全县中小学、幼儿 园校舍监测服 务项目甲类房屋安
37、全巡查445幢445幢次215元/幢次9567527. 8万元乙类房屋安全巡查283幢566幢次219元/幢次123954丙类房屋安全巡查31幢186幢次260元/幢次48360专项巡查10次10幢次1000元/幢次10000三年投标最高限价:83. 4万元备注:该总价中含建立系统及系统使用费用。四、动态巡查要求(一)巡查频次根据校舍安全等级,按甲类一年一次、乙类半年一次、丙类两月一次,对校舍进行定期巡检。(-)巡查内容,定期对校舍进行巡检,并记录房屋安全隐患信息,采用房屋安全巡检系统对隐 患信息持续跟踪,发现变化趋势及时预警。包括且不仅限于以下方式:1、房屋外观及入室检查;2、房屋周围环境检
38、查:3、倾斜检查;4、专项巡查;5、根据教育局要求,出具相应巡查及评估报告。(三)建立校舍房屋安全系统系统应用及后台管理程序应实现的核心功能:(1)提供巡检人员位置信息服务;(2)对巡检人员的历史轨迹能够进行回放功能;(3)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基本电子地图应用,并可实现客户信息地图标识功能;(4)电子签到功能:当巡检员到达巡检房屋位置时,通过近场通讯技术进行签到,系统记录下 时间、地点等,并进行考核和统计;(5)异常情况上报功能,当巡检人员进行房屋巡检时,如需要向管理部门进行异常情况上报时, 可通过手机端上发图片、语音和文字信息,系统将记录下地址和汇报内容。根据日常巡查,将巡查结果及时录入系统,
39、教育局、学校及服务单位将根据各自权限共享房屋安 全数据。在象山县校舍房屋安全管理系统中,学校各幢房屋的基本信息、安全隐患能够一目了然,方 便科学指导维修。五、其他要求1、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三个月内建立象山县校舍房屋安全系统,并将房屋基础数据、破坏数据 及巡查数据输入系统,并对系统数据进行维护。(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2、若该项目合同期满后,象山县教育系统校舍安全动态监测项目取消,则中标单位需无条件将 所有数据移交给教育局,并将数据进行保留,供教育局随时查看。(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 书,格式自拟)3、本项目为第二轮招标,前一轮中标单位已建立了象山县校舍房屋安全系统,若
40、本次中标单位 需使用该系统的,系统使用费用由双方单位协商确定。(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 拟)4、房屋安全动态监测单位应具备完整的检查、观测、监测、评估、安全预警机制及应急加固能 力,巡检人员能够对房屋安全情况进行识别查勘。(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5、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资料进行动态工作,不得以提供资料不齐或其他理由拖延动态监测服 务实施。(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第五章评审标准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 的实际情
41、况制定。一、总则本次磋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磋商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 监督。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二、评审组织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 商小组由采购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三、磋商程序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四、磋商程序四、评审程序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五、评审五、评审标准评分标准序号评审内容分值1项目的了解情况(5分)评委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理解程度以及对本项目实施监测的学校现状了解是否充分、全面进行评议,满分5分。52实施方案(6分)供应商根据招标内容,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需对设备、系统软硬件
42、的安装部署和系 统使用做详细描述),列明项目目标、详细工作内容、项目实施所采取的方法手段、工作 进度安排、实施组织形式,由评委进行评议,满分6分。63巡检方案(5分)评委根据供应商制定的巡检方案(包括对房屋外观、室内、房屋周边环境以及有无倾斜进 行检查)的详细性、全面性进行评议,满分5分。54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10分)(1)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关键部分的技术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议, 对校舍巡检工作过程中重要难点的分析描述是否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由评委进行评议, 满分5分。(2)供应商针对上述提出的工作过程中的重点难点,是否可以有针对性地提出对应措施, 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43、由评委进行评议,满分5分。105拟派本项目人员配备(11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即教授级工程师或研究员级工程师)的得2分;具备高 级职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看高级职称且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的,得2分;仅 具备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的的得1分。(3)团队中配备的相关专业类别的其他工作人员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说明:相 关专业仅指结构工程、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工民建、土木工程专业),每个得0.5分, 满分4分。(4)评委根据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人员岗位设置、人员层次、工作经验、技能水平、 工作内容进行评议,满分3分。注:投
44、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三个 月的,提供注册以来)社保缴纳证明。116设备配备(H分)(1)供应商具有水准仪、经纬仪、回弹仪、钢筋检测仪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4分(提 供设备照片加盖公章编入磋商响应文件);(2)供应商具有红外成像仪的,得2分(提供设备照片加盖公章编入磋商响应文件);(3)供应商具有动态监测倾斜远程实时监测设备、裂缝实时监测设备及系统的,每项得1 分,最高得2分(提供设备照片及系统界面截图加盖公章编入磋商响应文件)(4)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设备配备情况,根据设备配备的齐全性以及与本项目的适 用性进行评议,满分3分。117技术工作质
45、量控制方案及服务流程(15分)(1)评委根据供应商的现场实施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服务流程可操作性进行评议,满分2.5分。(2)评委根据供应商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度,根据制度的完善性进行评议,满分2. 5分。(3)评委根据供应商服务质量标准的完善性、规范性进行评议,满分2. 5分。(4)评委根据供应商文明工作制度的完善性、规范性进行评议,满分2. 5分。(5)评委根据供应商工作人员后勤保障措施的全面性进行评议,满分2.5分。(6)评委根据供应商工作人员劳动保护措施的全面性进行评议,满分2. 5分。158应急保障措施(5分)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应急保障措施的全面性以及应急处理流程的合理性进行评议, 满
46、分5分。59合理化建议(5分)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合理化建议是否对本项目实施具有实质性意义进行评议,满分5分::510企业实力(5分)供应商具有应急加固施工技术、房屋监测服务相关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发明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做入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得每个得1分,满分3分(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做入磋商响应文件)。511同类业绩(2分)供应商自2020年1月1 口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房屋监测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 1分,满分2分。(提供网上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证 明资料缺一不得分)。212基准价二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报价,基准价得分20分其余供应商得分为:得分二(基准价/供应商报价)X20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20注:评委在上表设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平均分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响应文件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附后);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