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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墓销售合同(6份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就买卖公墓墓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注册地址:_ 注册号:_法定代表人:_ 电话:_ 买受人(乙方):_身份证号:_ 发证机关:_ 通讯地址:_ 电话:_ 现住址:_ 使用人姓名:_ 性别:_ 使用人姓名:_ 性别:_ 买受人与使用人的关系:_与_;_与_。 其次条 工程建立依据:出卖人经批准建立公墓。公墓名称_。公墓设置文号:_。 第三条 标的物:墓位。墓位即墓穴、墓体、格位的统称。标的物的使用权为乙方。 第四条 墓位数量数量:_座。编号:_。 第五条 墓位材质:_。 第六
2、条 墓位款项(人民币) 一、墓位总价款: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_元。其中: (一)墓位费:_拾_万_仟_佰_拾_元,¥_元。 (二)治理维护费:_年,_万_仟_佰_拾_元,¥_元。 (三)其它费用:_万_仟_佰_拾_元,¥_元。 二、付款时间、方式:(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墓位费的_%作为定金,计¥_元。 (二)乙方于_年_月_日前,一次性付清墓位总价款。 (三)逾期未付清上述款项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处理该墓位。 三、乙方因特别缘由需变更使用人(未入葬)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核实无误同意后予以变更,不收变更费。如甲方已制作墓碑,则费用由乙方担当。 第七条 墓位使用期
3、限届满时需要履行的事宜:一、公墓土地全部权依法归国家全部。甲方依法开展公墓经营活动,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合法权益。 二、公墓使用期限:每期使用时间为_年。使用期届满,如乙方需连续使用该墓位时,必需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仅交治理维护费。 三、治理维护费:一次性收取,期限不得超过贰拾年。 四、使用期届满的前壹年,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无法联系的,登报公告。从乙方收到书面通知或登报公告之日起_年后,乙方不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的,墓位由甲方收回,骨灰(遗体)依法集中处理,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八条 甲方责任 一、因设计、施工、工程质量或治理不善等缘由,造成使用人骨灰毁失的,一次性赔偿乙方
4、¥_元。 二、因甲方缘由造成乙方使用人的墓碑碑文、碑体、碑座等错误或制作、安装过程中有严峻损坏的,甲方负责免费更换、安装。 三、因甲方缘由,将乙方已购墓位再次销售给第三方的,乙方可任意选择以下一条(第_条。 (一)甲方退还乙方所购墓位款项,并向乙方支付墓位费_%的违约金计¥_元。 (二)甲方在规划区内,向乙方供应同等墓型、同等材质,同等数量的墓位,并向乙方支付墓位费_%的违约金,计¥_元第九条 乙方责任 一、墓碑:按甲方设计加工制作。如乙方要求对墓碑进展特别处理的,甲方在不影响整体环境的前提下,应满意乙方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 二、碑文:甲方已按乙方所签碑文的清样或小样制作,乙方要求
5、改内容的,甲方应敬重、满意乙方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担当。 三、乙方因违约甲方的墓园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担当赔偿责任。 四、乙方凭本合同、购墓发票墓位证领取使用人骨灰。 第十条 墓位证由贵阳市民政局统一监制。 第十一条 乙方要求迁移使用人骨灰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及担当费用,乙方迁移骨灰后,即放弃该墓位的使用权,本合同完全终止。 第十二条 因不行抗拒力造成墓体损毁、骨灰毁失或因自然风化、树脂滴染造成碑体变色、损坏,甲方可实行登报公告或书面、电话等方式准时通知乙方,并实行有效措施尽可能削减损失。甲方未尽到通知义务的。应担当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
6、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一、仲裁: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诉讼:向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商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参份,乙方壹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第十七条 其它条款:_ 出卖人签字盖章:_ 法定代表人:_ 托付代表人:_ 业务经办人:_ 电话:_ 邮编:_ _年_月_日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_ 受用人:_ 使用人:_ 托付代理人:_ 电话:_ _邮编:_ _年_月_日 【第2篇】买卖公墓墓位销售合同 2023买卖公墓墓位销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
7、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就_买卖公墓墓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 注册地址:_注册号:_ 法定代表人:_电话:_ 买受人(乙方):_ 身份证号:_发证机关:_ 通讯地址:_电话:_ 现住址:_ 使用人姓名:_性别:_ 使用人姓名:_性别:_ 买受人与使用人的关系:与_;与_。 其次条工程建立依据:出卖人经批准建立公墓。 公墓名称。公墓设置文号:_。 第三条标的物:墓位。墓位即墓穴、墓体、格位的统称。标的物的使用权为乙方。 第四条墓位数量数量:_座。编号:_。 第五条墓位材质:_。 第六条墓位款项(人民币) 一、墓位总价款: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_元。
8、其中: (一)墓位费:_拾_万_仟_佰_拾_元,¥_元。 (二)治理维护费:_年,_万_仟_佰_拾_元,¥_元。 (三)其它费用:_万_仟_佰_拾_元,¥_元。 二、付款时间、方式: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墓位费的_%作为定金,计¥_元。 (二)乙方于_年_月_日前,一次性付清墓位总价款。 (三)逾期未付清上述款项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处理该墓位。 三、乙方因特别缘由需变更使用人(未入葬)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核实无误同意后予以变更,不收变更费。如甲方已制作墓碑,则费用由乙方担当。 第七条墓位使用期限届满时需要履行的事宜: 一、公墓土地全部权依法归国家全部。甲方依法开展公
9、墓经营活动,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合法权益。 二、公墓使用期限:每期使用时间为_年。使用期届满,如乙方需连续使用该墓位时,必需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仅交治理维护费。 三、治理维护费:一次性收取,期限不得超过贰拾年。 四、使用期届满的前壹年,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无法联系的,登报公告。 从乙方收到书面通知或登报公告之日起_年后,乙方不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的,墓位由甲方收回,骨灰(遗体)依法集中处理,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八条甲方责任 一、因设计、施工、工程质量或治理不善等缘由,造成使用人骨灰毁失的,一次性赔偿乙方¥_元。 二、因甲方缘由造成乙方使用人的墓碑碑文、碑体、碑座等错误或制作
10、、安装过程中有严峻损坏的,甲方负责免费更换、安装。 三、因甲方缘由,将乙方已购墓位再次销售给第三方的,乙方可任意选择以下一条(第_条。) (一)甲方退还乙方所购墓位款项,并向乙方支付墓位费_%的违约金计¥_元。 (二)甲方在规划区内,向乙方供应同等墓型、同等材质,同等数量的墓位,并向乙方支付墓位费_%的违约金,计¥_元 第九条乙方责任 一、墓碑:按甲方设计加工制作。如乙方要求对墓碑进展特别处理的,甲方在不影响整体环境的前提下,应满意乙方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 二、碑文:甲方已按乙方所签碑文的清样或小样制作,乙方要求改内容的,甲方应敬重、满意乙方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担当。
11、三、乙方因违约甲方的墓园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担当赔偿责任。 四、乙方凭本合同、购墓发票墓位证领取使用人骨灰。 第十条墓位证由贵阳市民政局统一监制。 第十一条乙方要求迁移使用人骨灰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及担当费用,乙方迁移骨灰后,即放弃该墓位的使用权,本合同完全终止。 第十二条因不行抗拒力造成墓体损毁、骨灰毁失或因自然风化、树脂滴染造成碑体变色、损坏,甲方可实行登报公告或书面、电话等方式准时通知乙方,并实行有效措施尽可能削减损失。甲方未尽到通知义务的。应担当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 一、仲裁:向
12、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诉讼:向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商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参份,乙方壹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第十七条其它条款:_ 出卖人签字盖章:_ 法定代表人:_ 托付代表人:_ 业务经办人:_ 电话:_ 邮编:_ _年_月_日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_ 受用人:_ 使用人:_ 托付代理人:_ 电话:_ 邮编:_ _年_月_日 公墓墓位销售合同 【第3篇】贵阳市公墓墓位销售效劳合同 2023贵阳市公墓墓位销售效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就买卖公墓墓位达成如下协
13、议: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 注册地址:_注册号:_ 法定代表人:_电话:_ 买受人(乙方):_ 身份证号:_发证机关:_ 通讯地址:_电话:_ 现住址:_ 使用人姓名:_性别:_ 使用人姓名:_性别:_ 买受人与使用人的关系:_与_;_与_。 其次条工程建立依据:出卖人经批准建立公墓。 公墓名称_。公墓设置文号:_。 第三条标的物:墓位。墓位即墓穴、墓体、格位的统称。标的物的使用权为乙方。 第四条墓位数量数量:_座。编号:_。 第五条墓位材质:_。 第六条墓位款项(人民币) 一、墓位总价款: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_元。其中: (一)墓位费:_拾_万_仟_佰_拾_元,¥
14、_元。 (二)治理维护费:_年,_万_仟_佰_拾_元,¥_元。 (三)其它费用:_万_仟_佰_拾_元,¥_元。 二、付款时间、方式: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墓位费的_%作为定金,计¥_元。 (二)乙方于_年_月_日前,一次性付清墓位总价款。 (三)逾期未付清上述款项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处理该墓位。 三、乙方因特别缘由需变更使用人(未入葬)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核实无误同意后予以变更,不收变更费。如甲方已制作墓碑,则费用由乙方担当。 第七条墓位使用期限届满时需要履行的事宜: 一、公墓土地全部权依法归国家全部。甲方依法开展公墓经营活动,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合法权益。 二、公
15、墓使用期限:每期使用时间为_年。使用期届满,如乙方需连续使用该墓位时,必需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仅交治理维护费。 三、治理维护费:一次性收取,期限不得超过贰拾年。 四、使用期届满的前壹年,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无法联系的,登报公告。 从乙方收到书面通知或登报公告之日起_年后,乙方不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的,墓位由甲方收回,骨灰(遗体)依法集中处理,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八条甲方责任 一、因设计、施工、工程质量或治理不善等缘由,造成使用人骨灰毁失的,一次性赔偿乙方¥_元。 二、因甲方缘由造成乙方使用人的墓碑碑文、碑体、碑座等错误或制作、安装过程中有严峻损坏的,甲方负责免费更换、安装。
16、 三、因甲方缘由,将乙方已购墓位再次销售给第三方的,乙方可任意选择以下一条(第_条。) (一)甲方退还乙方所购墓位款项,并向乙方支付墓位费_%的违约金计¥_元。 (二)甲方在规划区内,向乙方供应同等墓型、同等材质,同等数量的墓位,并向乙方支付墓位费_%的违约金,计¥_元 第九条乙方责任 一、墓碑:按甲方设计加工制作。如乙方要求对墓碑进展特别处理的,甲方在不影响整体环境的前提下,应满意乙方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 二、碑文:甲方已按乙方所签碑文的清样或小样制作,乙方要求改内容的,甲方应敬重、满意乙方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担当。 三、乙方因违约甲方的墓园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担当
17、赔偿责任。 四、乙方凭本合同、购墓发票墓位证领取使用人骨灰。 第十条墓位证由贵阳市民政局统一监制。 第十一条乙方要求迁移使用人骨灰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及担当费用,乙方迁移骨灰后,即放弃该墓位的使用权,本合同完全终止。 第十二条因不行抗拒力造成墓体损毁、骨灰毁失或因自然风化、树脂滴染造成碑体变色、损坏,甲方可实行登报公告或书面、电话等方式准时通知乙方,并实行有效措施尽可能削减损失。甲方未尽到通知义务的。应担当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 一、仲裁: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诉讼:向_人民法院起诉
18、。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商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参份,乙方壹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第十七条其它条款:_ 出卖人签字盖章:_ 法定代表人:_ 托付代表人:_ 业务经办人:_ 电话:_ 邮编:_ _年_月_日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_ 受用人:_ 使用人:_ 托付代理人:_ 电话:_ 邮编:_ 【第4篇】贵阳市公墓墓位销售合同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就买卖公墓墓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 注册地址:_注册号:_ 法定代表人:_电话:_ 买受人(乙方):_
19、 身份证号:_发证机关:_ 通讯地址:_电话:_ 现住址:_ 使用人姓名:_性别:_ 使用人姓名:_性别:_ 买受人与使用人的关系:_与_;_与_。 其次条工程建立依据:出卖人经批准建立公墓。 公墓名称_。公墓设置文号:_。 第三条标的物:墓位。墓位即墓穴、墓体、格位的统称。标的物的使用权为乙方。 第四条墓位数量数量:_座。编号:_。 第五条墓位材质:_。 第六条墓位款项(人民币) 一、墓位总价款: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_元。其中: (一)墓位费:_拾_万_仟_佰_拾_元,¥_元。 (二)治理维护费:_年,_万_仟_佰_拾_元,¥_元。 (三)其它费用:_万_仟_佰_拾_元,¥_元。 二
20、、付款时间、方式: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墓位费的_%作为定金,计¥_元。 (二)乙方于_年_月_日前,一次性付清墓位总价款。 (三)逾期未付清上述款项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处理该墓位。 三、乙方因特别缘由需变更使用人(未入葬)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核实无误同意后予以变更,不收变更费。如甲方已制作墓碑,则费用由乙方担当。 第七条墓位使用期限届满时需要履行的事宜: 一、公墓土地全部权依法归国家全部。甲方依法开展公墓经营活动,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合法权益。 二、公墓使用期限:每期使用时间为_年。使用期届满,如乙方需连续使用该墓位时,必需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仅交治理维护费
21、。 三、治理维护费:一次性收取,期限不得超过贰拾年。 四、使用期届满的前壹年,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无法联系的,登报公告。 从乙方收到书面通知或登报公告之日起_年后,乙方不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的,墓位由甲方收回,骨灰(遗体)依法集中处理,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八条甲方责任 一、因设计、施工、工程质量或治理不善等缘由,造成使用人骨灰毁失的,一次性赔偿乙方¥_元。 二、因甲方缘由造成乙方使用人的墓碑碑文、碑体、碑座等错误或制作、安装过程中有严峻损坏的,甲方负责免费更换、安装。 三、因甲方缘由,将乙方已购墓位再次销售给第三方的,乙方可任意选择以下一条(第_条。) (一)甲方退还乙方所购墓位
22、款项,并向乙方支付墓位费_%的违约金计¥_元。 (二)甲方在规划区内,向乙方供应同等墓型、同等材质,同等数量的墓位,并向乙方支付墓位费_%的违约金,计¥_元 第九条乙方责任 一、墓碑:按甲方设计加工制作。如乙方要求对墓碑进展特别处理的,甲方在不影响整体环境的前提下,应满意乙方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 二、碑文:甲方已按乙方所签碑文的清样或小样制作,乙方要求改内容的,甲方应敬重、满意乙方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担当。 三、乙方因违约甲方的墓园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担当赔偿责任。 四、乙方凭本合同、购墓发票墓位证领取使用人骨灰。 第十条墓位证由贵阳市民政局统一监制。 第十一条乙方要
23、求迁移使用人骨灰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及担当费用,乙方迁移骨灰后,即放弃该墓位的使用权,本合同完全终止。 第十二条因不行抗拒力造成墓体损毁、骨灰毁失或因自然风化、树脂滴染造成碑体变色、损坏,甲方可实行登报公告或书面、电话等方式准时通知乙方,并实行有效措施尽可能削减损失。甲方未尽到通知义务的。应担当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 一、仲裁: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诉讼:向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商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参份,乙
24、方壹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第十七条其它条款:_ 出卖人签字盖章:_ 法定代表人:_ 托付代表人:_ 业务经办人:_ 电话:_ 邮编:_ _年_月_日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_ 受用人:_ 使用人:_ 托付代理人:_ 电话:_ 邮编:_ 【第5篇】公墓墓位销售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及有关法律、 法规 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就买卖公墓墓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 注册地址:_注册号:_ 法定代表人:_电话:_ 买受人(乙方):_ 身份证 号:_发证机关:_ 通讯地址:_电话:_ 现住址:_ 使用人姓名:_性别:_ 使用人姓名:_性别:_ 买
25、受人与使用人的关系:_与_;_与_。 其次条工程建立依据:出卖人经批准建立公墓。 公墓名称_。公墓设置文号:_。 第三条标的物:墓位。墓位即墓穴、墓体、格位的统称。标的物的使用权为乙方。 第四条墓位数量数量:_座。编号:_。 第五条墓位材质:_。 第六条墓位款项(人民币) 一、墓位总价款: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_元。其中: (一)墓位费:_拾_万_仟_佰_拾_元,¥_元。 (二)治理维护费:_年,_万_仟_佰_拾_元,¥_元。 (三)其它费用:_万_仟_佰_拾_元,¥_元。 二、付款时间、方式: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墓位费的_%作为 定金 ,计¥_元。 (二)乙方于_年_
26、月_日前,一次性付清墓位总价款。 (三)逾期未付清上述款项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处理该墓位。 三、乙方因特别缘由需变更使用人(未入葬)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核实无误同意后予以变更,不收变更费。如甲方已制作墓碑,则费用由乙方担当。 第七条墓位使用期限届满时需要履行的事宜: 一、公墓 土地全部权 依法归国家全部。甲方依法开展公墓经营活动,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合法权益。 二、公墓使用期限:每期使用时间为_年。使用期届满,如乙方需连续使用该墓位时,必需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仅交治理维护费。 三、治理维护费:一次性收取,期限不得超过贰拾年。 四、使用期届满的前壹年,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无法联
27、系的,登报公告。 从乙方收到书面通知或登报公告之日起_年后,乙方不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的,墓位由甲方收回,骨灰(遗体)依法集中处理,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八条甲方责任 一、因设计、施工、工程质量或治理不善等缘由,造成使用人骨灰毁失的,一次性赔偿乙方¥_元。 二、因甲方缘由造成乙方使用人的墓碑碑文、碑体、碑座等错误或制作、安装过程中有严峻损坏的,甲方负责免费更换、安装。 三、因甲方缘由,将乙方已购墓位再次销售给第三方的,乙方可任意选择以下一条(第_条。) (一)甲方退还乙方所购墓位款项,并向乙方支付墓位费_%的 违约金 计¥_元。 (二)甲方在规划区内,向乙方供应同等墓型、同等材质,
28、同等数量的墓位,并向乙方支付墓位费_%的违约金,计¥_元 第九条乙方责任 一、墓碑:按甲方设计加工制作。如乙方要求对墓碑进展特别处理的,甲方在不影响整体环境的前提下,应满意乙方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 二、碑文:甲方已按乙方所签碑文的清样或小样制作,乙方要求改内容的,甲方应敬重、满意乙方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担当。 三、乙方因违约甲方的墓园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担当赔偿责任。 四、乙方凭本合同、购墓发票墓位证领取使用人骨灰。 第十条墓位证由 贵阳 市民政局统一监制。 第十一条乙方要求迁移使用人骨灰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及担当费用,乙方迁移骨灰后,即放弃该墓位的使用权,本合同完全终止。 第十二条因不行抗拒力造成墓体损毁、骨灰毁失或因自然风化、树脂滴染造成碑体变色、损坏,甲方可实行登报公告或书面、电话等方式准时通知乙方,并实行有效措施尽可能削减损失。甲方未尽到通知义务的。应担当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 一、仲裁: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 诉讼 :向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商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参份,乙方壹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