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日常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95859440 上传时间:2023-09-03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6.7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日常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日常管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日常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日常管理规定.docx(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日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学生日常管理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健康 成长成才,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 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 准则(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 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日常行 为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学发20165号)文件精 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 专科(高职)学生(以下简称“学生”)的管理。第三条

2、学校把学生日常行为教育管理,作为学生全面教 育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坚持“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教育为 主,强化服务,依法处理”。第二章一日作息制度第四条 学生应当严格遵守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作 息时间表。(见下表)内容起止时间内容起止时间起床6:50第七节课15:5016:30第一节课8:309:10第八节课16:4017:20第::节课9:2010:00第一节自习19:3020:10第三节课10:2011:00第二节自习20:2021:00第四行课11:1011:50图馆开放时间早 8:00一晚 22:00午休11:5014:00教室熄灯时间22:30第五节课14:0014:40修室熄灯时间2

3、3:00 (星期五、六24:00)第六节课14:5015:30第五条学生参加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实践育人、个 性化发展活动等情况,相关负责部门合理安排学生参与时间, 原则上不得占用学生行课时间,不得因活动安排影响学生 正常归寝。第六条 各院部(校区)要通过新生入学教育、班团会 等途径,加强教育,广泛宣传,积极引导,确保每名学生 知晓并自觉遵守。第三章课内外学习行为督查制度第七条 全校自上而下坚持学教互动,相关职能部门和 院部(校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学生课内外学习的督 查工作和制度建设,加强学生课堂(含实验室、实习实训场 地等,下同)行为和课外活动的管理。第八条教务处职责(-)负责教师职业

4、道德规范管理,要求教师做到爱国 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 表。(-)负责明确教学院部(校区)是课堂教学组织和学 生行为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讲教师是学生课堂行为 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第九条督导室职责(-)负责对教师的课堂教学等工作环节的督导。(二)负责对学生上课纪律和出勤情况的检查与通报。 第十条学生处职责(-)负责学生工作系统值班值守工作。(二)负责辅导员下班级、下寝室、到学生学习生活以 及课外活动场所情况的检查和考核。(三)负责定期召开学生工作联席会,及时通报学生教 育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剖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四)负责对学生奖勤助贷等工作的统筹管理。第十一

5、条团委职责(-)负责完善学生文明交往制度,着力培养学生良好 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二)负责学校和院部(校区)学生课外活动的统筹管 理,重大活动要按规定报批,常规性活动备案确认。(三)负责对学生会和社团联合会的统筹管理,共同教 育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做到修身立 德、正心慎独和健康成才。(四)负责对学生社团实行分类规范管理,确保学生社 团活动充满活力、依法依规和取得实效。第十二条院部(校区)职责(-)负责任课教师管理。敦促任课教师为人师表、严 谨治学,加强学生考勤,对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等课堂违 纪违规行为严格批评教育,并与课程平时成绩挂钩。鼓励和 引导教研室和教师通过丰富课堂内

6、容、改革授课和考核方式 等措施,增强课堂吸引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二)负责辅导员日常管理。明确辅导员对学生课堂行 为教育负有重要责任,对课堂以外行为教育负第一责任。把 学生出勤、参与课堂活动和学业成绩等情况作为学生日常行 为表现等考核的核心内容,作为评定奖(助)学金、评先推 优、授予荣誉称号等重要依据。(三)负责实施辅导员与任课老师联系制度,及时交流 解决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第四章未按时归寝登记报告制度第十三条 对学校正常安排或允许学生不按时归寝(含 不归)的情况,实行事前报告备案制度。经相关活动组织 部门或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学生所在院部(校区)报学 生处备案。第十四条 对未经备

7、案确认和擅自不按时归寝的,实行 登记和报告制度。即各院部(校区)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在周 日至周四晚22:30前,周五、周六和节假日晚23:00前, 落实学生归寝情况并报学生处。第十五条 晚归和夜不归宿的界定(-)晚归的认定时间:未能按照周日至周四晚上23:00 之后(周五、周六24:00以后)返回学生宿舍就寝的视为 晚归。(二)夜不归寝的界定1 .学生未办理请假手续,通宵不回宿舍就寝的;2.节假日未登记离校或夜间查寝后,未履行任何请假手 续而离开宿舍的。第十六条学生未按时归寝的信息报送程序(一)院部(校区)每晚落实学生归寝情况,对未按时 归寝学生及时寻找并取得联系,相关情况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或监

8、护人。(二)院部(校区)将未按时归寝学生情况汇总后报学 生处,学生处汇总全校情况后,报学校分管校领导,同时指 导院部(校区)跟进处置。(三)院部(校区)上报内容为:应归寝人数、实际归 寝人数、未归寝人数、未归寝原因及处理情况。第五章学生请销假及假期返校报告制度第十七条节假日和双休等集体放假结束后,各院部(校 区)于假期结束当天晚上19:00之前做好学生返校情况清 查,22:30之前向学生处报告返校情况,学生处统一汇总后 向分管校领导和主要校领导报告。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 各院部(校区)要及时与学生或监护人取得联系,督促其及 时返校,并视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第十八条各院部(校区)要严格执行学生

9、请销假管理 制度。(-)对因个人原因请假的,在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 同时,辅导员及审批部门要做好备案登记。(二)对于请假离校的,辅导员要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 对学生离校理由进行核实确认。(三)学生请假期满,应及时到审批部门履行销假手续。(四)国家重大节假日和学生寒暑假放假,各院部(校 区)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放假起止时间,做好学生离留校登记 工作。第六章领导干部巡查制度第十九条 学校领导,教学、学工、保卫、后勤等相关 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院部(校区)党政领导、辅导员须定 期深入到学生宿舍、食堂和教室、图书馆、实验实训室等学 生学习生活场所和重要教育教学活动现场巡查。第二十条巡查时间要求(-)学校领导

10、干部到学生主要生活场所巡查每月一次, 到重要教育教学活动现场巡查每学期二次。(二)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别到学生主要生活场 所和重要教育教学活动现场巡查每月二次。(三)各院部(校区)党政领导,分别到学生主要生活 场所和重要教育教学活动现场巡查每月四次。(四)辅导员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班会、深入学生公寓至 少二次、深入学生课堂至少一次/班、与学生谈话二次以上。第二十一条 学校领导到学生生活场所巡查由学生处做 好登记工作,到教学场所巡查由教务处(或教学院部)做好登记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院部(校区)党政领 导及辅导员巡查情况由职能处室和各院部(校区)做好相关 登记工作。第七章安全隐患集中排查

11、制度第二十二条 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院部(校区)要对学生, 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问题、就业困难、身 体异质、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学生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 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以及宿舍、食堂、图书馆、教室、 实验实训室(场)等学习生活、教学活动场所可能存在的隐 患进行及时排查和报告。第二十三条 保卫处负责在每学期开学、节假日等重要 节点,建立安全定期集中排查制度,并及时召开安全集中排 查工作会议。会议由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校领导主持,保卫 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和院部(校区)负责人参会,对安全工作 进行集中排查研判。第二十四条 保卫处负责在集中排查会议结束后,形成 会议纪要,并报送相关校领导和

12、主要校领导阅示。相关校领 导应按职能职责和相关要求,督促相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及时消除或妥善处置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第八章学生工作月联席会议制度第二十五条学校每月定期召开学生工作联席会议。由 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主持,学生处组织召开。会议主要内 容为总结通报上月工作,分析研判学生工作发展态势,会商 解决措施,安排部署本月工作等。第二十六条学工联席会议的参会人员为分管学生工作 的校领导,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后勤处、督导室和团 委负责人,各院部(校区)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及物业管理 公司负责人。第二十七条 学生处负责形成会议纪要,转发给相关部 门并监督实施,如有重大问题不能解决,提交校长办公会

13、研 究决定。第二十八条 各院部(校区)应建立相应的学生工作例 会,具体要求由院部(校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第九章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制度第二十九条 学校按相关规定健全完善重大活动和突发 事件及时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事故防控有备,重大情况信息 畅通,及时妥善处置和报告。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职能部 负责人、各院部(校区)党政领导、辅导员应及时赶赴现场, 进行稳妥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分管校领导。第三十条 党政办公室在校园内和学校媒(载)体上醒 目位置,公开学校总值班、保卫部门、学工部值班电话,提 醒全校师生知晓。引导和鼓励突发事件或重大隐患情况第一 发现人,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相关部门。第三十一条 相关职能部门接到重大情况信息后,必须 按上级要求和学校规定,立即稳妥处置。应向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地方相关部门报告的重大信 息,必须严格按规定,及时报送。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二条 学校对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学生、港 澳台侨学生、留学生的违纪处分,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校内其他有关 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