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贷款合同3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贷款合同3篇.docx(1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关于贷款合同3篇 出质人(甲方):_住宅:_法定代表人:_电话:_ 质权人(乙方):_住宅:_法定代表人:_电话:_ 为确保借款人_和乙方于_年_月_日签订的编号为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情愿以其有权处分的大路收费权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承受甲方的权利质押。甲、乙双方经协商全都,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质押的标的 甲方用作质押的标的是_大路的收费权(以下简称大路收费权)。 其次条 质押的期限 大路收费权的质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时起,至借款人还清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时止。 第三条 担保的范围 甲方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实行的费用等有关费用。 第四条
2、专用账户的设立和托管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日或在本合同项下质押大路开头收费之前,到乙方分行或其指定的_行(以下称指定行)开设大路收费(或规费)专用账户。 (二)假如甲方在乙方指定行开设大路收费专用账户,甲方应每日将_通行费收入存入该专用账户,指定行监管该专户资金的存入与使用,甲方不得将其大路通行费收入私自存入非乙方指定的账户。 (三)对甲方在指定行开设的质押专用账户内的资金,指定行代乙方进展日常监管,并定期向乙方通报该账户内资金的收入和使用状况,对单笔资金支用数额超过_元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前方可予以办理支付手续。乙方定期检查该账户资金收入与支出状况,甲方和指定行应予积极协作。 (四)指
3、定行每周一向乙方供应上周甲方在质押专户内每笔资金流入与流出凭证复印件,并以传真或特快专递等快捷方式送达乙方。 (五)假如甲方在乙方分行开设大路收费(或规费)专用账户,甲方应每日将_通行费收入存入乙方认可的_行,并由该行最迟在3个工作日将上述资金全额转入甲方在乙方分行设立的大路收费权专用账户。 (六)甲方保证在乙方贷款本金到期日、每季结息日前10日,在乙方分行或指定行的专用账户中备有足够的资金用以归还乙方的当期贷款本息;乙方可在到期日或结息日当日从甲方在分行设立的专用账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或指示指定行从甲方在其设立的专用账户中以特种转账方式扣收贷款本息,如甲方不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乙方将按第九
4、条的商定实现质权。第五条 保险 (一)在本合同签订之后一个月之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到其认可的保险公司办妥大路的工程建立保险; (二)在本合同项下大路竣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到其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大路财产保险。第六条 担保的补足 假如大路收费权的价值非因乙方过错发生削减,以致于大路收费权缺乏以为主合同供应充分担保时,或者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缺乏以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经乙方认可的质物予以补足,或者供应其他担保。 第七条 质押登记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有权治理部门办妥大路收费权质押登记手续,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担当; 甲方领取质押权证书后,应在
5、一周内交乙方收执。 第八条 甲方的其他义务 (一)甲方保证质押大路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质押大路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大路收费权出售、转让、赠予或以其他方式加以处分;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进展承包、租赁、兼并、合并、分立、合资、联营、股份制改造等经营方式变更或产权变动时,应提前60天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担当或双方达成新的协议。 第九条 质权的实行 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商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归还本金,或者借款人有其他违约大事发生,或者借款人在质押期限内被依法宣告破产
6、、解散,乙方有权实行以下措施: (一)乙方分行直接或要求指定行将大路收费专用账户中相当于乙方到期贷款本息数额的资金划交乙方。假如大路收费专用账户中的资金缺乏以清偿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乙方有权自行或要求指定行将此后一段时间之内大路收费专用账户新增的资金直接划交乙方,直至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为止。 (二)假如乙方实行前款所述措施以后尚未能使自己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大路收费权,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自己的到期贷款本息。处分收费权所得缺乏以使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的,乙方可以连续向借款人追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7、、第八条商定的,乙方有权停顿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视状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_的违约金。 (二)甲方的上述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赐予赔偿。 第十一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_。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并达成书面协议;在达成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各项条款仍旧有效。 第十三条 争议或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双方须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大路收费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
8、完毕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各方各执一份,副本_份。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 代表人(签字):_ 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贷款合同 篇2 承接方(B方) 发包方(A方) 工程工程: A、B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A方打算托付B方进展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当进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托付方式: 5.工程开
9、工日期: 年 月 日 6.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其次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 元; 2、人 工 费 元; 3、设计费 元; 4、施工清运费 元; 5、搬卸费 元; 6、管 理 费 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A方如有特别施工工程或特别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A方自行选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A方自负;施工质量由B方负
10、责。 5.A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B方,以便于工作连接。 6.款项划入名称 ;账号 第四条:材料供给 1. B方须严格根据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此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A方所供应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A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B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A方。 2. B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制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有B方负责。 3. A方负责选购供给的材料、设备,应当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给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惩罚。按A方供应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治理
11、费支付给B方。材料经B方验收后,由B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B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已经签订,A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A方即其次次付施工费的40%.剩余10%尾招待A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A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法行为,B方有权停顿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1.工程施工中如有工程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B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工程的价款,当场结清。 2.A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
12、额的1%支付给B方。 3.A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B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假如因B方缘由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A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假如因A方缘由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B方 元。 2.由A方自行选择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A方担当,由于B方施工缘由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B方担当,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
13、,以连续施工。 4.施工中假如因A方缘由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A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A方须担当全部施工费用,如因B方的缘由造成返工,由B方担当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A方未经B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A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藏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完毕后,B方组织A方进展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B方通知A方进展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A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A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A方自负责任。A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A方如不能在B方
14、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准时通知B方,另定日期。但A方应成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担当B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A方责任 (1)必需供应经物业治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A方供应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B方进展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局部腾空房屋,去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局部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实行必要的爱护措施,均需与B方办理手续和担当费用。 (3)如的确需要拆、改原建筑物构造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担当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B方责任 (
15、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托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B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假如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A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担当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A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
16、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展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根据本合同商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全都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
17、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AB双方各执 份。 A方(业主) (签章) B方: (签章) 住宅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托付代理人: 托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贷款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年_字第_号 出质人(甲方):_ 有效证件号码:_ 地址:_ 电话: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 质权人(乙方):_ 法定地址:_ 法定代表人或负
18、责人:_ 电话:_ 为确保_年_字第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情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承受甲方的质押。甲、乙双方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以“质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其次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_(币别)_元整,贷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第三条 甲方对质押的财产依法享有全部权,并于_年_月_日将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元。 第四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商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19、、因借款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全部应付费用。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当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削减的,应当: (一)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二)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局部或全部抵消。 第七条 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削减,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供应与削减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八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
20、让、兑现质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九条 甲方以债权、存款单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其兑现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一)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连续用于质押; (三)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权、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条 质押登记 (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需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权利出质登记手续。 (二)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展变更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 质权的实现和毁灭 (一)
21、借款人无论何种缘由未按借款合同商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债权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商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质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质物或将质物折价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假如实行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应实行拍卖的方法处分质物。 (二)处分质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质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出质人应支付或偿付给质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 (三)质权因以下缘由而毁灭: 1主债权毁灭; 2质权实现。 质权因主债权毁灭而毁灭的,质权人应将其保存的质物及权利证书交还出质人。 第十二条
22、 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拒绝或拖延交付质物,致使质押不能生效的,构成缔约过失,出质人应对质权人担当质押担保范围的赔偿责任。 (二)以下大事之一即构成质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因出质人的缘由导致质押无效; 2出质人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阻碍质权人依据本合同有关商定处分质押物。 (三)在发生上述违约大事或缔约过失的状况下,出质人负有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质权人有权实行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解除与出质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出质人赔偿质权人因出质人违约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患病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损失);
23、 3仅需通知,将出质人在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处任何账户内的资金或对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享有的债权与质押担保债权相抵消。 第十三条 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质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登记、公证费及质物的保险、运输、仓储、保管、估价、修理、保养、处分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四条 权利放弃 质权人赐予出质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待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质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担当的任何义务。 第十五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
24、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本钱合同不行分割的一局部。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根据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有关条款解释或办理。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采纳下述第_种方式解决: 1向借款合同商定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由_仲裁委员会进展仲裁。 与诉讼或仲裁有关的全部费用均由保证人担当,但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意后生效: 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2出质人本合同第五条质物清单所列质物交付于质权人。 本合同一式_份,由出质人执_份,质权人执_份,_执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质人(签章):_ 质权人(签章):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 电话:_ 电话:_ 签订时间:_年_月_日 签订时间: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 签订时间及地点:_ 【贷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