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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代销合同范文集锦9篇代销合同篇1委托人:受托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 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销的作物、品种、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作物品种产地商标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由乙方签出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货不及时造成损失,均 由甲方负责。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 生效,有效期6月。九、其他条款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代销合同篇4甲方(被代销人)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
2、托代销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乙方(代销人)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销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甲乙双方本着友好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将销售代销甲方 产品的相关的事宜,订立了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一、代销区域1、乙方的代销的区域为:地区。2、代销区域的扩大或缩小的条件及方法:二、代销产品1、乙方代销销售甲方的产品为:2、代销商品种类增减的条件及方法:3、约定新产品(是/否)包括在内:三、代销权限1、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的独家代销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销区域内另设其他
3、代销或经销商。如出现 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销合同及得 到相应补偿。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 取消其代销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4、乙方在代销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 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对于乙方代销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 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 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四、代销期限1、本合同的代销期限为 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 月 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
4、届满前提前 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 可以续约:(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4)同意向甲方支付 元的续约费;(5) .五、最低代销销售额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为,乙方保证一个会计 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 元。如果连续 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销资格。六、代销商品价格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 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
5、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 构成。甲方除向乙方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费 用或牟取任何利益。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 产品(服务)乙方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 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 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 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七、佣金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 分比如下:元按%收佣;元按% 收佣。2、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
6、 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征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3、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4、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5、乙方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甲方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乙 方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乙方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 由于甲方的责任,则不在此限。八、商情报告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 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 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 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还应将产
7、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 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九、推销、宣传与广告1、乙方是 市场的全权代销,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2、乙方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代销产品(服务),并按照本 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3、甲方通过制定总体广告计划及其他规定,实施产品的广告计 划和发布广告;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代销区域内发布促销广告, 开展促销活动。4、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5、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代销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 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十、购货与销售1、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
8、般应在每月 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货款。(1)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乙方所在 地。(2)甲方可代乙方发货,乙方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运费,航空货 运费等,发货方式由乙方确定。(3)甲方将在发货后将货运单据传真或寄至乙方。货运时间以 货运单据上标明的时间为准。2、乙方须在收到货物后 日内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 定标准的,由甲方予以换货或退货。十一、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 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 其委派的督导
9、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2、乙方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 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承担管理职 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 次的业务培训1。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 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 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 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6、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 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 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7、当
10、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 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 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 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十二、知识产权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拥有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著 作权、商业秘密等,乙方在代销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 通许可)的权利。2、甲方对许可乙方使用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著作权、 商业秘密等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1)仅限于销售代销经营的目的;(2)甲方许可的第三人在代销区域内以 方式使用商业秘密;(3)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或专 利实施许可协议或 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5、乙方在
11、本合同终止后的 年内,乙方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合同终止后的 年内,乙方也不能代销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6、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 还给甲方。十三、合同转让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代销业务,禁 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销销售业务全部或 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1)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 受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甲方,由甲方 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2)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 优先受让的
12、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 销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 年内不得进行转让。(3)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代销销售合 同。十四、合同变更1、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 议的内容相抵触。2、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 变更时间前 天通知乙方。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在代销区域内实行变更,并及时将 实施的情况报告甲方。4、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甲方有权以新制定的销售代销合 同代替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且新
13、制定 的销售代销合同文本应当适用于全部的代销销售商。十五、合同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 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 内仍未履行;(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7) 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销商终止营业;(9)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代销销售有关的甲方任何的标识及知识产权。3、乙
14、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4、本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内、可以 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余产品的处理方式为:口甲方以原售价回购;口乙方自行处理;.十六、合同解除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1)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代销商资格的强制 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2)在签订本合同前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代销相关信息或 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3)在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相关知识产 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导致
15、第三方向乙方主张相关权利的;(4)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 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5)无故停止向乙方供应代销产品;(6)公开许可乙方使用的商业秘密的,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第二条 质量标准(纯度、净度、芽率、水分)第 三 条包 装 规 格第四条种子的所有权属于所有。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和地点: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运输费用负担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第八条 检疫单位、方法、地点、标准第九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第十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第十一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第十二条托期限自
16、 年 月 日至 的;(7)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书 面通知其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8)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 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1)擅自代销销售其他产品或服务;(2)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 严重损害甲方经营体系的商誉;(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4)故意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5)故意向甲方报告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6)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7)连续 年未能完成销售指
17、标,受到甲方次以上处罚,屡教不改的;(8)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逾期超过天,仍不改正的;(9) .十七、声明及保证(一)甲方: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 履行本合同。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 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 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 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 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 具有法律约束力。(二)乙方: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
18、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 履行本合同。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 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 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 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 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 具有法律约束力。十八、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 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 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 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
19、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 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 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十九、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 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 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二十、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
20、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十一、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 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 行期间应予中止。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 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 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 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 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
21、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 影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 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 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 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 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 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 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 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
22、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 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 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3、乙方应经常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 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尽 最大努力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 方将承担正常代销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4、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制造代 销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 同时,乙方不应代销或销售与代销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 旧的)任何产品。二十二、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
23、事人可以根据本 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 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 合同相抵触。二十三、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 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 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十四、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 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销人(签字)开户银行
24、:帐号:签订地点:年月日代销合同篇5甲 方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销人(签字)开户银行:帐号:签订地点:年一月日供 应 商)乙 方 (零 售 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 货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一、代销商品1、代销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 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商品价款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质量要求包装要求单价总价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其他事项: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等自身主
25、体资格的证明。甲方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 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其购买价格有权保密,乙方不得以此拒绝 接收相关文件。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 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供应商有权向 零售重新书面指示价格,价格变动在到达零售商处时生效。零售商应 依据新价格进行销售。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 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 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6、、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 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 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中说明,同时 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 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 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委托代理人1、甲方指派 为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 为委托代理人。2、本合同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 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
27、证。3、双方如变更或撤换委托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个工 作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委托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三、订货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或 个工作日发出订 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1)传真(2)订货合同(3)其他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 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 内容。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 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 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表示 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
28、的,视为接受 修改的订单。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 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 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四、交货及验收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 付到乙方指定地点。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 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 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 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 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3、商品的所有权在销售至终端消费者之前归属于甲
29、方所有,但 是乙方在代销期间应当妥善保管。双方确定代销商品的合理损耗率为 所订购商品数量的%,乙方因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灭失、毁损的 损耗率超过约定比例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 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发现质量问题24个月内 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 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 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五、商品促销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 的周转和销售。2、甲方可以
30、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 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 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 议。六、商品退换1、甲方应当允许乙方就残次、季节性商品过季时、滞销商品提 出退换货。但是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 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中提出(特殊商品另行约定)。2、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 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或一个工作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 确认,15个工作日或一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 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
31、后未在15个工作日或一个工作日内负责更 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帐结算 时予以扣除。年 月 日止。第十三条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 时间、地点及方式第十四条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第十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第十六条双方责任和义务委托人责任:1 .委托销售的品种,如果属应当审定的品种,必须经审定通过。2 .委托单位或个人委托销售的品种,必须是自有品种、联合开 发或授权品种,以及未经保护的品种。3 .委托单位或个人委托销售的种子,必须是经过包装的、质量 合格的种子。4 .委托代销的年限不得超过所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 有效
32、期限。受托人责任:1 .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人报告的义务。2 .受托人不得接受无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委托销售种 子。3 .受托单位或个人不能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其种子。4 .受托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委托单位或个人要求的指定地点、作物、品种、注册商标、包装规格销售其种子。七、对帐与结算1、乙方应当保证将代销商品的货款专户存储,并不得挪作他用。2、代销商品的结算在商品销售至终端消费者后进行,乙方应当 每(日/周/月)为甲方提供商品销售清单一份。3、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铺货期为 个工作 日,对帐周期为每月一次,具体对帐日为每月日。对帐日前3 个工作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
33、、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 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 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4、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1) 10 日(2) 15 日(3) 30 日(4) 45 日(5) 60 日5、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 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作 附件或在附件中列明。6、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 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 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7、双方确认的佣金或货款结算方式为:(1)扣率结算方式(2)佣金或货款
34、和有关费用收取分开结算的方式。8、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其他。八、知识产权的保护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 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 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 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九、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 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 的违约金;延迟3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
35、,乙方有权取消 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应 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个工作日以上 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 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 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 合同。十、合同的解除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个 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甲方 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
36、还;乙方 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 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 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 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 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 促销服务费用:(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 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 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
37、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 第三方的;(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 式进行对帐,乙方处的剩余货物在对帐后由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收 回,5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不收回的,乙方有权将该批货物公证提 成,提成费用由甲方支付;对帐后,5个工作日内因乙方原因不能退 货的,视为乙方已卖出剩余货物,由乙方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余 货货款。十一、合同期限1、本合同有效期自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一日止, 共一年。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 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
38、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 合同自动顺延。十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 以下第一种方式处理:(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促销服务费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期 限;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十四、其他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 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 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 序进行解释。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4、本合
39、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开户银行/帐号:税号: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开户银行/帐号:税号:代销合同篇6正文:甲方:上海 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上海“广场”是甲方合法开发建设的高层商住项 目,已依法取得开发该项目所需的相应文件及手续(见附件)。甲、 乙双方就乙方包销由甲方开发的“广场”商业用房的 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包销范围:位于XX市浦建路 号的“广
40、场”商业用房地下一层,地面三层,共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 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下称 实际面积)为准。二、双方商定该商业用房的包销价格为一次性包死的固定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三、双方商定包销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年月 日止。在包销期内,乙方对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的商业用房享有依法自主销售的权利,同时甲方在此期限内不再自行或委托第三人 销售。四、包销房款的支付:五、乙方逾期支付包销房款的:若逾期不超过 天,乙方按 逾期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若逾期超
41、 过 天的,合同终止,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由乙方赔偿损失。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销售本协议约定包销范围 内的商业用房。六、包销期内乙方可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包销范围内的商业用房, 具体预售或销售合同由具体买受人与甲方签订;包销期满未售出的商 业用房,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并在包销期满后一个 月内向乙方付清余款结算完毕。七、甲方的职责和义务1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取得 广场商业用房项目的预售许可证。2 .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验收合格的上述商业用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材料原
42、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 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乙方的;(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规划、文物、环保等主管 部门采取行政措施或遇到重大技术问题而导致开发建设工期延长的, 但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3)旧城改造中原有管线作重大改造时,需市政等单位实施而 导致开发建设工期延长的。甲方逾期交房的:若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协议第七条第2 款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 支付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逾期超过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 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
43、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 协议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 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3 .甲方保证该商业用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 原因,造成该商业用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 甲方承担全部责任。4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业用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 (见附件)的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以达到标 准或赔偿装饰、设备差价。5 .甲方应当在该商业用房支付使用的 日内,将办理权属 (包括契约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登记
44、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甲方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 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 (2)项处理:(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 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乙方损 失。(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 金。八、乙方的职责和义务1 .乙方应依约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应付款项;2 .乙方自行负责商业用房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3 .乙方所包销的房屋仅作商业使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 商业用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协议及其附件另由 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
45、享有该商业用房有 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 担义务。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业用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 使用性质。九、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内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本协议双方不得 向任何与本次合作行为不发生直接关联的第三方泄露任何在本次合 作中获悉的有关对方公司的秘密信息和文件资料。十、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双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另行补充约定。对本协议所作 的补充、修改及修正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一旦达成,与本协议具有 同等效力。十二、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
46、效力。十三、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十四、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甲方:上海 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授权代表:日期:乙方:授权代表:日期:正文:甲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址:邮编: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住址:邮编:联系电话:本销售合同由上列各方于 年 月 日在市订立。5 .受托单位或个人不得拆包销售其种子。6 .受托单位或个人经营种子发生的质量纠纷,由委托人单位或个人出面协调,受托单位或个人积极配合。7 .受托单位或个人可以接受多家委托。第十七条违约责任1 .委托人违反第十六条对其约定的条件,发生纠纷和经济损失 的,由委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2 .受托人违反第十六条对其约定的条件,造成发生纠纷和经济损失的,由受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种子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 规定执行。委托人(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