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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z工业园区产业基金附件四zz工业园区产业基金项目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zz工业园区产业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项目投资决策工作,提高投资决策效率,降低投资风险,结合基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节 组织与职责第二条 基金设立协调委员会。协调委员会职责包括:1、 对基金的项目的选择及投资方案发表指导性意见;2、 对基金投资的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和审议;3、 其他需要协调委员会指导的重大事项。第三条 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包括:1、 针对基金所有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和决策;2、 针对基金投资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3、 审议其它需要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事项
2、。第四条 园区领军创投基金负责组建基金管理团队。基金管理团队职责包括:1、 对协调委员会推荐的项目组织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2、 基于中介机构的调查,形成可行的投资方案;3、 对已投资项目进行投后管理;4、 其他基金日常运营事务等。 第三节 投资决策程序第五条 项目投资条件1、符合园区“2+3”新兴产业发展战略的园区科技型成长企业;2、项目团队完整无不良记录,且企业在相关领域拥有领先的知识产权成果;3、已进入产业化阶段,需购置土地、建造厂房或购置设备的科技型企业;4、园区拟引进的重要产业的重大科技项目;5、科技企业资金需求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第六条 协调委员会合议1、 协调委员会由工委领导
3、组成;2、 协调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合议筛选;3、 协调委员会确定拟投资项目清单等。第七条 基金管理团队1、 负责对拟投资项目组织尽职调查;2、 形成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方案;3、 向决策委员会提交项目决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投资尽职调查报告;2)投资条款或方案设计;提交的投资条款应包括投资方式(股权/债权)、融资金额、投资比例/贷款利率、回购年限/贷款年限,取得的董事会席位(拟派出的董/监事人选)、特别投票权、制订实现里程碑目标的激励条款、分红约定、反稀释条款、信息披露等。3)其他认为需要提请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材料。第八条 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1、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工委相关领导和有关部
4、门主要领导组成;2、 决策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委员需填写投 资决策委员会评审表决票(详见附件二);3、 由决策委员会主席签署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详见附件三);4、 项目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后,基金管理团队根据最终认可的投资条款草拟或审核相关法律文件。第四节 投资决策方式第九条 投资决策方式1、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人构成,表决采取一人一票制,采用4/5通过制,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具有一票否决权。具体项目决策可采用会签方式;2、决策委员表决采用书面表决方式,并明确说明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或理由,不得弃权。除同意和不同意之外,决策委员有一次暂缓表决的权利,暂缓表决必须要详细说明暂缓表决的
5、理由以及需要项目组解决的问题。各种投票结果的处理方式见下表:同意不同意暂缓表决处理意见500通过410基金管理团队必须在会后解决否决表决人提出的问题并及时反馈,该项目视同通过401基金管理团队必须在会后解决暂缓表决人提出的问题并及时反馈,该表决人在得到反馈后再次投票,在暂缓表决人再次投票前,该项目视同不通过320不通过311基金管理团队必须在会后解决暂缓表决人提出的问题并及时反馈,该表决人在得到反馈后再次投票,在暂缓表决人再次投票前,该项目视同不通过302基金管理团队必须在会后解决暂缓表决人提出的问题并及时反馈,该表决人在得到反馈后再次投票,在暂缓表决人再次投票前,该项目视同不通过212基金解
6、决暂缓表决人提出的问题后,重新申请召开决策委员会,再次投票表决3票以上(含)基金管理团队解决暂缓表决人提出的问题后,重新申请召开决策委员会,再次投票表决3、基金管理团队必须在决策委员出具暂缓表决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委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第五节 项目执行第十条 本制度所指合同包含而不限于投资合同、股权转让合同、委托贷款合同、被投资公司章程等所有在项目出资时需要基金指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律文件。在被投资项目获得最终审批通过后,由基金管理团队和外聘律师共同起草、拟定与本次投资相关的合同等法律文件(包含委托贷款)。第十一条 相关法律文件主要包括: (1) 投资合同/协议;(2) 相关补充协议;(3)
7、 股权转让协议;(4) 被投资公司章程;(5) 董/监事委派书;(6) 其他具有法律效率的文件。第十二条 投资合同分为直接出资与委托贷款两类第十三条 委托贷款相关规定:1、委托贷款手续费:原则上由借款公司承担; 2、委托贷款利率:原则上为年化6.5%;3、汇兑损益:原则上由借款公司承担;4、委托贷款期限:原则上最长为3年,可延长2年;5、罚息: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个百分点;6、在正式出资时,委托借款方应提交还款计划和还款承诺;同时,基金管理团队定期跟踪还款计划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借款方的财务情况、资金状况、催收情况等。第十四条 直接投资相关规定:1、直接投资产生的中介费用:原则
8、上由被投资公司承担; 2、直接投资回购溢价:原则上不低于基金融资成本;3、投资时限:原则上最长为4年,可延长1年;第十五条 项目正式付款所需的出资材料:(1) 项目划款指令原件(以与银行约定为准);(2) 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3) 投资合同/协议(包括补充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包括补充协议)(4) 投资方案变更说明(如果有投资方案变更);(5) 其他需要的材料。第六节 投资项目后续管理第十六条 基金管理团队主要负责项目投资后的日常管理与实时监控;主要包括:制作并提交相关项目投资后信息;定期对投资后项目进行评估并提交项目评估报告;当出现项目风险时,制定风险策略或方案并组织实施。第十七条 机动管理作为投资后续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基金管理团队在日常对项目企业的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及风险问题及时汇报并形成报告及监督项目公司落实情况;2、不定期对基金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等后续管理措施,相关董、监事需配合;3、当项目已经出现了重大变化或重大风险时,应召开项目临时会议,基金管理团队、协调委员会、决策委员会应参加会议。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对出险项目进行详细解析,研究针对该特定项目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措施,并形成初步方案,协调委员会、决策委员会对该出险项目下一阶段的工作做指示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