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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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创建更多优质工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国交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xx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建的境内各类土木工程施工项目从策划到保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境外工程可参照执行。第三条 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任务(一)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执行合同要求。 (二)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全体员工质量意识教育。 (三)制定项目质量目标,并组织实施

2、。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使之持续有效运行。(四)根据公司、各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制定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落实质量责任。(五)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切实落实“三检制”,对工程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章 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第四条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使其有效运行。第五条 配备与工程质量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明确质量职责。(一)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质量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项目总工程师在项目经理授权下,行使其质量管理权利,是质量工作在项目的执行人,并接受上级总工程师的指导。 (三)项目设立质量主管部门,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全面履行质量管理职责

3、。 (四)项目应至少有一名专职质检工程师,在项目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下行使职权。 (五)项目各施工班组应配备质检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质量管理人员不得频繁调动,如确属工作需要,应报请上级批准。第六条 项目有明确的质量方针、目标,且质量目标具有可实施性,并将质量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第七条 项目制定质量目标实施计划,主要包括:明确各工序控制的质量目标及控制措施和负责人;资源的配备;关键和特殊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质量检验和检测的方法等。第八条 项目进行创优规划,明确创优目标,制定有力的保证措施。第三章 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第九条项目经理质量职责(一)项目工程质量

4、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二)负责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设置必要的组织机构和合理的配置资源(人才、设备、资金),确保质量体系有效运行。(三)明确项目管理层质量职责,授权项目总工程师具体质量管理工作。(四)依法进行工程分包,加强分包管理,严把分包工程和分包队伍关,禁止转包和非法分包。预防项目不合格队伍进场。(五)主持建立激励机制,落实工程质量奖罚办法。(六)收集业主对项目工程质量的意见和要求,及时采取改进措施。第十条 项目总工程师质量职责(一)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工程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三)检查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及质量职责的落

5、实情况,定期向项目经理报告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和改进措施。 (四)主持编写项目质量目标实施计划,并贯彻执行。 (五)负责施工方案的制定,并不断完善施工方案,确保质量目标的实施。(六)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落实“三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避免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发生。(七)领导试验检测和测量放样工作,对试验、测量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技术问题享有决策权。(八)负责开展创优活动,制定创优规划和保证措施,并监督落实。(九)组织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十)组织项目开展QC小组活动,并做好质量工作总结工作。(十一)代表项目经理部发布质量信息,并及时处理来自内部及外部的质量信息,

6、定期向上级汇报工程质量情况。第十一条 项目质量管理部门的质量职责(一)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二)认真执行各项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规章制度,制定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三)根据项目质量目标计划,制订项目质量实施计划,确定各工序的质量目标、控制方法,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四)监督检查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及现场技术人员质量职责的落实情况。(五)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质量检验评定进行系统管理,配合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中间交工验收。(六)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七)每月组织项目质量检查,参加上级组织的

7、质量检查活动和业主组织的交工验收工作。(八)对潜在的质量隐患及时制订预防措施,以便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和杜绝质量事故。(九)参加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的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研究、制订处理方案,报项目总工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监督有关人员予以实施。(十)负责建立项目质量事故台帐及返工损失台帐。 (十一)负责交竣工验收的资料整理,并组织参加有关的各项验收工作。(十二)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汇总,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做好质量统计工作,按时上报质量报表。(十三)收集整理申报优质工程的各种资料。(十四)组织QC小组开展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并整理撰写QC成果。(十五)组织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经验交流和总结

8、。第十二条 质检工程师质量职责 (一)检查质量保证体系执行情况,落实质量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二)执行“三检制”,按规范规定频率检查,对关键工序及所有隐蔽工程进行必检。 (三)积极配合甲方监理工程师做好质量检查工作。(四)配合总工做好项目每月一次质量检查和通报,并将检查结果按要求上报。(五)对工程质量实行一票否决权。(六)按“四不放过”原则参与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按要求逐级上报。(七)负责质量报表的统计、汇总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八)有权越级报告工程质量情况。第四章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第十三条 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学习、熟悉合同

9、文件,认真审核施工图纸,并组织质量培训,进行技术交底。第十四条 项目进场后,对施工现场和工程所需工、料、机进行实地考察,依据合同工期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要执行逐级审查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不能实施。第十五条 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实施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包括:(一)质量目标和要求;(二)质量管理组织和职责;(三)施工管理依据的文件;(四)人员、技术、施工机具等资源的需求和配置;(五)场地、道路、水电、消防、临时设施规划;(六)明确项目质量控制点(包括工程质量通病;对工程质量和工期有重大影响,施工难度大、工艺新、质量易波动并起关键作用的关键过程;施工不易或不能通过

10、其后的检验或试验而得到充分验证的特殊过程等),对质量控制点制定质量保证措施。(七)进度控制措施;(八)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程序及其相关标准;(九)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十)对违规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十一)应收集的信息及其传递要求;(十二)与工程建设有关方的沟通方式;(十三)施工管理应形成的记录;(十四)质量管理和技术措施;(十五)创优项目要有创优规划和保证措施,并收集相关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十六条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文件在实施前经批准,并对策划的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相关文件并监督实施。第十七条 按相关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业主要求对项目所有施工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第十八条

11、 编制各分项工程、关键工序编制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实施,必要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以确保文件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第五章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第十九条 项目管理层对施工过程进行合理的资源配备,以保证满足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要求。第二十条 项目经理部应对施工过程质量进行控制。包括:(一)正确使用施工图纸、设计文件、验收标准及适用的施工工艺标准、作业指导书。适用时,对施工过程实施样板引路;(二)调配符合规定的操作人员;(三)按规定配备、使用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机具、检测设备;(四)按规定施工并及时检查、监测;(五)根据现场管理有关规定对施工作业环境进行控制;(六)根据有

12、关要求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并进行相应的策划和控制;(七)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八)采取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九)对不稳定和能力不足的施工过程、突发事件实施监控;第二十一条 工程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按不同层次、不同要求有针对性的进行,交底内容要包括质量、安全、环保等内容,交底记录要妥善保管。第二十二条 项目施工过程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复检、专检”,做到施工技术员与质检工程师独立工作。(一)自检:指现场施工操作者完成本工序后由工班长按图纸、工艺标准要求进行检查。(二)复检:指项目派驻现场技术员对该工序的检查,检查合格后通知质检工程师检查。(三)专检:

13、指项目质检工程师的检查,检查合格后通知驻地监理检查验收。第二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在驻地监理检验之前,质检工程师、现场技术员都有行使纠正、停工、返工等质量否决权。 (一)不按图纸施工,变更设计未经审批的工程。 (二)不按批准的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作业。 (三)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未经检验或不符合规范图纸要求。 (四)未经检查的工序交接和施工质量不合格。 (五)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签认。(六)临时工程未经检查签认。第二十四条 项目每月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查,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对全线工程质量(内业、外业)进行检查,检查中应以工程的实测、实量数据为主要依据,

14、并注意相关照片的收集。检查后应以经理部名义发文通报检查情况,通报要突出发现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奖优罚劣,并将通报反馈给受检部门、工区,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复查,明确是否解决,形成闭合。项目每月质量检查的通报下月5日前报其上级单位。第二十五条 质量控制点的控制(一)质量控制点确定后,项目应针对当时的环境及工期要求进行分析、研讨,确定合适的施工方法,人、机、料、环境等配备要求,确定人员在过程控制中的职责,确保各项技术要求和施工质量满足规定。(二)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要全面,且要交到操作层,使作业班组准确理解施工方法、操作工艺、质量要求等内容。(三)在施工过程中,对控制点定期采样检

15、查或连续监控,在控制中可选用合适的统计技术,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四) 特殊工种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五) 项目必须对操作班组进行施工过程监督检查,确保操作层正确理解、准确执行作业指导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过程控制达到预期要求。第二十六条 分包工程质量控制(一)必须依法进行工程分包。(二)分包工程质量控制,项目部均按所含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三)分包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技术、质检、操作人员,按合同要求配备工程所需机械设备。(四)分包单位必须接受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按项目

16、经理部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五)在施工前进行对分包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审核、批准分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六)项目部派专职质检人员负责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质检人员对分包工程有奖罚权和一票否决权。(七)分包单位应按“三检制”要求对每道工序进行自验,检验合格后报项目质检人员检查,经质检人员检验合格后,由项目部质检工程师报监理验收。(八)分包单位不得越过项目经理部直接与业主或监理进行与工程施工有关的问题交涉,所有问题的处理必须通过项目经理部解决。(九)项目经理部将分包单位视为内部施工队进行管理,帮其协调与各方的关系,指导分包单位顺利完

17、成分包工程的施工任务,并对分包工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十)分包单位应随时接受项目经理部及监理的各种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包单位应提出书面整改措施,经项目总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十一)分包工程结束后应按规定做好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 (十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七条 如果发生质量事故,应按照xx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第二十八条 在施工过程中对照优质工程评审办法,收集各种有关资料,为申报各级优质工程做好充分准备。第二十九条 对QC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撰写QC成果。第三十条 项目在施工

18、过程中应加强质量信息的管理,及时上报各种质量资料(一)每年年初报质量目标实施计划;(二)每月报工程质量月报;(三)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报告;(四)业主联合检查的信息;(五)工程交、竣工验收结论;(六)优质工程获奖证书。第六章 交竣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第二十八条 工程在施工完成后,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工期、成本、技术方案的实施情况等进行分析评价,对好的经验进行推广,对出现问题的总结原因,引以为戒。第二十九条 对质量事故台帐及返工损失台帐进行分析总结,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提出有效的预防措施,为以后施工提供借鉴。第三十条 项目按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资料和施工总结。第三十

19、一条 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建成,且具备交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总工程师应组织工程质量自检,并完成自检报告。第三十二条 自检合格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向项目法人提出交工申请。第三十三条 项目积极配合交竣工验收工作,项目总工程师应参加验收活动,并进行有关联系和协调工作。第三十四条 对交工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项目尽快提出整改措施,经业主认可后实施。 第三十五条 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在施工初期就着手进行,并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即将有关资料分类装订,妥善保管。第三十六条 项目对已交工工程定期进行工程质量回访,并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进行认真的保护、维修、管理,保证竣工验收时工程处于优良状态。第三十七条 项目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交竣工验收报告及质量评价结论。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项目质量管理办法(x局企字200269号)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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