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021年莲都区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项目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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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浙大采招E 2 0 2 0 3 6 1 号项目名称:2 0 2 0 年-2 0 2 1 年莲都区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项目采 购 人: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 0 2 0 年 1 1 月目 录第一章综合说明.-4一 竞争性磋商公告.-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7前附表.-7总则.-9二 磋商文件说明.-10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11四 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2五 开标和磋商评审.-13六 磋商无效的情形.-16七 法律责任.-17A 澄清、修改发布媒体.-18九 质疑.-19十 投 诉.-20H 授予合同.-20

2、十二 验收.-21十三 政府采购政策.-21十四 其他事项.-22第三章 采购需求.-23第四章采购合同.-23第五章 磋商相关文件格式.-29第六章 磋商办法和细则.-54一 总则.-54二 磋商小组.-54三 磋商程序.-54四 磋商内容及规定.-57五 评标办法和细则.-57六 磋商纪律和要求.-59-2-3-第一章综合说明一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的委托,对2 0 2 0年-2 0 2 1 年莲都区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编制本磋商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1 .采购编号:浙大采招E 2 0 2 0 3 6 1 号2 .采购项目:2 0 2 0 年-2 0 2 1 年莲都区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项目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 .采购类型:分散委托中介5 .采购内容:6.供应商资格条件:6.1 具 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序号采购内容单位数量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2 0 2 0 年-2 0 2 1 年莲都区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场3 2 5 06 5.0 7 5 0 万元6 .2 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s d f.I k j c r e d i t c h i n

4、a.g o v.c n)中国政府采购网(s d f.I k j c c g p.g o v.c 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6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7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 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8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8.1 政采云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8.2 已注册政采云平台的供应商,可登陆平台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的供应商登录 h t t p s:/m i ddl e,z cy

5、go t l e-fro nt/#/regi st ry 申请注册。9.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制。1 0.响应文件提交:-4-1 0.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磋商截止时间):2 02 0年 1 2 月 04 日09:3 0(北京时间)(注:该截止时间为电子交易平台及邮箱接收截止时间)1 0.2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1 0.2.1 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1 0.2.2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磋商资格。如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

6、章的备份响应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 5 2 04 7 2 3 q q.co m),传送的备份响应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压缩包命名为“备份响应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名称。1 1 .竞争性磋商时间:2 02 0年 1 2 月 04 日09:3 0北京时间)。1 2 .竞争性磋商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大洋路1 2 2 号 5 楼)。1 3 .履约保证金:无。1 4 .联系方式:1 4.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吴希伟 联系电话:05 7 8-2 1 5 3 3 5 1 传真:05 7 8-2 3 03

7、 5 01质疑联系人:严勇军 联系电话:05 7 8-2 1 2 1 1 7 3 传真:05 7 8-2 3 03 5 01地址:丽水市丽青路1 4 1 号1 4 .2 采购人名称: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项目联系人:项维芳 联系电话:05 7 8-2 02 8 9 5 2质疑联系人:郑玄 联系电话:05 7 8-2 02 8 9 8 2地址:丽水市解放街5 1 号1 4.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联系人:赵洪均 监督投诉电话:05 7 8-2 1 3 1 2 3 6地址:丽水市解放街7 1 号1 5 .本公告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h t t p:/z fcg.cz

8、t.z j.go k j l d.市s g g z y.c o 交易w e b/1 6 .电子投标注意事项1 6.1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5-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o16.2 供应商应在 磋 商 前 完 成 C A 数字证书办理。(办 理 流 程 详 见 http:/ 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CA锁办理可联系CA锁公司客服400

9、-888-4636o16.3 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df.I 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客户端。17.政采云平台注册注意事项:17.1 供应商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未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将无法实现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3 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内的供应商请咨询注册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中 心),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外的供应商请咨询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

10、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0年 11月2 3 日-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2 0 2 0 年-2 0 2 1 年莲都区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项目2采购人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型分散委托中介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提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具有磋商资格。6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 0 天内有效7磋商文件质疑1、只有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潜在供应商”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质疑

11、时间详见前附表),否则不予受理。2、质疑期限为自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8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网址同磋商公告发布网址。9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接收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磋商截止时间):2 0 2 0 年1 2 月件日0 9:3 0提交响应文件地点:(1)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2)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

12、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磋商资格,如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 5 2 0 4 7 2 3 q q.c o m),传送的备份响应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压缩包命名为“备份响应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名称。1 0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大洋路1 2 2 号 5 楼)。-7-1 1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评审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 t p:/zf c g.c zt.z.j.g o v.c n/)、丽水

13、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s df.l k j/l d.I s s g g zy.c o m/l dw e b/)等媒体上发布,并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1 2评审办法和细则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1 3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 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 4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 t p:zf c g.c zt.z.j.g o v.c 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s df.I s s g g zy.c o m/l dw e b/)1 5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 6供应商解密硬件准备1 .电脑(供电

14、子响应文件解密和澄清答疑使用);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C A 锁(即原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C A 锁);-8-一 总则1.适用范 围1.1 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1“采购人”系指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2.1.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1.3“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与项目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代表”系指响应文件中的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1.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1.5“

15、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1.6“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1.7“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1.8本文件所指的公章均指供应商的CA电子章。2.1.9“供应商代表”系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1.10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3.供应商基本要求3.1 符合本文件”第

16、一 章 采购公告”第“6”条的规定;3.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4.联合体说明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5.特别说明-9-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 .3 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磋商文件说明6 .磋商文件的构成6.1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磋商、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 竞争性磋商公告6.1.2 供应商须知6.1.

17、3 采购需求6.1.4 政府采购合同6.1.5 磋商相关文件格式6.1.6 磋商办法和细则6 .1.7 与本项目有关的磋商文件澄清、答复、更正、补充的内容7 .供应商的风险7.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8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 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2 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可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

18、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应文件编制的,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在 磋 商 截 止 时 间 5 日 前,在“浙 江 政 府 采 购 网 h t t p :/zf cg.czt.zj.g o v.c 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10-(s d f.l k j l d.I s s g g zy.co m/l d w e b/)”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 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要求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2响

19、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供应商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供应商承担。9.3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9.3.1响应文件的形式: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9.3.2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且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后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密码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 0.响应文件的组成A 1 0.1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分

20、为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报价文件如有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在评审时将作为无效内容。1 1.响应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I L 1资格审查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1 1.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 1.2.1资信商务部分详见第五章格式。1 1.2.2技术部分编制内容和要求(包含但不限于):1 1.2.2.1按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1 1.2.2.2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所列的内容提供完整产品、-11-服务、技术指标等。11.2.2.3项目承诺: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仅为基本要求

21、,供应商可以作出优于或高于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承诺。11.2.2.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技术证明资料。11.2.3报价文件的编制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11.3磋商报价A ll.3.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所附的报价书上写明磋商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11.3.2最终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磋商文件特殊说明外,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保险、税金、培训等一切税金和费用。11.4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建议采用黑色,正文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标题字体采用宋体小二号字体,应编注页码。11.5封面: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制作封面。

22、12.响应文件格式12.1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13.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13.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4.2电子响应文件及备份响应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4.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四 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5.响应文件的加密15.1 供应商应当将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混装;1 5.

23、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12-h t t p s:/h e l p,z c y g o v.c n/w e b/s i t e _ 2/2 0 1 8/1 2-2 8/2 5 7 3.h t m l)进行加密;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进行压缩并加密。1 6.响应文件的提交A 1 6.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详见本章前附表。1 6.2 不予接收的电子响应文件情形: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响应文件;未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1 7.响应文件的

24、修改和撤回1 7.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1)电子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2)备份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 7.2 修改后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和提交。1 7.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1 7.4 补充、修改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内容均应相同。五开标和磋商评审1 8.开标1 8.1 优先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开标,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采用备份响应文件开标。1 8.2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

25、地点组织开标会,建议供应商派代表参加(注意事项详见公告第1 7 条)。1 8.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通道,解密时限以电子交易平台为准。1 8.4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通道上传备份响应文件,上传之前须由供应商代表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密码进行解密。1 8.5 解密成功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13-1 8.6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会议记录,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可查看其他供应商信息。1 8.7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1

26、 8.8供应商根据解密后交易平台公布的供应商名单及信息,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提交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提交时限为“开启标书信息”后2 0分钟内,否则视为供应商撤回投标。1 8.9供应商对开标过程有疑义的,供应商代表在开标会议结束前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现场或电子邮件的方式(2 5 2 0 4 7 2 3 q q.c o m)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1 8.1 0开标会议结束。1 9.资格审查1 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按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资格审查顺序为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后自动生成的“投 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1 9 .2经资格审查

27、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2 0.磋商流程:详见第六章。2 1 .响应文件的澄清2 1.1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 1.2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

28、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否则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内容,响应内容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2 1.3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 表(报价表)为准;-14-(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

29、上述顺序修正;(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修正错误的磋商最终报价,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调整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2.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估22.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及重新承诺情况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23.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推荐成

30、交候选人,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2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组织采购。25.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因不可抗

31、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15-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6.保密和磋商过程的监控2 6.1 自磋商时间起至成交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 6.2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

32、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六磋商无效的情形2 7.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响应文件无效:2 7.1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提交响应文件的;2 7.2供应商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2 7.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 7.4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 7.5磋商有效期不足的;2 7.6磋商小组评定有实质性负偏离或出现“”条款的负偏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不作变动的;2 7.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2

33、7.8最终报价高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 7.9 磋商文件中未要求,但供应商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2 7.1 0 磋商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2 7.1 1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代表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16-效磋商处理。2 7.12 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

34、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 7.13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 7.14 不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 7.1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情形。七 法 律 责 任2 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 8.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 8.2 采取不正

35、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 8.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 8.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 8.5 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2 8.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2 8.1至 2 8.5 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2 9.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 9.1 向磋商小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 9.2 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 9.3 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 9.4 将政

36、府采购合同转包;2 9.5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7-29.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无效。30.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

37、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1.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31.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1.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1.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31.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31.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31.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

38、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1.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1.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1.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1.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八 澄 清、修改发布媒体32.1针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澄清或修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时间五日前将澄清或修改内容在浙江政府-18-采 购 网 h t t p :/z f c g.c z t.z j.g o v.c n/、丽 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莲 都)s d f.l k j/l d.I

39、 s s g g z y.c o m/l d w e b/上予以公布,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更正公告等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3 2.2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九 质 疑3 3.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 3.2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3 3.3质疑供应商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

40、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3 3.3.1 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 3.3.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供应商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 3.3.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3 3.4 质疑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3 3.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

41、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供应商。3 3.6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19-十 投 诉3 4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 一 授 予 合 同3 5 .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3 5.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 6 .授予合同时变更

42、数量的权力3 6.1 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之前,采购人经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同意,补充合同交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备案。3 7 .签订合同3 7.1 成交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 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 7 .2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 7.3成交人不遵守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无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

43、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 7.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3 7.5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0-十 二 验 收3 8.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44、,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3 8.1 如本项目采购人将邀请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成交标的的技术指标、承诺等内容,是否和磋商文件、成交人响应文件的内容相符合。3 8.2其他供应商如要参与验收,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前将参与验收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二日前告知其参加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供应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3 8.3其他供应商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验收的一切费用,原则上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十三政

45、府采购政策3 9.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3 9.1根 据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 0 1 1)3 0 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 0 1 1)1 8 1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

46、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 9.2根 据 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 财 采 监(2 0 1 2)1 1号)的有关规定,参加浙江省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应根据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21-通知(浙 财 采 监(2 0 1 0)8号)的要求,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已注册入库且符合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下同)条件的,在参加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时可享受 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

47、可以在成为成交(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再申请注册入库。3 9 .3根 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 0 1 1)1 8 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 0 1 4)6 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 0 1 7)1 4 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国扣除。十 四 其 他 事 项4 2 .解释权4 2.1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4 2 .2.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4 3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

48、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 20111 5 3 4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2-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预算指导价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伍万零柒佰伍拾元整(650750.00);本项目以总价包干形式完成所有的服务内容。实施过程中除非采购方书面调整服务范围或数量外,合同总价按成交价不作调整,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风险费用,包括工具投入使用、人员服务费、交通费、税金等所有有可能涉及的费用。二、项目概况及需求1 .成交人应当按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积极、向上的要求,安排电影放映,场次分布丽水市区范围内的社区和莲都区各行政村及文化礼堂,放 映 场 次3 2 5

49、0场,最终场次数量以浙江省农村数字电影G P S /G P R S监控平台考核为准。2 .完成方式:在2 0 2 0年度完成4 5 0场放映场次,在2 0 2 1年按月计划完成2 8 0 0场放映场次。3.服 务 期:2 0 2 0年-2 0 2 1年。服务合同的续签按 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执行。4 .放映地点:丽水市区范围内的社区和莲都区各行政村及文化礼堂。在保证每个行政村全年电影放映的同时,人员集中的中心村、社区可适当增加部分放映场次。5 .成交人应熟悉农村电影放映工作,每月安排合理放映计划上报采购方,次月初上报采购方放映执行情况。每月放映场次需均匀安排,上下浮动不得

50、超过按月平均数的2 0%,即每月的放映场次应在1 9 0 2 8 0场之间。成交人如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调整各区域放映场次及放映场所的,必须报请采购方批准执行,否则造成月考核不合格。6 .成交人应在工作年度内结清放映员报酬,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7 .成交人应于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丽水市莲都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登记备案;否则取消成交资格。8 .投影机输出光通量不少于2 9 0 0流 明(含2 9 0 0流 明),投影机灯泡累计使用时间不 超 过1 2 0 0小时。银幕应洁净平整,宽 高 比1 6:9,有效宽度不少于4 M。放映设备应符合国家数字电影标准和规范;安 装 有GP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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