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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家电专卖店合作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在北京市朝阳区签署:甲方: 武汉xx贸易有限公司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合作事宜达成合意如下:一、合作项目:1.1 项目名称: xx家电专卖店项目;1.2 合作期间:【 xx 】年【 3 】月【30 】日至【xx 】年【 12 】月【 31 】日;1.3 专卖店具体地址为:【* 】。1.4 专卖店建筑面积:【 130 平方米】。1.5 甲方代表甲方、甲方关联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等法律实体;由甲方或甲方相关关联公司在相关区域内实际履行本协议,并为其履行行为按本协议约定承担法律后果
2、;甲方各公司作为独立法律实体单独承担法律责任,相互间不承担担保、保证、连带等责任。二、 合作内容2.1甲方提供如下资源:2.1.1品牌资源:允许乙方在专卖店店面装修以及商品展示时使用xxLOGO、背景颜色、文字、吉祥物等形象,具体以甲方实际授权内容为准。2.1.2商品资源:甲方有偿提供乙方专卖店店面展示样品,终端消费者在乙方专卖店工作人员帮助下使用乙方专卖店相应xx帐号及/或使用其自有xx账户扫描乙方专卖店店铺二维码方式登录xx网站(xx)采购甲方商品,由甲方提供商品发票和相应的配送等其它售后服务。2.1.3二维码 :甲方为乙方制作相应的店铺二维码(二维码信息中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乙方店铺及其它
3、服务信息等)并向其发放,以供乙方在其线下店面、微信端、朋友圈、公众号等介质中进行展示使用。二维码只可打印黑白马赛克正方形,其它有关专卖店的信息、标示、图形等与xx网站展示信息一致。2.1.4奖励支持资源:甲方根据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店面销售达标情况给予乙方一定的政策奖励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奖励、促销资源推广支持等)。2.2乙方提供如下资源:2.2.1店面资源:乙方负责在项目所在地提供xx家电专卖店店铺资源并承担相应店面费用,且需保证该店面的使用期不得少于本协议有效期。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卖店使用权的相应证明,包括不限于产权证书、租赁合同,确保合作期内能够正常开展业务。因地域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
4、变更专卖店店面地址、面积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乙方负责店面装修,装修风格及标准应符合甲方统一的装修方案。本协议有效期内店铺正常开始营业前一个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不少于5张)交由甲方存档。如甲方认为乙方装修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整改至符合甲方要求为止,方可开业经营。2.2.2专卖店运营:乙方负责专卖店的日常维护和运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乙方自行负责其专卖店店员的招聘、工资发放、劳动合同签订及日常管理。专卖店应配备相应展示产品及相应电子设备便于消费者进行体验、购物。乙方负责自甲方购买专卖店店面相应展示产品及配套电子设备。2.2.3推广宣传:合作
5、期内乙方需配合甲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的线上或线下宣传或促销活动,具体推广方式甲方有权确定并不定期下发乙方执行。2.2.4下单支持及指导:乙方协助甲方为消费者提供购买咨询服务、;乙方应对终端消费者提供必要时的代下订单及其它技术服务支持及指引。三、甲方的权利义务3.1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至乙方专卖店巡查,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至专卖店盘查,如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员工消极怠工、不接受甲方正常运营指导、采用虚假行为骗取甲方政策奖励支持、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除甲方外的第三方线上线下企业开展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未经甲方同意在店面销售及/或展示、宣传推广自有或第三方的品牌品类产品或服务的、乱
6、用xx品牌形象、低于或高于xx指导价销售、窜货、假冒xx名义销售其它产品或服务、未完成甲方约定销售任务、泄露终端消费者信息、欺诈消费者等相关情形),严重损害xx形象销售其他任何xx未授权的产品、品类、品牌的,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作出限期整改、警告、迟延发放或者扣除政策奖励支持直至单方终止合作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3.2合作期内甲方针对乙方的具体业务模式给予乙方一定的经营建议,并可派相关人员对乙方进行培训及指导。3.3甲方对本协议项下推广及促销方案具有监督权及决定权。3.4甲方有权对乙方专卖店装修设计提出要求,如需乙方整改的应结合甲方要求予以调整,否则甲方有权
7、单方解除本协议。四、乙方的权利义务4.1乙方应具备一定经济能力,乙方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在双方合作期间,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独立纳税,与甲方无任何隶属、挂靠、代理等关系。乙方的经营风险、法律责任、纳税义务等均由乙方单独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4.2乙方获得合作区域内开设“xx家电专卖店”的权利,乙方对于自主运营的专卖店具有运营管理和监管权。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超越合作区域增设或新设【“xx家电专卖店”】,不得再授权或转授权任何第三方设立【“xx家电专卖店”】。4.3乙方保证甲方为乙方(包含乙方增设的专卖店在内,若乙方增设专卖店,则必须在同一乡镇增设,且新设专卖店必须按照
8、本协议约定向甲方另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费用)项目地区唯一的授权方,乙方不得在项目地区内为其他线上线下第三方提供任何与本协议相同或者类似服务、也不得在专卖店店铺内销售或展示乙方自有产品及服务,且如终端消费者有采购需求,乙方一律通过甲方指定并认可的xx商城购物账号向xx网站提交订单或终端消费者通过其在xx网站的自有账户扫描乙方店铺二维码并至xx网站下单的形式进行采购甲方商品或服务。4.4本协议有效期内,自然年结束时,乙方完成的当年销售额低于当年任务 (具体以甲方系统设定为准)的75%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警示;乙方完成的当年销售额低于当年任务(具体以甲方系统设定为准)50%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9、取消乙方开设【“xx家电专卖店”】的权利,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4.5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所涉及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协议相关的文件、图片、商品信息、数据等所有相关信息、文件等)以任何营利或者非盈利目的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转让、公布。本条保密义务及于乙方实体、雇佣人员等涉及双方间合作的所有人员,乙方对该等人员的履行行为均应承担连带责任。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擅自披露上述信息的,无论是否造成甲方损失,均需要向甲方承担损失。4.6乙方除为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外,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收集、使用、泄露消费者信息,不得向消费者发送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不
10、得将消费者信息用于任何营利或者非营利目的。乙方是法律认可的经营者,乙方如出现对消费者有任何侮辱、诽谤的行为,导致消费者损害(精神、身体、财产等),乙方负全部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损害到甲方形象品牌声誉的情况,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所有授权并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4.7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需严格遵守xx网站涉及店铺展示之产品及服务的定价,所有通过扫描乙方店铺二维码或使用乙方账号至xx网站下单产品及服务都必须按照xx网站或甲方统一定价进行销售,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不能出现加价或者降价销售等乱价情形。乙方通过其在xx网站账号代理终端消费者下单的产品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终端消费者的电话、地址等具体联系方式,
11、以便甲方后期进行抽查。4.8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配合及协助甲方开展相应的线上线下促销及推广活动,在甲方必要的促销及推广活动期间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场地及其它方面的促销及推广资源支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4.9乙方对于在合作中需要使用甲方商标、商号、标识、LOGO、吉祥物等专属于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且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规范进行使用,不得超出协议约定范围及目的使用或滥用。4.10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开业经营满一年后,乙方可向甲方提交申请终止协议并关闭店铺,经甲方审核确认,且乙方所有债权债务兑付完毕的,甲方可按照相应流程为乙方办理终止事项。 五、知识
12、产权5.1 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相关的LOGO、标识、吉祥物、宣传图片、陈述、文件资料等一切与合作相关的资料,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授权范围和授权目的使用上述相关资料,所有相关资料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5.2乙方对于在合作中需要使用甲方商标、商号、标识、LOGO、吉祥物、系统、数据电文等专属于甲方知识产权的商品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且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规范进行使用,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权范围使用。5.3本协议不得视为与甲方商标、商号、标识、LOGO、吉祥物、系统、数据电文等专属于甲方知识产权的转让。乙方应当仅为本协议的目的在其家电专卖店(包括但不限于展示、订单、格式以及所有的广告)上使用商标
13、,并且应当注明。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甲方之任何商标、标识、图样、名称于本协议以外之用途,包括不得将任何及所有商标使用于包括在乙方公司名称或者其商业实体的名称中。乙方亦无权将其在本协议范围内对甲方有关之任何知识产权的有限使用,无论以何种方式,明示或暗示地转让、许可或再授权任何第三方。5.4乙方不得使用与甲方的财产权利类似的,或者可能在公众中造成与乙方的财产权利相混淆的,任何商标、模型或者独特的标志。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的整个期间内以及在本协议期满后,其不会注册和/或使用包含但不限于“xx”、“xx家电”、“xx家电专卖店”、“xx专卖店”、“xx伙伴店”等字样(以及/或者它的任何派生
14、形式)或任何相关互联网域名。乙方亦承诺,不在任何国家或地区以任何语言或相关翻译注册甲方所使用的商标、标识、外观设计等知识产权,亦不注册与该等知识产权相似、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其他任何内容。5.5乙方应当将其可能获悉的任何非法使用甲方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情形立即通知甲方,并且同意在保护商标等知识产权的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甲方可能要求的任何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在适用的法律要求或者甲方请求时作为名义原告或者以共同原告的身份参与案件中。5.6如乙方违反本条所述的知识产权相关规定,均应视为乙方侵犯了甲方的相关知识产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将已注册的相关知识产权免费转移至甲方。六、结
15、算方式6.1服务费:6.1.1本协议项下甲方按照乙方为甲方所提供各项资源及协助甲方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体验、下单指导等各项服务,按照乙方实际销售达标情况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具体计算公式如下:(1)服务费甲方终端消费者通过扫描乙方店铺二维码或使用乙方账号至xx网站下单且订单妥投后,根据其完成情况,可获得相应服务费,且服务费政策仅限于甲方规定的商品,支持给予一定点位的服务费用具体商品及该商品型号及该商品的点位政策等均以甲方通知为准(通知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发文、正式邮件等,邮件下发以甲方唯一授权邮箱jdzmd2016发送为准),奖励金额明细以甲方提供的系统数据为准。(2)服务费兑现方式及兑现时间假设某
16、件商品设定返点点位为P, 在xx网站上实际达成的售卖金额为M,当该商品完成下单并顺利妥投后(服务费核算需要扣减退货的商品),可予以兑现服务费,服务费金额为M*P。服务费兑现时间为月度。具体兑现时间安排为:以一个自然月为一个服务费结算周期,乙方自开业正式运营起享受,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5日内(即次月5日前)将汇总的甲方系统乙方销售且已经完成的妥投数据信息(该妥投信息以甲方提供的系统数据为准),计算出给予乙方的服务费金额,并将服务费明细数据通过授权系统发送到乙方。6.1.2服务费结算方式: 待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乙方本月应得服务费明细后,乙方根据其金额向甲方提供合法合规的服务费内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
17、方核查发票无误后将走内部财务流程向乙方结算服务费,如发票不合格,甲方有权延期支付服务费。6.1.3除合同明示的费用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税费。6.2保证金6.2.1乙方自签订本协议起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RMB大写金额)【贰】万元保证金,电汇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向乙方开具电子收据,具体收据信息乙方可在相应系统查看,本协议自乙方交纳全部保证金后生效。6.2.2双方根据业务发展如需调整保证金额,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乙方对经营xx家电专卖店所提供的保证,不因本协议终止而解除。6.2.3本协议所涉保证金是指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统称。在保证期间乙方未付应付款项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时,
18、甲方可以直接在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被扣除后,乙方应于5日内补足,乙方未补足前,甲方有权从未结服务费中直接扣取。6.2.4甲乙双方终止合作,须完成所有债权债务兑付二个月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金收据和书面退还申请,甲方根据闭店流程要求审核通过后在1个月内予以无息退还。七、违约责任:7.1乙方需保证其向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源权属的合法性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益,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否则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依法追偿,并保留诉讼的权利。7.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范围及目的使用甲方的LOGO、标示、商标、商号、吉祥物及其它甲方拥有知识产权的一切资
19、料,若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范围及目的使用甲方授权的LOGO、标示、商标、商号、吉祥物及其它甲方拥有知识产权的一切资料时,无论是否造成甲方损失,均需要向甲方支付【伍拾万】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决定终止协议。且乙方或乙方管理人员、员工应注意维护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名誉及商誉,乙方不论因任何原因造成甲方名誉或商誉损失的,应在造成甲方名誉或商誉损失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支付【 贰拾万】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7.3乙方与终端消费者恶意串通,通过虚假交易套单骗取甲方服务费的,一旦出现,每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并退还甲方已付销售奖励;如果一个月内乙方虚假反馈信息达到
20、两次(含)及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虚假交易订单实际销售金额的10倍的违约金或向甲方交纳【伍万】元违约金,两者从高适用,同时甲方已付的销售奖励乙方应予以退还。7.4专卖店不能以任何xx代理商、加盟商、合作伙伴、联盟商等其它宣传标语对外进行宣传、推广、误导消费者,甲方会不定时或委托第三方至乙方专卖店巡查并监督,一旦出现,每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壹万】元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7.5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第4.6条,泄露甲方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地址、历史购买信息、订单信息等)中的任一信息,
21、一旦出现,每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如泄露三个(含)以上客户的信息的,视为乙方严重泄露甲方商业秘密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低于【拾万】元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甲方亦有权在乙方发生前述违约行为时直接单方解除本协议。7.6、若乙方未在约定期间内完成4.4条及其它甲方要求的销售业绩时,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的改正期,若在改正期间仍然未完成的,甲方有权决定撤回甲方LOGO、吉祥物及其它商标、商号的授权及其它奖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7.7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违反第4.2及4.3条约定的独家授权约定,店内出现任何未经甲
22、方授权展示及销售、宣传推广的任何第三方商品、服务(包括乙方自营或任何第三方商品及服务)及或任何第三方店铺二维码并可扫码至xx商城(xx)或其它网站下单等其它违反独家授权约定的违约情形的,无论是否造成甲方损失,均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拾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向甲方支付。因此类商品及服务造成的任何违约及侵权责任亦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7.8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如违反第4.7条约定,无论是否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损失,乙方均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拾万】元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需向甲方另行支付,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7.9乙方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义务的
23、,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整改,如乙方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不再支付未结算的政策奖励支持等相关费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拾万】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予以赔偿。7.10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专卖店无法正常使用影响到项目正常开展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八、不可抗力本合同签署后发生任何天灾、自然灾害、罢工或法律、政府的限制,或其它双方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事件,受限制的一方应在该事件发生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产生的所有义务在这些事件发生的过程中暂缓履行。假如在合理的限期内这些事件不能消灭或一方之协议目的因该
24、事件的发生而不能实现时,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九、合同的终止及其它9.1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9.1.1乙方营业执照吊销、停业、破产,商业贿赂,经营情况严重恶化,重大负面新闻,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丧失商业信誉&合约履行能力,股权和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重大诉讼,代理权或销售权被终止及将本协议权利义务未经甲方同意转让第三方;9.1.2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且经甲方书面催告7日内仍未改正的;9.1.3如果因甲方自身市场政策调整等原因,认为乙方不再适合经营,那么即使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可以提前15天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本协议于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届满15日的次日终止。9.1.4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况和甲方
25、认为有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必要的。9.2本协议如终止或甲方取消乙方经营资格,则乙方应于终止之日起2日内将涉及xx品牌元素等信息采取拆除等必要措施,并承担相应费用。9.3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及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无果的双方均同意将有关争议提交至协议签署地北京市朝阳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9.4本协议附件作为双方必签文件,其他附件根据双方合作内容进行添加并盖章,所有附件经双方盖章后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9.5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盖章且乙方缴纳全部保证金后生效。 9.6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若另行签署电子版
26、协议的,则电子版协议的效力自然及于该电子版协议签订的有效期内,本协议与电子版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电子版协议约定为准。 (以下为签署页)甲方: 乙方: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联系人: 联系人:E-MAIL: E MAIL:日期: 日期:附件1:反商业贿赂协议 甲方:武汉xx贸易有限公司 (“甲方”在如下协议中指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机构)乙方:xx商贸超市双方合作期间,为了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促进双方关系良好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所指的商业贿赂是指乙方为获取与甲方的合作及合作的利益,乙方或其单位工作人
27、员给予甲方员工的一切物质及精神上的直接或间接的不正当利益。 第二条 不正当利益: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乙方或个人名义向甲方任何员工及关联人员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礼品、样品或其他商品、娱乐票券、会员卡、货币或货物形式的回扣、回佣、就业或置业、乙方付款的旅游、宴请及个人服务等。 第三条 利益冲突: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及其关联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借款;(2)乙方的股东、监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合作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系甲方员工或其关联人员的,应在合作前以书面方式如实、全面告知甲方。(3)合作过程中,乙方不
28、得允许甲方员工及其配偶持有或由第三方代持有乙方股权(但通过公开的证券交易市场且低于发行在外5%的权益、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无实际控制权的基金、或通过受益人非本人或关联人员的信托方式持有的股份除外),亦不得聘用甲方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外包服务、兼职、咨询顾问等其他形式)。乙方如有聘用甲方员工配偶及其他关联人员任职于乙方的,应在聘用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方式如实、全面告知甲方。第四条 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部分或全部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或者支付所涉订单(合同)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两者以高者为准。乙方应于甲方发现违约行为之日起
29、5个工作日内支付违约金,如未及时支付,甲方有权从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对于乙方,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向甲方员工及其关联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如果主动向甲方提供有效信息,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形进行考量给予乙方继续合作的机会和/或减免上述违约责任,对于上述情形的处理甲方有完全的判断权和自主权。第五条 如乙方有知悉/怀疑甲方员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欢迎与甲方内控合规部联系。信息提供者提供的有关商业贿赂行为的信息一经查实,甲方将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给予信息提供者1万至2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奖励(最低不少于1万元),特别重大影响的事件将奖励2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甲方设定专用邮箱接受乙方的投诉x。甲方会对所有信息提供者
30、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严格保密。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附件2:专卖店管理及惩罚措施:甲方:(武汉xx贸易有限公司)乙方:(xx商贸超市 ) 双方确认,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如出现如下违约情形的,除需向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甲方还可按照如下A、B、C、D项的约定对乙方实施相应的惩处:A全国通报1、乙方员工消极怠工、不接受甲方正常运营指导;2、协议有效期内,自然年结束时,乙方完成的当年销售额低于当年任务 (具体以甲方系统设定为准)的75%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警示;3、协议有效期内,乙方需严格遵守xx网站涉及店铺展示之产品及服务的定价,所有通过扫描乙方店铺二维码或使用乙方账号至xx网站下单产品及
31、服务都必须按照xx网站或甲方统一定价进行销售,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不能出现加价或者降价销售等乱价行为;4、乙方必须配合及协助甲方开展相应的线上线下促销及推广活动,在甲方必要的促销及推广活动期间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场地及其它方面的促销及推广资源支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B扣除提成1、低于或高于xx指导价销售、窜货、假冒xx名义销售其它产品或服务;2、乙方不得对终端消费者有任何侮辱、诽谤的行为,不得与终端消费者发生肢体冲撞等情形。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终端消费者精神、物质等损害的,乙方需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利依法追偿,并保留诉讼
32、法律的权利。 3、未经甲方同意在店面销售及/或展示自有或第三方的品牌品类产品或服务的;C停业整顿或闭店乙方在经营合作期间,出现以下行为的,甲方有权利勒令停业整顿或闭店:1、乙方除为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外,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收集、使用、泄露终端消费者信息,不得向消费者发送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泄露终端消费者信息、欺诈消费者;2、乙方对于在合作中需要使用甲方商标、商号、标识、LOGO、吉祥物等专属于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且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规范进行使用,不得超出协议约定范围及目的使用或滥用;3、采用虚假行为骗取甲方政策奖励支持;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除甲
33、方外的第三方线上线下企业开展相同或类似业务的;5、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超越合作区域增设或新设【“xx家电专卖店”】,不得再授权或转授权任何第三方设立【“xx家电专卖店”】;6、乙方完成的当年销售额低于当年任务(具体以甲方系统设定为准)50%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取消乙方开设【“xx家电专卖店”】的权利,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7、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所涉及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协议相关的文件、图片、商品信息、数据等所有相关信息、文件等)以任何营利或者非盈利目的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转让、公布。本条保密义务及于乙方实体、雇佣人员等涉及双方间合作的所有人员,乙方对该等人员的履行行为均应承担连带责任。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擅自披露上述信息的,无论是否造成甲方损失,均需要向甲方承担损失;乙方销售服务因服务质量问题或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重大投诉或媒体曝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