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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xx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资产”或“公司”)的印章管理,保证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的维护公司利益,结合我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印章主要包括公司各类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业务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银行账号章、作废章等标志性印章不在此之列。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印章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印章的刻制、收发工作,监察审计(风控)部负责对印章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 印章刻制、启用、停用、销毁、交接、用章申请及合同审批,按照OA流程操作。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第五条
2、公司各部门、各下属公司不得私自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刻制印章时要向总经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委托具备正规经营许可证的刻字单位统一刻制。第六条 新刻制的各类印章移交给使用部门时须进行留样、签收,使用部门启用印章时应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列出印章图样、启用日期及保管人,原则上印章的签收日期就是启用日期。 第三章 印章保管使用的一般规定第七条 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如保管印章人因事需交他人保管和使用,须办好移交手续。第八条 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保管人离开座位时,必须将印章锁好,钥匙随身携带。下班后应将印章放入金库或保险箱
3、内保管。印章发生遗失,必须及时向总经理办公室和监察审计(风控)部报告。第九条 严禁以章谋私,对于非法使用印章者,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惩处。第十条 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 公章及签名章的保管使用第十一条 公章由总经理办公室保管。第十二条 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统计、资金、人事等各种报表,通过OA办公系统提交用章申请,由各部门、各下属公司经理审阅确认后,报总经理审阅通过,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统一加盖公司公章后,交还各相关部门、各下属公司报送各相关机构,或由总经理办公室直接报送。
4、第十三条 公司对外合同协议等已有总经理签名的资料,相关部室和下属公司可直接到总经理办公室加盖公司公章。第十四条 各部室、各下属公司对外提供的需加盖本公司公章的各类文件材料,通过OA办公系统提交用章申请,由各部门、各下属公司经理审阅确认后,报总经理审阅通过,到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保管人处盖公章,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监盖公章。第十五条 总经理出差期间,需报送的各类材料,通过OA办公系统提交用章申请,由各部门、各下属公司经理审阅确认后,由总经理授权分管领导审阅通过,到总经理办公室签章。重要资料的签章报送,总经理办公室还必须电话请示总经理认可后,方可签章报送。第十六条 需报送的党务报表及材料由党群工作部
5、报党总支书记审阅后,方可签章报送。 第五章 印鉴章、业务章的保管使用第十七条 印鉴章、业务章由各部门、各下属公司负责人安排专人保管使用。第十八条 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第十九条 其他部门、下属公司或个人因业务需要盖用印鉴章和业务章,需通过OA办公系统提交用章申请,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到印章保管人处办理。 第六章 印章的封存与销毁第二十条 停用封存的印章应妥善存放于加锁的箱柜,并加贴封条。开启销毁时,要验锁、验封条,发现疑点,立即上报总经理办公室和监察审计(风控)部。第二十一条 需作废销毁的印章,由使用部门、下属公司提出书面请示,并以表格形式列出印章名称和印章图样清单,报总经理
6、办公室同意并经总经理批准后,交由总经理办公室在监察审计(风控)部的监督下处理。第二十一条 作废销毁的印章,由总经理办公室详列图样清单,一份由提出申请部门留底,一份由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第七章 印章的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 本着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管理原则,监察审计(风控)部分别负责对印章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第二十三条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刻制印章有否按规定申报总经理办公室,印章台账记录是否完整,台账记录与实际用章管章情况是否相符、是否与报送总经理办公室的材料一致,用章是否按规定将财务专用章与法人章分开保管,印章保管人用章管章是否符合规定,调动岗位后的交接是否按规定进行,印章发生封存和销毁是否按照规定处理并上报总经理办公室等。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各下属公司印章由监察审计(风控)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由各部门、下属公司经理负责予以整改解决。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各下属公司应设立印章登记册,及时准确记录印章新增、移交等变动情况,定期清点各类印章,保持与记录的相符。记录册应有登记人、部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