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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第三方担保合同范本有关第三方担保合同范本 甲方(保证人):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地址:乙方(债权人):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相关阅读贷款担保合同范本【三篇】贷款担保是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贷款 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在贷款事中风险控制方面,银行不愿在小额贷 款上投放,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银行此类贷款的管理成本较高。而收 益并不明显,对于这类贷款,担保机构可以通过优化贷中管理流程, 形成对于小额贷后管理的个性化服务,分担银行的管理成本,免去银 行后顾之忧。以下是合同网我整理的“贷款担保合同”,供大家参考!【篇一】贷款人: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
2、人的实际经济损失。第十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 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合同变更解除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件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 当事人根据合同法的原则并结合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 件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 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第十三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 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
3、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四条保证合同效力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 同的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 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3、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其他补充事项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混合担保合同范本债务人(甲方):债权人(乙方):保证人(丙方):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
4、贷款作为 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丙方为甲方提供保证的情况下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商定确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 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 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贷款内容1、贷款总金额:元整。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 款的金额、期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 甲、乙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 的一
5、份送交 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贷款期限为:个月,即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 银行的规定执行。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甲、乙商定,甲 方每次提款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甲方提款后应由甲乙双方分别向丙出具提款确认书 及银行凭证,否则该笔提款不对丙发生效力。第一期贷款 次提取。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 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 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第一期
6、贷款最后还款日为 年 月 日。7、本合同在乙、丙双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第二条抵押物事项1、抵押物名称:2、置放地点:3、抵押物发票总金额:4、抵押期限:年第三条保证范围及期限1、丙方的保证责任及于主债务的本金及相应的利息。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2年止。借 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3、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 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丙方的书面同意。第四条甲乙双方的义务(一)乙方的义务: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
7、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 方。(二)甲方的义务: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 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 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并负责抵押物 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 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 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 其它方式处分。6、抵押
8、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 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 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第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 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 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 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 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
9、借款利率加收% 的利息。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 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5、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 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因此 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 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 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 资金予以抵销。第六条其它规定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 已经发放的贷款:(1)
10、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 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 表和资料。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 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 款仍然有效。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 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第七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有关抵押的估计、登
11、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第八条本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系经 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 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借款人:保证人: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共同遵守。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一)贷款种类;借款用途 O(二)贷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三)贷款期限:自年月一日起至 年月日止。还款方 式(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 年月日归还 元; 一年月日归还 元; 年月日归还 元)。(四)利率为月息%,按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
12、 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丙方:代表人:订立时间:年 月 日有关个人住房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有关个人住房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借款人:电话:地址:邮编:贷款人:电话:地址:邮编:合同编号:电话:抵押人:地址:邮编:年月一日中国农业银行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 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
13、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第二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本项贷款用于,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 年月一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等额偿还法:贷款本金总额X月利率X 1 +利率)还款月 数每月还款本息额=(1+月利率还款月数一1二、递减偿还法:贷款本金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一已归还贷款本金X月利率贷款月数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 法偿还。本合同首期还款日为一年月日,还款金额为元,剩余款项分
14、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第四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五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第六条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从保 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上按偿款期逐期扣还当期应 偿还款本息金额。不足偿还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的 连带责任。第七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 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第八条 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 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 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第九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
15、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 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 5天提出延期申请, 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贷 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 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请次数不超 过 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 0天书面通知贷款 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第十条 借款人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办理 延期还款手续,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第H一条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 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
16、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 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第十三条 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借款人:(盖章)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借款人:(签字)贷款代表人:(盖章)(授权委托人)保证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授权委托人)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 权的费用。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 按日利率计收利息。如需延
17、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 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延期协议签订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 期间按日利率 计收利息。七、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账号、 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 的监督。(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签约地点签约日期(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 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
18、资 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 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 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 证责任。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 账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一、其他事项:(一);(二).(三)O份。本合同自十二、本合同一式
19、份,借、贷、保证人各持各方签章之日生效。贷款人:日期:借款人:日期:保证人:日期:【篇二】农银抵借字第一号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借款人:抵押人: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 合同,共同遵守。一、自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 的需要和贷款人的可能,向借款人提供贷款限额不超过 (币种及金额大写)的贷款,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还款方式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有 同等法律效力。二、抵押人愿以下列财产(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 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担保内容如下:(一)在第一条所述贷款限额内,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由抵押
20、人 担保,不再逐笔办理抵押手续。(二)上述抵押物评估价值 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三)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清偿完 毕止。(四)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仅、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 及抵押权的费用。(五)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 理赔款应用于提前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或向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 由抵押人弥补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降低相应 的贷款额度或提前收回贷款。(六)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 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
21、相等的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行使抵押 权。(七)抵押人负责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未经贷款人书面同 意,抵押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重复抵押或用以清 偿其他债务。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物进行检查。抵押人因转制、被 兼并、破产或其他原因危及借款方实现抵押权的,应提前通知借款方。(八)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和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三、借款人应按期清偿贷款本息,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 计收利息。借款人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四、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 按日利率 计
22、收利息。五、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 有开户行、帐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贷款情 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 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 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 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 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 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
23、收回贷款、停止发放 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六、贷款到期,借款人有能力以资金形式归还贷款本息的,应首先以 帐户资金归还。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的部分,由贷款人按照规定程序 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 人追偿。七、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有权按第六条规定 行使抵押权。八、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五、六、七款内容,使贷款人因抵押 权不能实现而遭受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向贷款人支付相当于抵 押物作价%的违约金。九、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 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十、本合
24、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一、其他事项:(一)(二)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借、贷、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并依法设定抵押之日生效。甲方:乙方:签约日期签约地点【篇三】地址:为保障乙方与债务人(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所签订的编号 为的(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甲方愿意为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 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金额和期限1.1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交易 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种类为,币种为, 本金额数额为(大写),期限
25、自年月日始至一年月日止。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2.1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 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第三条保证方式a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代理人) 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 用。由a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 贷款。a银行作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 附表一)在 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 元贷款(“贷款”)
26、。c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 (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a银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 贷款人以下统称“债权人”)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内容如下:1 .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 何时间在代理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 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 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02 .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代理人书面还款要 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 时支付款项
27、,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 日期自代理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 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 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 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3 .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 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1条的规定,在代理人要 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代理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 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 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 不能执行,本条款的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4 .
28、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代理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 额及到期的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除外。5 .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 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 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 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但无论如 何,若代理人及/或各债权人由此共得之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的债务, 余额须归还担保人。6.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和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a)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给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时间宽 限或
29、付款延期;(b)借款人或担保人清算或破产;及/或(c)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债务偿还作 出的其他抵押、担保或保证;及/或(d)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 行使、放弃、解除或改变任何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作出的保证 书或抵押书所赋予的权力(包括放弃任何贷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先决条 件或其他条件)或权利或抵押权;及/或(e)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所作担保书或抵押书项下的任何责 任变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无权力签署或履 行贷款协议或该担保书或抵押书下的责任;及/或(f)任何如没有本项的条款将导致本担保书或担保人的责任解除、减 轻或
30、受到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但无论如何,如果代理人和/或债权人与借款人对贷款协议作出任何 修改和/或变动,从而会增加了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的义务和责任,代 理人须得到担保人确认后该修改和/或变动方为有效。7 .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 证:(a)担保人是依照 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 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b)担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 本担保书下的责任;(c)本担保书在贷款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担保人构成合法、 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
31、 法庭执行;(d)担保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担保书都不会(i)违反或触犯任何 法律或条例、或担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ii)违反或触犯担保人 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 件;或(iii)超越担保人借款或担保的权限(不论是受担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担保人董事会的权限,或(iv)导 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e)担保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贷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担保 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 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f)没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担保人
32、 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担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 及其他状况;(g)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 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 有同等地位;(h)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借款的协议, 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担保人有不利影响;(i)担保人已经向代理人及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担保 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j)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 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
33、 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担保人的营运、业 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k)担保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 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1)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担保书的任何 条款而提供)关于担保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 完全的和准确的;(m)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 或预扣。8 .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陈述、保证和承诺, 在本担保书有效期内:(a)第7条款所包含的每一项陈述与保证,就当时存在的事实与情 况而
34、言,在实质方面每一天都将是真实与正确的;(b)担保人将以恰当及有效的方式维持和经营其业务;(c)担保人将尽快(但无论如何不迟于本担保书签约日后担保人的 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一百八十(180)天将担保人在该年度经审核 的年度财务报表副本(连同有关的董事和会计师报告副本)交付代理 人,上述副本须经担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证明为其各自原文的真实副 本;(d)担保人将迅速向代理人交付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可能不时 合理要求的有关担保人的财务资料或其他资料;(e)如发生任何事情从而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内的责任能力时; 担保人将尽快通知代理人;(f)担保人将维持与履行其在本担保书内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及确 保本
35、担保书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准,同时使这些批 准保持完全有效,遵守与任何上述批准有关的一切条款、条件与限制(如有的话);(g)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 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设定抵押、或出售或 转让(不论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也不论一次或在一 段时间内交易);(h)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 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与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 公司或人士;(i)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 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营业性质作重大改变,不论这种改变 是通过
36、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及通过出 售、转让、收购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该改变不会削弱担保人的担保 能力则无须经代理人同意,但担保人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代理人;(j)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 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回购或减少其发行的股份或将其资本或资 产分配给其股东。9 .本担保书由担保人独立承担责任。若有第三者为借款人向代理人 及/或任何债权人出具担保书或抵押,则本担保书是完全独立及不受 该等担保书或抵押影响。10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承诺放弃要求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首先向 借款人或其他人士采取法律诉讼,或将抵押物先行变卖之权利。11 .担保人在
37、此承诺,在贷款债务未还清以前,它不会行使及在此放 弃因法定原因而拥有的代位权或向借款人(不论是否与本担保书下的 责任有关与否)作出索偿。担保人亦不会与代理人和债权人在借款人 的破产或清算的索偿中竞争,代理人和各债权人将优先于担保人向借 款人追索债款。担保人将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代理人和债权人在所持 有其他抵押品及担保所享有的权益和权利。如担保人违反本条款的规 定所收的任何款项(不包括担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及律师费 用),它将会以信托人的身份代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该笔款项以作为 债务的持续担保。12 .如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任何解除本担保书或其他和解的协议, 该担保解除或和解协议的条件是借款
38、人或其他人士向债权人所出具 之担保、或所支付的款项没有因任何有关破产、清算、关闭、解散或 无法偿还债务的法律或法规而遭取消、禁止或减值。若代理人或任何 债权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还任何有关债务的款项予付款人,担保人在 此的责任将继续有效。而在计算担保人所应付的款项时,该些债权人 曾经收过但要退还给付款人的款项将不计算在内。而代理人及债权人 可在本担保书解除后或和解协议签订后继续执行本担保书及向担保 人追讨欠款。13 .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应付之一切款额必须如数支付给代理人及 债权人,不得从中抵销或反索借款人欠担保人的任何款项,亦不得从中扣减现行的或将来的任何税项(代理人及债权人本身的总利润应课 税
39、项除外)或其他费用或预扣税。14 .凡按本担保书规定的应付款项,应以债务原币支付,如担保人以 其他货币支付,应以可即时使用及自由兑换的货币,按代理人或各债 权人当天汇率折算,汇予代理人或各债权人。15 .本担保书是持续性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并将连续保持有效,直至 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所欠之一切款项全部偿还给债权人为止。但是, 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随贷款额的归还而相应减少,并且在债务全部清还 给债权人时解除。本担保书为附加保证,但不取代代理人和债权人现 在或将来所持有的有关债务的任何其他担保及抵押品。担保人承诺及 同意当代理人及债权人在追讨担保人欠款或执行本担保书时,代理人 及债权人无须先追讨借款人或第
40、三者欠款或提出诉讼,亦无须先对代 理人和债权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担保作出处分或强制执行。16 .若担保书内某些条款在将来被宣布或被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法 律上不能执行,该等条款应视作为并未列入本担保书内,而不影响本 担保书其余条款之有效性。17 .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因追讨本担保书之到期款项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以全数偿还为准)及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由担保人负责赔偿。担保风险提示:保证责任方式分为连带清偿责任和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 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 要求保证人在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一般保证只有在债务 人不能履行(与不履行有区别)债务时
41、,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当事 人应根据担保目的的不同来确定保证方式,降低风险。3.1 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主合同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的 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 清偿主债权。3.2 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 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担保)的,或乙方发现产品 出现质量问题或业务逾期没得到保证,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 项下权利,向甲方提出申请,终止协议(合同),甲方退还双方手续 费。甲方对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其保证责 任的承担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诉讼/仲 裁/强制
42、执行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向 其提供物的担保、变更担保的顺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担保项下的优 先受偿权益丧失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 之而免除或减少。人承诺在代理人的书面要求下须即时支付和清偿该等款项。(a)本担保书对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各当事人各自的继承 人及受让人均有效和有约束力。惟担保人不得将本担保书下的任何权 利、利益及责任转让他人。(b)如任何贷款人按贷款协议的条款,转让其于贷款协议项下的全 部或部分权益,该贷款人也可将其于本担保书下的全部权益或有关部 分同时转让予受让人,而在此情况下所有本担保书下所指的贷款人将 包括该受让人。(c)
43、担保人于本担保书下所作之声明、保证、承诺及安排将不会受 任何贷款人转让本担保书或贷款协议的权益所影响,任何贷款人名称 之更改或其合并,或被吞并等情况亦不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的责 任。(a)本担保书项下须发出或提出的每一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 采取书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递送或用挂号邮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预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对方:(b)本担保书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下述情况下 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a)如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时由收件人签收 后即为送达;b)如用挂号信发出,在邮寄后两个工作天即为送达。(c)除非代理人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就本担保书向另一方
44、发出 或提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及一方在本担保书项下需要交 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约须以英文或中文书写。(a)除非代理人与担保人以书面签署确认,否则本担保书任何条款 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b)代理人或债权人不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担保书规定的权利和 权益均不会构成或被视为其对该等权利的放弃。而代理人或债权人在 某次行使权利或部分的权利将不会妨碍或影响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权 利或权益。代理人或债权人可以同时行使,亦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 累积,上述权利、权益和赔偿办法,故此将不会排除法律所赋予代理 人或债权人的权利及其他赔偿办法。18. 本担保书受 法律管辖并
45、按 法律进行解释。担保人和代理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与本担保书有关的任何法律行动 或诉讼可在 法院进行,并不可撤销地服从 法院的管辖权。但这不损害或限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及担保人在担保人或其 资产所在的任何管辖地区的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19. 本担保书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担保人及代 理人各执一份。c有限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担保合同:担保合同范本集团 电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担保人就被担保人 (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乙方个人住宅电话(业 务登记单受理编号:)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同:一、担保 人自愿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电话所承担交费义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二、
46、担保人应为乙方的固定电话机主,并无欠费记录的 (地区)居民。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为:(一) 甲方使用固定电话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违约金。(二)乙方与甲方因 割接改号、换号、移机、增加服务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对本合同予以 变更等事由,担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四、担保人承担 担保责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务并交 纳全部费用后终止。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电话发生欠费,乙方 有权要求担保人支付,并将欠费计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费用中。若甲 方和担保人均不履行交费义务的,乙方有权对担保人采取停机、撤机 以及其他追缴措施。六、在担保期间担保人不得擅自单方撤销担保; 担保人
47、若撤销担保,须与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营业厅交清费用并 办理撤机手续。七、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发生机主变更或撤机等业务 变更时,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 按撤机处理。八、若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固定电话发生欠费,甲方应重 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九、 担保人承诺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写个人资料真实无误。如资料有误,乙 方有权对甲方的电话停机。十、本合同为前述编号的业务登记单及甲 乙双方签订固定电话后付费业务服务协议的从属协议。十一、本 合同自担保人、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 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由担保人填写:担保人资 料姓名 固定电话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被担保人资料姓名 固定电话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证件有效期 联系人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