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服务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服务方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服务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北省校车安全 管理办法精神,切实保障我省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 安全,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服务方案。一、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一)工作原则依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 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建立健全学生上下学交 通安全保障体系,统筹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切实保证学生 乘坐校车安全。(二)工作目标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农村客运交通延伸服务并设置学生 专车、开通学生上下学专线等方式方便学生上下学,为确实难以 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 区学生提供校
2、车服务。二、校车运营模式(一)校车运营模式的基本原则1 .运营基本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运营,规范管 理。2 .管理基本原则:积极预防,规范运营,部门协作,依法管理。(二)校车运营主要模式市、县(市、区)在遵循以上原则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探索 创新符合本地实际的校车运营管理模式,鼓励大型公交、客运企 业提供校车服务,提倡通过成立专业校车运营单位或政府购买专 业运营公司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校车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 化,提供安全可持续的校车服务。校车运营基本模式:1 .成立专业校车公司负责校车的日常运营;2 .政府向专业公司购买校车服务;3 .由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等运营公司提供校车服务;4
3、 .民办学校(幼儿园)按需规范使用校车。三、保障措施(一)组织机构保障1 .湖北省人民政府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 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 省政府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教育厅厅长、省公安 厅常务副厅长任副组长,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省国税局、省 地税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湖北保监局、省政府法制办等 13个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能是在省政府 和国家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领导下,统筹协调全省校车安 全管理工作,掌握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分析校车安全形 势;研究
4、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校车安全重大问题;指导和督 促各地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 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国家和省校车 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全省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和 专项督查。2 .市、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对本区域内校车安全管理负 总责,组织制定并实施与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 应的校车服务方案。各县(市、区)下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事处按“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运营校车实施管理。市、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要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 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据条例和办法以及本
5、级政府的规定, 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设定并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 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二)经费保障各市、县(市、区)政府通过多渠道筹措校车服务经费,并 通过建立财政补助机制、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支持校车服 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校车服务税收优惠,对校车免征车船 税。各市、县(市、区)政府按要求落实校车各项保障政策,将 本级支持校车服务所需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制定本地校车服 务补贴标准,保障校车可持续运营。省级财政设立省级校车服务专项补助资金,通过绩效激励机 制,引导各地落实对农村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乘车补贴的 保障工作,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保障校车服务
6、需求。(三)督查制度保障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查 考评制度,建立督查考评体系,对各成员单位和市、县(市、区)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项督查,并作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 容。各市、县(市、区)制定校车安全管理督查考评制度,把校 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及部门的绩效考核范围。对工作成绩突 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给予批 评教育甚至纪律处分,对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人的责任。校车服务提供者和配备校车的学校(幼儿园)应建立校车台 账,校车台账为校车服务提供者参与每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和学校 (幼儿园)安全考评提供依据。(四)校车安全保障1 .
7、车辆保障。校车维修保养。校车要到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维修 保养;校车服务提供者和配备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校车 维修保养档案,校车运行前要仔细检查校车状况,保证校车处于 良好技术状态。校车车辆年检。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 验,保证校车安全技术性能;县(市、区)级公安部门负责本地 校车年检工作,设置校车年检绿色通道。校车标牌换发。校车标牌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与校车安全技术 检验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一致,每半年进行一次换发,若有效期内 有校车驾驶人员、校车线路等变更需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备 案。2 .道路保障。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 按照校车安全管理
8、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和办法要求, 做好校车通行线路的维护、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停靠站点的设立、 会车平台的修建、危桥的改造等工作,为校车安全通行提供合格 的道路条件。县(市、区)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 序管理,保障校车优先通行权限。3 .制度保障。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并完善校车安 全管理服务方案及制度,切实保障校车通行安全,保障学生(幼 儿)乘车安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幼儿园)要在学期初 摸清学生上下学乘车需求,为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 安排校车服务提供依据。县(市、区)宣传部门、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机动车驾驶员 交通文明宣传教育,
9、培育全社会形成礼让校车的文明习惯。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并完善领导值日制度、学生上下车交 接制度、缺乘报告制度等。校车服务提供者和配备校车的学校(幼儿园)应建立安全管 理、教育、培训等制度,组织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岗 前培训、业务技能培训,健全校车日常保养维护、车辆年检、岗 位监督等制度,完善学生接送交接手续,为校车安全运行提供技 术保障。4 .乘车保障。校车服务提供者和配备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为每辆校车 配备符合条件的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校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严格按规程操 作,在规定路段按限定时速行驶,文明行车,安全驾车;车辆行 进、停止、开关门等听从随车照管人
10、员指令。随车照管人员要引导、指挥学生上下车,维护上下车秩序; 制止驾驶员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或醉酒后、身体严重不适时驾 驶校车的行为;要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发现学生无故缺席,及时 与学校(幼儿园)或学生监护人取得联系;帮助、指导学生安全 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及时 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嬉戏打闹或将头、手伸出 车窗外等危险行为;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 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与学校(幼儿园)、学生监护人履行交接 手续。5 .风险保障。市、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本地校车安全突发事故 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县(市、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
11、责指导各乡镇人 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校车安全 事故信息上报、应急救援、舆论引导、后期处置等工作流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校车安全区域管理主体,组织 制定本地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突发事故 应急演练。校车服务提供者和配备校车的学校(幼儿园)是校车安全管 理责任主体,要制定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经常开展校车突 发事故应急演练。6 .信息保障。校车服务提供者或配备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校车档 案。校车档案资料分为非车辆档案和车辆档案。非车辆档案为校 车服务提供者和配备校车的学校(幼儿园)相关信息资料,车辆 档案为每辆校车相关信息。档案资料整理
12、工作在各县(市、区)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建立、 完善。校车档案分别报县(市、区)教育、公安交管、交通运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备案。7 .管理保障。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校车管理平台, 市、县(市、区)建立相应管理平台,互相对接,实现全省校车 信息共享。校车必须安装合格的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平台设在所在地校 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 门设立视频监管终端,实行校车实时动态监管。四、实施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要将校车安全管理作为本地政府的一项 重要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13、机构 要发挥综合协调、督查指导的职能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 职责,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二)健全组织机构各市、县(市、区)要按办法要求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工 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参照湖北省校 车安全管理服务方案结构和内容制定适合本地的校车服务方 案,并报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三)强化督导检查要进一步强化督导,始终保持高压状态,定期对校车安全管 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各级教育督导、综 合治理、平安校园创建、安全生产等考核考评机制。(四)增强部门协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校车安 全联席会议,集中研究解决本地校车安全问题。要开展经常性的 联合排查整治行动,对非法车辆或“三超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 现象,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