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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请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联系电话:申请事项:请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被害人肖某某 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与三二O 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以便认定犯罪嫌疑人何某某 应当承担的罪责。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某某涉嫌伤害一案的辩护人,本人根据 犯罪嫌疑人某某的请求,认为本案需要对肖某某的死因作出 司法鉴定,理由如下:被害人肖某某被致伤后,即被汉台区看守所干警送往三 二O医院治疗,但三二O医院将被害人肖某某误诊为“肝破裂,包膜下出血,肝脏挫裂伤”,在治疗过程中,三 二O医院外一科大夫先切开被害人的腹部,但发现被害人 的肝脏完好无损,嗣后,三二O医院外一科大夫又将
2、被害 人转往外三科,交由外三科大夫作胸部手术,因延误时间过 长,造成被害人死亡。二OO四年六月二十九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吴 朝俊、王娟,汉中市公安局法医吕有信,汉中市公安局汉台 分局法医张正明对被害人肖某某的尸体作出了尸体检验报 告,该报告载明:“经治医院未及时明确诊断,对肖某 某的治疗时机存在延误”。二OO四年八月,三二O医院与被害人肖某某的亲属 达成赔偿协议,三二O医院一次性赔付给被害人肖某某亲 属人民币八万元。根据以上事实,本律师认为:1.如果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是三二O医院误诊误治 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那么犯罪嫌疑人某某就不能承担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伤害(致死)的刑事
3、 责任。2.如果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是三二O医院误诊误治 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那么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 六十三条(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的规定。犯罪嫌疑 人某某也不应当承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 重伤害的刑事责任。3.司法鉴定还能解决如下问题:被害人肖某某在送往三 二O医院前是重伤、轻伤还是轻微伤,因为本案存在这样 的一个问题,被害人肖某某被致伤的伤情是“左肺动脉下支 破裂”,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三条规定: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而“左肺动脉下支破裂”不属重伤范畴,但属不属轻伤还是轻微伤,有待于进行司法鉴定,如果鉴定 是轻伤,那么对犯罪嫌疑人某某应当在三年以下处刑;如果 法鉴
4、定确定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与三二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以便认定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应当承担的罪责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某某涉嫌伤害一案的辩护人本人根据犯罪嫌疑人某某的请求认为本案需要对肖某某的死因作出诊为肝破裂包膜下出血肝脏挫裂伤在治疗过程中三二医院外一科大夫先切开被害人的腹部但发现被害人的肝脏完好无损嗣后三二医院外一科大夫将被害人转往外三科交由外三科大夫作胸部手术因延误时间过长造成被害人死亡二四年被害人肖某某的尸体作出了尸体检验报告该报告载明经治医院未及时明确诊断对肖某某的治疗时机存在延误二四年八月三二医院与被害人肖某某的亲属达成赔偿协议三二医院一次性赔付给被害人肖某某亲属人民币八万元根据以上
5、事鉴定是轻微伤,则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某某的刑事责任。综上所述,本律师恳请贵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被害人肖某 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与三二O 一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犯罪嫌疑人某某 应当承担的罪责。此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二OO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法鉴定确定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与三二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以便认定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应当承担的罪责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某某涉嫌伤害一案的辩护人本人根据犯罪嫌疑人某某的请求认为本案需要对肖某某的死因作出诊为肝破裂包膜下出血肝脏挫裂伤在治疗过程中三二医院外一科大夫先切开被害人的腹部但发现被害人的肝脏完好无损嗣后三二医院外一科大夫将被害人转往外三科交由外三科大夫作胸部手术因延误时间过长造成被害人死亡二四年被害人肖某某的尸体作出了尸体检验报告该报告载明经治医院未及时明确诊断对肖某某的治疗时机存在延误二四年八月三二医院与被害人肖某某的亲属达成赔偿协议三二医院一次性赔付给被害人肖某某亲属人民币八万元根据以上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