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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汽车买卖合同模板集合9篇汽车买卖合同篇1出卖人:买受人:一、汽车金额:汽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二、交车方式:交车地点:交车时间: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三、质量维修: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 车质量标准。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 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 基本情况。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1)实行送货上门的,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接收地点),交付日期以发运
2、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2)实行代运的,卖方应按买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 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 (如果需要)。交付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3)实行自行提货的,卖方应在交付日 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提货时间通知买方,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 通知提货时间。4.卖方在交付车辆的同时,还应向卖方提交下列文件:(以下3、 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1)购车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 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七、验收1 .买方应在车辆交接的当场对所购车辆的外
3、观、基本使用功能 和随车工具(备配件)、卖方提供的卖车相关文件和手续等进行认真 检查、确认。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功能及相关文件等有异议的, 应当场提出或 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经卖方确认后负责调换、 处理。2 .车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车辆交接,并签署商品车辆交 接书,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卖方还应在协助买方办理完车辆过户、 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由 方承担。3 .从车辆正式交付验收合格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 任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八、风险负担1 .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 其责任由卖方负担。2 .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
4、发生的问题 由使用者负责。3 .因卖方的原因致使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卖方应 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4 .车辆由卖方交承运人运输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 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方承担。5 .卖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车辆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货物 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九、维护维修1 .买卖车辆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卖方应在生 产厂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2 .卖方售卖给买方的车辆的保修期,为 年或者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3 .在保修期内卖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在保修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总成质量问题经 次以上(含
5、 次)修理,车辆的安全性仍达不到出厂检验标准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卖方 应当负责向生产厂家申请换车或退车还款(扣除折旧)。4 .在保修期内,如买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 买方自行负责。5 .买方所购汽车存在设计、制造缺陷,并由此缺陷造成人身和 财产损害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或生产厂家主张索赔,卖方应积极协助。6 .保修期后的产品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十、违约责任1 .卖方应保证其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若第三人对 车辆提出主张,造成买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卖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 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2 .卖方应如实向买方陈述车辆的状况,并保证车辆状况陈述的 真实性,若卖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
6、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明示 告知而未明示告知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 .买方未能按时支付车款的,每逾期1日,应支付卖方全部车 价款%的违约金。4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车辆的,每逾期1日,应支付买方全部车 价款%的违约金。5 .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 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 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6 .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质量问题或证件不全导致买方无 法上牌,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和退车,因此而造成买方的实际损失,卖 方应当予以赔偿。7 .卖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
7、表明的质量标准,买方有权 拒绝接收车辆,或要求卖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 约责任。8 .买方选择以抵押贷款的方式付款的,如买方未能在规定时间 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视为 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十一、合同的解除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1 .合同期限届满,买卖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2 .买卖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4 .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 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5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 仍未履行;6 .当事
8、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7 . o十二、保密买卖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 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 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 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 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 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十三、通知1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 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 无法送达的,方可
9、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o3 .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十四、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 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 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 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十五、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 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
10、转 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十六、争议的处理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七、不可抗力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 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 行期间应予中止。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 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 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
11、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 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 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 影响。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 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 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 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 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
12、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 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 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 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 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 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十八、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 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 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 本合同相抵触。十九、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 定的,
13、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 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十、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 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盖章)卖方:(盖章)授权代表: (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签约地点:卖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签约地点:汽车买卖合同篇4出卖人:合同编号:买受人: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 月日一、汽车型号及金额:汽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号合格证号车架号海关单号
14、商检单号颜色价格备注二、交车地点、方式:交车地点:交车时间: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三、质量、维修: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 车质量标准。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 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 门认可的汽车。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 基本情况。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 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 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 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5、买
15、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 是否齐全。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 确认。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 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五、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 行仲裁,仲裁裁决是
16、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 存一份(市场留存期一年)。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买受人:出卖人:买受人姓名(章):出卖人姓名(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汽车买卖合同篇5合同编号: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 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 是否齐全。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
17、行认真检查、 确认。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 决。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 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 负责。四、违约责任: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解决;也可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第二条质量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 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 品
18、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 标准。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 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 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 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 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 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第三条定金(可选填)乙方在 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 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
19、款。因乙方违约导致 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 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第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2、分期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 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 大写元。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元,大写元。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1、交车时间:年 月 日前。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3、交车地点:
20、。4、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6) o5、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 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 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 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 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 担。6、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 双方应签订车辆交
21、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 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售后服务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 手册执行。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 方选择。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 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 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 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 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
22、有关规定相 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 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 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 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 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2、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 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
23、设计、 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 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 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 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4、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 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 此造成的损失。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 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 于未交车款的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6、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 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第八条不可抗力
2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 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 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九条其他约定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 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甲方的宣传材料、 广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他约定:。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 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甲方:(盖章)乙方:(签章)地址:地址:证照名称:证件名称:证照号码: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
25、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汽车买卖合同篇6古法见证字第号兹证明(年 月 日出生,住)与(年 月 日出生,住)于年 月 日签订汽车买卖合同书,年月 日同时向本所申请见证,经审 查,双方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内容真实, 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特此见证。见证人:见证单位:托县古城镇法律服务事务所年 月日汽车买卖合同篇7甲方(销售方)乙方(买受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事宜,订 立本合同。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国产/进口: 自排/手排:车辆类型:品牌型号:产地:生产者名称
26、:车身颜色:内饰颜色:出厂时间:排量:尾气排放标准:外廓尺寸:核定载客:核定载重:其他:.第二条关于车辆配置的约定第三条质量标准车辆的质量要求应当符合出厂时的国家标准且不低于生产者出 厂检验标准,并能依法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机动车注册登记。第四条价款车辆价格每台 元,大写.数量 台,总计 元,大写.乙方如委托甲方代为拍牌、代办保险、代付购置税及车船税、代 为验车与办理上牌手续等服务,双方应在补充协议中予以约定。第五条支付方式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车辆价款: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 元,大写.2、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即元,大写;余款 元,大写,于一年一月日前付清。
27、3、其他.乙方应当将价款付至甲方的财务部门或甲方指定的账号,不得将 价款直接付给甲方的销售人员。第六条交付与验收1、口甲方送车;乙方自提;口其他。2、交车地点:.3、交车日期:年月日前。4、交车时里程表显示数应当小于 公里。5、车辆交付时应当场查验,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型号规格、外观、 轮胎、内饰、配置、备件、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确认,双方应签署车 辆验收交接书(详见本合同附件)如发现表面瑕疵,乙方应当场向 甲方提出,并在车辆验收交接书上作详细记录。6、甲方向乙方交付车辆且双方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即为车 辆正式交付。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和配 套规定
28、对其所出售的车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或“三包”责任。2、甲方出售车辆属于事故车、有维修记录车、处理品车、改装 车、“三包”退换车及生产日期超过一年以上的库存车,应当事先 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3、甲方不得承诺能够直接办理汽车消费贷款业务。4、甲方的盖章名称与本合同、发票上的名称应当保持一致;不 一致的,甲方应当在订立本合同前书面告知乙方。5、乙方签订合同,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提交材料的真 实性负责。6、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对方同意, 不得单方变更、解除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八条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1、甲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应每天按车辆价款的%向乙方支 付违约金;逾期
29、交付车辆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2、乙方逾期支付车辆价款的,应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一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 合同。3、因乙方原因未通过银行贷款审核并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因不 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原因,银行无法办理贷款并导致本合同不能继 续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日内 全额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如不按时退还,应当以乙方已付款项为基数 按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甲方交付汽车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低于生产者出厂检验 标准的,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处理:.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发
30、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 会或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 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 此仲裁条款划去)第十条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车辆验收 交接书、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件:车辆验收交接书补充协议(此页为签署页)甲方(盖章)住所:邮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电话:委托代理人: 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乙方(签字或盖章)住所(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
31、码:委托代理人:电话:签约日期:一年月日签约地点:汽车买卖合同篇8合同编号:买方: (以下称为甲方)买受人(签章):出卖人(签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汽车买卖合同篇2卖方:买方: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车主名称:号牌号码:厂牌型号:初次登记日期:发动机号:车架号: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20xx年4月27日至20xx年9月30日。最近一次年检时间:20xx年8月。行驶公里数:25万公里。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是)出租、(/)租赁、(/) 非营运、(/)其它。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车款为(不含税费)11万元;大写十一万元整。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
32、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卖方:(以下称为乙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 本合同。第一条标的1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2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3 .生产厂名称:4 .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1 .车辆单价:元,大写 O2 .数量:台。车辆总价:元,大写 o3 .运费 元,由 方承担。出库费元,由 方承担。4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
33、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 另签委托服务协议(见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 务报酬。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1 . 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 yc,o2 .汽车消费贷款方式:(1)签署本合同时一,首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2)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于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 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a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 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b
34、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 补足支付的。3 .分期付款方式:(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o(2)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O(3)年 月 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第四条质量1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 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 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2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 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5、3 .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 中心(上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1 .交车时间:年 月 日前。2 .提车方式:(1)实行送货上门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接收地点),交付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2)实行代运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 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 (如果需要)。交付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3)实行自行提货的,卖方应在交付日 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提货时间通知甲方,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 通知提货时间。3 .交车地点:4
36、.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 100 公里(2) 公里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5) 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 验单。(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 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 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 方。第六条
37、风险负担1 .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 其责任由乙方负担。2 .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 由使用者负责。3 .因乙方的原因致使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乙方应 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4 .车辆由乙方交承运人运输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甲方承担。5 .乙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车辆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货物 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第七条不可抗力1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 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
38、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 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 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 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 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 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 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 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
39、订日之 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 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 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政 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八条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1 .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 定。2 .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 产厂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3 .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 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 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
40、乙方有权退车。4 .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 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 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 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 方换车或退车。5 .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 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6 .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 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 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7 .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 者
41、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 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8 .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9 .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 生产厂的规定执行。第九条声明及保证10 甲方:(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 力履行本合同。(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 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 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
42、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 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 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11 乙方:(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 力履行本合同。(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 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 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 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 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
43、标准 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 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买卖车辆本 身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 性能,但对其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6)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 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 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7)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车辆不是国家禁止的车、拼装车或明 令淘汰的汽车产品,也不是违反交通安全、环保等法规要求的汽车产 品。第十条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 术信息、经营信息
44、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 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 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 .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 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 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2 .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 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 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5、,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 的%支付违约金。3 .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 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4 .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 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5 .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 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 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 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 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十三条双方特别约定:第十四条解决争议的方法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
46、议,应协商解决,也 可请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或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买方应于20xx年9月1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 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 方支付全部车款。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 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 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全部由买方负担。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 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 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 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1 .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2 .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 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3 .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 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4 .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5 .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6 .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