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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工程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持续推进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技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一级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第三条 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是施工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和基础,其基本任务是: (一)正确贯彻国家各项技术政策和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部颁的现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合理有效地组织施工。 (二)进行施工项目的目标控制和施工要素的优化配置,实施动态管理,以充分发挥技术人员和现有资源的作用。 (三)组织开展各项技术管理工作
2、,特别是加强基础工作,建立正常的施工生产秩序,促进技术管理的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为施工生产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 (四)健全技术工作责任制,落实技术职责,确保技术目标的实现。 (五)积极推行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在实际施工技术中的应用。依靠科技创新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加强技术交流和技能培训,以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 第四条 项目施工技术管理是公司技术管理的最基础部分,其工作的中心环节是: (一)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各项技术准备工作。 (二)注重施工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控制调整和检查,坚持通过以试验检测数据评定工程质量。 (三)及时进行工程竣工后的技术总结。 第二章 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职责第五条 项目总工程
3、师(技术负责人)职责 (一)项目总工程师是项目的最高技术领导,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在本职范围内,对技术有权做出决定和处理,并受上级总工程师的业务领导。 (二)对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法规和部颁的现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标准以及承包合同要求,并监督实施执行情况。 (三)组织技术人员熟悉合同文件,领会设计意图和掌握具体技术细节,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主持图纸会审签认,对现场情况进行调查核对,如有出入应按规定及时上报监理。 (四)在项目经理主持下,参与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五)负责施工方案的管理,负责编制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及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前组织有关
4、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技术交底。 (六)督促指导施工技术人员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施工,负责把关控制。 (七)负责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技术难题。签发变更设计申请。 (八)领导试验检测和测量放样及计量工作,负责对试验、测量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技术问题时的决策或报告。 (九)负责质量事故的技术调查与处理。(十)主持制定本项目有关的科研课题和“四新”推广项目,并组织实施。制定项目技术交流、职工培训、年度培训计划和支持有关部门开展QC小组攻关活动。 (十一)主持交竣工技术文件资料的分类、汇总及编制,参加交竣工验收。组织做好施工技术总结,督促技术人员撰写专题论文和施工工法,并负责审核、修改
5、、签认后向上级推荐、申报。 (十二)主持对项目技术人员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 第六条 技术管理部门职责 (一)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技术和管理工作。 (二)认真执行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操作规程、施工工艺以及上级规定的技术要求。 (三)学习、熟悉承包合同文件及其技术标准要求,参加现场调查核对,会同有关人员审核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绘制细部大样图,组织向现场技术人员、工长、班组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工艺方法、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要点等内容的全面交底。 (四)参与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技术方案、施工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报批和实施。(五)深入现场,核对图纸
6、、核实工程数量,检查技术管理工作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解决施工技术难题,加强对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控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记好施工日志,及时编制、上报有关工程报表,办理有关设计文件变更的报批和实施。 (六)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对施工原始记录、检查签证记录、施工照片、影视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汇总和保管。负责编制交竣工技术资料,参与交竣工验收。 (七)根据工程特点,组织有关技术研究课题和“四新”推广项目的实施。参加评选优秀QC成果,参加撰写或审核修改工法、专题论文和技术总结并负责办理向上级部门推荐、申报等工作。 (八)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组织对项目技术人员工作的检
7、查、指导和考核。 第七条 试验室主要职责 (一)熟悉工程合同文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试验规程。负责编制本工程试验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和计划。工作中严格执行试验操作规程,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 (二)负责本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当有特殊要求而仪器设备又不足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外单位进行。 (三)提供工程所需的各种混合料配合比组成设计,并逐步调整为施工配合比。 (四)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试验和检测,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指导纠正。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积极参与应用、推广“四新”项目相关的试验和检测工作。 (五)根据工程规模及要求,提出试验仪器配置计划,并负责日常使用、维护与保管
8、,按仪器、仪表使用规定周期送检,建立试验台帐和器具设备台帐。 (六)负责所有试验报告和试验原始记录的整理、签认和归档。整理提供属试验检测工作范围的交竣工资料,参加交竣工验收。 (七)在试验工作中,当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其他问题时,应负责及时报告有关技术领导和质检人员,并提出相应的处置建议。 第八条 测量组主要职责 (一)工程合同签定后,在开工前,测量队长应组织全组人员熟悉合同文件和设计资料,明确任务。并对原导线、路中线、转角点、沿线水准点、桥位和重要构造物的主要控制点等进行复测。复测应依据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其结果应经项目总工审核并报监理签认后,方能作为施工依据。 (二)根据工程进度目标,测量
9、队长应拟定施工测量总体实施方案,按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编制实施计划图表,并按计划分步落实完成。 (三)组织人员按设计图表进行施工放样。对于大型桥梁或复杂项目的放样,如沉井、围堰、套箱、现浇箱梁、梁件拼装等,应进行跟踪测量及拼装测量,并应作好现场记录和复核人员的签认。 (四)熟悉各种控制点位置,并负责加固保护。测量工作应严格按测量复核签认制的规定执行,确认无误后经项目总工或质检人员审核报监理签认后,方可施工。 (五)参加交竣工测量和中间检查验收,整理提供相关的交竣工资料。 第九条 分部、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主要职责(一)负责所担负的分项(或分部)工程施工的日常技术管理工作。努力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和
10、现代化管理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业务,结合施工操作工艺,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二)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施工准备工作和技术交底,了解工程的设计意图,熟悉施工工艺,掌握技术要点,按既定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实施细则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组织施工。组织向现场技术员、工班长和班组主要操作人员进行施工工艺流程、施工工艺细则、操作要点、质量问题预防及注意事项、安全危险源、安全技术措施、出现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措施和紧急逃生措施等内容的全面交底。(三)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控制、指导,督促操作班组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查。认真填写各项施工原始记录和工程验收单,参加中间检查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好施工日志。注意施工
11、原始记录和各种签认证明的收集、分类整理,并及时上交到工程技术部。 (四)负责对一般性测量放样和试验检测取样工作的技术把关。 (五)解决和处理施工操作中出现的一般简单的技术问题。 (六)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撰写技术论文和技术总结,积极参与“四新”项目的推广应用、QC活动及合理化建议等活动。 第十条 现场技术员、班组长工作职责 (一)认真了解施工图和图中说明要点,掌握各部尺寸、标高和质量标准。根据工程内容做好班组人员分工,认真组织施工,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进度和质量控制。 (二)参加开工前的施工准备工作和技术交底,学习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向班组成员进行施工工艺流程、施工工艺细则、操作要点
12、、质量问题预防及注意事项、重大危险源、安全技术措施、出现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措施和紧急逃生措施等内容的全面交底。(三)掌握施工程序和操作方法以及相关工程操作技能的基础知识。指挥工程机械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指导班组人员进行施工操作及相互间的配合作业。严格按施工图纸放出大样,经检查复验合格并得到监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四)管好施工现场,负责施工质量的自检、互检,参加交接检查并作好交接班记录。认真填写原始记录。 (五)努力学习专业技术,提高施工操作技能。积极参加技术革新、QC活动,并注意应用“四新”成果。 第三章 施工准备阶段的技术管理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部应做好各项技术准备工作,使工程能尽快具备开工
13、和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保证施工有计划、均衡、有节奏地进行。 第十二条 工程承包合同及设计文件 (一)工程承包合同及设计文件是施工技术管理的主要依据,项目经理部应与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资料交接,交接时应对文件的类型和数量进行查对核实。 (二)项目总工必须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合同文件、熟悉研究所有技术文件和设计图纸,全面领会设计意图,并为现场交桩和设计交底做好准备。研究技术文件和设计图纸时,应着重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核对,并做出详细记录: 1.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2.设计是否有重大原则性错误,图纸与其各组成部分有无矛盾,技术要求是否正确,按图纸施工能否保证工程的质
14、量和安全。 3.图纸及说明是否明确、齐全、清晰。图纸中结构的几何尺寸、坐标、标高、工程数量、材料数量等有无差错及与说明和工程量清单是否一致。 4.有无特殊材料或新材料的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和来源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第十三条 现场交桩 (一)项目总工负责组织工程技术部门和测量队的有关技术人员参加现场交桩。 (二)现场交桩的内容为:路线导线点、水准基点和固定点桩;特大桥、大桥的桥位桩、基线桩和水准基点等主要控制桩;依据合同条件划给施工单位生活生产及附属设施用地范围、取土场和施工便道的区间方位标志桩。 第十四条 设计交底 (一)项目总工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参加设计技术交底。 (二)设计技术交底时
15、,除应认真听取设计单位对工程技术特点的介绍和对施工的各项要求外,项目总工应根据研究图纸的记录汇总以及对设计意图的理解,明确提出对设计图纸的疑问、建议或变更意见,并对所探讨的问题逐一做好记录。对设计文件和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会同有关单位或部门协商解决并取得书面认可依据。 第十五条 现场调查核对和恢复定线 (一)项目总工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部门进行现场技术调查与核对,为施工总体部署和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准备。 (二)现场技术调查与核对的内容主要有自然条件、技术经济条件及设计与实际地形地物是否相符等几个方面: 1.沿线或桥位附近的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地形地物环境条件及施工污染影响等。 2
16、.当地可利用的地方材料来源及外购材料来源,自采加工材料的分布、数量、质量状况,各种材料的运输线路、运距、运输方式及道路状况等。 3.当地劳动力资源、可利用的劳务分包单位及其技术水平状况。 4.地方能源、可提供给本工程的用水用电状况,当地设备租赁、生活物资供应和消防治安等状况。 5.路线平面、纵横断面图,沿线地质不良地段的特殊处理,构造物总体布置及桥梁结构形式、防护、导流设施等方案是否合理。 6.合同文件中编列的临时便道、便桥、房屋、电力、电讯设备、总体施工方案、主要施工设备、临时给排水设施等是否恰当。 7.本工程与当地农田水利、航道、码头、公路、铁路、电力、电讯、管道、地下文物及其他构筑物的相
17、互干扰影响情况。 (三)对在现场调查核对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应及时汇总研究整理,确定解决办法后,拟文报请建设单位审批。未经建设单位正式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变动。 (四)恢复定线是对原导线、路中线、转角点、水准点、桥位桩和主要结构物的控制点等进行复测。复测的偏差值小于规定值时可设桩保护;若大于规定值,应整理资料报送原测设单位和监理,共同研究核定。恢复定线的测量资料应报监理签认后方可作为施工的依据。 第十六条 施工技术方案 (一)施工技术方案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工程的施工效率、质量、工期和技术经济效果,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工作。 (二)施工技术方案应符合工程承包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体现
18、设计意图,要求做到技术工艺先进、经济合理,能保证工期、质量和安全。制定方案时必须结合项目现有资源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施工方法、选择施工机械、安排施工顺序,衔接配合组织流水作业,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并在工程施工前或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制定。 (三)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等,应按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技术管理条例、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方案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主要技术准备工作 (一)补充加密施工所需要的各种测量标桩,建立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测量控制网。 (二)建立工地试验室,安装调试并检定仪器设备。 (三)做好拟开工分项工程的测量放样、材料试验
19、检验工作,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及技术组织措施。 (四)组织做好施工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五)做好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合同签订的技术准备工作。 (六)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技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提交开工报告中的有关技术资料 在完成各项规定的施工准备工作后,项目经理部应按要求的程序和内容向监理提交开工报告,下达开工令后方可开工。开工报告一般应附以下主要技术资料:现场材料及半成品材料的检验、混合料配比组成、恢复定线和施工测量放样记录,主要机具设备、测量和试验仪器设备到场情况,以及拟开工分项或分部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方案等。 第十九条 参加首次工地例会 项目总工程师应组织本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准备好
20、有关技术资料,参加工程施工的首次工地例会。 第四章 施工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第二十条 技术交底 (一)技术交底必须在相应工程内容施工前进行。作为施工准备工作的一部分,应根据交底所含工程的实施难度,提前一定时间,给相关人员留有充分的消化和准备时间。技术交底应按不同层次、不同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总工程师就工程总体以分项工程为单元进行技术交底,参加人员为本项目各部门负责人、分项工程负责人及全体技术人员。在此基础上,技术交底分三级进行。1.第一级:项目技术部门负责人或项目总工程师就每分部工程以分项工程为单元向分项工程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交底;重点工程、重要分项工程的
21、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总工程师亲自主持。2.第二级: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就每分项工程以工序为单元向工序技术员、工班长或工序负责人、主要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3.第三级:技术员对班组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工艺流程、施工工艺细则、操作要点、质量问题预防及注意事项、重大危险源、安全技术措施、出现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措施和紧急逃生措施等内容的全面交底。(二)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为: 1.项目总工负责对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包括合同文件中规定使用的有关技术规范、监理办法及总工期;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的说明和施工特点以及试验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标准、采用的工艺;施工技术方案、工程的重难点、主要危险源、质
22、量保证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以及有关科研项目和“四新”项目的技术要求等。 2.分部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向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长进行交底,包括施工详图和加工图;试验参数及配合比;测量放样桩橛、测量控制网、监控量测等;爆破设计;施工方案实施的具体措施及施工方法;交叉作业的协作及注意事项;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措施;成品保护方法及措施;施工注意事项等。3.现场技术员负责向班组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包括:作业标准、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先后顺序;施工工艺细则、操作要点及质量标准;质量问题预防及注意事项;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
23、措施;重大危险源、出现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措施、紧急逃生措施等。4.班组长在接受技术交底后,应组织全班组人员进行认真讨论,掌握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施工及操作要点,建立岗位责任,制定有关具体措施。 (三)施工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材料结合会议交底的形式进行。交底方、被交底方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所有技术交底资料,均应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四)技术交底的其它要求:1.技术交底应严格执行合同要求,不得任意修改、删减或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技术交底应将项目的质量目标贯穿其中。项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的质量奋斗目标要在技术交底中得到体现。技术交底应按优先次序满足合同要求(含合同技术条件、施工图纸等
24、)、企业标准、交通部部颁标准、国家有关标准,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规范、规程等。2.如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前提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对交底内容作补充修改。3.技术交底必须有的放矢,内容充实,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水文、气候、资源等)等情况,重点突出,其相关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保措施等均应细致、具体、并具有可操作性,不得流于形式。4.加强对技术交底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强化检查力度,发现不按交底要求施工时,应立即予以阻止、纠正。5.对于技术难度大、采用“四新”技术等的关键工序,对特殊隐蔽工程和质量事故、工伤事故多发易发工程部位及影响制约
25、工程进度的关键环节,应重点交底,并明确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防范对策。6.技术交底材料应字迹清晰,层次分明。7.建立技术交底台帐。整个工程的所有各分项工程均须作技术交底,技术交底不得漏项,不能仅进行主体工程交底而忽略附属工程。技术交底资料应完整并存档。(五)由于未进行交底、交底不清或交底错误而造成事故的,按工程事故处理办法办理。第二十一条 现场施工技术管理 (一)为保证施工技术方案的顺利实施,除要在施工前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和切实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外,还应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检查、控制和调整完善工作。 (二)根据对施工技术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须制定定期改进措施和方案,对其有关部分或指标逐项进行补充
26、、调整,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动态管理,并在施工中逐步优化完善。 (三)试验和测量工作按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项目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和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测量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施工原始记录 (一)施工原始记录是施工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评定工程质量的主要资料。因此必须严肃对待、认真记录、如实填写、妥善保管,其主要内容为: 1.工程所使用的各种原材料试验记录、试验报告(包括各种混合料配合比)、外购半成品的试验数据和出厂检验证。 2.各种有关技术质量问题的报告、事故处理报告、业主或监理对技术质量问题的批复文件。 3.有关设计变更报告和业主或监理批复文件以及经批复增减工程数量的附件。
27、 4.各项工程检查报告和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工程照片和录象、重要项目的隐蔽工程部位以及新工艺、新技术和难度较大的施工作业,均应有照片或录象。 5.施工日志、记录施工人员从事施工活动、日常重要事项以及测量放样、施工交底记录等等。 (二)施工原始记录应随工程进度如实填写,不得过后补填。数据不得涂改,可划改。 (三)施工原始记录应按合同要求格式进行。对于反映施工过程的其他重要原始记录,项目经理部可自行制定格式,但内容必须完整。 (四)各种原始记录,均需经检查、复核和项目总工程师签字方有效,并归档保存,作交竣工验收之用。 第二十三条 变更设计 (一)除合同另有规定外,项目经理部无权修改设计,如确需修改,
28、必须报业主或监理审批。对工程的重大变更设计,项目必须征得上级技术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向业主或监理申报。 (二)因原设计考虑不周或设计漏项,需增加、补强或返工重做的工程,必须报监理核准,并取得变更通知或纪要等书面依据。 (三)施工技术方案、各项技术措施和单项施工技术设计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动,因特殊原因确需改动时,需按有关规定经上级技术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监理审批。 第二十四条 分包工程技术管理 (一)本办法所指的分包工程系由业主同意并符合合同文件有关条款规定的合法分包的工程。 (二)分包单位应按项目经理部提出的各项要求进行施工。 (三)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类似工程经验的技术、质
29、检人员。分包单位应无条件接受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按项目经理部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 (四)对既定的施工技术方案,如确需修改,应由项目经理部发出书面指示或由分包单位提交书面报告,经项目经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更改。 (五)分包单位不得越过项目经理部直接与业主或监理进有关实质性的交涉,所有问题的处理必须通过项目经理部。 (六)在技术管理过程中,分包单位应提出能够全面反映施工过程中各种环节的书面材料和项目经理部规定的原始记录,并完整保存。 (七)项目经理部应按本办法,由项目总工组织相关人员,对分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八)项目经理部应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质量
30、、安全和技术管理负全责。 第二十五条 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方案或分项工程施工方法中对事故预测预控所采取的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单位指导安全施工的技术性规范文件,应在开工前完成编制和审批,以便交底和实施。 (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应按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技术管理条例、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与监督检查 1.交底应根据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以不同层次不同深度内容,在开工前向参与工程施工的所有管理和施工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可与施工技术交底一并进行。 2.监督检查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实施,除加强教育
31、提高职工执行措施的自觉性外,更重要的手段是加强执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时按局安全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交竣工阶段的技术管理工作第二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应按合同的有关规定内容和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及时编制好交竣工技术资料。绘制图表,清理和准备各项需向业主提交的技术资料并逐项编列清单。组织好竣工测量和工程质量自检工作,自检合格后,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参加预检,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在自检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工程的外观质量。 第二十七条 交竣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应在施工初期就着手进行,并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即将有关资料分类装订,妥善保管。 第二十八
32、条 项目经理部在全面完成施工任务并具备交工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后,可向业主和监理正式提出报告,请求交工验收。 第二十九条 如交工初验中发现的必须返工或局部未完的附属工程,经验收委员会研究确定后,项目应在正式验收前修复或完成。 第三十条 工程交工验收后,项目经理部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向上级单位报送资料归档。 第三十一条 经过交工验收,各项技术质量指标均达到合格以上,并已完成交工验收时提出的修复、补救措施,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工作,且经监理和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完成了竣工文件和竣工决算及相应材料的编制后,即可向业主申请竣工验收。 第三十二条 交竣工验收的工作内容和程序见合同文件相关规定。 第六章
33、 项目施工总结第三十三条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本工程所采用的“四新”技术项目、如何解决施工重大技术难题以及施工质量事故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全面分析和总结,通过对本工程的总结,使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第七章 科技进步第三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和需要,制定相应的技术创新计划,为工程的顺利施工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第三十五条 项目的技术开创新应立足于解决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并以技术革新、五小、合理化建议等方式辅助进行。 第三十六条 科技信息是企业科技进步的基础,项目应建立疏通信息渠道,主动与当地有关部门和公司、上级单位联系取得技术信息,并及时将本项目的有关科技信息上报给上级单位。 第三十七条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组织QC活动。QC活动内容可涵盖项目管理的全要素。对优秀QC成果进行奖励和推荐上报。 第三十八条 施工工艺应优先选用各级施工工法。第三十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每人至少应提交一篇与本职工作或专业有关的技术论文。 第四十条 项目要有计划地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学习和技术交流,加速知识更新。项目经理部应重视加强对工人施工操作技能培训和上岗前的技术培训,做到熟悉本职工作,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要领和方法。 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企字200269号)自行废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