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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相关水环境标准第一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面水一、概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面水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 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适用于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其它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也可参照本导则所规定的原则和方法 进行。地面水指存在于陆地表面的各种河流(包括河口)、湖泊、水库。考虑到地 面水与海洋之间的联系,在本导则中还包括了有关海湾(包括海岸带)的部分内 容。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三级。对于不同级别的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等相应的技术要求有所不同。低于第三级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
2、条件的建设项目,不必进行地面水环境影响 评价,要求进行简单的水环境影响分析。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05年版)中,将“评 价等级”、“地面水环境现状调查”、“地面水环境影响预测”、“地面水环境影响评 价”中有关基本原则和主要工作内容按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作出了要求。 本节主要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内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面水 进行编写。二、评价等价与评价范围(一)评价工作等级的分级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受纳水域的规模以其水 质要求进行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的划分。评价工作等级分为三级,一级评价最详细,二级次之,三级较简略。内陆水体的分
3、级判据见表lo海湾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见表2。(二)、分级判据的基本内容1、污水量污水排放量Q (m3/d)划分为5个等级:(1) Q220000;(2) 20000 Q 2 10000; (3) 1()000 Q 25000; (4) 5000 Q 21000;(5) 1000 Q 2200。或生活污水共同排放等。排放数据:根据现有实测数据、统计报表以及根据引起非点源污染的原料、 燃料、废料、废弃物的物理、化学、生物化学性质选定调查的主要水质参数,度 调查有关排放季节、排放时期、排放量、排放浓度及其它变化等数据。(六)水质调查与水质参数的选择原则1、水质调查的原则水质调查时应尽量使用现有数据
4、资料,如资料不足时应实测。2、水质参数的选择所选择的水质参数包括两类:一类是常规水质参数,它能反映水域水质一般 状况;另一类是特征水质参数,它能代表建设项目将来排放的水质。常规水质参数以GB 3838中所提出的pH、溶解氧、高铳酸盐指数、五日生 化需氧量、凯氏氮或非离子氨、酚、觌化物、加、汞、络(六价)、总磷以及水 温为基础,根据水域类别、评价等级、污染源状况适当删减。特征水质参数根据建设项目特点、水域类别及评价等级选定。(七)河流水质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的原则1、取样断面的布设河流采样断面的布设遵循以下原则:在调查范围的两端应布设取样断面.;调查范I制内重点保护对象附近水域应布设取样断面;水
5、文特征突然化(如支流汇入处等)、水质急剧变化处(如污水排入处等)、 重点水工构筑物(如取水口、桥梁涵洞等)附近;水文站附近等应布设采样断面;并适当考虑水质预测关心点;在拟建成排污口上游500m处应设置一个取样断面。2、取样断面上取样垂线的布设当河流面形状为矩形或相近于矩形时,可按下列原则而设:小河:在取样断面的主流线上设一条取样垂线;大、中河:河宽小于50m者,共设两条取样垂线,在取样断面上各距岸边 三分之一水面宽处各设一条取样垂线;河宽大于50m者,共设三条取样垂线, 在主流线上及距两岸不少于0.5m,并有明显水流的地方各设一条取样垂线。特大河(例如长江、黄河、珠江、黑龙江、淮河、松花江、海
6、河等):由于 河流过宽,应适当增加取样垂线数,而旦主流线两侧的垂线数目不必相等,拟设 置排污口一侧可以多一些。如断面形状十分不规则时,应结合主流线的位置,适当调整取样垂线的位置 和数目。3、垂线上取样水深的确定在一条垂线上,水深大于5m时,在水面下0.5m水深处及在距河底0.5m处, 各取样一个;水深为15m时,只在水面下0.5m处取一个样;在水深不足1m时,取样点距水面不应小于0.3m,距河底也不应小于0.3m。对于三级评价的小河不论河水深浅,只在一条垂线上一个点取一个样,一般 情况下取样点应在水面卜0.5m处,距河底不应小于0.3m.。4、水样的对待二、三级评价:需要预测混合过程段水质的场
7、合,每次应将该段内各取样断 面中每条垂线上的水样混合成一个水样。其它情况每个取样断面每次只取一个混 合水样。一级评价:每个取样点的水样均应分析,不取混合样。(八)河口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当排污口拟建于河口感潮段内时,其上游需设置取样断面的数目与位置,应 根据感潮段的实际情况决定,其上游同河流。取样点的布设和水样的对待与河流部分要求相同。(九)湖泊、水库取样位置与采样点的布设原则1、取样位置的布设在湖泊、水库中取样位置的布设原则上应尽量覆盖整个调查范围,并且能切 实反映湖泊、水库的水质和水文待点(如进水区、出水区、深水区、浅水区、岸 边区等);取样位置可以采用以建设项目的排放口为中心,沿放射线布
8、设的方法。每个取样位置的间隔可参考下列数字:(1)大、中型湖泊与水库污水排放量小于50000m3/d污水排放量大于50000m3/d级评价每12.5km?布设一个取样 位置;每36km之布设一个取 样位置级评价每1.53.5km2布设一个取 样位置;每47km2布设一个取 样位置级评价每24km之布设一个取样位 置。(2)小型湖泊、水库污水排放量水于50000m3/d污水排放量大于 50000m3/d一级 评价每0.5l.Skm?布设一个取 样位置各级评价均为每0.51.5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 、 级评价每12km2布设一个取样 位置2、取样位置上取样点(1)大、中型湖泊与水库平均水深小于1
9、0m时,取样点设在水面下0.5m处,但距湖库底不应小于0.5m。平均水深大于等于10m时,首先应找到斜温层。在水面下0.5m及斜温层以 下,距湖库底().5m以上处各取一个水样。(2)小型湖泊与水库平均水深小于是10m时,水面下().5m,并距湖库底不小于0.5m处设一取样 点;平均水深大于等于10m时,水面下0.5m处和水深10m,并距底不小于0.5m 处各设一取样点。3、水样的对待小型湖泊与水库:如水深小于10m时,每个取样位置取一个水样;如水深 大于等于10m时则一般只取一个混合样,在上下层水质差距较大时,可不进行 混合。大、中型湖泊与水库:各取样位置上不同深度的水样均不混合。(十)海湾
10、取样位置与采样点的布设原则1、取样位置的布设在海湾中取样位置的布设原则上应尽量覆盖相应评价等级的调查范围,并且 切实反映海湾的水质和水文特点。取样位置可以采用以建设项目的排放为中心, 沿放射线布设的方法或方格网布点的方法。每个取样位置的间隔可参考下列数字:污水排放量小于 50000m3/d污水排放量大于 50000m3/d每1.53.5km布设一个取每47km2布设一个取级评价样位置样位置每2.4.5km2布设一个取每58km2布设一个取级评价样位置样位置级评价每35.5km?布设一个取 样位置2、取样位置上的取样点在水深小于等于10m时,只在水面下0.5m处取一个水样,此点与海底的距 离不高
11、水平小于0.5m;在水深大于10m时,在水面下0.5处和水深10m,并距海底不小于0.5m处 分别设取样点。3、水样的对待每个取样位置一般只有一个水样,即在水深大于10m时,将两个水深所取 的水样混合成一个水样,但在上下层水质差距较大时,可以不进行混合。(十一)特殊情况的要求对设有闸坝受人工控制的河流,其流动状况,在排洪时期为河流流动;用水 时期,如用水量大则类似河流,用水量小时则类似狭长形水库。这种河流的取样 断面、取样位置、取样点的布设等可参考河流、水库部分的有关规定酌情处理。我国的一些河网地区,河水流向、流量经常变化,水流状态复杂,特别是受 潮汐影响的河网,情况更为复杂。遇到这类河网,应
12、按照各河段的长度比例布设 水质采样、水文测量断面。水质断面上取样垂线的布设等可参照河流、河口的有 关规定。调查时应注意水质、流向、流量随时间的变化。四、地面水环境影响预测(一)地面水环境影响预测原则可能产生对地面水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应预测其产生的影响;预测的范围、 时段、内容和方法应根据评价工作等级、工程与环境的特性、当地的环境保护要 求来确定;同时应尽量考虑预测范围内规划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预测环境影响时尽量选用通用、成熟、简便并能满足准确度要求的方法。对于季节性河流,应依据当地环保部门所定的水体功能,结合建设项目的特 性确定其预测的原则、范围、时段、内容及方法。当水生生物保护对
13、地面水环境要求较高时(如珍贵水生生物保护区、经济鱼 类养殖区等),应简要分析建设项目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分析时一般可采用类比 调法或专业判断法。(二)水环境影响预测时期划分与预测时段要求建设项目地面水环境影响预测时期原则上一般划分为建设期、运行期和服务 期满后三个阶段。所有建设项目均应预测生产运行阶段对地面水环境的影响。该阶段的地面水 环境影响应按正常排放和不正常排放两种情况进行预测。根据大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阶段的特点和评价等级、受纳水体特点以及当地 环保要求决定是否预测建设期的环境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评价等级、地面水环境特点和当地环保要求,个别建 设项目应预测服务期满后对地面水环境的影响
14、。地面水环境预测应考虑水体自净能力不同的各个时段。通常可将其划分为自 净能力最小、一般、最大三个时段。海湾的自净能力与时期的关系不明显,可以 不分时段。一、二级评价,应分别预测水体自净能力最小和i般两个时段的环境影响。 冰封期较长的水域,当其水体功能为生活饮用水、食品工业用水水源或渔业用时, 还应预测冰封期的环境影响。三级评价,或二级评价但评价时间较短时,可以只预测自净能力最小时段的 环境影响。(三)预测水质参数筛选的原则根据以下原则,在环境现状调查水质参数中选择拟预测水质参数: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评价等级、当地的环保要求筛选和确定建设期、运行 期和服务期满后拟预测的水质参数。拟预测水质参数的
15、数目应既说明问题又不过多。一般应少于环境现状调查水 质参数的数目。不同预测时期的水质预测参数彼此不一定相同。对河流,可以按下式将水质参数排序后从中选取预测水质参数:(1)1SE越大说明建设项目对河流中该项水质参数的影响越大。(四)水体简化的要求1、河流的简化要求河流可以简化为矩形平直河流,矩形弯曲河流和非矩形河流:河流的断面宽深比220时,可.视为矩形河流;大中河流中,预测河段弯曲较大(如其最大弯曲系数1.3)时,可视为弯 曲河流,否则可以简化为平直河流。大中河流断面上水深变化很大且评价等级较高(如一级评价)时,可以视为 非矩形河流并应调查其流场,其它情况均可简化为矩形河流。小河可以简化为矩形
16、平直河流。河流水文特征或水质有急剧变化的河段,可在急剧变化之处分段,各段分别 进行简化。对于江心洲等的简化处理:评价等级为三级时.,江心洲、浅滩等均可按无江心洲、浅滩的情况对待;评价等级为二级时,江心洲位于充分混合段,可以按无江心洲对待;评价等级为一级且江心洲较大时,可分段进行简化,江心洲较小时可不考虑。 江心洲位于混合过程段、可分段进行简化。人工控制河流根据水流情况可以视其为水库,也可视其为河流,分段进行简 化。2、河口的简化河口包括河流汇合部、河流感潮段、口外滨海段、河流与湖泊、水库汇合部。河流感潮段是指受潮汐作用影响较明显的河段。可以将落潮时最大断面平均 流速与涨潮时最小断面平均流速之差
17、等于0.05m/s的断面作为其与河流的界限。除个别要求很高(如评价等级为一级)的情况外,河流感潮段一般可按潮周 平均、高潮平均和低潮平均三和情况,简化为稳态进行预测。河流汇合部可以分为支流、汇合前主流、汇合后主流三段分别进行环境影响 预测。小河汇入大河时可以把小河看成点源。河流与湖泊、水库汇合部可以按照河流和湖泊、水库两部分分别预测其环境 影响。河口断面沿程变化较大时,可以分段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口外滨海段可视为 海湾。3、湖泊与水库的简化可以将湖泊、水库简化为大湖(库)、小湖(库)、分层湖(库)等三种情况:一级评价时,中湖(库)对待,停留时间较短时也可以按小湖(库)对待;三级评价时,中湖(库)
18、可以按小湖(库)对待,停留时间很长时也可以按 大湖(库)对待;二级评价时,如何简化可视具体情况而定;水深10m且分层期较长(如 30天)的湖泊、水库可视为分层湖(库)。珍珠串湖泊可以分为若干区,各区分别按上述情况简化。不存在大面积回流区和死水区旦流速较快,停留时间较短的狭长湖泊可简化为河流。其岸边形状和水文要素变化较大时还可以进步分段。不规则形状的湖泊、水库可根据流场的分布情况和几何形状分区。自顶端入口附近排入废水的狭长湖泊或循环利用湖水的小湖,可以分别按各 自的特点考虑。4、海湾的简化预测海湾水质时一般只考虑潮汐作用,不考虑波浪作用。评价等级为一级且海流(主要指风海流)作用较强时,可以考虑海
19、流对水质 的影响。潮流可以简化为平面二维非恒定流场。三级评价时可以只考虑潮周期的平均情况。较大的海湾交换周期很长、可视为封闭海湾;在注入海湾的河流中,大河及评价等级为一、二级的中河应考虑其对海湾流 场和水质的影响;小河及评价等级为三级的中河可视为点源,忽略其对海湾流场 的影响。(五)污染源简化的要求污染源简化包括排放形式的简化和排放规律的简化。排放形式可简化为点源和面源,排放规律可简化为连续恒定排放和非连续恒 定排放。在地面水环境影响预测中,通常可以把排放规律简化为连续恒定排放。对于点源位置(排放口)的处理,有如下的要求:排入河流的两排放口的间距较小时,可以简化为一个排放口,其位置假设在 两排
20、放口之间,其排放量为两者之和。排入小湖(库)的所有排放口可以简化为一个排放口,其排放量为所有排放 量之和。排入大湖(库)的两排放口间距较小时,可以简化成一个排放门,其位置假 设在两排放口之间,其排放量为两者之和。一、二级评价且排入海湾的两排放口间距小于沿岸方向差分网格的步长时, 可以简化为一个,其排放量为两者之和。三级评价时,海湾污染源简化与大湖(库)相同。无组织排放可以简化成面源;从多个间距很近的排放口排水时,也可以简化为面源。(六)水质数学模式类型水质数学模式按使用的时间尺度划分为动态、稳态和准稳态(或准动态)模 式;按使用的空间尺度,划分为零维、一维、二维、三维模式;按模拟预测的水 质组
21、份,划分为单一组份和耦合组份模式。按水质数学模式的求解方法,划分为解析解和数值解。在水质数学模式中,使用的环境水力条件分恒定、动态、时段平均;使用的 点污染源划分为连续恒定排放、非连续恒定排放(瞬时排放、有限时段排放)。解析解模式适用于恒定水域中点源连续恒定排放,其中二维解析模式只适用 于矩形河流或水深变化水大的湖泊、水库;稳态数值模式适用于非矩形河流、水深变化较大的浅水湖泊、水库形成的同 盟定水域内的连续恒定排放;动态数值模式适用于各类恒定水域中的非连续恒定排放或非恒定水域中的 各类排放。在单一组份水质模型中,可模拟的污染物类型包括:持久性污染物、菲持久 性污染物、酸碱污染和废热。持久性污染
22、物是指在地面水中不能或很难由于物理、化学、生物作用而分解、 沉淀或挥发的污染物,例如在悬浮物甚少,沉降作用不明显水体中无机盐类、重 金属等。非持久性污染物是指在地面水中由于生物作用而逐渐减少的污染物,例如耗 氧有机物。酸碱污染物有各种废酸、废碱等。表征废热的水质参数是pH值。废热主要由排放热废水所引起,表征废热的水质参数是水温。(七)常用河流水质数学模型与适用条件1、河流完全混合模式与适用条件c=ee,+cM)/(Qp+Qp式中,C一污染物浓度(垂向平均浓度,断面平均浓度),mg/L; Cp污染 物排放浓度,mg/L; Ch一河流上游污染物浓度,mg/L; Qp废水排放量,n?/s;Qh一河流
23、流量,m3/So河流完全混合模式的适用条件:河流充分混合段;持久性污染物;河流为恒定流动;废水连续稳定排放。2、河流一维稳态模式与适用条件X=c0 exp -(K+K?) L8640W式中,c 一计算断面的污染物浓度,mg/L; co 计算初始点污染物浓度, mg/L; Ki 一耗氧系数,1/d; K3 沉降系数,1/d; u 一河流流速,m/s; x 一 从计算初始点到下游计算断面的距离,mo适用条件:河流充分混合段;非持久性污染物;河流为恒定流动;废水连续稳定排放。对于持久性污染物,在沉降作用明显的河流中,可以采用综合削减系数K 替代上式中的(Kl+K3)来预测污染物浓度沿程变化。3、河流
24、二维稳态混合模式与适用条件岸边排放:HMyxu I, 4MHi L 4M/非岸边排放:c(x, y) = ch2 町广4M、.x+ expu(2a + 4Mvx+ expu(2B-2a-y)24Mvx污水排放量中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循环水以及其它含污染物极少的清净下水 的排放量,但包括含热量大的冷却水的排放量。2、污染物分类根据污染物在水环境中输移、衰减特点以及它们的预测模式,将污染物分为 四类。(1) 持久性污染物(其中还包括在水环境中难降解、毒性大、易长期积 累的有毒物质);(2) 非持久性污染物;(3) 酸和碱(以pH表征);(4) 热污染(以温度表征)。3、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污水水质的复
25、杂程度按污水中拟预测的污染物类型以及某类污染物中水质 参数的多少划分为复杂、中等和简单三类。复杂:污染物类型数23,或者只含有两类污染物,但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 参数数目21();中等:污染物类型数=2,且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10;或者只含有 一类污染物,但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27;简单:污染物类型数=1,需预测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7。式中,c(x,y)一 (x,y)点污染物垂向平均浓度,mg/L; H一平均水深,m; B河流宽度,m; My横向混合系数,m2/s; a 一排放口离岸边的距离,m; x, y 辿卡尔坐标系的坐标,m。适用条件:平直、断面形状规则河流混合过程段;持久性污染
26、物;河流为恒定流动;连续稳定排放。对于非持久性污染物,需采用相应的衰减模式。4、河流二维稳态混合累积流量模式与适用条件岸边排放c(x,q) = q +q-4M产+ exp(2。74M(/x(6)式中,q = Huy(7)Mq = H2uMy(8)c(x,q) (x,q)处污染物垂向平均浓度,mg/L: Mq 累积流量坐标系下的横向混合系数;x, q 累积流量坐标系的坐标;其它符号含义同前。适用条件:弯曲河流、断面形状不规则河流混合过程段;持久性污染物;河流为恒定流动;连续稳定排放。对于非持久性污染物,需要采用相应的衰减模式。5、Streeter-Phelps (S-P)模式c = c0 exp
27、| - K-j(9) I186400w)嬴)。c KCo龙、(rz 元丫|八(izI 18640ft/)I8640001286400K.( Do K. - K. xr =In 1 -L (11)KK、KJ c0K、)Co =(CQp + CQh)/(Qp+Qh)(12)A=(Op2p + QQ)/(2p + 07)(13)式中,D 亏氧量,即饱和溶解氧浓度与溶解氧浓度的差值,mg/L; Do- 计算初始断面亏氧量,mg/L;七一大气复氧系数,1/d; xc-最大氧亏点到计 算初始点的距离,m;其它符号含义同前。适用条件:河流充分混合段;污染物为耗氧性有机污染物;需要预测河流溶解氧状态;河流为恒
28、定流动;污染物连续稳定排放。6、河流混合过程段与水质模式选择预测范围内的河段可以分为充分混合段、混合过程段和上游河段。充分混合段:是指污染物浓度在断面上均匀分布的河段。当断面上任意一点 的浓度与断面平均浓度之差小于平均浓度的5%时,可以认为达到均匀分布。混合过程段:是指排放口下游达到充分混合以前的河段。上游河段是排放口 上游的河段。混合过程段的长度可由下式估算:,(0.48 0.6。)8.L =nv(14)(0.0580.0065 B)(H/),/2式中,L一达到充分混合的长度,m; B-河流宽度,m; H-平均水深,m; u 河流平均流速,m/s; g一重力加速度,9.81m/s2;I一河流
29、底坡,m/m。在利用数学模式预测河流水质时,充分混合段可以采用一维模式或零维模式 预测断面平均水质;在混合过程段需采用二维模式进行预测。大、中河流一、二级评价,且排放口下游35km以内有集中取水点或其他 特别重要的环保目标时,均应采用二维模式预测混合过程段水质。其它情况可根据工程、环境特点评价工作等级及当地环保要求,决定是否采 用二维模式。(八)常用河口水质模式与适用条件1、一维动态混合模式与适用条件常见的一维动态混合衰减模式(微分方程)为:de decat dx1 dx J 1(15)式中,c 一污染物浓度;u -河流流速;F一过水断面面积;Ml一断面纵向 混合系数;Ki-衰减系数;S,-污
30、染源强;I时间;x 辿卡尔坐标系的坐 标。采用数值方法求解上述微分方程时,需要确定初值、边界条件和源强。流速 和过流断面面积随时间变化,需要通过求解一维非恒定流方程来获取。适用条件:(1)潮汐河口充分混合段;(2)非持久性污染物;(3)污染物排放为连续稳定排放或非稳定排放;(4)需要预测任何时刻的水质。2、CTconnor河口模式(均匀河口)与适用条件上溯(x0)c =exp -(1 - M) + ch(17)g+Q.)M 2% JM =(1 + 4K|M/2)2(18)适用条件:(1)均匀的潮汐河口充分混合段;(2)非持久性污染物;(3)污染物连续稳定排放;(4)只要求预测潮周平均、高潮平均
31、和低潮平均水质(九)常用湖泊(水库)水质模式与适用条件1、湖泊完全混合衰减模式与适用条件动态模式:W(+clQn( 叱)八 /、c = 卫 + Q -卫 exp - Kht)(19)% I VKh J n平衡模式:勺&(2。)(21)K&上“ V 86400适用条件:小湖(库);非持久性污染物;污染物连续稳定排放;预测需反映随时间的变化时采用动态模式,只需反映长期平均浓度时采用平 衡模式。2、湖泊推流衰减模式与适用条件湖泊推流衰减模式:(22),K.Hr21 cr - cn exp!+ chp 1728000/J式中,可根据湖(库)岸边形状和水流状况确定,中心排放取2 n弧度, 平直岸边取n弧
32、度;Ki的确定同小湖库模式。适用条件:(1)大湖、无风条件;(2)非持久性污染物;(3)污染物连续稳定排放。五、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地面水环境影响的原则评价建设项目的地面水环境影响是评定与估价建设项目各生产阶段对地面 水的环境影响,它是环境影响预测的继续。原则上可以采用单项水质参数评价方 法或多项水质参数综合评价方法。单项水质参数评价是以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标准为依据,评定与评价各 评价项目的单个质量参数的环境影响。预测值未包括环境质量现状值(背景值) 时,评价时注意应叠加环境质量现状值。地面水环境影响的评价范围与其影响预测范围相同。确定其评价范围的原则 与环境调查相同。所有预测点和
33、所有预测的水质参数均应进行各生产阶段不同情况的环境影 响评价,但应有重点。空间方面,水文要素和水质急剧变化处、水域功能改变处、 取水口附近等应作为重点;水质方面,影响较重的水质参数应只得为重点。多项水质参数综合评价的评价方法和评价的水质参数应与环境现状综合评 价相同。(二)单项水质参数评价方法单项水质参数评价方法有标准指数法和自净利用指数法。一般情况建议采用标准指数法进行单项水质参数评价。规划中几个建设项目在一定时期(如五年)内兴建并且向同一地面水环境排污的情况可以采用自净利用指数进行单项水质参数评价。环境现状已经超标的情况,采用标准指数法进行评价。I、标准指数法单项水质参数i在第j点的标准指
34、数SiJ=Ci,j/Csi(23)DO的标准指数为:Sdoj =DOf-DODO 二 DO、 JS,DOj DO、(24)DO.S=10-9 京,000、(25)DO, =468/(31.6 + T)(26)pH的标准指数为:SpH.j7.0-pHj7O-pH.d,pHJ 7.0(27)pH j7.0SnH ,pH 7.0(28)水质参数的标准指数1,表明该水质参数超过了规定的水质标准,已经不能 满足使用要求。2、自净利用指数法位于地面水环境中j点的污染物i来说,它的自净利用指数P”如下式。自净 能力允许利用率入应根据当地水环境自净能力的大小、现在和将来的排污状况以 及建设项目的重要性等因素决
35、定,并应征得有关单位同意。p cijchij Me-)DO的自净利用指数为DOgDOjA(DO,.-DOs)(30)PH的自净利用指数为排入酸性物质时)PpHj =/一”、,排入碱性物质时(32)4 PHs “-P%)当BjWl时说明污染物i在j点利用的自净能力没有超过允许的比例;否则 说明超过允许利用的比例,这时的值即为允许利用的倍数。第二节相关的水环境标准一、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1、主要内容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 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 功能分类和保护
36、目标,规定了水环境质量应控制的项目及限值,以及水质.评价、 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 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具有特定功能的水域,执行相应的专业用水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 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 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与近海水域相连的地表水河口水域根据水环境功能按本标准相应类别标准 值进行管理,近海水功能区水域根据使用功能按海水水质标准相应类别标准 值进行管理;批准划定的
37、单一渔业水域按渔业水质标准进行管理;处理后的城市污水 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用于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按农田灌溉水质标 准进行管理。(二)水域功能和标准分类水域功能: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 类:I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H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 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m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泅游 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I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V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水域功能与
38、水质标准: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水域功 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 执行最高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实现水域功能与达功能类别标准为同一含义。(三)基本项目中的常用项目标准限值基本项目中的常用项a标准限值见表4.2/表4.2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单位:mg/L序 号分类 项目标准侑I类II类HI类IV类V类1水温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 周平均最大温升0周平均最大温降22pH值(无量纲)6-93溶解氧N饱和率90% (或7.5)65324高镒
39、酸盐指数W2461()155化学需氧量(COD) 15152030406五日生化需氧量(BODJ 3346107氨氮(NH3-N)50.150.51.01.52.08总磷(以P计)W0.02(湖、库0.01)0.1(湖、库0.025)0.2(湖、库0.05)0.3(湖、库0.1)0.4(湖、库0.2)9总氮(湖、库.以N计)S0.20.51.01.52.0(四)水质监测本标准规定的项目标准值,要求水样采集后自然沉降30分钟,取上层非沉 降部分按规定方法进行分析。地表水水质监测的采样布点、监测频率应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的要求。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应优先选用本标准中“表4-表6”规定的方
40、法,也可采 用ISO方法体系等其他等效分析方法,但须进行适用性检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部分项目的分析方法见表4.2-2。表4.2-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部分)分析方法序号基本项目分析方法测定下限mg/L方法来源1水温温度计法GB 13195-912PH玻璃电极法GB 6920-863溶解氧碘量法0.2GB 7489-89电化学探头法GB 11913-894高铳酸盐指数0.5GB 11892-895化学需氧量重格酸盐法5CB 11914-896五日生化需氧量稀释与接种法2GB 7488-877氨氮纳氏试剂比色法0.05GB7479-87水杨酸分光光度法0.01GB7481-87
41、8总磷铝酸铁分光光度法0.01GB 11893-899总氮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 外分光光度法0.05GB 11894-89(五)水质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应根据应实现的水域功能类别,选取相应类别标准,进 行单因子评价,评价结果应说明水质达标情况,超标的应说明超标项目和超标倍 数。丰、平、枯水期特征明显的水域,应分水期进行水质评价。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质评价的项目应包括本标准“表1”中的基 本项目、“表2”中的补充项目以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从表中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表1 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内陆水体)建设项门污水排放瞅 m/d建设项目污水水 旃的女杂程度一级二
42、级三级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模)地面水水质耍求(水质类别)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模)地面水水质要求(水质类别)地面水域观模(大小规模)地面水水质要求(水质类别?20000比杂大【川大【V、V中、小IIV中、小V中等大I-III大IV、V中、小IV中、小V简单大、H大11b V中、小I-III中、小IV、V 11中、小Ill-V简单大1 -III大IV、V中、小I中、小HIV中、小V5000复杂大、中【、11大、中Ilk IV大、中V小【、11小11L iV小V中等大、中1 -HI大、中IV、V小I小11 IV小V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主题内容:地下水
43、质量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 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二)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1、地下水质量分类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 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I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n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in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 用水。IV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 理后
44、可作生活饮用水.V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2、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特征,地下水指标分为五类,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 依据。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各类专门用水,在地下水质量分类管理基础上,可按有 关专门用水标准进行管理。(三)地下水水质监测地下水水质监测要求如下:1、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2、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 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3、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氟化物、 碑、汞、铭(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钵、溶解性总固体、高锌酸盐指 数、硫酸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