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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 20号)等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条件、 管理规范、人员要求、规章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了帮助企业 建立与法律法规要求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 措施,加强食品生产过程的管理,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 部分企业共同编制了湖北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试行)。参与本规范编制工作的食品企业有:1总则1.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资质、厂区卫生、物质采购 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
2、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管理、 仓储管理、产 品检验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通用规范等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湖北省内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简 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管理可参照执行。6. 2. 5. 1杀虫剂和其他需要使用的有毒、有害物品应有专用的贮存 场所(柜),加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加贴警示标志,使用前须经 批准。企业应防止润滑剂、燃料、清洁剂、杀虫剂等污染物对 食品的污染;车间内使用杀虫剂时应在停工期间进行,使用后应将 受污染的设备、工器具和容器彻底清洗除去残留药物。6. 2. 5. 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废弃物,应使用专用容器分
3、别收集盛装,及时处置并记录(见表12) o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如被寄生虫、有毒、有 害物质污染等,生产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生产,隔离不合格品或可 疑产品,并及时报告生产部负责人。6. 2.7企业应按生产工艺的先后次序和产品特点,将原料处理、半 成品处理和加工、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清洗、消毒、成品包装和检验、 成品贮存等工序分开设置,防止前后工序相互交又污染。各工序应 避免积压原料和半成品,防止食品变质。6. 2.8涉及速冻、冷藏等特殊要求的食品,生产、贮存等环节温度 控制应符合相关要求。6.3设备及工器具维护6. 3.1生产设备应布局合理,固定设备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清洗、消 毒。7. 3.
4、2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设施及工器具和容器应使用无毒、无 异味、不吸水、耐腐蚀、经得起反复清洗与消毒的材料制作;其表 面平滑、无凹坑和裂缝;应避免交叉使用,防止产生污染。8. 3.3生产设备、工具、容器等在使用前后应彻底清洗、消毒。9. 3.4维修检查设备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污染食品;维修后 要对该区域进行清洗消毒,由指定人员确认后方可继续生产。同时, 将维修工具、配件等整理归位。6. 3.5清洗、保养人员应及时填写好机器设备维修清洗保养卡 (见表13) o6.4生产过程控制及记录1. 4. 1企业应根据产品、工艺特点,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及食品 质量安全要求,确定生产关键质量控制点,制定工
5、艺作业指导书, 并实施控制要求,做好记录。6. 4.2投料人员应如实填写投料记录表(表14),记录所使 用原辅料及配料的时间、名称、批次、数量。7. 4.3生产用水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规定, 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做好检测记录。8. 4.4企业应根据需要制定并实施半成品检验控制要求,做好记录, 经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9. 4.5食品生产过程中有不符合控制要求的,应立即查明原因并采 取整改措施。10. 4.6企业应如实记录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情况,记录保存 期限不少于2年。11. 仓储管理7. 1仓储要求7.1.1 原辅料库、成品库应保持整洁,地面平滑无裂
6、缝,并有防潮、 防火、防鼠、防虫及防尘等设施,保持通风、干燥。7.1.2 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应专库专用,不得混放;食品添加剂 应专区(专柜)存放,专人管理;有异味或易吸潮的,应分库存放 或密封保存。7.1.3 原辅料、半成品、成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洗涤剂、消毒剂、化 学试剂等有毒有害物品及易燃易爆等物品。7.1.4 原辅料、成品等物料应分类堆放整齐,离地、离墙并与屋顶 保持一定距离,且留有必要的通道。7.1.5 对温、湿度有特别要求的原辅料及成品仓库,应配备温、湿 度表,库房温度、湿度应符合存放要求。7.2 原辅料管理7. 2.1经检验/验证合格的原辅料,由仓管员核实品管部门出具的 采购物资检验
7、/验证结果通知单后,办理入库手续。7. 2.2合格的原辅料应在规定区域堆放,挂牌标识。标识应明显、 清晰、准确,其内容包括品名、批次、批量、入库日期等信息。7. 2. 3原辅料应按先进先出、保质期限先到先领用的原则领用。对生产所需原辅料,由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填写领料单 (见表15),经生产部负责人批准后到仓库领取。仓管员根据领料单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好记录。每批出库的同种物料,应尽可能为同一批次,并能清楚体现 品名、批次等信息。对库存原辅料应定期实施检查,防止过期、变质。对过期、 变质及受污染的,报部门主管批准后及时处置并做好记录。7.3 成品管理7. 3. 1成品入库时,仓管员应检查包装是否完
8、好,确认数量后签名,安排入库。7. 3. 2成品应按品名、规格、生产批次分别堆放,标识清楚,防止 包装损坏或不同批次的产品混杂。仓管员应按先进先出原则办理成品出库手续,清点数量,并 检查外包装质量。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7.4成品台账7.4. 1严格出入库手续,对当日成品的出入库及时登记、入账(见 表16),日清日结,定期盘点,保证账物一致。企业应建立销售台账(见表17),如实记录每批出厂成品 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次、检验报告编号、购货 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7. 4. 2企业应妥善保存出入库台账、销售台账及相关销售票据,保 存期限不少于2年。8出厂检验8.
9、1出厂检验要求8.1.1 食品出厂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 出厂销售。8.1.2 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产品执行标准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 细则的要求。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预 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有 关规定要求。8.1.3 “已检”、“在检”、“待检”的成品应分区存放,并有 明显标识。8.1.4 产品抽样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每批抽检的产品,可根据需要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见表18) o 留样储存环境的温度、湿度等应满足有关要求。8.1.5 1.5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
10、合 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8.2自行检验8. 2. 1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自行检验的企业,应设立与生产能力和 产品检验相适应的实验室,建立健全检验管理制度。8. 2.2企业应配备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从事检验工作。 检验人员应熟悉产品标准、检验规程,能独立履行职责,尊重科学, 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 虚假的检验报告,并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8. 2.3企业应具备出厂检验所需的仪器、设备及试剂药品。仪器、 设备应满足检测精度要求,按周期检定或校准,并进行必要的维护 保养,确保处于良好状态;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应符合操作说明 书及实验的
11、要求;企业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台帐,记录使用人、 检验项目、使用日期和仪器、设备状态;试剂药品的存放及使用应 符合产品标签及实验要求;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应符合易制毒化 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条例的规定。8. 2.4实施自行检验的企业,每年应当与有食品检验资质的检验 机构进行一次比对试验。8. 3委托检验8. 3. 1对不具备自行检验能力的项目,企业应委托食品检验资质检 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提供委托检验证明材料。委托检验应明确委托期限、检验批次、项目、报告要求等。8. 3. 3企业应记录并妥善保存每批次委托检验的信息(见表19) o8.4结果判定处理8. 3
12、. 1出厂检验应出具成品检验报告单(见表20)。经检验判 定为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销售。企业品管部具有质量否决权。企业应对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及时隔离,做好标 识,防止不合格品出厂。品管部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定后,确定返工、 销毁等处置方式,并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后实施。评定及处置结果应 有书面记录(见表13),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8.5检验记录及档案管理8. 5.1检验人员应认真填写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并签字,不 得伪造、篡改检验原料记录和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内容包括产品名 称、规格、批次、样品量、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信息。8. 5.2记录应及时归档管理,并妥善保存。记录保存期限
13、不少于 2年。9 不安全食品召回9.1风险分析9. 1. 1企业应通过客户投诉、相关部门抽检、企业自查等途径,对 其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持续跟踪,及时收集食品安全风险信息。9. 1.2对发现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食品,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进 行分析评估,同时填写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记录表(见表21), 书面报告企业负责人。9. 1.3经风险分析,确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企业应当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9. 1.3. 1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9. 食品安全风险评诂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9. 企业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 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9.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
14、该召回的食品。9.2 召回实施9. 2. 1对确定实施召回的食品,企业应立即核实产品的批次、生产 数量,并查明库存量、已销售数量,查清具体销售区域、经销商名 单后,制定召回计划。企业应在确定召回的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经销商,召回尚未 售出的所有不安全食品。9. 2.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销毁的不安全食品,可在销 售地直接销毁(须有公证机构或相关监管部门出具现场确认证明) 或运回生产地销毁处理(须经相关监管部门人员在场监督销毁)。 销毁现场要建立影(像)证据,并填写不安全食品销毁记录表 (见表22) o对因标签、标识或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 品,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
15、情况下,方可继续销售; 销售时,应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9.3 召回报告9.4 . 1在不安全食品召回过程中,企业要落实报告制度,应向当地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部门提交以下报告:9. 3.2在确认食品应当召回时,应立即提交食品召回措施报告 (见表23),内容包括:9. 3.2. 1召回食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批次以及涉及的产品数 量;停止生产的情况;9. 3. 2. 3通知生产经营者的情况;通知消费者的情况;9. 3. 2. 5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 严重和紧急程度;9. 3. 2. 6召回通知记录情况;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 具体措施、范围和
16、时限等;9. 3. 2.8召回的预期效果;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9. 3.3根据召回进展情况,应及时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 告(见表24)。企业对召回措施有变更的,应当在食品召回阶 段性进展报告中说明。9. 3.4在召回时限期满15日内,提交食品召回总结报告(见 表 25) o9. 4 记录与档案企业应保存对不安全食品召回全过程的记录,主要内容包括食 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处理方案等;同时,要 建立召回档案,妥善保存召回、销毁的现场影像和各类书面证明等 相关资料。10. 2表1表2表3表4表5表6表7表8表9表10表11表12表13表14表1510 附则10.1本规范未提及的
17、相关管理要求,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场所清洁消毒记录表()供应商评价表()合格供应商汇总表到货通知单()采购物资检验/验证结果通知单()采购物资出入库台账()进货台账()配料记录表()内部学习培训记录()外出学习情况登记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不合格品处置记录()机器设备维修清洗保养卡()投料记录表()领料单()成品出入库台账()产品销售台账()抽检产品留样记录()委托出厂检验登记表()成品检验报告单()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记录表()不合格品销毁记录表()食品召回措施报告()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表16表17表18表19表20表21
18、表22表23表24表25表1食品召回总结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 20号)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 用卫生规范(GB14881)等有关标准。1.3 目的规范企业食品生产加工行为,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 安全主体责任,保证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企业应加强自律,不断强化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意 识,依法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本规范要求。1.4 使用要求本规范并非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唯一要求,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 在本规范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形成本企业的食品质
19、量安全管 理体系,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本规范的要求。企业可根据组织结构,结合企业规模、产品类别,对相关职能 合理分工,确定本规范中清洁消毒、采购物资查验、食品添加剂使 用、生产过程管理、出厂检验、应急处置以及台账记录的登记、保 存等相关工作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员,确保落实到位。企业可根据产品类别、质量控制要求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 类记录表单,但应体现本规范记录表单中所要求的内容、要素。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本规范要求记录的事项。2资质要求2.1 企业必须具备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的食品品种、数场所清洁消毒记录表场所名称:日期清洁(消毒)方式操作时间操作人员确认人员备注备注:清洗消毒方
20、式包括清扫、冲洗、杀虫、消毒等。供应商评价表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产品名称采购物资分类A类口B类口评价内容1、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有口没有口2、有效期内生产(流通)许可证有口没有口3、近期监督抽查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有口没有口4、样品评价合格口不合格口说明:5、质量稳定性好口不好口说明:6、交付及时性好口不好口说明:7、服务情况好口不好口说明:结论1、合格供应商口建议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口2、不合格供应商 口暂不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口评价人姓名:职务:日期:审批姓名:职务:日期:备注:食用农产品的合格供应商应有近半年内由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产品质 量合格检验报告,其他原辅料的合格供应商还应持
21、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生产(流通) 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仅针对已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否则不得列为合格供应 商。合格供应商汇台帐序号产品名称供应商名称生产(流通)许可证号供应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到货通知单到货日期: 年 月日产品名称供方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批次(生产日期)计量单位数量质量证明材料备注:仓管员:填报日期:采购物资检验/验证结果通知单编号:产品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批次(生 产日期)到货数量1、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验证情况验证人员:日期:年 月日2、检验项目及检验结果检验人员:日期:年 月日判定:合格,同意入库口不合格口(建议:退货口让步接收口)质量负责人批准:日期:年 月日不合格品处
22、理情况:处理人员:日期:年月日确认人员:日期:年月日备注:1、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主要包括出厂检验合格证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两类。企业采购的物资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2、对无法提供合格 证明文件的采购物资,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3、对有产品合格证明 文件的采购物资,企业可根据管理要求进行必要的检验。采购物资出入库台账入库信息出库信息结存批次(生产日期)入库日期生产单位入库数量批次(生产日期)领用量出库时间领用人签名产品名称/代号:包装规格:审核:记录:备注:本表用于单一采购物资的管理。进货台账产品名称进货日期进货数量规格型号批次(生产日期)生产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备注:本表
23、用于所有采购原辅材料的登记管理。配料记录表配 料0 期配料班次配 料 编 号配料记录合 计 重 量配 料 员原 料 名批次用 量原 料 名批次用 量原料名批次用 量原 料 名批次用原料名批次用 量原料名批次用 量原料名批次用 量备注:配料员如实记录所使用食品添加剂名称、批次、数量的同时,应对调配的食品添加剂进行编号,并在包装、容器上进行标识。内部学习培训记录学习内容:学习方式:授课人:日 期:年 月 日课时:序号部门签名备注外出学习情况登记表序号姓名学习 组织单位学习内容日期课时学习成绩备注量相适应的生产场所(非住宅)。生产企业的厂房和车间的设计、 布局、结构、建设用材料等应符合GB14881
24、中的规定。2.2 企业生产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定,生产食品所 有设施、设备应符合GB14881中的规定。2.3 企业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未经许可的食品。3 厂区卫生要求3.1 厂区要远离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厂区周围不得有烟尘、 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 量孳生的潜在场所(如垃圾场、牲畜棚、污水沟等);不得设于受 污染河流下游或易发生洪涝灾害的地区。3.2 厂区布局合理。生产区和生活区应明确划分区域,有效隔离, 生产区设置的检验室应与生产区分隔,生产区处于下风向;生产区 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3.3 2厂区应保持清洁卫生。垃圾、污物应
25、定点存放,做到日产日清; 应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防止鼠、蚊、蝇、昆虫等集聚和 孳生。对已发生的场所,应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和消灭,防止蔓延, 避免污染食品。3.4 厂区硬化。厂区内主要路面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或 其他硬质材料辅设,路面平整,不积水,不起尘,其他裸露地面应 绿化。3.5 生产排污。排污(水)管道应通畅,厂区内垃圾、污物收集设 施应为密闭式,并定期清洁,不孳生、集聚蚊蝇,不散发异味;污 水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序号姓名体检单位体检日期体检结论工作岗位健康证号不合格品处置记录编号:产品名称规格 型号质量等级批次 (生产日期)批量不合格项目处置意见评定
26、人员:日期:年 月 日处置记录处置人员:日期:年 月 日不合格原因分 析及建议评审人员:日期:年 月 日纠正/预防措 施责任部门/人员:日期:年 月 日机器设备维修清洗保养卡日期保养项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负责人签名年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备注:维修记录:投料记录表部门名称:生 产 0 期班次产 品 名 称规格型号投料记录配 料 员原(配)料 名批次用量原(配 )料 名批次用量原(配 )料 名批次用量原(配)料 名批次用量原(配)料 名批次用量原(配 )料 名批次用量领料单领料单位:领料:审批
27、:发料:产品名称批次(生产日期)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备注(共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仓库,第三联:领料单位)成品出入库台账包装规格:产品名称/代号:入库信息出库信息结存备注批次(生产日期)入库 日期入库 数量批次(生产日期)出库 日期出库 数量仓管员:产品销售台账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批次(生产 日期)检验报告 编号销售日期购货者 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备注抽检产品留样记录序 号产品名称规格 型号批次(生产日期)留样数 量留样日 期备注保管人:备注:本表仅适用于有对出厂产品进行留样管理的企业。委托出厂检验登记表时间 年产品名称规格/等级批次(生产日期)承检单位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报告日期检验报告
28、单编号登记人:备注:本表适用于对出厂产品进行全项目或部分项目委托检验的企业。成品检验报告单报告日期: 年 月 日编号:产品名称规格/等级执行标准生产日期批量生产批次抽样量检验日期检验类型检验项目标准要求检验结果判定原始记 录编号自行检验委托检验综合判定检验员:审核:3.6 厂区消毒。使用各类杀虫剂或药物,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人 员中毒及造成食品、设备、工器具污染。3.7 生产区布局合理。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要有机结合,满足工 艺和质量安全要求,物流通道和人流通道分离,原辅料、半成品、 成品以及生原料与熟食品应分区存放或隔离,杜绝交叉污染。3.8 对厂区环境进行清洁应有记录(见表1)。4物质采购
29、管理4. 1供应商管理4. 1. 1采购物质分类。企业应根据生产食品及食品加工实际情况, 对采购物资进行分类。A类物质包括主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与食 品直接接触的包装物、生产食品用且与食品接触的设备等,其余为 B类。企业应建立明确的A类物质、B类物质台帐。采购A类物资,应进行供应商评价;采购B类物资,可不进 行供应商评价,但每批(件)应有进货查验记录。4. 1. 3供应商评价内容应包括(见表2):4. 1.3. 1索证。采购A类物质,应索取供应商营业执照、属许可制 度管理物质的许可证、近期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4. 样品评价。包括图片评价、感观评价、小样检测等。4.1 . 3. 3现场评价。必
30、要时(如采购物资连续出现不合格或质量不 稳定时),应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价。现场评价除核实4.1. 3.1各 项资料的真实性外,还应对供应商生产现场、质量保证能力、检验 能力进行验证。4.2 .4食用农产品的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合格供应商及提供的农产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记录表产品名称产品批次销售区域存在问题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情况处理建议分析人员签名日期:企业品管部负责人处理意见:企业品管部负责人(签名)日期:企业负责人处理意见:企业负责人(签名)日期:不合格品销毁记录表企业名称:时间地点销毁品名称批次(生产日期)数量规格型号销毁原因销毁方式在场人员签名备注生产企业相关监管部门签名部门签名单位表23 食品
31、召回措施报告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一、本公司(人)已于 停止生产召回食品 O二、于 年 月日以 的方式通知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召回食品(名称、批次、数量),生产经营者现 o三、于 年 月日以 的方式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召回食品。四、经调查确认发现,该食品应当召回,产生的原因为;可能受影响的人群有O 五、阶段计划(实施部门、时间、方法、计划召回量、预期效果):六、召回终结预期(时间、计划召回量、效果):七、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企业(签章)年 月 日注:本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部门,一份企业留存。表24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根据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本阶段(年月
32、 日至 年 月 0)开展的对召回行动的进展情 况报告如下:一、召回通知书已发布情况口生产经营者 户;口消费者约 人;通知方式;通知时间 O二、食品召回情况(一)本阶段已召回数量;涉及批次,其中:口生产经营者 户,数量;口消费者 户,数量;(二)生产总量;已销售总量;该阶段计划召回量;计划召回总量;累计召回量与计划召回总量的比例;累计召回量与已销售总量的比例 O企业(签章)注:本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部门,一份企业留存。表25食品召回总结报告根据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就(召回食品描述)召回行动的总体情况报告如下:一、召回通知书已发布情况口生产经营者 户;口消费者 人;通知方式;通知时间二、食品召回情况(一)累计已回收数量;涉及批次,其中: 口生产经营者 户,数量;口消费者 户,数量;(二)生产总量;已销售总量;召回量与计划召回总量的比例;召回量与已销售总量的比例 o(三)计划实施情况:(四)其他情况:企业(签章)年 月 日注:本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部门,一份企业留存。 品应按照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 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材料,供应的其他原料的合格供应商还应持有有 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仅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