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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盟店合作协议书范本三篇篇一:加盟店合作协议书范本特许者:(以下简称甲方)被特许者:(以下简称乙方)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 加盟店地址:甲乙双方就加盟事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 以下事项,以便共同遵守:一、特许授权:1.1 甲方特许乙方在省市区街号开设 加盟店,专门经营由 统一开辟和配送的 产品。甲方保证乙方在该区域(该区域主要指狭义的商业圈,在这个范围内,步行消费者愿意到该店消费的最长距离,这段距离所形成的一个区域范围。而不以国 家行政地理区域为划分)。享有独家加盟的权益,甲方不擅自授权第三方在该区域加盟。乙方无权设立分支机构或者授予他人加盟,若需发展扩大增
2、设分店,必须向 甲方申请。1.2 甲方所注册的商标、文字,相关的网络等知识产权,以及产品申请专利及非专利技术,所属权永久性归 所有,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兴许可他人使用。1.3 甲方将其所有的“ ”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根据以本特许经营协议书 的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协议书的约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加盟 的经营活动,甲方所倡导的经营理念,独创的装修风格及产品制作技术,乙方不得透 露或者复制给他人使用。 一、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得进行大众媒体之促销活动,乙方应于活动期间全力配合, 并接受甲方有关广告与促销活动之指导与建议。二、乙方需单店进行促销活动时,所有广告宣传之进行及活动方案,应书
3、面呈请甲方, 并取得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三、广告促销费用之分摊:(一)乙方单店进行广告促销活动时,费用自行承担。(-)区域性广告促销活动时,由该区域内所有店铺共同分摊。(三)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时,由全国所有店铺共同分摊。四、乙方应无条件允许放置、摆设或者张贴各项宣传甲方信息之宣传品;另对咨询甲方 业务者,乙方店内人员应负责接洽,不得无故拒绝接受问询或者敷衍推脱,若发现 有以上情况的,视同违约,乙方允许甲方对其按照按本协议书第七条处罚方式处理。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一、作为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债务及乙方忠实地执行协议书的担保, 乙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十万元。
4、二、不论乙方在法律上或者本协议书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协议书等行为, 而事实上导致本协议书无法继续执行或者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书义务而被解约时,除本 协议书另有规定外,甲方将直接没收该保证金并有权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要求赔偿损 失。三、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一年内没有按照本协议书的要求开设“某公司”店的, 甲方将没收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单方解除本协议书并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加盟金。 四、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后由于自身原因单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本协议书而没有开 设“某公司”餐饮店的,甲方将没收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加 盟金。五、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一周内没有及时向甲方加纳加盟金
5、,则甲方将以乙方自动 抛却本协议书为由,单方解除本协议书并直接没收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六、协议书期满或者双方正常解除协议书后三个月内,在乙方无违约且撤除其店面招牌、 工作物品等其他与甲方相关营业象征后,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拖欠甲方款项 (包括货款、特许权使用费、惩罚性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甲方可由履约保证金中直接 扣除。第十条加盟金一、本协议书签订后一周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加盟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整。二、该费用是乙方为开店接受甲方经营技术资产、商标初始使用权、开业技术指导的 费用。三、除本协议书另有规定之外,不论本协议书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者其他理由,乙 方均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该加盟金。
6、第十一条特许权使用费一、在本协议书执行期间,作为持续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甲方匡助、 技术指导而向甲方支付的费用称之为特许权使用费。二、该费用的支付方式为:自开业之日起,乙方以其店面上个月单店营业额为基数,按3%的比例提取金额(但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亏损)每月向甲方支付该费用。如果乙方月 营业额不足三十万的,甲方将以乙方月营业额为三十万为基数,按3%的比例提取 该费用。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时提供上月营业收入报表的,甲方有权 按每月二万的核定额收取当月特许权使用费,乙方不得拒绝。三、乙方必须在次月十日前将上个月的特许权使用费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汇款手续 费由乙方承担。如逾期支付
7、,则乙方须按照每超过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 付款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如乙方拖欠该款项超过三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 议书。第十二条月结货款一、乙方应于次月十日前将与甲方发生之上月结货款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如乙方拖 欠甲方该项货款金额达两个月或者虽未达两个月但已累计超过三万元,则甲方有权住 手对其供货。并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欠款,保证金不足部份,乙方应于一 周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书。二、如甲方认为其向乙方单月供货金额已经超出三万元之范围,甲方可要求乙方另追 加履约保证金或者要求乙方按照其他方式结算货款,乙方不得异议。第十三条逾期付款违约金一、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甲方
8、规定的加盟金、履约保证金、特许权使用费、月结 货款、广告宣传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的,如逾期支付,则乙方须按照每逾期一天 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第十四条店址选择一、双方签订协议书后,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选择的店面进行商圈评估(该评估仅供乙 方参考),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二、甲方普通情况下赋予乙方店面的商圈保护范围不低于1000米(以乙方店面为中心, 1000米为半径的保护范围)。三、甲方根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认为,在现有乙方店面所在地另设分店,不会 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者因人口增加,交通变化等因素导致该商圈状况发生变化,甲 方 认为有必要增设分店时,甲方可
9、自设分店或者准许第三方在同一区域内增设分店, 除非乙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新店的设立会给其营业状况带来严重的影响,否则乙方 不得异议。四、本条第二款不合用于位于城市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内的乙方店面。本条款“城 市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合用于直辖市、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及市区人口在30万以 上的其他城市。第十五条开店筹备一、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各款项,且乙方同业主签订租赁协议书后,甲方将根据乙方店 面的具体情况安排开店工作。二、乙方店面装修图纸设计由甲方负责,装修施工及装修材料由甲方指定厂商负责, 费用由乙方承担。三、甲方根据与乙方商议的开店进度自行安排开店组人员到乙方店处协助乙方进行开 店工作。1、该开
10、店组成员主要包括:工程监理(1名)、开店经理(1名)、开店厨师长(1名)、办 公室辅导人员(财务、人事、出纳)、专案辅导员(若干)等。2、开店组进驻的时间、人数及撤店时间由甲方视开店进度、开店时具体情况而定。3、开店组人员的工作任务:调查乙方店区域市场状况,协助乙方进行人员招募、培训 及协助其进行开店筹备工作。4、开店组人员开店期间的薪资、往返差旅费、食宿等由乙方承担,该费用的具体标准 祥见(附件二)O5、为协助乙方店正常开业筹备,甲方需代为乙方配置一部份熟练员工(主要为店面管 理人员及厨房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该部份员工,见附件三),该部份员工的数量及到乙 方店处报到时间由开店经理视具体情况而定
11、。6、甲方代为乙方店配置的员工来源为甲方直营店及其他委托代为培养的分店,该部份 员工的薪资水平由甲方根据其连锁体系内部的薪资制度并适当考虑乙方店当地实际薪 资水平而制定。7、该部份员工到达乙方店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8、该部份员工到达乙方店时,经乙方认可并接收后,乙方店负责人应及时为该部份员 工办理入职手续。9、该部份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前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到达乙方店后,无论乙方有无 为该部份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10、该部份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工作的次月,乙方应按照该部份员工当月薪资的1.2 倍发放给该部份员工作为当月薪资,用于弥补该部份员工在调动过程中受到的损失。11、该部份员
12、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即正式成为乙方店员工,乙方有权对其进行管理、 支配。12、乙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在开店筹备期间安排人员(普通为店长、财务、出纳、人事 等)到甲方处进行受训,由甲方安排该人员的培训。甲方可在其店内为该人员提供员工 餐(甲方将按照每人15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收取餐费),住宿及车旅费及其他费用由乙 方自行承担。13、在乙方店开业前期,开店经理认为有必要由甲方派人员对该店的开业进行支援时, 可在与乙方商议后进行处理;但该支援人员的往返车旅费及住宿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 根据其实际支援的天数向该支援人员按照其实际工资的L3倍向其发放薪资。14、按照普通开店程序,甲方为乙方规定店面筹备期为50
13、天,时间从乙方店面进场装 修时起计算,在这期间甲方积极其乙方开店进行筹备工作。如果乙方店面筹备期间超 过50天(除因甲方因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将按照1000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收取培 训费以弥补由于开业延期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第十六条开业后的人员调动一、在乙方店开业后一个月内,如浮现甲方所代为其配置的人员有自动流失的,乙方 可要求甲方免费为其重新调配同等职位且技术相当的员工,但该员工到达乙方店面旅 程所发生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二、在乙方店开业一个月后,如果其有人员方面的需求,在取得甲方允许后,甲方可 为乙方店调配人员,但乙方需按照所调动员工月薪资的L5倍支付给甲方作为培训费; 该员工所产生的
14、车旅费由乙方店承担;同样,如果乙方店人员经过甲方允许并经过甲方 调出时,甲方应按照乙方店该员工月薪资的L 5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店作为培训费, 该员工所产生的车旅费由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承担;三、乙方店不得私自聘用甲方所属分店(直营店或者加盟店)开除或者除名的员工以及 未经 其所属分店允许自动离职的员工(级别在组长级以上者),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其 即将改正并收取乙方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第十七条店员工之雇聘一、为协助乙方筹备开业及维护商品品质、店面管理之统一形象,甲方可代为乙方店 筹备员工(店内管理人员及厨房技术人员),但甲方需保证其所派往人员的技术与其职 位相符合,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调换或者
15、拒绝接收。二、为强化连锁体系的管理,在维持乙方正常经营前提下,甲方有权对在乙方店工作 满六个月以上的人员进行调配,乙方不得拒绝。轮调人员具体调动时间以甲方人事部 所发轮调人员调动通知书为准。三、乙方店就其所雇佣职员之筛选、聘雇、工作时间调配、管理、轮休、请假、辞退、 抚恤、薪资、税捐扣缴、员工福利、资遣、退休,均由乙方自理,不得要求甲方补偿。 且须符合政府颁布相关劳工法令,但人力工时应依甲方之专业建议,以维护良好之服 务品质与形象。第十八条商品之售价一、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价格销售商品。二、乙方若不予按前项售价销售商品时,须于十五天前提出书面申请通知甲方,甲方 将视乙方店面具体情况及为维护店面整
16、体形象,商品品牌形象及市场交易秩序有权决 定是否允许其申请。第十九条供货、退货及付款条件一、乙方所需货品,可由甲方或者其他方提供。但为维护商品质量,甲方指定专属厂 商供应之商品不得向他方采购。二、开业前,乙方委托甲方代为订购货品时,应填妥定货单所需之物料、规格、数量 及预定出货日等,签章后传给甲方,并先将货款以汇款方式自动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 三、乙方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应该按照甲方要求提前定货并保证累计定货金额(未付款 部份)不超过三万元,如乙方由于该因素导致其订购货品无法及时到达,甲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四、货品寄发后,非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拒收或者退回。货品配送时,如为甲方员 工自行配送,乙
17、方验收人员当面验收货品数量、质量、价格及发货单据,核实无误后 收货,货品一经交付即视为乙方验收合格,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甲方退货。甲 方委托货运公司配送,则乙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完毕后,如发现发货单据及货品存在数 量、质量或者价格等方面的问题,应须于货品送达两日内以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告之甲 方相关部门人员,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第二十条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及其使用的限制一、乙方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属于甲方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 保护。二、在本协议书履行期间,乙方可在其加盟店内正常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 这些标志、记号的标签、招牌。三、乙方不得在其店面以外使用本协议书中甲
18、方允许乙方店使用的甲方商标,更不得 允许第三方使用或者印制该公司商标,同时也不得超出“公司商标”所注册的范围使 用“公司商标”。四、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公司商标或者与其近似的字样作为其商号或者商号的 一部分注册其店面之工商登记名称,不得出售或者提供给未经甲方允许的第三方使 用印有与公司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标志的服装、容器、包装及活动媒体等用品,亦不 得将其店内的厨具、菜台设备提供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 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视情况可解除协议书。五、乙方在其店内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 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不得有以下行为:1、降低公司
19、形象,伤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2、除为乙方店铺经营而向其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甲方有特殊指示外,向第三 者泄露、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3、乙方为第三者摹仿、拷贝、复制或者协助第三者摹仿、拷贝、复制公司商标和经营 技术资产。六、甲方必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式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不断进行研究、完善和改 进,乙方不得异议,但改进必须是善意的。第二十一条法令遵行及法律责任一、乙方店开业前须办理好政府规定的各类证件;店面营业后,应依法如实缴纳政府要 求的各项规费、税金(乙方店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独立纳税),若有违反国家有关 法律及行政法规之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二、乙方店因违反
20、政府法令受到相关政府机关处罚所发生一切经济上的损失与甲方无 关,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该行为影响到甲方及其他分店的正常营业状况的,甲方 可视情况赋予乙方一至五万元的罚款或者直接解除协议书,并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 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二十二条独立的当事者一、本协议书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当事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 雇佣、承包关系。乙方不具有代表甲方或者为甲方而发生任何权力的行为,乙方店员工( 包 括乙方店开业时由甲方代为其配置的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 甲方不对乙方劳资纠纷承担任何责任。二、乙方店面的经营由乙方在甲方技术指导下自主经营,独立对外承担一切责任。三、
21、若因乙方行为致甲方涉讼或者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承诺将全额支付甲方 为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赔偿金以及其他所有合理的支出。第二十三条关于教育训练一、乙方店开业前,必须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派人员参加甲方安排的职前训练。乙方 店开业后,必须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自行定期安排各种培训会议及其他店务会议。 二、乙方店开业后,在不影响该店正常营业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甲方安排其他分店 人员在该店内进行现场受训场实习,乙方不得拒绝,但甲方或者委训分店应参照本协 议书第十五条第三款第十二项的规定支付乙方费用。第二十四条保密责任及竞业禁止一、乙方无权向第三方转让甲方技术或者擅自复印经营甲方KNOWHOW技术资
22、料予第 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之营业秘密、资料、文件、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予他 人,否则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整,并要求其甲方赔偿 其因此受到的损失。二、在本协议书存续期偶尔协议书终止、解除后三年内,乙方不得参预、教导、提供 咨询服务或者受雇、从事、合作经营类似型态业。否则甲方有权对其提起诉讼,且乙方( 含负责人、股东、受雇人)须将其因之所得之利益,给付或者归入甲方所有,并赔偿 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整,且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书(如果该行为发生在本 协议书执行期内)。三、甲方按照本协议书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资料归甲方所有, 出借给乙方,乙方必须负责
23、保管,协议书终止后及时归还甲方。四、乙方应与其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为相同之竞业禁止及保密之规定,并对 甲方负担保密义务。五、乙方之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如有违反该条款规定之义务的,乙方应将其 对该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之赔偿请求权转让予甲方行使,其因此所产生费用(律 师费、诉讼费)由乙方负担。六、本协议书终止或者解除,本保密责任及竞业禁止条款仍继续有效。第二十五条物品的保养维修一、乙方店应确实保养好店铺建造、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司形 象。特殊对厨房内物品必须时常清洗以确保安全营业,应时常检点店铺外观,养护店 内外装修和其他物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二、乙方店
24、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受到甲方相关通告后五日内仍没有 改善的,甲方可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乙方做保养工作,费用由乙方店承担。第二十六条甲方义务一、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协助乙方完成开店筹备工作。二、在乙方店面开业后至协议书期满期间,甲方根据乙方店的实际经营状况安排技术 及管理人员对该店面营运状况进行不定期的稽核辅导,并对该店内存在的问题及时进 行更正。但乙方须为甲方到店辅导人员提供食宿,车资由甲方自己承担。三、将每年所安排的对于分店所作的培训计划告知乙方,并如实执行,以便及时对乙 方店人员进行再培训。三、不断对其技术及经营管理体系进行改进,并不断的推出新的产品,以适应市场变 化及更新的需求
25、。同时甲方应不定期召开厨务会议或者到乙方店对其厨师进行技术培训, 使得乙方店人员技术不断得到更新。四、特殊指导:乙方另有请托,甲方须派专人至门市服务,解决问题,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收费标准祥见附件四)。五、当乙方店与甲方其他分店发生冲突时,甲方有义务进行协调处理。1. 4甲方特许乙方必须经营 产品,乙方不得借 商标来销售或者变相经营其他商家商品(有利于推动 发展的辅助商品,需事先征得 总部允许,同时严禁乙方擅自变相加工或者出售乙方的配送产品)。二、特许经营加盟费及保证金1.1 甲方特许加盟费为人民币8万元。本协议书订立后,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该款 项。1.2 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元,本协议书
26、订立后三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此款项。三年 后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书的规定,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若乙方在经营过程 中,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有权终止本协议书及追讨乙方给甲 方造成的损失,且不退乙方已缴纳的特许加盟费用。2. 3乙方须在本协议书订立后三日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2.1 甲方帐户所在地为: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2 甲方根据 的视觉识别系统,为乙方免费提供店面规划、设计。但装修期间所有发生的工时费、材料费以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负责。2.3 甲方前往乙方考察加盟店面地址,甲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由乙方 负责支付。2.4 甲方负责
27、乙方两名以上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培训期间员工的食宿由甲方负责(培 训地点在四川绵阳总部)。2.5 甲方协助乙方对员工进行 企业文化的培训,并不定期的检查乙方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匡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3. 5甲方协助乙方该加盟店的人事管理,协助该店的主要员工招聘和委任工作。3.1 甲方全权负责签定店铺租赁协议书,乙方不得私自与店铺租赁方签约该协议书。3.2 甲方有权过问或者审核乙方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并提出相关的建议。六、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人员需求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应及时匡助甲方调配 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第二十七条乙方义务一、在本协议书履行期间,乙方应为甲方到其
28、店进行稽核辅导人员提供食宿(在该店内 用员工餐,住宿条件不得低于附件五之标准)二、维护、巩固和提升公司形象,积极组织、参预和配合甲方的各项品牌宣传活动。三、应及时向甲方如实通报其在经营就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诉讼事件及任何可能影响到 公司形象或者信誉之事件。四、应如实将其上月经营状况及财务报表传真至甲方处,接受并配合甲方财务稽核。五、应及时向甲方交纳各项对付款项,不得拖欠。六、在经营过程中应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如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工 作,以达到双赢目的。第二十八条违约责任一、协议书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以诚信原则如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 即为违约。二、任何一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
29、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其中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及为进行诉讼而支付的调查取证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三、对于乙方违反本协议书规定的行为,或者未按附件承诺支付款项的行为,甲方有 权 责令其限时更正,并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向乙方收取5, 00010, 000元的违约 金。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未改进的,视为新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赋予加倍收 取违约金。乙方的违约行为如在本协议书其他条款中已经有明确的处罚办法的,按照 该条款的规定处理,对于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悔改程度及补救措施 等,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九条协议书变更、终止及解除一、协议书的变更经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商议一
30、致,可以变更本协议书。二、协议书的正常解除1、双方经商议,允许解除协议书的。2、协议书到期,双方无意续约的。3、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任何一方无力继续经营的(本条所说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 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战争等情况)。4、乙方因正常经营艰难,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书的,应在3个月前提出解约申请并经 甲方书面确认批准的。5、本协议书的正常解除,双方应充分商议,各不承担对方的任何损失。6、协议书的正常解除如果是由以上四种因素引起,甲方应在协议书正常解除后无息退 还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三、乙方无权将本协议书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 约保
31、证金并有按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四、协议书的单方解除1、乙方如发生下列各项任何一行为,甲方可书面通知其限期更正或者住手其行为,超 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者,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书,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 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1)乙方没有忠实地实施甲方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2)乙方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向甲方递交的财务报表等资料不真实。3)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或者不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2、乙方若有下列情况发生,可视为重大违约,甲方可直接通知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书, 并不退还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按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 三
32、十万元。1)拖欠甲方各种对付款项金额达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2)假冒甲方的商品或者其他侵害甲方权益并造成严重影响的。3)未按本协议书的规定,私自增设分店、更换店内设备或者违反竞业禁止的。4)未按协议书的规定,擅自将公司经营技术资产、设备等移往他处营业或者使用的。5)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者代表人名义与第三者订约、从事法律行为或者从事私人行为 而导致甲方权益受损的。6)利用其营业场所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伤害社会公共利益,给甲方造 成一定不良社会影响。7)私自转让、转移经营权或者店内设备予他人,或者将该店设立任何形式的担保,进 行出租、典当以及其他不利于甲方行使本协议书权利的一切行为。8)因
33、其服务质量或者其他原因引起大量投诉或者被媒体暴光批评,在社会上引起严重 不良影响的。9)故意伤害甲方或者其他加分店的形象、商誉的。10)一年内受过甲方处罚超过三次的。11)其他违背本协议书之约定,经甲方认定为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告其期限改正但 乙方拒不理会或者虽有改正但达不到甲方要求的。3、乙方的单方解约发生下列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书,有权要求 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1)甲方对乙方店面营运状况或者店内员工连续三个月未进行技术辅导或者培训的,但 乙方未按时交纳特许权使用费的除外。2)甲方被法院宣布破产的。3)甲方有其他严重伤害乙方利益或者声誉的行为的。第三十条
34、移交及结束处理一、本协议书期满乙方再也不续约或者提前解除协议书时,乙方应即将:1 .如归责于乙方原因导致协议书提前终止或者解除,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之损失。2 .不管是协议书期满还是提前解除协议书,乙方就丧失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 使用权,乙方应遵从甲方指示,无条件将店铺内外之所标示之商标、名称拆除,如乙 方不主动拆除,甲方或者其委托的第三人可自行进行拆除作业,并要求乙方承担为此 产生的一切费用。3 .遵从甲方指示,无条件将各类营运使用规章报表、经营Knowhow的相关文件资料 及物品归还甲方,不得复制使用。4 .营运使用之电脑软件及各VIP会员资料,均应归还,并不得拷贝或者备存使用。5 .
35、自解约当月最后一天起15日内,乙方须交付甲方双方往来账务之结算明细表,逾期 则按本协议书第十三条违约罚则处理。6 .在交付结算明细表予乙方核算后,欠款方应于10日内一次性以现金结清,逾期则按 本协议书第十三条违约罚则处理。7 .乙方应登报声明,及时清理对外所欠的各种款项。二、本条之约定,虽双方协议书关系结束,仍具有拘束双方之效力,不因协议书终止 或者解除而受影响。第三H一条通知条款一、一方当事者通知另一方时,依下列通知地址通知:甲方:乙方:省 市 区 路 号(以 店地址为通知地址)。二、如一方对他方为书面通知,而对方拒收者,视为已送达。第三十二条合意管辖协议书双方若在履行本协议书过程中发生争议
36、,应商议解决,协 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诉,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法院。第三十三条股权约定及专职经营一、乙方允许本协议书签订后,其内部股权应维持不变,如在协议书期间,乙方内部 股权(股分)变动或者转让,与本协议书签订时之股权状况相比,差别在三分之一以上时, 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书。二、乙方须自行或者委派一人担任该店负责人,驻店专职经营。委派任负责人之人员应在店占有百分之十以上的股分,该人员必须经甲方审核通过。专职经营之定义如下:1、不得于其他公司任职(含专任、兼差),不论担任职务为何。2、不得担任其他公司执行业务股东、董监事。3、不得经营其他公司或者对其他公司提供咨询、顾问服务。第三十四条确认事项
37、1、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协议书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书及附件所有条 款的含义,允许签署本协议书,受本协议书约束。2、在签订本协议书前,甲方已经如实告知乙方,双方的关系为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的关 系,双方签订协议书后,甲方利用自己的品牌及开辟成型且逐步完善的经营技术以协助乙方经营, 使其尽可能的成功,但甲方并不能保证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能达到某个程度,亦不 能保证乙方一定赢利。乙方在店开设后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有自己独立的商号和 店名,彻底自负盈亏,自己独立纳税与甲方无关,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前已经对此做 了足够详尽的了解。3、乙方在本协议书执行期间使用公司的商标,因自己的经营而伤害了第三
38、者的利益时, 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因乙方的该行为而被索赔时,可要求乙方承担该被索赔的 赔偿金。第三十五条协议书权利的转让一、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及店铺营业的 全部或者部份转让给第三者,亦不得将此用作担保或者其他处置。二、乙方要求转让本协议书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转让条件、受让人人情况等书面 告知甲方,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允许乙方转让。三、无论根据何种情形进行的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有优 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销转让或者变更 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两年内不得进行转让。乙方转让本协议书,受 让
39、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书,特许经营协议书使用协议书转让时甲方 制定的新协议书文本,受让人按照协议书的规定向甲方交纳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无 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但加盟金不予退还。四、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间,乙方需独立自主地经营加盟店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 合作、委托或者其他任何形式将加盟店业务全部或者部份转移给其他第三人经营。五、甲方在协议书存续期间,有权将其在本协议书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与他方,或 者与其他公司合并,或者另设立公司承受本协议书之权利义务,乙方不得异议。但 甲方应保证协议书承受方履行协议书义务时须符合本协议书之规定。第三十六条其他一、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协议书期限为
40、五年,自 年一月日起至 年月一日止。经双方允许可续签协议书。续约时,加盟金、特许权使用费按当时 收取标准调整之,但甲方会赋予乙方比较优惠的价格,甲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则自 动转为新签订协议书的保证金。二、乙方未按本协议书规定向甲方支付各项费用前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书后,乙方不得 用同公司商标或者相同、近似的商标装饰门面或者开展业务,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 其侵权行为。三、协议书双方任一方故意终止协议书,应提前三个月告知他方,双方在无债权债务 情况下可终止本协议书。四、乙方追加建店时,须通过甲方之审核,并另行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缴交相应费 用后方可开设,否则视同违约。五、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商议解决
41、另立补充文件,并经过双方签章后,作为本 协议书之附件,与本协议书具同等法律效力。六、协议书到期前,乙方如故意续约,应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将视为乙方 自动抛却,协议书期满自行终止。七、本协议书某条款的无效或者失效,不影响本协议书其他条款的效力。八、乙方店开业后,其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店负责人(店法人代表、店长)与双方签约时 的乙方不一致的,乙方应即将无条件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该负责人须在该店工 商执照颁发一周内在本协议书上签字,并自愿作为乙方担保人与乙方一起连带承担本 协议书内的一切法律责任,若乙方店负责人拒绝在本协议书上签字,甲方有权解除本 协议书并要求该店负责人赔偿一切损失及赔偿违约
42、金。九、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协议书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 B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二年 月 S店负责人声明:本人愿意承担乙方在该协议书中所有义务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签章3.7甲方总部,开辟、推出的新产品、试验成功后,应向乙方免费推荐。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装修风格对经营场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 一贯的视觉装修风格,方可开业。4.2 乙方开业甲方可派出两名技术人员配合协助乙方经营一个月,甲方人员工资由乙方 支付,以档案工资为准(工程部人员合用该条
43、),乙方负责甲方员 的食宿及安全问题。4.3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照甲方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合法经营,必须维护甲方 企业形象,宏扬企业文化。4.4 5乙方经济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安全事故、 员工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经营中所遇到的艰难及客人建议及时反馈给甲方。4.6 为了保证甲方的品牌技术标准化,乙方必须从甲方处购买指定产品及原材料半成 品,甲方加工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以区域来界定(在四川省内甲方不收取配 送产品的运输费用,在四川省外,甲方以现行的物流价格为标准收取运输费用)。五、视觉权威资料及广告宣传费用约定:5.1 乙方加盟甲方,甲方将免费颁
44、发特许加盟书,以及提供相关企业认证标 准。5.2 乙方在加盟区域进行 广告宣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免费协助乙方做好宣传资料的设计事务。但其产生的实物制作费用及其运输费用, 由乙方自行承担。5. 3根据 视觉识别系统,乙方需要制作相关的视觉效果,总部可免费提供设计样稿,但其产生的实物制作费用及其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5.4甲方如参加展销性质的相关推广会,所产生的展销费用,甲方将统一依据直营店和 加盟店的总和店数,一视同仁,平均分摊该费用。六、乙方违反协议书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书,并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6.1 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
45、者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6.2 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者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者使用;6. 3自行制作或者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者变形的商标;6.4 乙方降低服务质量或者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暴光批评或者消费者严重 投诉等情况;业加盟协议书书连锁店加盟协议书瑜伽加盟协议书家具加盟协议书特许加盟协议书商场加盟协议书加油站加盟协议书书酒类专卖店加盟协议书6.5 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者阻挠甲方进行检查;七、协议书期限协议书有效期为年,自200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书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协议书期满之日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允许延续的,
46、应续签协议书;甲方不允许或者乙方不申请的,协议书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八、协议书终止后,乙方不得以各种变相手段沿用或者保存甲方的各种授权。九、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双方事宜未尽之处,如有争议,需双方商议解决,商议未果,由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法院或者四川省涪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十一、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 日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工年 月 日篇二:加盟店合作协议书范本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商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
47、书法及相他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书:第一条协议书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指甲方开辟完善成型,用于中式速食经营具有统一性的、独自 的经营技术系统和一整套的店务管理手册(人事制度及处理程序、大厅操作实务 及培训手册、菜台操作实务及培训手册、厨房实务及培训手册、厨房设 备维修与保养等)以及公司有权使用的“某公司”注册商号、商标、标志、招牌、店 铺管理方式等统一系统。“公司商标”指甲方有权使用及有权授权他人使用的“某公司”商标和服务标志以及 甲方时常使用的用以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以及其他一些营业象征。“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 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第二条甲方技术服务项目: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公司商标设立“某公司”中式速食店(店 面面积普通为250500平方米,地址:省市 区路号),同时对乙方进行开店辅 导,并在本协议书存续期间对乙方提供长期持续的技术支持等服务。(一)提供乙方店面开幕前的辅导及培训I (开店前人员培训及课程祥见附件一):1 .店面所在地立地商圈调查评估(评估结果仅供乙方参考,并由其承担相关费用);2 .提供店铺店面整体CIS设计、装饰的规划指导;3 .提供乙方相关人员(店长、财务、人事等)的门市实习:经营管理课程:A、商品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