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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借款合同范本(19篇)借款合同 篇1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通信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通信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 住址/通信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因经营需要,与甲方协商借款,丙方自愿为该笔借款供应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甲、乙、丙三方在公正自愿、诚恳信用的根底上,就借款事宜经双方协商全都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小写)元; 1.2借款用途:; 1.3利率:月利率2%; 1.4期限: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详细借款
2、期限起算日从实际供应借款之日起算。 1.5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月付息(付息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其次条 供应借款和还款 2.1甲方应当于_年_月_日前向乙方供应借款; 2.2甲方供应借款方式:银行转账; 2.3乙方应当根据商定期限返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2.4乙方局部清偿借款的,其还款挨次如下: (1)逾期利息 (2)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告费、调查取证费、评估费、拍卖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3)利息 (4)本金 第三条乙方在借款本息清偿之前应当保持电话畅通,如更换电话应当第一时间告
3、知甲方,保证甲方随时可以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到乙方; 乙方有义务承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调查了解,并应准时供应财会报表等资料; 乙方及丙方保证因本借款合同向甲方供应的全部资料以及信息真实、精确。 第四条乙方有义务就合同签订日之前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对乙方作出的增加乙方债务或负担的判决、裁定、裁决或行政惩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照实向甲方披露。 第五条保证条款 5.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2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告费、调查取证费、评估费、拍卖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其他实现
4、债权的费用); 5.3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以下状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 (1)乙方或丙方向甲方供应虚假证明材料的; (2)乙方或丙方向甲方供应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与实际不相符的; (3)乙方未根据本合同商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4)甲方拨打乙方电话无法取得联系三次以上的; (5)乙方拒绝甲方对借款使用状况进展监视检查的; (6)乙方或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马上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力量的; (7)乙方或丙方不协作甲方对其经营的公司状况进展了解; (8)乙方连续二
5、期或者累计三期未按时或足额归还利息的; (9)乙方经营的公司消失经营恶化、面临被查封、停业整顿或被处置资产等情形; (10)乙方或丙方中的任何一方在申请借款时,未照实向甲方申报以往向第三人借款及担保状况的; (11)乙方或丙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归还债务力量大事的。 6.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提前归还借款(提前缺乏三十天的不认定为提前还款),除按实际占用天数支付利息外,还应另向甲方支付十五天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6.3本合同履行期间,假如乙方或丙方投资经营的公司或企业转让、变更或其他处分个人较大数额财产等行为必需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 6.4
6、乙方未按本合同商定足额还本付息的,除按约支付利息外,另以借款本金为基数,加收每日万分之的逾期利息; 6.5乙方未按本合同商定足额还本付息的,除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应向甲方担当惩处性违约金,惩处性违约金数额为借款金额的%; 6.6乙方违反本合同商定,除担当违约责任外,应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告费、调查取证费、评估费、拍卖费、保全费、执行费、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七条其他 7.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7.2任何一方当事人向对/他方所发出的信件,自信件向邮政特快专递交邮后的第3日视
7、为送达;发出的短信/传真/微信/电子邮件,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状况下,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 7.3本合同商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向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 7.4合同送达条款与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 7.5本合同商定的各方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2日内书面通知对方,若未履行通知义务,变更一方
8、在此明确本合同中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仍为有效送达地址,向该地址发送的文书均视为送达有效。 7.6本合同条款经甲、乙、丙双三方在充分协商后达成全都,系三方真实意思表示,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7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合同签订地: 签约日期:_年_月_日 借款合同 篇2 借款人姓名: 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 广州居住地址: 电话:邮政编码: 乙方(贷款人):地址住宅:电话: 传真: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有授权代理
9、人时): 借款人、贷款人经公平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事宜达成全都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币种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大小写不全都时,以大写为准)。 其次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 ,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实际提款日起算)。即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际提款日以借据(详见附件借款借据)为准。 第三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变借款用途,贷款人有权监视款项的使用。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计结息 1,借款利率:固定利率,年利率%,借款期限内合同利率不变。 2、利息计算,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
10、款日起算,按月计算:即按实际提款额 和用款月数计算,详细公式为: 利息=本金*实际用款月数*月利率; 月利率计算基数为一年12月,换算公式:月利率=年利率/12。 3、结息方式:甲方应在每次提款前预付壹个月利息,其余每月按月结息,按每次提款对应日(如无对应日则按当月最终一日)作为结息日。 若贷款本金的最终一期清偿日不在付息日,则该贷款本金的最终一期清偿日为付息日,借款人应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4、罚息 (1)对逾期或未按合同商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逾期或挪用之日起,就逾期或挪用局部,按本款商定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对既逾期又挪用的贷款,根据较高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对借款人
11、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以及罚息,以本条第3款商定的结息方式,按本款商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罚息利率,逾期贷款罚息利率在原贷款利率根底上加收50%确定,挪用贷款罚息利率在原贷款利率根底上加收100%确定。 第五条 提款条件 借款人提款须同时满意以下条件: l、本合同及其附件,本合同项下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如有)等均已生效; 2、借款人己按贷款人要求供应担保,担保合同己生效并完成法定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3、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同意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决议书和授权书; 4、法律规定及双方商定的其他提款条件 。 上述提款条件未满意,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
12、人的提款申请但贷款人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六条 提款:甲方凭抵押物抵押登记受理回执原件提款人民币 元整。 第七条 借款发放和资金支付 l、借款人指定如下账户作为借款发放账户,户名:, 账号:,开户行:。 2、借款资金发放后,借款人应依据贷款人的要求准时供应借款使用记录和资料,应供应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等。 3、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重新确定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顿借款资金的发放与支付: (1)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或主营业务盈利力量不强; (2)借款资金使用消失特别; (3)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要求准时供应借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商定用途支付借款资金; (5)借款人或第三人
13、供应的担保物灭失或贬值幅度达30%及以上; (6)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人承债力量下降(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借款、涉诉重大案件、对外供应担保等)。 第八条 还款 l、借款人根据以下方式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随借随还,额度循环使用。每次用款时间不少于壹个月,次月起,按15天的整数倍计息,缺乏15天,按15天计息。借款人每次还款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有权就拟还款金额月利率50%的标准计收补偿费。 2、除双方另有商定外,在借款人同时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的状况下,贷款人有权打算归还本金或归还利息的挨次;在分期还款情形下,若本合同项下存在多笔到期借款、逾期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打算借款人某笔还
14、款的清偿挨次;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多笔己到期的,贷款人有权打算借款人每笔还款所履行的合同挨次。 3、贷款人指定以下账户为还款账户:户名: ,账号:,开户行:。 第九条 担保 1、在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之前,借款人必需向贷款人供应以下担保方式: (1)以下保证担保人(含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另行与乙方签订独立于 本合同的、不行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 (2)以下抵押人质押人另行与乙方签订独立于本合同的、不行撤销的抵押担保合同质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如下: (3)其他担保方式: 2、上述担保合同或协议将另行签订,并构本钱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的商定与详细的担保合同
15、或协议书的商定不全都的,以详细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书的内容为准。 3、借款人保证贷款人为上述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权利。若借款人对供应的上述担保物在本合同签订前或签订之后有重复抵押质押、再抵押质押、转让、转移、出租或其他任何影响贷款人利益的行为,贷款人将通过有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 4、在借款人消失逾期还贷或担保人违反上述保证担保合同、抵押担保合同、质押担保合同的商定或借款人有其他违约行为,侵害了贷款人担保权利时,贷款人可向借款人行使或预先行使追偿权并向担保人主见担保权利,直至贷款人收回借款人应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实
16、现债权的费用及借款人应支付给贷款人的其他费用)为止,借款人自愿放弃任何形式或理由的抗辩。 第十条 声明与承诺 1、借款人声明如下: (1)借款人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力量和行为力量: (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己征得配偶同意。 (3)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向贷款人供应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完整、准桷和有效的,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借款人应向 借款合同 篇3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丙方(保证人): 甲乙丙三方就以下事宜达成全都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详细商定: (一)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于_年_月_日前交
17、付甲方供应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二)本合同借款用于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本合同借款期限_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百分之)。利息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利息并入下月本金并计算利息(即计算复利)。 (四)借款方保证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归还借款。借款方假如不按期归还款,逾期局部按月利率6%计算利息。 (五)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见其次条保证条款)。 (六)借款方以抵押,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
18、,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其次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止。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丢失担保资格和力量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准时通知乙方,甲方应供应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
19、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以下状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转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商定,逾期或未按商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供应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状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丢失民事行为力量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削减,乙方要求恢复原状、供应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供应虚假财务报
20、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展监视、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丢失担保力量甲方未能供应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状况时,乙方有权实行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马上提前归还局部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实行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借款合
21、同 篇4 出借人(公司):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连云港市苏盛理财信息询问有限公司 经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全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定本合同,由三方当事人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借人自愿向借款人供应以下内容的借款: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大写):元,(小写)元。 (三)借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四)借款利率:月利率,利息从出借之日起计算。 (五)还款方式:到期足额一次性付清。 其次条保证人自愿以本人有权处分的财产为出借人供应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包刮该笔借款的本金、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保证期限为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
22、日起两年。 (三)借款人未按商定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在合同到期之日次日直接履行债务。保证人 向出借人付款后,出借人在法律上享有的一切权利,自行转归保证人全部。 第三条出借人承诺 (一)按期、足额向借款人供应借款,对借款人供应的资料保密。 (二)对到期合同,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此款的,出借人经公司协商,同意作短期垫付者, 借款人每天按双倍付息。 第四条借款人承诺 (一)到期按时足额归还借款,如提前还款超过七天的,公司按天退息。 (二)按合同商定使用借款,不擅自转变借款用途。 (三)住宅或经营场所及宅电、手机号码发生变化应准时通知保证人(公司)。 第五条借款人应向担保公司供应反担保或者抵押,担保的金
23、额应大于借款本息的金额,如借款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保证人有权自行对该抵押、质押财产进展抵偿、拍卖和处分,借款人自愿放弃一切抗辩权。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 1、不按期归还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借款总额的千分之四计收违约金。即:违约金=借款总额4逾期天数; 2、不按期归还借款利息,按商定计收双倍利息。 (二)出借人违约: 1、合同期内要求退款者,属单方违约,除按商定退息外,另担当借款总额4%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仲裁。由此发生的任何费用由借款人担当。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各
24、执一分。 第十条签约各方已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精确的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熟悉全都,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出借人:借款人:借款保证人:保证人: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签约地点: 借款合同 篇5 出租方:XX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住宅:安市村 出租方代表: 职务: 联系电话: 承租方:陕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宅: 承租方代表: 职务: 联系电话: 为加快农业科技推广,进展农村经济,经甲方村民代表大会争论同意,甲方将集体全部的农用耕地租赁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为了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土地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
25、法规和政策规定,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书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双方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租赁土地面积、位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集体全部位于大垄山的面积亩(详细面积、位臵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土地方位东至路为界,南至村庄为界,西至五队田为界,北至渠道为界。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油橄榄等农作物种植。 2、承租形式:租赁。 三、土地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30年,租赁期自20_年6月1日起至20_年5月31日止。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土地承租金根底价每亩每年人民币250元,每五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每亩50元,以此类推。 2、该土地的承租金
26、交付方式:第一期的承租金(即20_年6月1日至20_年5月31日)共计人民币XX元,乙方必需于合同签订后五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以后的20_年的承租金按先交款后经营的原则每年支付,乙方于每年的1月1日前向甲方全额交纳下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承租的土地拥有全部权。 2、对乙方的经营状况有监视检查权,对乙方的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有订正制止权,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4、根据合同商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5、承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臵补助费。 6、法律法规
27、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立,但不包括生产用房及水池、苗圃等。 3、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准荒凉,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不得违反有关土地治理的其他规定。依法爱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供应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效劳。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5、承租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听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立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6、在承租期内乙方可以转租,合同性质条款内容不变。乙方
28、必需按有关规定办理转租手续,转租的第三方必需完全担当本合同全部条款内容,不得对抗本合同,并进展合同变更。承(转)租到期时,准时向甲方交还承(转)租的土地或者协商连续租赁。 7、按时向甲方交付承租金和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各项税金。租赁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担当。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及纠纷的解决方法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便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行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担当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立征用该土地,外乡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
29、双方当事人就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达成书面协议的,应报古市镇人民政府备案。因土地租赁经营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松阳县人民法院起诉。 八、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患病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乙方不按期交纳承租金,每天按所欠承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乙方不按合同商定使用土地,转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根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
30、金。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如租赁方违反合同商定或违法使用土地,出租方一经发觉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承租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 九、其他商定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对土地进展再转租,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连续出租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若不连续承租的,乙方对土地进展重要(大)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能撤除而不影响承租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实行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展处理;假如撤除会降低或破坏承租土地生产的,不得撤除,通过协商折价赐予乙方适当经济补偿。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
31、事宜,双方经协商全都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备案各一份。 出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20_年3月16日 签订地点:会议室 鉴证机关:(章)鉴证日期: 借款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双方作为借款协议(以下简称“借款协议”)的签署方,为保证借款协议的正常履行,经双方协商全都,就乙方向甲方借入人民帀 元整(¥ )用于借款协议中乙方的局部出资,达成以下全都意见,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在按借款协议商定完成首笔出资人民帀 万元整后,其后按借款协议商定的出
32、资、在 万额度内由乙方向甲方借入,并在乙方收到款项后,向甲方签具本人亲笔签名的借据,乙方向甲方借入的实际金额及借款日期以借据为准。 2、乙方向甲方借入的金额,自借入之日起第 个月开头计息,利率按_%/年计算,利息按月付清。 3、因甲方未履行借款义务导致乙方未能正常履行借款协议中商定的出资义务而导致的违约,全部违约责任由甲方担当。 4、乙方仅以其在借款协议中投资工程的股权作为抵押,对向甲方借入的款项担当有限责任,在因经营不善导致投资工程清算时,乙方所得将优先清偿甲方借款,缺乏局部不再担当归还责任。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
33、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名): (盖章)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借款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 保证人(甲方):_ 住宅:_ 法定代表人: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 贷款银行(乙方):_ 住宅: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 为确保乙方与_签订的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情愿向乙方供应保证担保。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全都,商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贷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其次条 本合同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担当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
34、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担当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之日起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
35、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担当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打算的机构担当。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力量,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打算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承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展监视,有权要求甲方供应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照实供应。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供应超出其自身负担力量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以下状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担当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担当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商定或者发生其他严峻违约行为
36、;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商定使用贷款、卷入或马上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力量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状况。 第十一条 甲方不担当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商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缺乏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担当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_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发
37、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全都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_ (或托付代理人)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_ (或托付代理人) 借款合同 篇8 借款人: 担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诚恳守信、协商全都的原则,为明确责任,遵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局部借款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需合法使用。 其次条借
38、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壹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2年3月3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综合费用及利息为月利费3.8%。即每个月需向吉林省冠捷合众典当有限公司支付利费人民币(大写):壹万玖仟元整,小写:¥19000.00元)。 第五条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 第六条如消失以下情形,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商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局部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缺乏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供应出借人可予承受的其他担保
39、的。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消失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照实供应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承受出借人的监视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根据本合同的商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归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商定收取借款本金及综合费用及利息,有权根据商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其次局部担保条款 第九条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值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全部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含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给出借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担保
40、人保证:所供应的担保满意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但保人所担当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当借款人未根据本合同商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担当担保责任。 第三局部违约责任及其他商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以下状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担当违约责任: 1.借款人供应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状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马上归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归还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的,视为严峻违约,应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并担当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状况,或有意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力量的,而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出借人担当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条、收条、借款合同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