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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集体合同集锦6篇集体合同篇1本集体合同由(以下简称“企业”)与(以 下简称“工会”)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 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明 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第二条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 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企业与职工 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 应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 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
2、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 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第四条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 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 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 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 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第六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行政 部门登记备案一份。第六十二条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说 明报送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和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 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
3、,本合同即行生效。第六十三条本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双方应当及时以适 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企业(盖章): 工会(盖章):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集体合同篇2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签订集体合同就劳动报 酬、工作时间等事项达成书面约定。当签订集体合同后,要解除集体 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集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只有发生下列情 况之一时,才允许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第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利、乙 命一般说来。集体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是允许变更或解除 的。允许当事人协
4、商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目的是为了使企业与工会 及其所代表的全体职工之间的合同关系更能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当 事人协商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必须以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为 前提。第二,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国家宏观调控计划修改或取消当国家宏观调控计划修改或取消,集体合同中有关生产经营计划 的条款就应作相应的变更。第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订立集体合同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当这 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后,继续执行原合同中与修改后的法律、 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条款,其行为已具有违法性。集体合同必须做相 应的调整。第四,企业破产、停产、转产,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企业破产、停产、
5、转产这一法律事实,说明当事人一方已经失去 了全面履行集体合同的能力和条件,允许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第五,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外因使集体合同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人力无 法抗拒的某种外部力量,包括诸如地震、风灾、旱灾、雷击等自然界 发生的突变现象等自然现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允许变更或解除 集体合同。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灾害程度 决定集体合同是否履行或推迟履行。第六,违约由于当事人一方违约,使集体成为不必要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 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认为全部或部分履行集体合同成为不必 要,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第七,工会组织撤销或解散工会撤销或
6、解散,集体合同随之解除。如果工会撤销或解散后又 与其他工会合并,那么,集体合同中规定的原工会的义务应由合并后 的工会承担。综上,集体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方能解除。主 要包括:经双方协商解除、企业发生破产、停产、不可抗力、当事人 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形。如当事人发生集体合同纠纷 的,可向律师咨询。集体合同篇3劳动合同多数情况下都是个人的,集体劳动合同在实践中也是存 在的,只是没有那么普遍。集体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是它的一个重点 需要关注的内容。集体劳动合同的效力都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额。下 面为您详细介绍。集体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劳
7、动法第 35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 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依法订立 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 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可见,凡符合法律规定的集体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 体合同对什么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依法 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这种 约束力表现在:集体合同双
8、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 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如果集体合同的当事 人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个人与用人 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 体合同的规定。2、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是指集体合同从 什么时间开始发生效力,什么时间终止其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 通常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一般从集体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当 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届满, 其效力终止。3、集体合同的空间效力:集体合同对空间的效力是指集体合同 规定的对于哪些地域、哪些从事同一产业的劳动者、用人
9、单位所具有 的约束力。集体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是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的,根据具体情 形的不同效力也是不一样的。从上面我们还可以看出,集体劳动合同 的效力还分为对人的效力、时间效力和空间效力等。你需要了解集体 合同的签订程序和集体劳动合同的的内容的可以访问网站。集体合同篇4发文单位: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文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xx31号发布日期:20xx-9-29执行日期:20xx-3-l生效日期:1900-1-1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协商代表第三章平等协商第四章集体合同第五章区域、行业集体合同第六章争议的处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于20xx年9月29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0、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xx年9月2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规范平等协商和签 订、履行集体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 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工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 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平等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职工方可 以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平等协商是指用人单位
11、与职工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就签 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进行平等商谈的行为。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 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第四条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开、 公正、诚信的原则。第五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该单位全体职工具有 约束力。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 准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执行。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不一致的,按照集体合同执 行。第六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平等协商、签订和履 行集体合同实施
12、监督。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对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集 体合同进行指导、帮助,依法实施监督。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 权益,教育和组织职工认真履行集体合同。第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总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建立协调劳 动关系的三方会议制度。三方会议对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 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第二章协商代表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指派,职工方的协商代 表由职工方通过推选等民主方式产生。双方协商代表的人数应当对等,每方三至十五人,并各确定一名 首席代表。职工方协商代表的任期与本届工会委员会任期一致,尚未建立工 会的任期为三至五年。双方
13、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第九条用人单位首席代表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 也可以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书面委托本单位其他负责人 担任。用人单位其他协商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指定。专职或兼职工会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用人单位协商代表。第十条 职工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工会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担任首席代表的,应当书面委托本方其他协商代表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方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职工方其他协商代表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也可以 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或组织职工推选并公示后产生。未建立工会的,职 工方协商代表由地方总工会或者产业(行业)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荐
14、出候选人,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女职工人数占全体职工人数五分之一以上的,职工方协商代表中 应当有女代表。第十一条协商代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参加平等协商;(二)向本方人员征求意见;(三)接受本方人员询问;(四)提供与平等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五)代表本方参加平等协商争议的处理;(六)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除以上职责外,首席代表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召集和主持平等协商会议;(二)负责向本方人员公布平等协商情况;(三)在平等协商会议纪要、集体合同及平等协商的其他法律文书 上签字;(四)协调处理平等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中的有关问题。第十二
15、条协商代表应当维护本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 守在平等协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第十三条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更换用人单 位方协商代表。职工方协商代表不胜任、不履行职责的,按照其产生程序予以撤 销或者罢免。协商代表因撤销、辞职等情形造成空缺的,应在下一次协商会议 召开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产生新的协商代表。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时 间和条件。协商代表团履行职责占用工作集体合同篇5为明确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协调两者之间的 利益关系,充分调动两者的积极性,促进和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督促经营者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努力
16、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经商 定,签订 年度集体合同。第一条承包指标一、经济技术指标1 .全年实现利润总额 元,比 年经理任期目标元增长%O2 .完成施工产值 元。3 .实现竣工面积 平方米。4 .全员劳动生产率 元。5 .工程质量要达到合格品率%,优质工程率%o6 .安全生产,事故频率控制在7以下,杜绝重大伤亡、火灾、交 通事故。7 .职工年人均收入实现 元。二、为职工办好以下福利事业1 .完成 号住宅 平方米,保证 月末前竣工,年末前再开工 平方米。2 .陆续为市内居住的 年底以前入厂,确实无罐的离退休职工发放液化气罐。3 .召开第 届职工运动会。4 .在职工集中住宅区设液化气服务点,方便
17、职工。5 .生产大忙季节,通过轮换休息让职工每月休息一天。6 .年内 号、号、号楼煤气管道开栓,让 户职工烧上煤气。7 .改善施工现场职工生活条件,%的现场按标准分别达 到 有和 有。8 .在十个大型现场设立临时淋浴间。9 .成立五个工区级兼职职工生活服务队,工会负责组织工作,行 政负责提供必要的服务条件,为一线生产工人解决实际需求和生活困 难。第二条责任 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第五条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 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 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基金,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 技术革新,促进企业提高经
18、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 表依法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 行本企业工作制度。第七条 企业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 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企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 休息一日。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 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 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小时。第八条 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 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第九条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
19、成企业工作任务情 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职工自行安排。第十条企业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按照下列标准 给予职工相应待遇:1.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一、经理责任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生产力标 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负有全面领导责任。2 .深化企业改革,完善经营机制,推进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 增强企业活力,推进企业升级。3 .认真贯彻三个条例,增强民主意识,支持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 行使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 权力,实现经理决策的民主化和
20、科学化,建立多层次、多渠道民主协 商对话制度,公司、工会每季度由经理、主任与职工代表对话一次, 包工队每月对话一次。对职工代表的提案、方案、意见、建议要认真 研究处理,做到提出建议有着落,采纳与否有答复,实施见效有奖励。4 .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合同指标,确保合同实现。二、工会责任1 .围绕实现合同指标和企业生产经营中心,积极参与协商对话、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协调企业内部各种利益关系,在维护企业 总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和民主权利。吸引 动员和组织职工实现集体合同。2 .组织开展三优三创建三厂竞赛,抢关键立功竞赛、三长竞赛、 班组升级赛等多层次、多形式的竞赛活动,配
21、合行政搞好班组建设, 促进经理目标的实现。3 .开展工人企业家、合理化建议等活动,集中群众智慧,为经理 献计献策。4 .开展四有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与经 理同舟共济,共担风险。5 .检查合同实施情况,及时沟通信息,提出意见、建议,以解决 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第三条奖罚一、全面完成合同指标,奖励经理 元。二、超额完成利润指标,按超额值%提取超额奖金,减 少对等扣发。三、竣工面积,每增加%,奖励 元,减少对等扣发。四、全员劳动生产率,每增加%,奖励 元,减少对等扣发。五、工程质量优质工程率每提高%,奖励 元,减少对等扣发。六、安全生产,每出现一起重大伤亡事故,扣发 元,火灾
22、、交通事故,扣发 元。七、职工收入,每增加%奖励 元,减少对等扣发。八、职工生活,每减少一项,扣减 元。九、在经理领导下,职工支持经理行使经营权,并努力工作(劳 动),全面完成合同经济指标,并完成本单位承包合同指标时,经理 奖励职工每人 元。十、对工会主席,视其合同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任实现情况, 与经理同奖罚。第四条考核办法一、由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工会生产经营、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会 同与本合同有关科室、部门负责考核。二、合同期满,由经理向工会委员会联席会议汇报合同完成情况, 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认定奖罚。三、合同实行季度考核,年终兑现。第五条奖金来源,经营集团奖金由职工竞赛奖支付;职工奖金由
23、 工资基金中支付。第六条本合同实行资金抵押,经理及其副职交抵押金7L o第七条 合同执行中,如遇重大争议问题,由党政工协商解决, 或由上级主管机关、工会裁决。第八条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签字后生效,年底兑 现后失效。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七份,正本二份,经理、工会出席各一份, 副本 份,党委书记一份,报行政主管机关、上级工会和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处备案各一份,存档一份。行政代表(经理)(签字):职工代表(工会主席)(签字):签订日期:年 月 日集体合同篇6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宿舍出租给乙方使用,
24、乙方承 租甲方宿舍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宿舍情况本合同所出租宿舍坐落在:中南大学本部桃花岭公寓B座531室。基本情况及设施:四人宿舍中一床位。第二条:宿舍租赁的期限租赁期限为(学年)。从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 日。第三条:租金及其交纳方式出于宿舍住宿费为一年交清的特殊情况,故乙方也应按年交付的 方式,在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支付一年的租金。一年租金元,大写 o租期内产生的水电费用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向舍友或宿舍管 理处支付。如在租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继续租住,甲方将 退回乙方应得租金(计算办法:总租金一已住月数X月租金二退款金 额);如在租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乙
25、方无继续租住,租金不予退回。第四条:违约责任租期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自动放弃宿 舍居住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宿舍,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 方承担违约责任。1 .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将宿舍转租、转让、转借的;2 .利用宿舍进行非法活动,损害舍友、学校及公共利益的;3 .严重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4 .损坏丢失宿舍设备且不及时进行赔偿的。第五条:争议解决的方式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 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第七条:甲乙方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出租方:承租方:电话:电话
26、:地址:地址:年 月曰年 月曰报酬;2 .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 的工资报酬;3 .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 资报酬。第十一条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 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公 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法定的标准向职 工另发加班工资。第十二条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 支持职工拒绝执行。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 议企业减少工作时间。第十三条 企业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企业在制订本 企业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
27、会意见。第三章劳动保护第十四条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 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标 准。企业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会有权与企业交涉,企业拒 不改正的,工会可请求当地政府作出处理。第十五条 企业负责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 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会给予协助和配合。第十六条企业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企业负责加 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 殊保护工作。企业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 费用。第十七条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
28、 动保护情况。第十八条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 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 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 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第十九条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 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 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条企业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 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 用。第二十一条企业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 用品。企业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企
29、业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 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第二十二条每年夏暑季节,企业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在冬 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第二十三条企业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 资金。每年由企业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 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第二十四条企业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 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 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 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第四章劳动报
30、酬第二十六条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及实际需要,确定本企 业工资制度,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 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企业决定。企业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 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第二十七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于 每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工资不低于人民币 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标准和办法按下列执行:。第二十八条 由于企业生产任务不足,使职工下岗待工的,企业 保证职工的月生活费不低于人民币 元。第二十九条工会在每年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 况变动等因素,向企业提出本年工资要求。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 应有工会代表参加。企
31、业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第五章保险与福利第三十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 纳和代扣代缴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工会有权予 以监督。第三十一条 企业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 7. 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 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职工福利的部分, 由工会协助企业合理安排使用。企业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 情况报表。第三十二条企业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 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企业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企业 为此所做的努力。第三十三条 企业各项
32、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 企业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双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 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企业 支付。企业制订此类费用细则。第三十五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 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第三十六条 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第三十七条企业根据保险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 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工会协助 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第六章职工聘用、教育与培训第三十八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
33、,有 权招聘职工。企业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第三十九条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 动合同之前,工会和企业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 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第四十条制定、修改、废止企业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 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第四十一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 议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处理。第四十二条企业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 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企业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 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企业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第四十三条工会组织或协助企业开展对职
34、工的职业道德、科学、 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第七章劳动纪律和奖惩第四十四条企业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企业有权依据 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第四十五条 企业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 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 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 奖励和物质奖励。第四十六条企业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 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第四十七条对职工进行行政
35、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 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企业作出决定。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 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企业协商解 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企业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 得工会同意。第四十八条 各类处分由企业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企业各基 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企业承认并备案。企业奖惩规章 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第八章合作与联系第四十九条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利益,保 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第五十条企业和工会可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 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 双方应遵守
36、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第五H一条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企业要求向企业通 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 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第五十二条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 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企业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 意继承和发展自企业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第九章监督检查和仲裁第五十三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 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企业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本 合同每年检查 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第五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
37、议,首先由争议双方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第十章合同期限第五十五条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 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第五十六条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签订本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 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 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第五十七条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执行 情况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第五十八条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 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章其他第五十九条企业侵犯工会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提请政府或有 关部门予以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十条 本合同解释权归签约双方。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