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下册部编版政治知识点总结(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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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八年级下册部编版政治知识点总结(5篇) (一)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一、人格尊严不行辱 1、问:人格尊严权的含义: 答: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明还是愚钝、富有还是贫困,也无论其是高管还是平民、是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敬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 2、问:人格尊严权的详细表达: 答:人格尊严权详细表达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3、问:污辱人格担当法律责任: 答:人格尊严不行侮,污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责备,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宪法、未成年人爱护法) 二、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1、问:名誉的含义: 答:人的名誉是对

2、特定人的品德、才能、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 观:名誉集中表达了人格尊严。 2、问:好名誉对个人的作用: 答: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意,有良好名誉者不仅可获得社会的更多敬重,还可获得经济利益。 3、良好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 4、问:什么是名誉权及主要表现: 答: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解他人侵害的权利。 主要表现:名誉权的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法律责任:名誉利益支配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的良好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 名誉维护权: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值的贬低;有权在名誉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5、

3、我国法律爱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污辱或诽谤他人。 污辱行为: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挖苦、称赞、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都属于污辱行为。 诽谤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是诽谤行为。 问:侵权行为的性质和危害: 答:性质:既是不敬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又是不敬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为。危害: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责备,严峻的要担当法律责任。 (二)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一、我有肖像权 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再现。 1、肖像与特定人的人格不行分别。 2、问:肖像权的主要内容: 答: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

4、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观: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猎取酬劳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3、问:侵害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有哪些? 答: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展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4、问:维护自己的肖像权: 答:当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以讨还公正。 二、维护姓名权 1、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根本标志。 姓名:正是姓名,笔名,艺名等。 2、法律给予公民姓名权。 姓名权的含义: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打算、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解他人侵害的权利。

5、 姓名权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打算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打算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得干预他人行使姓名权。 3、问: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详细表现及维权方式: 答:详细表现: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详细表现。盗用:盗用他人姓名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取不正值的利益。 冒用:冒用他人姓名是指使用他人姓名,冒充他人进展活动,以到达某种目的。 维权方式:无论盗用还是冒用他人姓名,都要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被侵权者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

6、的姓名权。 八年级下册部编版政治学问点总结 篇二 1、教育的含义和作用(p58-60) 含义:教育,是以促进人的进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学问、阅历为手段,培育人的社会活动。 作用:对个人(P59),对社会(P60) 2、什么是受教育权?(p60)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承受文化教育的时机,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忙的权利。 3、什么叫义务教育?其法律依据是什么?(p61) 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需承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需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 4、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和“教育”是什么意思?(p61相关链

7、接) “义务”是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适龄儿童少年都要遵循并应尽的义务。“教育”专指学校教育。 5、义务教育有什么特征?(p61) (1)义务教育具有国家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表达在家庭和社会两方面。 (2)义务教育具有普遍性:规定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承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3)义务教育具有免费性 6、作为正在承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应当这样履行受教育的义务?(p64) 第一,仔细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其次,仔细履行承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 第三,仔细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敬重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

8、务的义务。 7、财产分为哪几类,公民的合法财产包括哪些?(p68-69) 分类:国家全部、集体全部、个人全部。 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全部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8、什么叫财产全部权?(p70) 财产全部权是指全部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财产归谁全部在法律上的表现。 9、我国的国家审判机关通过哪些手段来爱护公民合法财产的全部权?(p72-73) 通过民事法律手段爱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全部权是最普遍的做法,往往通过采纳责令侵权人将毁坏的财物恢复原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等方式,爱护公

9、民合法财产的全部权。通过刑事法律手段爱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全部权是最严峻最有效的爱护方法。通常采纳判处侵害财产的罪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手段,爱护公民合法财产的全部权。 10、公民可以恳求法院通过哪些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全部权的方式有哪些?(P74第一段) 11、什么叫遗产?作为遗传必需具备哪些条件?(P76) 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称为遗产。 作为遗产的三个必备的条件: 一、必需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二、必需是公民个人全部的财产; 三、必需是合法的财产 12、什么叫被继承人和继承人?(p76-77) 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 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10、。 课终身受益的权利 篇三 1、教育的含义 ? 答:教育,是以促进人的进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学问、阅历为手段,培育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链接过去和将来的中介。 2、教育对国家及个人的作用? 答: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预备。它通过向个人传递文化,帮忙人超越一己之见去把握前人的阅历,共享人类世代积存的学问财宝,获得独立生活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拓人性进展的道路,奠定走向将来的根底。教育能为人们将来的幸福生活奠基。只有通过承受教育,唤醒潜力、进展才智,才能摆脱愚昧,增长

11、才能,丰富人生,享受现代文明,在执业活动和其他活动中获得胜利。教育对于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猎取学问,学问转变命运。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将来。 3、受教育权的含义: 答: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承受文化教育的时机,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忙的权利。 4、义务教育的含义及特征? 答: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全部适龄儿童、少年必需承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需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特征:义务教育具有自己的显著特征。它具有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 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 5、宪法规定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根本权利又是公民的根本义务。 选择:受教育是

12、法律给予我们的根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进展的根底。 6、怎样维护受教育权? 答:我国法律爱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采纳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7、受教育权的时机来之不易的缘由? 答:在我们这个不兴旺的大国办教育、普及义务教育很不简单,父母辛勤劳动供子女读书也不简单。为了自己的进展,更为了国家的富强、社会的进步,我们肯定要珍惜教育的时机,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为中华民族的腾飞而努力学习。 8、作为正在承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答:其一,仔细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其二,仔细履行承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其三,仔细履

13、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敬重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为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我们应当做到上课是用心听讲,仔细思索,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与教师同学探究问题,课后仔细复习,独立完成作业。 9、作为中学生我们应当如何珍惜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答:我们应当珍惜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留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力量。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我们要树立远大志向,珍惜在校学习的时机,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以勤奋和才智去撷取胜利之果,为祖国的富强富强建功立业。 课我们应尽的义务 篇四 (一)公民的义务

14、 1、问:法定义务的含义: 答: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需履行的。 法律条文: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需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问:公民为什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要履行义务: 答:享受权利属于获得,履行义务属于付出,只有付出,才能获得。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全都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自觉履行这些义务,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我们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履行法定义务的实际行动,表达我们的爱国之情。 3、问:公民的根本义务的内容: 答: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公民的根本义务。详细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

15、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隐秘;爱惜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敬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与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 4、问:道德义务的含义: 答: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标准,自觉自愿地担当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5、问:履行道德义务的意义: 答:广阔社会成员自觉自愿地履行道德义务,既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又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法定义务与道德义务的关系: 联系:诸如爱惜公共财产、遵守公共秩序、敬重社会公德等道德义务被国家认可为法律标准,即成为法定义务。 区分: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法定

16、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6、问:我国公民的根本道德标准 答: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二)怎样忠实履行义务? 答:法律鼓舞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需去做。法律制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我们只有做到正确地行使权利,忠实地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7、问:忠实履行义务的重要表达: 答:对法律所提倡的,我们要积极去做,这是忠实履行义务的重要表达。 8、问: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之间的关系? 答: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凡法律所制止的行为,都是社

17、会主义道德所责备的行为;有很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我们积极实施法律所提倡和鼓舞的行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立。 意义:有益于社会文明和进步,我们积极实施法律所提倡和鼓舞的行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立。 9、问:我国法律提倡和鼓舞公民实施的行为有:(八年级下册P18) 答: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安康公民自愿献血。 国家鼓舞科学讨论和技术开发。 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 10、我国法律对公民在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等领域中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做出了明

18、确的规定。 11、问:我国法律要求公民必需作出的行为有:(八年级下册P20) 答:依法服兵役,遵守交通规章,爱护野生生物,遵守公共秩序,依法纳税,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爱惜公共财产;已被确诊为恶性传染病患者,有承受隔离、准时就医的义务;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有应诉的义务。 12、问:法律制止公民实施某些行为的缘由: 答: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制止公民实施某些行为。法律制止做的坚决不做,是忠实履行公民义务的又一重要表达。实施法律所制止的行为,就是触犯法律,会受到法律制裁。 13、问:我国法律制止公民实施的行为有:(制止,不许,不得)(八年级下册P21) 答:不得有意

19、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不得破坏草坪、花卉、树木;制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制止破坏婚姻自由,制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制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机密。 14、问:如何做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如何正确行使权利或如何做一个合格公民) 答: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敬重他人权利。 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法律鼓舞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需去做。 法律制止做的,我们坚决不

20、做。 我们只有做到正确地行使权利,忠实地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课生命安康权与我同在 篇五 (一)生命和安康的权利 1、人身权利是公民最根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人格权的含义: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根本权利。 2、人身自由的内容及作用: 人身自由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人身自由是我们参与各种活动,充共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根本保障。 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法律给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

21、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制止。 3、生命安康权是公民参与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根底。生命安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安康权,不容他人侵害。 4、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康权赐予了特别的爱护。 缘由: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将来和盼望,由于年幼、力量欠缺和阅历缺乏,生命安康权较简单受到侵害。爱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5、涉及爱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康权的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爱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当公民的生命安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恳求国家爱护。侵害他人生命

22、和安康为法律所不容,情节严峻的要受到法律制裁。 (二)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惜 1、我们可以实行哪些方式行使生命安康权(行使生命安康权的表达): 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安康,积极熬炼身体,提高安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有权在患病时准时医治,恢复安康,增加体质;当自身生命安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防卫和恳求法律爱护。 观: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安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 2、放弃生命安康权的恶果: 一个人假如由于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定会给亲属朋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若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如乞丐为博取他人怜悯而自残,必定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3、我们在享有生命安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安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敬重他人生命安康权的行为:护送儿童过公路,路遇伤病者奋力抢救,为伤员献血,待死后捐献眼角膜。 4、我们要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安康,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以上内容就是差异网为您供应的5篇八年级下册部编版政治学问点总结,盼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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