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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受让方(甲方)国 公司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转让方(乙方) 国 公司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第一章合同内容第一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1 .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一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 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2 .第二阶段开始后的一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 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件。第二十九条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 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
2、重量电告甲方。同时 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a)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二份。(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五式二份。第三十条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 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后,应尽快不迟于一个月内免费补寄 或重寄给甲方。第三十一条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用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 固包装。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和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a)合同号(b)运输标记(c)收货人(d)技术资料目的地(e)重量(公斤)(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第六章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第三十二条为了适应甲方的设计标准、材料
3、、工艺装备和其他生产条件,在不 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 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 资料,详见附件三、附件四。第三十三条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 的修改,并通知乙方。第三十四条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 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第三十五条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第七章质量验收试验第三十六条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 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
4、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 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 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 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第三十七条 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 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二 份。第三十八条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第三十九条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 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
5、由甲方负担。第四十条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 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 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第四十一条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 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 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 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第八章“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第四十二条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他 国家:1 .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
6、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 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2 .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第四十三条 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甲方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 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甲方国出口的主机, 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第四十四条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 甲方的商标,并注上“国 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 公司 单独签订。第四十五条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
7、“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 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 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一个月内再 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以 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 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第九章保证第四十六条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 资料,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 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第四十七条乙方保证其提
8、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 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1 . “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 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2 .“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合同 产品技术规范。3 .“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第四十八条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四十六、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时, 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 天内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 料寄给甲方。第四十九条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 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迟交至一周,每整周罚款为
9、入门费总价的%.迟交至一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迟交超过一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第五十条若发生第四十九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美元(大写:美元)。第五十一条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第四十九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 行计算。第五十二条乙方支付给甲方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第五十三条 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三次不合格时,则 按以下办法处理:1 .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
10、部分。并加年利%的利息。2 .如果根据第四十一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 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第十章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第五十四条乙方唯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 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 责任。第五十五条与合同有关的完整的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个 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给予国专利许可证或不应 包括此许可证。第五十六条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
11、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 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用 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第五十七条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和公布双方提 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第十一章税费第五十八条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甲方国以外的应由乙方 承担。第五十九条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甲方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甲方国税法缴 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乙方。第十二章仲裁第六十条1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 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2 .仲裁地点(1)由 国 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2)仲裁
12、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进行,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进行仲裁。3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4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5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第十三章不可抗力第六十一条若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所 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 影响的时间。第六十二条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 一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第六十三条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一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 快解决合同继
13、续执行问题。第二条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他所有 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第三条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I,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 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第四条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 合同附件四。第五条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 届时双方另签协议。第六条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第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 的附件五。第八条甲方销售合同产品
14、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他第六十四条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并 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在一天期限内获得批准。 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一个月内不能生效,则 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同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用、文和文书写各四份,文文本和 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文文本各二份。第六十六条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另有协议,第二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 乙方来甲方指导时,双方签订备
15、忘录予以确认。1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 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2 .合同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第二阶段的开始日期预期为合同生 效后的第个月。3 .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 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4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5 .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6 .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 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7 .双方为履行本合同
16、而进行的通讯应以国文字书写一式二份。8 .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 方。9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国和任何其他国家之间贸易。第六十七条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 同产品”,金额为一美元(大写:美元)。特殊零件的订货 和计划由考察小组在 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 材料和零件)。第十五章法定地址第六十八条甲方:中国 公司地址: 邮码 电话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乙方:公司地址: 邮码 电话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中国 公司和 国 公司关于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协议书编号:日期:年 月
17、 日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1 .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2 .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3 .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三、乙方的责任如下:1 .乙方应于 年 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2 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 /史、O2 .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
18、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 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3 .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十五个日历日(包括四个 旅途日和三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4 .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5 .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6 .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四、甲方的责任范围:1 .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 美元(大
19、写 美元整)。2 .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3 .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4 .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5 .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五、费用的支付1 .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2 .本协议总金额2 5%,计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北京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X国商业银行向乙方 支付。A. XX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 5 %计(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二号附件)。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3 .本
20、协议总金额7 5 %,计 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通过北 京中国银行和义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B.即期汇票一式两份。C.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 费用由甲方承担。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 透露。八、税费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 付。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 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
21、付。3 .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乙方支付。九、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十、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十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英文写成 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十二、双方法定地址中国公司地址:电传:国 公司地址:电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中国 公司国公司附件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格式)受益人:中国 公司年月日关于贵公司与义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总金额为美元的第号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我办事处愿对乙方向贵公司完全履行上
22、述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负责下列保证责任:我们保证责任范围为上述协议总金额的2 5 %即 美元,如果贵公司书 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协议规定向贵公司履行协议义务而要求退款时,我办事处 在接到上述通知后3天内,无条件地将贵公司按上述协议书第五章第二条规定已支 付给乙方的金额计 美元整退还给贵公司,本保证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 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协议义务之日终止。第二章定义第九条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第十条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 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第十一条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 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他有
23、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第十二条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制定 的标准。第十三条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第二条、三条、四条、六条、 七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 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第十四条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 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 付的费用。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第64条规定的本合同 终止时间的时日。第三章价格第十六条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第十七条 入
24、门费为 美元(大写:美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 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第十八条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 的%.甲方向乙方购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第十九条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 在 国 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第二十条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 全部提成费的%.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 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第二十一条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
25、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 国 银行和 国银行办理。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 银行和银行办理。所有发生在甲方国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甲方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 乙方负担。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 付:1 .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 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美元(大写:美元)。(a)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 还金额 美元。(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d)国政府当局出具的许可证影印件一份。若乙方认为不需要出口许 可证,则乙方
26、应提出有关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一份。2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 天内向乙方支付 美元(大写:美元)。(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 信正、副本各一份。3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 天内向乙方支付 美元(大写:美元)。(a)即期汇票正、副本一份。(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 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
27、份。4 .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 天内,向乙方支付 美元(大写:美元。)(a)即期汇票正、副本一份。(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之日支付。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按 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1 .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 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2 .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
28、。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 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3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的 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4 .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 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 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第二十四条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 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第五章技术资料交付第二十五条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第二十六条乙方应在 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第二十七条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1 .在合同生效后的 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2 .在合同生效后的一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 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第二十八条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