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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汽车租赁合同集合八篇汽车租赁合同篇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并共同 遵照执行。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以租给乙方使用为目的,为乙方进行 融资,协助为甲方购买提供货运汽车,乙方应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车 辆。第二条租期共计 个月,即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在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车辆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 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第三条甲方应当合同生效日起当日内向乙方提供租赁车辆,乙 方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和运输费用.第四条车辆租金为月租金 元按季度支付,于每季度月初10日支 付.运输费用按市场价
2、格结算,运费结算时间为每月30日,支付时间 为下月月初10日前.第五条对租赁车辆的权利和义务(1)在租赁期内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汽车只有 作业,以乙方人员为主;对信号不明、重量不明的情况,乙方有权拒 绝作业。8、吊装用的各种相关绳索、卡环、布带等由乙方负责。9、本次甲方租用的汽车吊的操作司机、指挥及司索工归乙方派 遣,乙方负责其派遣人员的工资。第七条安全生产:1、乙方汽车吊在使用前的支腿时,应当对汽车吊的各支腿认真 支垫,对有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向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咨询;各支腿 应当逐个进行压顶。2、在构件吊装时,乙方作业人员应当坚持仔细观察起吊周边环 境是否合适、起吊离地时必须慢速
3、、起吊过程必须匀速及慢速就位等 吊装注意事项,确保吊装安全。3、起重指挥工作归乙方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起吊前乙方司索指 挥人员必须对工程中的各起吊绳索、吊具、吊钩、吊装方法及保护锁 具等做认真检查,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给出起吊指令。4、施工中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起重吊装 “十不吊”原则,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甲乙双 方有权制止;对于双方沟通中指令不明确时一,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 场负责人及时沟通,在指令明确和可靠的前提下,乙方作业人员方可 指挥起重设备作业。5、在租赁期内,乙方应答配备适合本工作的作业人数,避免作业人员疲劳作业。6、在作业前,汽车吊操作人员及指挥人员应
4、当了解作业路线, 对影响吊装安全的路线和障碍物,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协调配合; 对有人通过作业路线的位置,甲方应当协助做好场地维护工作;对有 障碍物影响的地方,甲方应当协调清除,保证吊装安全。第八条安全责任:1、汽车吊操作、司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因乙方使用无 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导致事故发生的,乙方负全部责任。2、汽车吊操作及指挥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因精力不集中、检查 不仔细导致发出的指挥信号错误和操作速度不当等,给甲方人员及其 他单位人员造成伤害的,乙方应承担主要责任。3、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内的吊装作业,因乙方提供的绳索、吊具 等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伤害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甲方操作人员
5、借用乙方绳索、吊具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外作业,出现伤害事故的,甲 方承担主要责任。4、在超过汽车吊起重性能70%以上的吊装作业,乙方应当特别 注意起吊方法和顺序,并应特别注意对起重有决定因素位置的吊装检 查(如:支腿位置、其中钢丝绳、路线、制动机构等),因乙方检查工 作和准备工作不当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在起吊前,乙方 发现有关构件资料及支腿情况需要改善和明确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 和处理,因甲方无视乙方正确的建议(如口头不予理睬,应当有书面 报告)导致的事故,甲方承担主要责任。5、如发生人身、机械及构件伤害事故,由双方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事故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九条甲乙双方现场作业代表
6、及职责:1、现场作业代表:甲方;乙方。2、现场作业代表的职责:主要危险源的相互提醒;协商吊装过程 的总体计划;双方配合过程的联系。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1、若起重机需要延期使用,延期使用期间按照本合同的各项条 款执行。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费用付清后失效。3、本合同的一切修正、补充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并有双方签字 盖章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5、现场业建设方、监理方、总包方的安全管理细则同样对乙方 有效。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一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篇4出租
7、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交通部相关规章,为明确出租 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 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第一条租车期限甲方将 型号车一辆出租给乙方,从一年月日时起到一年月日时止,该车交由乙方使用。租车费用 元/月,共元。租期年,合同为年签制。此车辆只能由 乙方指派的司机驾驶。第二条租金及交付期限1 .本合同总金额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元整。2 .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制。甲方提供等额的商业发票,乙方 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一年年租金人民币:元,甲方提 供等额的商业发票。3 .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即按本合同第一
8、条安排车辆。并以 交车之日起计收租赁租金及租赁时间。交车日为一年月 日。归还时间年月日。甲方还车时间超过预定时间壹小时 以内,不收取超时费用,超过壹到肆个小时按照超时半天计算,超过 肆小时以上按照一天计算。4 .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车辆押金元,甲方 提供押金收据。押金应本在合同顺利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如因乙方 过错行为,导致甲方车辆损失、事故责任损失或者其他应由由乙方承 担过错责任的损失,则甲方可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赔偿金额。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1 .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性能必须良好,各种证照齐全(包 括汽车行使证、汽车保险单及购置税等)。2 .甲方负责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辆损失险、第
9、三者责任、交强险 及不计免赔险。3 .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4 .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5 .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 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2 .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 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 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车辆自然折旧耗损造成 的损失和故障,以及因车辆本身质量、缺陷、不足等原因发生的损失 和故障,由甲方承担责任。3 .本车使用一号汽油,
10、因未使用指定汽油造成的车辆损失等后 果由甲方承担。4 .乙方负责在车辆保修期内对车辆进行免费定期保养、正常保 修和年检,甲方予以协助。(需承担4s店根据汽车年限和公里数制定 的保养计划(包括空气滤芯、汽油滤芯、空调滤芯器、助力转向油、 刹车油、变速箱油、火花塞,轮胎)5 .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 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行驶过程 中因自身及其指定驾驶人员驾驶责任造成车辆的经济损失。6 .如在租赁期间因违章驾驶(如超速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 冲红灯等被电子眼监控摄录)而被罚款或责令承担其他责任,乙方须 承担后续责任。7 .租赁车辆,不得
11、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担保或其 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权利。保持车辆原状,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 (件)(车辆以交付时为原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 偿所造成的损失。8 .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 担车辆维修费用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每天一元人民币)。对因 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9 .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 保险部门报案联系,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如肇事后逃逸或驾离现场, 乙方应承担所有违法、违章、赔偿责任。10 .租赁期内或租赁期满时,双方须共同检查租赁车辆的各种性 能,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合同终止。
12、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 管不善,造成车辆损失(如划花车身)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恢复 原状,不能恢复原状赔偿甲方损失,因碰撞导致的事故车辆加速折旧 费用由乙方承担。11 .甲方要保护好乙方车辆上的特征标志,不得涂改遗失,严禁 私自拆、换车辆上的任何部件及设备,严禁拆动里程表12 .租赁期间,因乙方过错行为导致汽车被盗或被抢或发生自然 燃烧,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不足分和车辆理赔期间的租金损失。13 .租赁的车辆不能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或其他违禁物 品。14 .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体育、军事、竞 赛和作测试使用。第五条 车辆行驶里程范围双方约定,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限定每月行
13、驶里程为一公里, 超里程加付一元/公里。第六条 期满时的处理、续租1 .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应在租期满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双 方共同协商重新达成协议。2 .不缔结新的合同时,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圆满结束。如因乙方 原因继续使用,而不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第七条 合同变更及附近补充本合同相关条款的变更或删除需经双方书面确认,并达成补充协 议。第八条违约责任1 .合同期满后,乙方未办理延期手续,也未按时归还甲方车辆 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要予以赔偿。2 .在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须首先付清实际 租赁期间的租金并赔偿甲方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费用。3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
14、合同履行其义务,由于甲方未能完善履行 其义务而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并赔偿乙方未履行部分总 租金20%的费用。第九条 不可抗力1 .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部分或全部迟延或不能履行其在合同 项下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与对方协商解决办法,并及 时采取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2 .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 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中包括政府政策改变等乙方不可 控制因素等。第十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甲乙双方如因合同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
15、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十一条额外设备的装配乙方要求额外装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设备时,必须在征得甲方 的同意下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所有权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否则属甲方所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附件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交纳押金,甲方交付车辆 起正式生效。2.本合同共一页一式两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第十三条 备注(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出租方(甲方):授权人:电话:承租方:(乙方):证件号:电话:附件:1. 车辆行驶证、保险证明、路桥费、车船使用税证件或标志2. 乙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租车授权书或
16、乙方的司机驾驶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汽车租赁合同篇5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信,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车 辆挂靠租赁于甲方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一、挂靠租赁车辆状况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现将车辆(车辆的有权归乙方所有),车 牌为 发动机号 车辆型号 挂靠租赁于甲方租赁服务部,经甲、乙双 方共同定价,车辆现总值为万元。二、挂靠租赁期限及租金交纳挂靠租赁期限为由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甲方每月按 元向 乙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为 号以前。合同期间因车辆维修,保养及 交通事故导致车辆不能正常经营时乙方不承担减免租金的责任。三、甲方责任1、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向乙
17、方提供租赁服务部工商营业执 照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1)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车辆转让,出售、抵押、质押、不 得将(2)车损险;(3)每个座位保额一万的座位险;(4)不计免赔险;5)自燃险。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 议进行明确,并按照有关法规执行。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车辆进行销售、转让、转租、分租、 抵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车辆所有权的行为。(2)租期内租赁车辆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 护租赁车辆,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 第三人的行为造
18、成的对租赁车辆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3)为了保证租赁车辆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车 辆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 费用和车辆发生的燃料费用均由乙方自付。(4)租赁期满后,本合同租赁车辆的处理:A、续租甲方同意乙方对合同的租赁车辆进行续租,其续租租期、租金金 额、租金交纳日期等租赁条件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协商 确定,并另订续租合同.第六条违约和争议的处理(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交纳租金,并遵守合同中关 于租赁车辆使用的规定。如乙方在应付租金到期后内未能交付租金, 或违反租赁车辆使用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租赁.(2)在本合同项下发生
19、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应首先通过协 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均有权依法通过诉讼解决。第七章合同文本及生效(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年月日 年月日汽车租赁合同篇6签订时间:年 月日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方与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车 辆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车辆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第二条租赁期限1、车辆租赁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日。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于合同到期日前日内书面向 甲方提出,甲方
20、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 出租,则双方续签租赁合同。第三条租金及支付1、租金及计算:租金 元/月。如车辆实际租赁期不足一个月, 按。2、租金结算:每月的日由甲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交乙方办理 结算手续。3、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等) 第四条租赁车辆的交付和验收与退场1、交付方式:(甲方送货到场/乙方自提),租赁车辆进场费由(甲 方/乙方)承担。2、交付地点:3、乙方应在收到租赁车辆日内检查租赁车辆。如果租赁车辆的 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乙方应在收到租 赁车辆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更换合格租赁车辆。第五条 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1、工作内容
21、:2、施工地点:第六条驾驶安全要求第七条双方义务和责任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1)本租赁车辆由甲方配备驾驶人员,负责车辆的驾驶、维护、 保养、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2)驾驶人员工资待遇由甲方负责。(3)甲方应当配合乙方的施工生产,满足乙方施工要求。服从乙 方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乙方的违章指挥。(4)甲方负责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车辆运行状 态(5)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的租费签认工作。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1)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2)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车辆和人员的损伤,乙方承 担一切责任。(3)(免费/有偿)提供甲方操作司机的食宿。(4)负责租赁车辆的进场签
22、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乙方不交付或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甲方有权解 除本合同。3、甲方迟延交付租赁车辆日以上,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4、甲方交付的租赁车辆质量不符合约定,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 的。5、租赁期满,合同即终止。双方人员共同对租赁车辆的状况确 认完好后,承租人归还租赁车辆,租赁车辆退场费由承担。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责任:(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租赁车辆而导致合同解除的, 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 外的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2)甲方迟延交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交
23、付1日,应向乙方支付 月租金总额的违约金,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租赁车辆的,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 外的乙方损失进行赔偿。(4)甲方车辆因故障停止使用,如果超过小时但不足一日,扣当 FI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数累加超过R,扣 租金, 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数累加超过日,扣 租金。(5)甲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按质量数量提供车辆应扣、罚租金 总额。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2)租赁期满,乙方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
24、1日,应向甲 方支付月租金总额%,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八条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 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日内,提供事故详情 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 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第九条争议的处理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 不成的,可以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法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合同附件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2、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
25、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其它约定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一月日汽车租赁合同篇7经营方(甲方):承租方(乙方):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 条款,共同遵守。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 月 日时分至年 月 日时分。租还车地点均为市路号。2、甲方按每天 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 元, 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二、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为乙
26、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缴纳养路费。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 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 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三、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 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 车辆附
27、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 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 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 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 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 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 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 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
28、收取20元清理费。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 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 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 收租费3元。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 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 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 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 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
29、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 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 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 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 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 更换车辆零部件。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 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 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 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
30、驾驶人员。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 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 告单。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 负责。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 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 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 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五、其
31、它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清浦区人民法院管辖。六、租赁车辆交接单(略)(租赁经营方)甲方:电话:开户行(帐号):身份证号码:签约日期:(承租方)乙方:电话:开户行(帐号):身份证号码:签约日期:担保方:电话:开户行(帐号):身份证号码:签约日期:汽车租赁合同篇8贷款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当票(编号:),约定乙方
32、 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抵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 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第一条抵押标的抵押机动车的品牌、型号、数量、车辆牌照号码、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等详见附件1:抵押机动车清单。抵押机动车暂估价值总计:人民币(大写)万元。第二条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 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 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
33、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 法人或法 人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年 月日年 月日汽车租赁合同篇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保证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权益, 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达如下协议:第一条:乙方向甲方租赁车辆名称型号及牌号见附近一,车辆状 况见附近二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交纳详见附近一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力和义务1、向承租方交付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设备齐全的租 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2、交接车辆时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4、如车辆属于非承租
34、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 出租方可承租方免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6、不承担租赁车辆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 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 责任。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质押支票所需其他费用等)、 其他相关费用。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 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 的金额确定。2、担保期限: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偿全部债务止。第三条借款金额(当金)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万元整。第四条借款期限1、借款期限:个月,自
35、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实 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 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2、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 (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双方确认: 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展期时,乙方须 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3、提前到期:双方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 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甲方有权 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 起5日内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 违
36、约金。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 合同第五条约定给付。第五条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借款月利率为。,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元整;月综合费率为o,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元整。2、乙方须于每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个月的 借款利息和综合费。第六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其他各方 当事人应尽配合义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 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息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第七条放款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2、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已
37、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权利证 明原件。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 抵押的决议。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费用。第八条抵押机动车的权利限制1、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 形式处分抵押机动车,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改 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出借、出租、抵偿债务、分割等); 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确需转让抵押机动车的,应经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 等值担保。甲方在取得担保后,指派工作人员办理撤销抵押手续。2、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机动车办理保险的,乙方应无条件投 保并承担保险费用。抵押期间
38、,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 抵押权及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担保债权 的履行期未届满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 等。3、抵押期间如抵押财产价值显著减少(抵押机动车的市场价值 减至合同暂估价值的80%及以下)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与乙方 发生权属争议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申请保全或强制执行的,或 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 歇业、停业整顿、被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 即另行提供担保。4、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抵 押机动车上另行设定抵押权等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
39、该机动 车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5、抵押权存续期间,乙方应按机动车登记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车 辆,并尽维修、保养义务。5、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所质押的支票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第九条乙方的保证与承诺1、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 权,乙方签订、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 得了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的同意。2、各方签署当票及本合同时,该抵押机动车不存在任何权利瑕 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权实现的其他争议(包括、 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置、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 赠、赠与、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权属争议、涉及该机动车的诉讼、 仲裁、行
40、政处罚、或机动车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乙方已与第三 方签订抵押机动车转让合同等)。3、乙方及时交纳抵押期间机动车的交强险、商业保险等费用, 依法按时检验机动车。第十条抵押权的行使1、双方特别约定: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宣布当票 (包括续当凭证)项下的借款(当金)提前到期:(1)乙方违反其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的。(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发生可能造成抵押机动车毁损、 灭失、价值下降的,或抵押机动车发生权属争议的,或抵押机动车 上存在其他担保或优先权利的,或抵押机动车被查封、扣押、监管的。(3)在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情况后, 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41、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的;或乙方在 收到相关付费通知后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付费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 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费用或未履行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义务,导 致甲方的抵押权可能遭到损害的。(4)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 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2、在当票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约定视为借 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3、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 变卖等方式实现抵押权。如甲方自行拍卖抵押机动车的,甲方有权自 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4、
42、质押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 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各方同意:相关评估、 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 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综合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另行 支付违约金。(按上述标准支付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 日内)。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 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结清当金、息费、第十一条第1款约定 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的,自第6日起,每日须按未结清前述款项总额 的千分之一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
43、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 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 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 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 违约金。4、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 赔偿。第十二条特别约定1、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 的其他条款;如当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条款无效时,上述担保条 款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
44、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 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 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 利、权益的放弃。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 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争议解决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 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 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抵押权),乙 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第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于各方
45、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第十五条合同终止当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且已履行当票、本合同约 定的全部义务时,本合同终止。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办理机 动车抵押注销登记手续。第十六条其他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 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 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 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2、乙方、丙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 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第十七条通知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 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
46、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 有效送达。第十八条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 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 知晓、理解和接受。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附件:1、抵押机动车清单2、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下无正文)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本合同于年 月 日签订7、国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 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力及义务1、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 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2、
47、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企 业代码等证明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3、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4、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 辆。5、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示经出租方允许,不得 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它物。6、协助出租方按规定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7、协助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典当、 转借、转租租赁车辆及车辆证件。8、保证租赁车辆由合同登记的驾驶驾驶。9、如需续租车辆,需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输续租手续。10、辆牌照及有关证件,如有遗失,应承担补费用及车辆由此 停驶期间的租赁费用。11、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 车况与车辆检验交接单登记无出入。若出现刮、蹭、划痕等现象 或证件不全,应按实际损失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